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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企纪检监察组织监督的难点和途径

2018-03-24郭妍妍

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 2017年22期
关键词:国有企业

郭妍妍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7)11-000-01

摘 要 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工作是企业实现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对企业资产管理、生产经营具有重要影响作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工作职能,促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工作的优化发展已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课题。基于此,本文在分析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工作存在的难点的同时,提出了优化突进,以供参考。

关键词 国有企业 纪检监察组织 监督作用

坚持党的领导与监督,是国有企业建设与发展的重要思想与原则。纪检监察组织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及相关部门设置的专向检查与监督部门,对企业经营生产与文化建设具有重要影响作用。有利于保证企业领导决策的正确性,推动党的政策、方针、法律法规在企业发展中的贯彻落实。因此,在新形势下,明确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存在的难点,并给予解决,至关重要。

一、国企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难点

(一)国企纪检监察组织的地位不高

研究发现,目前在国有企业组织结构体系中,纪检监察组织所处的地位并不高,从而制约了其本质职能的有效发挥。这一点可从其行政职级、领导关系等方面得到具有体现。

在国有企业中,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是企业管理体系中的重点工作。在纪检监察组织办公体系中,纪委与监察室分别执行企业党纪管理与企业政绩、国家相关法律的维护与监察。其中,企业纪委不仅受企业党委的领导,也需受上级纪委的管理,而监察室则需受企业行政管理层工作人员的领导。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工作出现矛盾,从而制约了其工作职责的有效落实,对监督结果产生不利影响。同时,监察室工作与企业其他部门工作的工作性质出现“平行状态”,纪检监察组织监督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的调配与职级确立主要受企业行政管理人员领导,这使得监督工作失去震慑力、权威性与影响力,不利于组织监督工作企业约束作用的发挥。

(二)国企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职能权限不确定

目前关于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工作的职能与权限尚未给予明确的限定。因此,国企纪检监察组织在组织开展工作时,多是依据国家机纪检监察机构有关规章、准则进行具体实施的。所以在实践操作中,常出现执法力度不高、执行手段缺乏、法律责任追求权力有限、等问题。基于此,国企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工作常处于“被动”地位,其监督工作很难得到优化发展。

(三)国企纪检监察组织设置不合理

从现阶段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实际发展情况来看,明显存在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的问题。一方面,国企纪检监察组织在执法过程中,过于侧重其职能的发挥,而忽略了其与企业财务审计、合同审核等部门的沟通与连接,导致其工作的组织开展缺乏科学性与契合性,從而使工作出现片面化问题,降低工作整体效率。另一方面,国企在现代化建设与发展过程中,对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工作的认知出现偏差,将其与企业团委、工会划分在同一发展内容中,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国企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工作职能,从而降低了整体工作质量与效果。

二、国企纪检监察组织监督作用发挥的有效途径

(一)提高纪检监察组织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

针对现阶段国企纪检监察组织地位低下的问题,需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实现其在企业管理组织结构中的地位。首先,从党内以及企业行政管理法规出发,建立全新的纪委垂直管理体系,明确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任免、职级确立等工作的责任机制,实现“上级纪委直接领导”原则在工作中的有效体现。从而打破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工作性质平行问题,消除工作人员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企业制约,提升工作权威性与公信力。其次,明确企业各负责人工作职责,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实现企业纪委负责人由企业党委与企业行政管理层人员共同任免;实现企业党内书记有纪委书记任职,并负责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工作的监察;实现企业纪委书记在企业决定领导层的渗透,促进其在企业决策工作中的积极参与。

(二)确立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职能的权限

根据新时期国有企业实践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与制度,明确国企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工作的职能权限。即,国企纪检监察组织应享有一定的调查权、询问咨询权、检查权、建议权、处分权以及惩罚权。实现纪检监察组织在企业经营决策中的检查,并依据检查结果为企业发展提供一定的建议,保证企业决策的正确性、科学性、合理性;实现对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调查与咨询,探明违法违纪行为产生的原因,为工作职能的有效发挥奠定基础;实现对同级或下级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与经济处罚,从而降低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概率,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组织权威性。

(三)科学设置纪检监察组织形式

建立多功能一体化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工作机制,保证各项工作之间的沟通与连接,提升工作效率。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科学配置纪检监察专业化工作人员,并采用信息技术建立信息共享系统,促进各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实现组织监督工作职能的最大化发挥。

三、结语

总而言之,落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工作职责,发挥组织监察工作价值对国有企业现代化建设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本文旨在通过对国企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工作难点与优化途径的分析,促进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为国有企业长效与竞争发展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 何健.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监督的难点和途径探析[J].办公室业务,2016(12):33.

[2] 陈荣祥,吴秋元.发挥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职能作用研究[J].法制博览,2015(30):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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