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乡规划实施评估的问题与改进
2018-03-23贺易萌
贺易萌 刘 磊
(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 哈尔滨 150040)
现阶段,我国城乡规划由原来的技术控制体系,逐渐转变为公共政策体系,并发挥出过程监督、结果分析、实施总结作用,以此指导和推进我国城乡规划工作进一步发展。虽然现代有很多城市已经开展城市规划评价工作,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存在流于形式的问题,在开展各项工作目的上认识也不够明确,无形中也对城乡规划发展时效性和合理性造成不良影响[1]。因此,需要对我国城乡规划实施评估问题引起重视,并强化问题分析,提出有效改进措施,推动我国城乡规划工作稳定、持续开展。
1 我国城乡规划工作发展历史
20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重视城乡规划工作,其主要原因是在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增长和科学技术不断发展背景下,要求城乡规划工作高质量完成,在一定程度上也推动城乡规划工作朝着法制化方向发展,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这些工作流于形式化,没有深入落实到实际,最终也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具体体现在:1)编制工作重复,由于缺乏对规划编制与实际实施深入探索,使得新一轮城市规划编制没有发生较大的改变;2)规划工作滞后,整个规划工作只凭借城市现行实际情况进行推测,没有相应规划部门、规划系统在其中发挥辅助作用,进行系统化规划设计[2]。
2 我国城乡规划实施评估的问题
2.1 目的不够明确
对城乡实施评估主要包含两项内容:1)城乡规划修改和修编,既包含了城乡规划实施效果评价,又包含了修改内容必要性论证。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该项工作重点主要放在规划通过审批上,不仅无法体现出现代城市规划理念,还违背了评估科学性。2)年度常态评估,该项评估手段的实施,主要是结合规划部门年度计划,对工作中存在的绩效问题进行分析,然后提出有效解决对策,为下一步工作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2.2 重结果、轻过程
上述所提到的两种城乡规划实施评估方式存在一定局限性,主要体现在将空间方案的一致性评估及规划目的作为衡量规划工作是否达到目的的唯一标准,严重忽视了规划实施过程评价和分析,最终也只能够对规划工作表面上存在的偏差进行分析,而无法明确导致偏差发生的根本原因,也就不能够科学、合理的反馈规划运作工作结果,未来工作开展也不能够对其起到借鉴作用[3]。
2.3 评估机制落后
在开展城乡规划工作时,通常会按照比较科学或合理的方式开展,无形中也忽略了利益的有效评判,再加上没有一个比较科学的评估机制在其中发挥作用,也会影响到评估真实性和可信任性。目前,在城市总体规划评估中主要包含了发出审批申请、承担评估、评估支持、编制成果、部门批准和成果备案六方面内容,想要完成这些工作内容需要耗费的时间比较长,最终所得结果也无法保证合理性,再加上花费的评审时间,也使得城乡规划实施评估工作难以发挥真正作用。
3 我国城乡规划实施评估问题改进策略
3.1 明确实施评价目的
从公共政策视角出发,城乡规划实施评估的目的应当聚焦到考察绩效和揭露运作机制两方面内容上,其中绩效考核主要是指通过对城乡规划实施结果的详细分析,对整体规划工作的优势特点和执行有效性进行挖掘和总结,同时也为开展下一步城乡规划工作提供理论依据。而揭露运作机制主要是指在对城乡规划工作持续监督的基础上,对相应背景和程序进行考察,并对其中潜在的问题进行挖掘和分析,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进,最终使得规划实施有效性得到极大提升。因此,我国城乡规划部门应当结合当前实际发展情况,准确、清晰认识规划评估工作,并将这项工作进行分解,在充分重视绩效考察基础上,对规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在推动现行城乡规划工作进程上,也为未来工作有效开展提供重要参考依据[4]。
3.2 规范实施评估内容
对城乡规划内容进行分类,一方面是对城乡规划的实施结果进行评价,在规划工作执行一段时间以后,就需要对规划工作形成结果进行评估,判断城乡规划工作开展以后是否达到预定效果,对其进行有效评价主要是从空间方案一致性评估、规划目标复合性评估和政策目标回应性评估实现;另一方面是对城乡规划实施过程进行评估,从行政的角度评价城乡规划工作实际运行背景及情况,这一过程中包含了政策转化、利益主体和运作制度三方面内容。由于城乡规划实施结果评价是整个规划评价中最为重要的内容,因此在对其进行评价时,也要注意从整个社会维度出发进行的评价,并对不同利益关系可能会对城乡规划实施结果造成的影响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价,进而完善评价维度,提高评价科学性[5]。
3.3 不断完善评估机制
开展公共政策评估工作,在对评估机制选择上通常会结合评估需求进行,严格意义上来说需要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互结合起来。其中“自上而下”实施评估主要是由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加以组织,在评估方法选择上主要是按照定量评估展开,该种评估方法也比较适用于宏观层次。 因此,对评估者进行设置,应当将政府和实施者排除在外,而由第三方进行,既能够提高对实施过程评估重视程度,还能够确保最终评估结果合理性。“自下而上”实施评估主要是由第三方进行主导,政府、实施者等多方参与,实施评价方法主要是以定性为主,该种评估方法也比较适用于微观层次,在这过程中评估者所表现态度、提出问题和解决措施也更能够体现出公正性,相应问题和改进方法也能够真正纳入到评估报告当中。与此同时,在评估机制方面还需要进一步优化,通过构建制度化评估体系,可以确保整个城乡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在一个合法框架下进行,并有效保障整个评估工作有条不紊进行。除此之外,相应政府部门还应当进一步加强法制引导,建立和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以此保证整个评估工作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4 结语
在本文中,对基于公共政策视角的我国城乡规划实施评估问题与改进进行分析和探讨,主要是从我国城乡规划工作发展历史展开,随着我国社会不断进步、经济持续发展,城乡规划工作也逐渐朝着公共政策方向转变,在进行规划实施评估时也要求从公共政策角度开展,然而当前城乡规划实施评估中存在的目的不够明确、重结果、轻过程和评估机制落后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城乡规划评价时效性和科学性,需要采用具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明确实施评估目的,推动我国城乡规划工作稳定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