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吡格雷配合阿司匹林用于急性进展性脑梗死治疗的疗效观察
2018-03-23单龙
单 龙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第一人民医院,辽宁 大连 116000)
现在,我国人口发生老龄化的趋势表现为逐渐上升,发生脑血管部位的疾病的概率也在渐渐上升。近几年来,临床中采用抗血小板聚集的药物来对脑梗死的进展产生抑制作用[1]。为了评价氯吡格雷、阿司匹林治疗急性脑梗死的临床效果,我院对其开展了深入探究,现详细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经患者同意和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实施,抽取我院于2016年8月至2017年6月间收治的患有急性脑梗死的90例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年龄区间是43~79岁,平均年龄为(51.12±2.10)岁,分为试验组以及对照组两个组,患者比例设为1∶1。其中试验组一共有45例患者,男性是20例,女性是25例,年龄区间为44~79岁,平均年龄为(53.13±2.34)岁,其中20例为脑干梗死,20例为基底节区梗死,3例为丘脑梗死,2例为颞、额等皮层的梗死。对照组一共有45例患者,男性是22例,女性是23例,年龄区间为43~77岁,平均年龄为(52.06±4.52)岁,其中18例为脑干梗死,21例为基底节区梗死,4例为丘脑梗死,2例为颞、额等皮层的梗死。全部患者上述一般的资料相对比差别不显著,有可比性,P>0.05。
1.2 方法
1.2.1 检查方法:一般急性脑梗死的患者需经血常规、头颅CT、血糖、头颅磁共振扫描、脑血管造影及凝血功能等检查。
1.2.2 治疗方法:对照组患者给予氯毗格雷(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H20000542)治疗,300 mg/d,于3 d后改成75 mg/d。试验组给予氯毗格雷加阿司匹林治疗,阿司匹林(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H10970344)0.2 g/d,于3 d后改成0.1 g/d,氯毗格雷的用量同对照组。医治2周后,对两组状况进行观察。
1.3 疗效观察指标:①显效:治疗后,对患者实施临床检查之后发现患者NIHSS评分的降低90%。②有效:治疗后,对患者实施临床检查之后发现患者NIHSS评分的降低到46%~90%。③无效:治疗后,对患者实施临床检查之后发现患者NIHSS评分的降低为18%,甚至是有所增加。
1.4 统计学方法:采用(x-±s)表示计量资料,并用t检验,采用卡方检验表示计数资料。P<0.05时差异在统计学上有意义。
2 结 果
比较组间疗效:治疗后,试验组患者治疗有效率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显著吗,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且两组患者均无明显不良反应症状出现。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治疗疗效对比[n(%)]
3 讨 论
急性脑梗死病灶包括中心坏死区及周围的缺血半暗带,前者脑细胞已经死亡,是不可逆的,而后者的脑细胞损伤因存在侧支循环,因而存有大量存活的神经元,是可逆的,如可以及时的恢复缺血以及半暗带的血流,它的功能就可以有效的恢复[2-3]。
临床中经常使用阿司匹林以及氯毗格雷治疗急性脑梗死,主要的原因是阿司匹林含有对血小板的环氧化酶抑制的作用,可以有效的阻止机体形成血栓素,进而对血小板的聚集产生抑制作用[4]。氯毗格雷可以有效的抑制血小板和ADP受体的结合,使由ADP所介导得CPIIb复合物活化的过程受到抑制,从而使血小板的聚集受到抑制[5]。将两种药物联合应用,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使脑梗死的进展受到抑制,以防病情进一步的加重,与单一氯毗格雷用药相比疗效更为显著。
本次研究结果显示,试验组患者治疗有效率为93.33%,显著高于对照组患者82.22%,差异显著,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且两组患者均无明显不良反应症状出现。综上所述,氯吡格雷联合阿司匹林治疗急性脑梗死病临床疗效显著,且无明显不良反应,安全可靠,值得推广。
[1] 杨明春,韦宁.氯毗格雷联合阿司匹林治疗进展型脑梗死的疗效及对神经和凝血功能的影响[J].蚌埠医学院学报,2013,38(7):844-846.
[2] Capoccia L,Sbarigia L,Speziale F,et al.The need for emergency surgical treatment in carotid-related stroke in evolution and crescendo transient ischemic attack[J].Vasc Surg,2012,55:1611-1617.
[3] 邹文,赵玉环,胡青英,等.阿司匹林联合硫酸氢氯毗格雷与血栓通治疗大面积脑梗死的疗效比较[J].中国当代医药,2012,19(25):85-86.
[4] 王爱英,王喜梅,谢红琴,等.阿司匹林联合氯砒格雷治疗急性进展期脑梗死临床疗效[J].中国保健营养:下旬刊,2013,23(7):3952-3953.
[5] 吴国访.阿司匹林联合硫酸氢氯毗格雷口服治疗脑梗死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分析[J].中国医药指南,2013,11(11):660-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