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历史建筑与街区保护浅析
2018-03-24许大为刘炳熙
李 淼 许大为 刘炳熙
(东北林业大学园林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40)
历史建筑与街区,记载了城市的演变,折射出城市的地域特色与文化内涵,重视并保护文化遗产也已成为全球性课题。近百年来,意大利在文物建筑保护方面积累了非常多的成功经验和方法,为保护世界建筑文化遗产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样,我国也是世界遗产大国,也面临着如何保护和再利用历史建筑与街区的问题。但随着我国城市改造规模的不断扩大,对许多传统民居、历史街区甚至文物建筑造成了“建设性破坏”,城市名片正在逐渐消失。因此,我们应该积极借鉴意大利及西方其他国家百年来摸索出的成熟的保护及再利用理论体系,并为我所用,这是非常重要而有意义的。
1 保护与再利用的内涵
保护是指采取特定的措施和手段来对某历史建筑的现存形式、场所精神进行保存与修护;再利用是指对历史建筑的使用价值进行更新和再设计,并使得其历史文化价值得到再现和延续。因此,历史建筑与街区保护再利用的设计过程,是要遵循相应的基本原则,从建筑的价值特色和设计条件出发,以新时代的新理念和新技术水平为其提供强而有力的辅助,从而给予历史建筑与街区最佳的保护再利用效果。
2 意大利历史建筑与街区保护及再利用的历史进程
2.1 意大利历史建筑保护及改造再利用的五个阶段
首先,是15世纪的“文艺复兴式保护”阶段。人们在经历了中世纪长期的思想禁锢之后,对辉煌的古罗马建筑文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为了再现古罗马的盛世景象,他们进行了大规模的建筑修复和文物保护。其次,是近代文物建筑保护的发展初期阶段。从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20年代,意大利凭借着其巨大的建筑文化财富,成立了第一个关注文物建筑保护的国际组织IMC,并提出了《罗马宪章》,这也成为了国际上的技术规范指导。从此意大利的文物建筑保护与修复工作被纳入到国家的严格管控之下。再次,是20世纪20年代到二战结束的“法西斯学派”对文物建筑的破坏期。当时的政权统治阶级从自身的利益和意识角度,提出了另一种“保护”办法。为了突出古罗马帝国的伟大建筑,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的大量建筑被他们无情地清理掉。接下来是二战结束到20世纪60年代的近代文物建筑保护的成熟期。当时的意大利几乎是在一大片废墟上开始重建家园,其效率之高,规模之大,影响深远。在此期间,意大利通过了《威尼斯宪章》《城市规划法》和《联合法》等,文物保护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均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此奠定了意大利在文物保护与修复领域上的国际主导地位。最后是20世纪60年代的威尼斯宪章的腾飞阶段。自其出台之后,意大利在文物保护与修复的领域上有了突破性的进展,他们不断深化学术理论研究,不断地创新保护观念和技术手法。直到今天,《威尼斯宪章》仍被世界上各个国家所学习应用[1]。
2.2 意大利流派发展
意大利派崛起较晚、形成过程漫长。它结合了18世纪以来关于文物建筑保护的合理因素,在理论上更是细致严密。其经历了以下三个发展阶段:
首先是历史性修复阶段,该理论产生于19世纪80年代,代表人物有贝尔特拉密和波依多。前者要求尽可能多地收集资料和证据,保护工作要有牢靠的科学基础。后者则要求必须尊重文物建筑的现状,要保护历史上的一切变化和增补,即使它们掩盖了它的原貌。此时的意大利派不再受限于法国派的影响,不再修复或翻新文物建筑,而只是加固与保护。
其次是科学性修复阶段。乔瓦诺尼于1931年提出了更为全面的保护概念,其中包括“修复建筑的目的是要保护建筑本身和环境之间的历史文脉”“修复可以用现代方法和材料,但决不能超过建筑的历史层理所能承受的量度”[2]等。而1933年出台的《雅典宪章》正是以乔瓦诺尼的文章为基础,从此意大利派在国际上得到了认可。
最后是影响最大、时间最久的评价性修复。代表人物是阿尔甘,他认为文物建筑的保护和修复不仅体现出技艺水平,更重要的是要表现出对历史、技艺的理解和感知,这在后来被引申为“是一种历史文脉和延续性”。
而意大利学派主要包括四大理论。第一,文物建筑不仅是艺术品,其具有多方面的价值,保护工作应细致到它所承载的全部历史信息;第二,不仅要绝对尊重原先的建筑,还要尊重之后陆续添上去、或是改动的部分,甚至是它的缺失状态;第三,当文物建筑已经损坏时,决不能去“创造”自以为是的纯正风格;第四,要保护文物建筑原有的自然和人为环境[3]。
3 意大利历史建筑与街区保护现状
按照意大利原有历史建筑与街区的重要性及现状,以及后人对它们的干预程度,将其分为以下六种情况:
第一种是已无功能的历史建筑遗迹。通常的做法是将遗迹围起来让人们参观,以防遗迹毁坏而对其进行定期的清洁与维护。比如罗马的共和国广场、阿根廷广场等。即使遗迹与城市规划相冲突,也遵循“以新让旧”的原则,不移动其分毫。
第二种是尚保持原有历史功能的重要历史建筑遗迹。它们大多数和宗教有关,归教会所有,如米兰大教堂、佛罗伦萨大教堂等。他们采取限制参观人数和限日参观的方法来进行建筑保护,在不破坏建筑原来风貌的前提下,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来适应现代需求,如增加采暖通风照明设备等。
第三种是需要更新功能的一般历史性建筑。二战期间许多意大利城市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当时在战后采取了两种重建方式。一种是采取新形式和新结构的新建;而另一种是将建筑的原貌分毫不差地完整重现。例如在一场空袭中只留下一点断壁残垣的圣都曼尼科教堂,在对其进行修复和重建时只保留了小部分墙体,其余则采用新结构和新材料进行重建。
第四种是历史街区中的古旧建筑,它们通常是住宅或相关的建筑,其保留是为了延续历史的空间和生活氛围,本身的历史或者文化价值不一定高。这种特色保护只要求整体外观不变,内部空间可以结合功能进行任意改造设计。
第五种是环境改造型历史街区。城市的不断发展使得其中的历史街区逐渐成为城市标志,周围的环境成为了核心地段,土地价值升高,商业经济也涌入这里。在设计时可以把自然景观、城市风情与历史街区综合开发成一个大型的公共产品,并且要保护和维持它的生态功能,降低开发活动的负面影响。
第六种是历史保护型街区。它强调对街区的历史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从长远角度来分析保护的过程,社会需求的演变才能永久的延续,才能增强历史街区的社会意义。保护时要结合历史的沉淀与新时期的文化内涵,强调完整性与和谐性[4]。
4 意大利历史建筑与街区保护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保护历史建筑与街区,意义重大且任重道远。我们可以从意大利这座文明古国的发展变迁中总结出对我国的现实借鉴意义,从而让我国的历史建筑与街区真正的散发恒久魅力。
4.1 宣传教育和文化推介密切结合
首先,意大利对历史建筑与街区保护已成为全民意识。而中国在这方面还远未得到广泛的社会支持,各地对古民居的破坏也是司空见惯;其次,意大利是全世界申遗数量最多的国家,这不仅有利于提升本土文物建筑的知名度,还可以增强国民自豪感、扩大社会影响力;最后,意大利有专门的文物建筑修复学校,在历史建筑与街区的保护更新设计中,必须有这类专家的参与。而我国正需要经过系统培养的专类人才。
4.2 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有机统一
在意大利,经常以政府、市场、民众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历史建筑与街区保护。在我国应将这部分的保护经费列入财政计划的专项补贴,结合多渠道获得的资金,用于这些街区的保护与改造。同时,政府可以通过法律、行政手段以及技术手段等用以规范市场经济运行机制,避免一些市场行为对历史文化遗产的破坏。
4.3 法律体系和制度日益完善
意大利非常重视立法,在很早就建立了一整套细致全面的保护管理机制。与其相比,我国关于这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管理机构职责不明确。当前我们要加强立法,严格管理,推进历史建筑与街区保护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增强保护工作的权威性。
4.4 开发利用与有效保护并重
意大利始终将历史建筑与街区的文化价值置于其经济价值之上,强调文化保护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而目前我国有些地方的认识仍停留在“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阶段[5]。其次意大利以长远的角度,从保护个体建筑发展到保护历史街区,使之与整个社会、经济、交通等各方面紧密相连,进而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而我国对于这方面的工作还存有两大误区:一是忽视历史建筑所承载的精神文化价值,多是仿古建筑、仿古商业街,失去了原真性;二是改变了原有的功能和性质,在使用的同时却破坏了它们的历史价值。因此,我们需要在社会上推广这种开发利用与有效保护并重的方法理念。
5 结语
在我国,许多城市仍面临着城市现代化发展与历史建筑保护之间的矛盾。其现状,包括保护情况、维修质量、改造水平、再利用程度等,实际上反映了一个民族现有的文化水平和技术水平。意大利通过深入研究其传统文化和建筑遗产,不断探寻适宜的保护方法,确立了独特的“意大利模式”,让世界认同。我们可以从中汲取经验,并为我所用。中华民族有着悠久历史和深厚文化底蕴,既然我们的祖先能够创造出举世闻名的建筑,我们就一定能够将它们保护和承传下去。
[1] 辛慧琴.意大利古历史建筑保护及更新再利用浅析[D].天津:天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25-32.
[2] 刘芳芳.城市景观视觉体验的层级理念探索——以意大利威尼斯为例[J].新建筑,2013(4):7-8.
[3] 黄坤耀.历史建筑的整体改造及“可逆加固”方法[J].建筑结构,2009(3):12.
[4] 徐宗武.历史建筑价值再认识[J].建筑学报,2011(3):6-8.
[5] 林 源.中国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基础理论[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2:5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