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措施及建议
2018-03-25崔柳毅
崔柳毅
(汶上县水利局,山东 汶上 272500)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工农业用水量增加,汶上县浅层地下水孔隙水超采区面积已发展到207.8 km2。为此,汶上县积极开展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修复超采区地下水生态环境,加强地下水管理与保护,保证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全面实现。
1 地下水超采引发的问题及危害
随着超采区内工农业生产的不断发展,加剧了超采区地下水的开采。逐步形成了以苑庄镇、义桥镇、南站镇、康驿镇为中心的东部漏斗区,漏斗区中心水位埋深由七十年代初的6~8 m,增大到目前的14 m之多。由于浅层地下水位大幅度下降,水力坡度增大,促进了地表污水的下渗,地下水受到污染的风险增大。同时,随着地下水超采区地下水位的不断下降,导致单井出水量减少,抽水成本大幅度提高,增加了群众经济负担。
2 治理措施
2.1 控采限量
一是实行区域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与水位双调控制度。健全完善县乡二级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按照省、市年度下达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控制指标,对重要水源地建立地下水水位预警管理机制,分别划定地下水位黄、橙、红警戒线,实行预警管理。二是建立并实施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三是规范完善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工作。对取用地下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乡镇,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用地下水。在地下水超采区内,除居民生活用水与应急供水外,严禁新增地下水取水量。在超采区内确需取用地下水的,要在现有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内调剂解决,并逐步削减地下水开采量。四是依法限期封停超采区地下水取水工程。
2.2 节水压减
1)大力实施农业节水。积极推广管灌、微灌、喷灌技术,根据“济宁市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任务要求,按照汶上县2016—2020年高效节水规划,超采区内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 466.67 hm2,工程实施后年节水量达268 万 m3。
2)加快工业节水改造步伐。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到2020年,电力、纺织、造纸、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用水达到先进定额标准。
3)加强城镇节水。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将公共供水(使用地下水源的)纳入计划用水管理,实行超计划加价收费制度。开展大型生活小区分质供水试点工程、雨水收集利用工程。
2.3 水源置换
1)加大引汶补源工程维护和建设力度。通过琵琶山引水闸引大汶河水进入小汶河、泉河、进军渠三条河流进行回灌。
2)加快中都水库配套工程建设。中都水库总库容783.7万m3,2017年3月竣工。水库建成蓄水后,引汶水经中都水库的调蓄,由东护城河输水到南泉河,2016—2020年可累计替代农田灌溉开采地下水185.2万m3,完成超采区农业灌溉用水由地表水置换地下水。
3)加快推进城乡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回用工程设施建设,逐步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再生水回用率。2015年超采区中水回用量108万m3,预计2016—2020年,地下水超采区内中水回用量累计达到550万m3。提高了水资源利用效率,减少了超采区地下水的开采。
3 保障措施及建议
3.1 强化乡镇政府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协调联动
按照《济宁市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地下水禁采和限采规定,《汶上县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下发至超采区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政府各有关部门,由县政府统一调度各部门逐项落实治理任务。并建立联动机制和备案督查制度。
3.2 严格考核问责,加大财政投入
建立超采区综合治理情况定期调度机制和年度考核制度。建立约谈制度,并将超采区地下水治理情况纳入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报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要在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级资金的同时,尽快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抓紧推动项目建设。地下水超采区征收的水资源费,要重点用于超采区治理和地下水保护。
3.3 深化水价改革
加快水价形成机制改革。在南水北调受水区等多水源供水地区,加快推行区域供水综合水价,促进压减当地地下水用量。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探索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制度和节水激励机制。对非居民和特种用水严格实行定额(计划)管理,超定额(计划)用水量部分实行累进加价制度。
3.4 推进水权水市场制度建设
积极开展水权交易试点,稳妥推进水资源确权登记,培育和规范水权交易市场,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流转方式,允许通过水权交易满足新增合理用水需求,鼓励外调水、当地地表水、非常规水水权置换地下水水权。建立非常规水使用鼓励机制。
3.5 加大执法力度
严厉查处非法开采地下水、不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等违法行为。强化公安、水利、住建、环保、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协作,组织开展地下水超采区集中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基层水利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地下水监管执法技术培训,提升水利执法监管能力。
3.6 加强地下水监控能力建设
进一步完善地下水监测工程项目。科学规划布设地下水监测站点,对超采区地下水位、水质动态加密监测,对重点地下水取用水大户实施在线监控,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全县地下水开发利用的监控网络体系,及时掌握全县地下水的水位、水量、水质动态变化情况,为地下水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3.7 建立宣传教育引导机制
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和地下水资源保护的宣传教育,把水情知识纳入公益性宣传和国民素质教育体系,普及地下水节约与保护科学知识,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地下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3.8 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作用,公开曝光违法典型案件。建立违法开采地下水举报奖励制度,设立奖励资金,对于群众投拆的违法事件,一经查实,可给予举报人奖金奖励。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监督保护地下水资源。
强化公众参与。为公众、社会组织提供水资源保护法规培训和咨询,邀请其全程参与重要执法行动和重大违法取用地下水事件调查。通过公开听证、网络征集等形式,鼓励公众参与地下水管理、水价改革等工作过程,广泛吸纳公众对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