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治理有效
2018-03-26胡红霞包雯娟
胡红霞 包雯娟
(1.云南师范大学MPA中心,云南昆明 650500;2.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云南昆明 650500)
“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一个新兴概念,是习近平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向大会作报告时提出的①来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本文引述十九大报告的文本均来自同引处,不另说明。。当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广大农村地区开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在精准把握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情况下所作出的战略性选择,为我们推动新时代“三农”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和理论指导。可以说,相比于2005年提出并开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所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是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超越与创新,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升级与延续,是进行精准扶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战略,其内容和体系十分丰富,既包含了五位一体的总体战略布局,也涵盖了四个全面的协调发展。从国家宏观层面来看,“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之一,最初是源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之一的“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强调“管理民主”,而现阶段则要求“治理有效”。新时代下,中国农村正处于转型的关键时期,治理有效是乡村治理新的目标导向,只有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才能在2050年完成乡村全面振兴的任务,让广大乡村再次焕发生机与活力,让六亿乡村居民体验和感受到改革与发展的成果。
一、研究回顾:当代中国乡村治理的发展与变迁反思
随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社会治理”并将之上升到国策,国内外与之相关的研究成果大量涌现。综合当前学者的研究进展和结果,既有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中国乡村治理的内涵、机制、模式和路径等方面[1]。为了更加系统总结和梳理中国乡村治理发展与变迁情况,特别是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乡村治理发展与变迁的历程,有必要对国内外与乡村治理有关的最新研究和结论做一个简要的回顾与梳理。
(一)国内学界相关研究概况
陈锡文提出,当前乡村治理的突出问题反映在乡镇政府的性质职能定位和工作上,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乡村社会治理的综合性能越来越强,需要将行政体制的改革下延到基层,走一条由下至上的治理改革路径[2]。李培林认为,新的历史环境和条件下,要用新思想新理念指导新时代的社会治理创新;要完成这项任务,就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①李培林.用新思想指导新时代的社会治理创新.中国共产党新闻网[EB/OL].[2018-02-06].http://theory.people.com.cn/n1/2018/0206/c40531-29807430.html。龚建文认为,乡村振兴要抓好五个着力,其中关键就是着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新秩序②龚建文.乡村振兴要抓好五个着力.中国社会科学网[EB/OL].[2017-11-21].http://ex.cssn.cn/skyskl/skyskl_yzfc/201711/t20171121_3749075.shtml。钟钰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有选择地发展那些具有资源和潜力的乡村,提出了要推动乡村多元文明复兴、协调城乡一体化发展、壮大优势产业、培育乡村内涵等政策建议[3]。贺雪峰从乡村治理的角度,探讨了要通过资源下乡的方式来重构乡村治理体系,来实现乡村社会怎样发展、如何发展的问题[4]。肖立辉等基于当代中国农村基层民主的机制问题,提出要充分尊重基层民主创新的规律,持续推进基层民主平稳健康发展[5]。韩俊从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目标要求,强调要按照五大发展的总体目标,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内容[6]。肖唐镖通过对近十年我国乡村治理的观察与反思,指出了乡村繁荣表象下的危机,提出要深入改革与完善乡村治理机制[7]。赵树凯认为,中国乡村大体进入了“强发展、弱治理”的发展阶段,变革传统思路,界定和厘清不同层级政府之间的关系,对县乡政府治理成效的好坏产生实质影响[8]。姚华松以鄂东传统村落的乡村治理实践为分析的切入点,认为现阶段审视和观察乡村的视角应该要发生转向。其提出了乡村治理需要重拾乡村价值和激发乡村活力,并试图探讨“乡土社会”复归的可能性路径[9]。张璐认为,在当前深化乡镇体制改革的阶段背景下,合理的、有选择的乡镇撤并可以解决乡村规模小、分布较分散的问题,能够有效实现乡村善治的问题[10]。
(二)国外理论界相关研究启示
改革开放后,随着国家在广大乡村地区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西方新制度经济学(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中的“产权理论”(Property Rights Theory)在20世纪80年代被国内学者引入,并具体运用到解释中国乡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上。西方“产权理论”的具体阐释不仅明晰了农村土地产权,还解决了普遍的机会主义问题,对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乡村治理变迁与改革起到了借鉴与促进作用[11]。同时,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新制度经济学在中国各领域的理论与实践运用,国家和社会选择改革的方式受到制度变迁的相关理论的启发和影响,为中国进行的由点到面、由国家到乡村的渐进式改革提供了理论支撑和实证素材。总体来看,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乡村治理进展相对稳定,就是与中国所持续进行“顶层设计、中层推动、底层落实”相结合的制度变迁方式密不可分的[12]。在国外,奥斯特罗姆(Ostrom)教授夫妇提出,随着治理环境的快速变化,以政府为代表的国家公权力量不是唯一治理主体,社会、组织、乡村居民都是治理中的重要构成力量,即强调“治理主体的多元化”[13]。将奥斯特罗姆夫妇的观点运用在当前中国乡村治理的过程中,对当今中国基层政府、市场主体和民间力量间建立起广泛的合作关系起到了借鉴和启示作用。此外,从马克思社会治理思想来看,以国家、市民社会和人民为核心主体,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首要目标,以实现社会的自我管理为核心目标,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终极目标[14]。马克思社会治理思想为公平正义观念在基层确立、发挥乡村基层自治作用、构建多元参与主体参与到乡村治理,提供了理论借鉴和思想来源。在国外相关理论的启示下,国内学界和实践层面持续探索治理能力和效能提升的路径,在此基础上为乡村振兴战略中如何实现治理有效提供了着力点和理论依据。
二、语境适应:“治理有效”逻辑体系与分析框架的提出
乡村作为中国乡土社会的基础存在单元,延续了几千年的历史,当前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化。经过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变迁发展,政府作为唯一主体的“管理”逐渐走向政府、社会、企业、公民多元合作模式下的“治理”,所体现的是当前整个社会治理模式、手段、环境的转变,这些变化都是步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显性特征和必然要求。在中国的乡村治理中,各类单元之间的联系呈现出偶然性、突发性的特征,同时又表现出琐碎的、模糊而不清晰的现状。在此背景下,面对复杂的乡村治理环境和场域,就需要对中国语境下的乡村“治理有效”逻辑体系与分析框架内容进行学理性分析和探讨。
(一)概念明晰:从“管理民主”到“治理有效”
首先需要在概念上明确,管理民主是与威权主义、绝对权威相对应的,强调的是方式、方法的运用。民主管理以“民主、公平、公开”为原则,为达到管理目的而采取的一种方式。从当时的中国社会背景来看,管理民主的关键是中国乡村社会的主导力量——国家基层公权力量①在中国农村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对乡村发展起到决定作用的主要是乡镇一级的国家基层公权力量。,管理民主的核心在制度建设。作为乡村社会的主体力量的村民则处于缺位状态,社会、企业与群众参与显得不足。而现阶段的治理有效主要意味着政府既是治理主体,也是治理对象之一,整个治理变成了一个多维度、多层面、多领域的活动,治理主体扩大到政府之外的社会组织、企业、居民个人等综合范畴。治理有效构建了一种结果导向,要求治理有“效用”和“价值”,与治理投入呈正相关关系。按照此种逻辑解释,就可以进一步明确,治理有效是乡村治理的新导向和新目标。
(二)变迁历程:“治理有效”产生的逻辑体系及发展轨迹
“管理民主”一词自中共中央 《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06—2010)发布后受到广泛关注。在当时,管理民主不仅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目标,其实现途径就是通过“四个民主”——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使乡村管理能够按照农民自身的意愿进行,从而达到管理目标的效用性。可以说,管理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乡村中的具体体现和表达。同时,影响乡村民主管理的因素既包括历史性因素,也包括客观性因素和现实性因素。管理民主既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治保障,也是中国基层民主政治发展的现实要求。在“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实现对乡村公共事务的“善治”,对新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发展有着现实的指导意义。十多年来,随着国情的变化和国家战略发展定位的不同,党和国家对乡村治理发展的目标、内容和任务都有了不同程度的转向和重构。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社会治理中心和主体向基层下移,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出了许多新思路、新举措与新论断。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治理”这一概念和目标设计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典型政策文件及发展实践阐明了这些变化,下面加以简要说明。
2014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精准地把握和锁定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内“三农”工作中的八项重点,提出了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善乡村治理机制等项目设计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EB/OL].[2014-01-19].http://www.gov.cn/jrzg/2014-01/19/content_2570454.htm。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指出: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持续激发内生动力;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夯实农村共享发展基础,开创农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EB/OL].[2017-02-05].http://www.gov.cn/zhengce/2017-02/05/content_5165626.htm。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断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7年12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以十九大报告精神为指导,坚持将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认真分析当前“三农”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以治理手段、目标、方式的创新,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习近平作重要讲话[EB/OL].[2017-12-29].http://www.gov.cn/xinwen/2017-12/29/content_5251611.htm。2018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上,首次以该内容为主题联合下发《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要求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建设法治乡村、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建设平安乡村,不断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④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EB/OL].[2018-02-04].http://www.gov.cn/zhengce/2018-02/04/content_5263807.htm。2018年9月,中央政治局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第八次集体学习,会议在国家设立首个农民丰收节之际,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要正确处理好工农与城乡关系、农村现代化与农业现代化的关系。同时,在实施自治和法治的进程中,也要充分发挥好德治的作用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习近平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并讲话[EB/OL].[2018-09-22].http://www.gov.cn/xinwen/2018-09/22/content_5324654.htm。
(三)中国语境:“治理有效”的时代内涵与分析框架的提出
从中国语境和学理性意义上来讲,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九大多次明确和重点提出了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任务与目标,这是今后行动的目标导向。新时代下,党和国家在顶层设计上确立了“治理有效”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目标之一,以期构建和发展具有中国语境的治理模式,渐进变革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固有逻辑关系。从管理到治理,是由一元单向模式转向多方交互共治,虽一字之变,但是所体现的内涵和外延截然不同。具体来看,治理与管理的核心区别有四个方面:第一,治理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一整套规则和活动;第二,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第三,治理不仅涉及公共领域,也包括私人部门;第四,治理是一项持续的互动,而不是一种权威、固定的制度。从治理内容上来讲,治理与管理表面上仅一字之差,但体现了主体的扩大、内涵的延伸。管理往往指政府上下级的“条条关系”,政府同级的“块块关系”,主体停留在政府本身;治理意味着政府既是管理主体,也是治理对象之一,而且治理主体扩大到政府之外的社会组织、企业、居民个人范畴。与此同时,在公共治理转型中,公民参与是核心和关键环节[15]。从乡村治理的目标上看,中国的乡村治理应是以建立和完善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以农村经济发展为基础,包括农村文化、民生、生态等在内的乡村治理水平的整体性提升。在此背景下,乡村振兴战略中乡村“治理有效”的时代内涵与分析框架伴随着中国社会进入新时代应运而生,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
三、新问题、新挑战:新时代中国乡村治理的若干症结
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较,乡村振兴战略在总的方针、内容和目标上都实现了转变和提升。在2020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广大乡村地区既是重点领域也是基础所在,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所在。可以说,全国广大乡村地区的居民能否同步实现小康,要看乡村是否能够实现全面振兴。这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任务。当前,国家设立首个农民丰收节,标志着农业农村农民的地位上升到一个新的台阶,乡村治理迎来了新的选择与发展。然而,当前在城乡二元化的差距日益扩大的趋势下,中国乡村面临着诸多治理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村民在乡村治理进程中的“缺席”;二是乡村传统价值体系受到冲击,不断走向解体;三是旧有的基层治理模式日益成为乡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制约和瓶颈;等等。中国乡村治理中的新问题为现阶段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和在基层的具体实施提供了历史的选择。
新时代下,随着现代化的不同步演进与乡村振兴的前景造成强烈的反差,许多显而易见的矛盾与挑战也时常凸显。这些新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观念缺失,新时代治理理念有待构建。国家公权部门中部分工作人员思想观念、法治观念依旧受固有经济体制影响,传统观念向现代转变还需要经过实践的检验。村民的思维仍然没有冲破封闭的环境限制,法制化理念与思维长期在乡村社会中缺席,法治空心化现象在基层是普遍存在的现象。
第二,体制失灵,村民自治组织难以有效运转。现阶段,随着城乡二元结构差序格局不断拉大,村民自治组织面临着治理人才缺失和村务管理的空心化状态。一方面,部分基层干部不按实际情况推进乡村经济社会建设,重形式、轻落实的现象较为突出,为村民自治组织的正常而高效运转带来了困难。另一方面,自上而下转移下来的政策、资源、资金因村庄治理失效性造成治理体制失灵,村民自治组织在日常的行政事务中难以有效运转。
第三,社会组织培育不足,多元社会力量难发挥。长期以来,乡村社会组织发展不充分,发展滞后,规模小、结构散、可支配要素资源匮乏、难以发挥自身作用、得不到群众的认可是面临的现实问题。面对乡村治理中的社会组织发展乏力问题,急需处理好乡村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16]。在国家公权力量主导中国乡村社会经济等各项事务的现实下,乡村各类社会组织如何培育、如何发展,如何发挥多种治理资源参与到乡村具体事务治理中,依旧是一个需要深入探讨的现实重大问题。
第四,乡村治理人才缺失,各项发展能力难提升。从城乡长期发展的历程和关系来看,城乡之间的差距就一直存在。特别是中国社会进入新时代,城乡之间差距在事实上进一步拉大,城乡之间巨大的差序格局导致一些综合能力和素质较高的乡土人才走出乡村,流动到城市中工作成长,乡村社会日益走向“空心化”,乡村和土地已经不再是他们谋生和生活的场域。留守在乡村中的儿童、老人和妇女成为乡村社会中的主要群体。这些人才的缺失,导致与乡村相关的各项事务的管理难以保障,基层自治组织运转面临着现实的困难。
四、民主与多元:实现乡村治理有效的关键环节及启示
实现治理有效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之间存在着内在的逻辑联系,是以基础治理来巩固乡村全局的发展。从中国乡村治理主体对象来看,政府作为唯一主体的“管理”到政府、社会、企业、公民多元合作模式下的“治理”,所体现的是当前整个社会治理模式、手段、环境的转变①魏后凯.坚定不移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国经济网[EB/OL].[2017-11-03].http://www.ce.cn/xwzx/gnsz/gdxw/201711/03/t20171103_26742456.shtml。从实践发展逻辑来看,坚持协调发展,推进社会和谐,需要乡村振兴;为了让农业农村再发展、乡村更美丽以及农民更幸福,需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同时,推进城乡融合、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推进乡村绿色化和“三农”队伍智慧化建设是促进乡村振兴的战略举措,是对乡村发展总体要求。因此,在此种逻辑安排下,在乡村振兴战略的规划和实施过程中,要精准把握实现治理有效的关键环节,构建民主与多元的乡村治理有效格局,以作为中国乡村治理发展的具体设计和制度创新方式。
(一)以积极回应村民新要求、新期待为主要目标
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理顺乡村与上级政府关系的制度保证和根本前提,渐进打破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差序结构、走融合发展之路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实现城乡居民共同富裕的客观要求和共同目标。现阶段,中国乡村治理要在现实上厘清占全国大多数的乡村居民最迫切的需求、期待是什么?可以说,为乡村居民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不断彰显法治、不断维持公平正义、不断实现社会稳定从而稳步提升人民幸福感与满足感是当前乡村居民最为迫切的需求与期待。在此种思维建构和逻辑安排下,就需要党和政府在现实基础上积极回应村民的新要求、新期待,基层治理有效尤其需要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因此,要在实践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不断加强乡村居民生产生活的社会环境建设;要坚持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发挥其在乡村治理中的主导作用;要进一步深化各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土地制度、户籍制度、公共服务制度和行政管理制度改革;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使之成为推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强大动能。从乡村振兴和治理有效的工作方向出发,在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中起到第一线的基层公权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问题导向,紧密联系实际,时刻保持与群众血肉联系,胸怀全局,把握大势,以求真务实和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改进为乡村居民服务的工作作风和办事能力,把真正、积极回应村民新期待作为工作的主要目标,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推进。
(二)以创新乡村人才培育引入机制为长效路径
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提出,要“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按照国家的政策和乡村治理的实际,中国乡村社会的治理归根结底要落实到人的治理。具体来讲,一是要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系统培训。基层干部的工作具有多、杂、乱的特点,这就需要基层干部具有综合的能力和经验。因此,在培训学习中,要找准培训的方向,紧密围绕村务治理、农业生产、生态文明、产业发展等方面开展实务性、技术性培训。其二,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观念。从本质上来讲,乡村发展的根本在于各类产业的发展,培训和教育一批村干部、新型职业农民接受新的市场经营理念,引导其用市场化、经营化的思维来实现乡村可持续发展。通过宣传教育、党性锻炼、政策解读,将新理念新思维进课堂、进基层,切实贯彻落实到基层干部的头脑和行动中。其三,构建基层法治秩序结构。当前乡村基层干部不懂法、不学法、不用法的现象还较为常见,法治不彰在基层还有较大的生存空间。要坚持将法治与自治、德治共同纳入乡村治理体系中来,增强基层干部法治思维教育,以法治秩序不断优化乡村治理结构与环境。其四,吸引和选聘优秀人才到村任职。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导向需要乡村在人才“内培”的基础上加强人才“外引”。要在社会上形成宣传的舆论氛围,营造优秀人才到农村中任职的氛围,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和人才待遇保障,要继续实施各类选聘人才到基层任职计划,使各类人才在实现乡村振兴目标和治理有效上发挥实际促进作用。
(三)以健全“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技术路线
党的十八大以来,“共享发展”“公平”已成为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关键词和主要特征[17]。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断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在此政策安排下,各地各部门要以凝聚“共建共治共享”意识为基本思路,不断打开局面,开阔眼界,具体分析本地进行乡村治理的现实情况,走一条良性且可持续运转的乡村“善治”道路。追溯以往,中国乡村治理大体上是在人治与法治相结合模式上运行,造成乡村治理体系中的法治缺位。在此宏观背景下:第一,要不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村民自治的实践,使村民自治制度真正服务农业农村农民。第二,要在乡村治理的现实基础上建设法治乡村。建设法治中国,从人治走向法治的方式是进行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的法治保障,也是实现乡村社会有效治理的抓手。第三,要积极吸收服务于乡村各项事业发展的社会组织进入乡村社会。社会组织作为乡村治理的重要资源,对盘活乡村经济、资源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以社会组织良性发展为治理资源,以激发社会组织的利益表达与聚合功能,使社会组织在促进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作用、长效运转。第四,要注重发挥德治在乡村治理中的软实力和道德约束作用。目前,乡村治理的最大现实瓶颈是人才的缺失,这为新乡贤在乡村发挥作用提供了契机。鉴于此,要深入宣传和挖掘周边的先进典型,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创新,强化道德教化作用,构建新乡贤回归的动力机制、保障机制、安居机制、配套机制及监督制约退出机制建设,以真正发挥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的作用。
(四)以协调乡村振兴战略中几对主要关系为路径依赖
全面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于抓住人才、土地、资金,实现的保障是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认识到治理有效的重要作用,要妥善处理好以下几对关系:一是要重点把握好城市与乡村的关系。在城乡二元化差异日益拉大的现实下,实现乡村治理有效需要把乡村放在和城市同等的地位,要更加注重发挥乡村在治理上的主动性、创造性和互动性。二是妥善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目前中国乡村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象较为突出,市场发育还不完善,发展的水平还不高,发展的程度还很低;市场在乡村社会中的资源配置决定作用的张力不够,作用还不明显,这方面市场的调节是滞后的,是失灵的,政府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要充分处理和协调好政府和市场这两个要素,更加注重发挥政府在规划、协调、战略引导和政策方面的主导作用,运用政府主导作用和行政调控能力来实现乡村社会的有效治理。三是协调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各地政府也制定了区域内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各地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一方面能够快速实现乡村物质精神文明的极大改善,但与之相伴的是必然会给乡村的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保护构成极大的危害,必须要提高认识。乡村振兴战略不是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代价的破坏性、无限性开发,而是在现有基础上以保护生态、保护文化、保护环境为准则的思想进行推进。四是处理好个别试点与全面推广的关系。在各地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过程中,要慎重选择试点的区域和乡村个体,要在全面考察、科学分析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特点、不同区域的乡村情况,注重选择落后和衰退较为严重的乡村或深度贫困地区进行试点。一方面,各地政府要注重鼓励地方探索与创新,在自身实践的基础上得出全面可以推广的乡村治理经验。另一方面,要与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节点时期交叉推进,要以试点的内部基础渐进向外持续推广,通过以点带面,有序地打造美丽宜居乡村,探索符合各地区乡村治理的特色道路。
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中国的乡村治理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其中蕴含着深刻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按照党的十九大部署和安排,中国乡村治理要在宏观上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多元主体协同合作的现代社会治理体制;要建立三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以推进农业农村事业顺利进行。这是进行中国乡村治理的总体性安排和宏观上的政策设计。但是,在中国乡村治理的现实中,由于各地发展的条件、水平和环境不同,任何一个乡村都不可能简单使用某一种方式来实现乡村治理有效,而应该是根据实际情况,以多种治理方式的结合来实现乡村治理有效。因此,在解决问题的思路上,要以当地的资源禀赋、社会经济基础、人文环境为参照和依据,积极回应村民的新期待和新要求,不断加强乡村基层基础工作,持续发展乡村社会组织和社会治理人才,构建现代化的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唯有如此,才能不断提升乡村社会治理的水平与效用性,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乡村治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