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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背景下造价员应掌握的知识技能分析★

2018-03-26

山西建筑 2018年24期
关键词:进项税额计价票据

梁 国 赏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7)

1 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1.1 增值税模式下计价体系的调整

营改增后,工程造价采取的是“价税分离”的工程计价规则,即增值税销项税额计税基数采用的是不含税的工程造价。在落实国家相关法律规范的基础上,各省份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了一系列细则。以广西为例,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出台了《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文件,对工程计价依据进行了调整,在保证各专业消耗量定额基本不变的前提下,按原计价程序计算出相应费用,人工费因不含进项税额,不作调整,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信息价、以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企业管理费按以下方式进行调整:

1)计价材料费的除税:均按增值税下不含进项税额的价格确定。2)机械使用费除税:均按增值税下不含进项税额的价格确定。3)信息价:由造价管理机构发布各种人工、材料、设备除税价格和含税价格。4)以系数计算的措施费除税:按现计价体系计算的措施费乘以相应专业的措施费调整系数。5)企业管理费除税:按现行计价体系计算的企业管理费乘以相应专业的企业管理费调整系数。

1.2 营改增对工程税负的影响

建筑行业施行营改增后,对施工企业税负影响的首当其冲便是抵扣问题,根据营改增后理论上的算法,施工企业的税负是有所下降的。根据建筑业的特点,增值税理论上的税法仍面临着实际情况的挑战,如施工项目采购渠道的多样化,并非所有的建筑材料,都能百分百的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也不能保证是完全合规的,特别是一些零星建材。由于要抵扣进项税额,就必须以增值税发票为依据,因此给施工企业发票管理增大难度,特别是一些管理水平不高的企业,由于很多材料无法在销项税额中抵扣,使其税务实际加大[1]。根据国家税务管理办法规定,对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生产的材料时,可按简易办法征收3%的增值税,建筑施工项目中用量所占比重较大的如:砂石、自来水、商品混凝土等可按3%缴纳。施工企业在购买这些材料时,都面临着增值税发票获取困难的问题,即使获得了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施工企业缴纳增值税时可能无形之中增加了8%的税费负担,由于采用11%的销售税代替3%的可抵扣进项税率使得企业的利润受到较大削弱。

2 造价员应具有相对应的技能知识

2.1 物质供应商的选择

增值税环境下,可将供应商的类型分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可抵扣进项税额凭证,税率17%。小规模纳税人则无法提供可抵扣进项税额凭证,因此,对物质供应商选择是至关重要的,要根据供应商的行业特点、供应商自身的资格、企业规模进行选择,否则将给后期抵扣带来难题[2]。在成本管理编制时,在成本计划阶段,要统筹考虑供应商的选择问题,不同的选择,将会关系到税负的大小,选择不慎,就造成后期不能抵扣的难题。

2.2 方案制定的选择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增值税的税率随着行业不同而有所区别,建筑业多数进项税采用17%,分包采用11%,人工费按规定不能抵扣,项目在施工防水、门窗、机电安装等内容时,可以采取专业分包方案或者采用劳务分包及物质采购方案。在制定相关方案时,综合费率的因素不能忽视,当机械和建筑材料的采购成本较大,人工成本较低时,即综合税率高于11%时,优先选择物质采购方案,反之亦然。

2.3 临水临电实施方案的选择

营改增后,对票据的管理更加严格,票据抬头必须与付款单位一致,否则不能抵扣。因此临水临电方案的选择,将会影响到税负。项目一般有三个方案可供选择:

1)自行安装水表,自行缴纳费用。2)利用其他单位在现场的水表,自行缴纳费用。3)由建设单位代缴代扣。

这几种方案,只有第一种获得增值税票据抵扣,其他两种不符合票据管理规定。在编制成本管理计划时,必须将临水临电方案的选择同其他成本一起综合考虑分析,方可降低成本。

2.4 资金计划方案的选择

营业税改增值税前,施工企业收到建设单位的款项时,便可确认当期税金,由于营业税税率是固定的,税金金额与工程款项成正比关系。资金在施工项目的留存时间和项目部需要缴纳的税负没有联系,而且有利于施工项目资金的统筹规划使用。项目收到的工程款与销项税额成正比例,支付的款项和进项税额成正比例关系,因为传统“多收少付”的思维将会导致可抵扣的税金减少,造成当期税费较重负担,较少资金的使用量。资金计划的制定不能仅仅考虑项目资金量的留存大小,必须综合平衡各期的进项税额[3]。

2.5 成本控制阶段的票据管理

营改增后,成本控制中必须加强对票据监管,保证进项税票据来源可靠、票据符合要求。项目在招投标时,应在招标评标过程中,列入供应商的要求。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要在合同中设置条款对对方提供票据方面的约束,否则后期供应商不能履约时,将无法进行抵扣进销项税额。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将票据管理内容纳入到资金管理办法中,依照资金计划妥善管理好票据,并合理安排好资金的收支计划,统筹考虑施工过程各期的可抵扣金额,争取做到均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6 内部管理适应税费新变化

造价员必须重新梳理成本类账本,如台账、对项目考试表格、对人员考核表等进行重新梳理,针对项目的实际特点,进行重新设计,并将增值税进项税额含到表格当中,并进行公示,征求各部门意见,最后定稿。成本管理部门要定期与财务管理部门保持交流沟通,按季度、月度、年度等定期及时的对内部施工项目信息整理沟通,并与各部门加强分享沟通,全体管理人员必须对项目整体情况有足够的掌握。而且项目部及时通报能够有效提高施工企业的整体获利水平。由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负担的变化,都会通过成本费用进行提现,并能反映出施工企业的管理能力,因此施工企业要认真的做好成本费用的数据分析测算工作。合同管理部要在工程预算的基础上,计算出实际施工成本,并进行比较,为今后的招投标工作做好基础,做到每次投标,均能大概测算出企业的盈利水平[4]。

2.7 加强内部培训、提高税务意识

要定期参与营改增税务知识的学习,了解增值税的内涵,拓展增值税知识了解范围和内容,能够熟练运用相关的计算方法,提高税务筹划的意识和能力。为了具体涉税过程中的实际问题的高效解决,保证企业良好的纳税外部环境,积极与税务部门加强联系,营造良好的沟通关系,保证能及时获取准确的税务最新资信;借助税务机关部门的专业知识与资源信息。

3 结语

建筑行业实行营改增后,企业及项目经营方式发生了改变,利润获得方式也随之发生了改变,造价员要积极响应社会发展形势,主动学习、主动参与,充分研究相关政策、方式方法,规避不利的冲击和影响,确保工程造价符合新时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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