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拆迁安置分析与反思
2018-03-22曲广龙张倩左张羽普盈张小杰
曲广龙 张倩 左张羽 普盈 张小杰
摘 要:拆迁安置是我国社会发展进程中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之一,合理进行拆迁,不但关系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牵扯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怎样在顺利开展拆迁安置工作的同时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达到双方都能满意的局面,一直是拆迁安置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难题。住进拆迁安置社区后的被拆迁农民,不仅在身份和生活空间上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而且在工作、日常开支和生活方式等方面也发生巨大变化。尤其在集中居住后,一部分农民面临务农无地、上班无岗的境地,从而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在城市化过程中,要让农民获得切实的满足感和幸福感,成为城市化的真正受益者,这一切值得我们探索与研究。以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空港新城的拆迁现状调查结果为基础,通过分析安置农民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农村拆迁安置社区居民生活的建议。
关键词:城市化;居民幸福感;拆迁安置
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8.06.066
1 序言
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拆迁安置工作不可回避,它不仅是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改变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重要途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取舍,成为当今社会的一个难题,处理得好与坏,直接关系着城市化进程、经济发展速度,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因此引起了媒体和社会大众的密切关注。
本文选择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空港新城为研究对象,主要考虑两方面的因素,一方面该地区现阶段由于扩建机场,需要对机场附近房屋进行大规模拆迁,现已将大部分居民搬迁到渭城区空港新城;另一方面,发展现代化都市农业也成为渭城区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特色,在拆迁过程中,同时建设新型社区。根据渭城区具体的情况,项目组专门进行调查,了解该地区拆迁安置情况,通过深入了解及分析,找出了拆迁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2 渭城区空港新城拆迁安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 政府方面
(1)角色定位错误。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对政府应该如何定位很多人都有自己的看法。有人主张政府应该大力介入,政府参与拆迁工作可以保证工作效率和可靠性,仅依靠拆迁方或中介公司缺乏行政规范和政府保障,有极大的风险;也有人反对政府干预,认为由行政权力来干预拆迁安置过程是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主张按照市场规律进行。但是在具体工作中,很多地方政府参与度过高,就像在法庭中既当原被告,又当法官,影响了政府公平公正的形象。
(2)补偿款分配矛盾。在整个拆迁工作过程中,影响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的主要原因是土地征用补偿款分配不当。通过查阅资料后发现,在我国补偿款分配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土地征用工作完成后,征用方一般会将土地补偿款交由村民委员会暂时保管,但大部分农户希望补偿款能够及时分发到自己手中,因为他们担心自己土地补偿款在保管期间不够安全,可能会被某些管理者贪污掉,在这种心理的驱动下导致很多农民采取上访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此外,我国各省市普遍存在的打工、婚娶、升学等人员流动的现象,经常会引发各种补偿纠纷,致使一些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3)缺乏配套措施,政策不完善。政府虽有配套的拆迁补偿配套措施,比如被拆迁户的培训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职责分工等,但是大部分政策都模糊不全,不够细致;安置政策不完整,我国历来奉行的城乡二元制模式,使得拆迁安置社区居民在制度上无法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放大到全国范围内,张萍认为制度缺陷如何导致了拆迁安置社区居民的生活问题有三个原因:一是各地政府虽推出各种改革措施,但往往不顾及拆迁居民的真实需求和意愿,缺乏针对性;二是社保的统筹层次偏低,缺少统一具体的监管、运行机制,造成制度安全性不够;三是当前的拆迁制度体系还不够人性化,不能充分尊重公民想法,公民部分权益受到侵害,致使公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热情不高。
2.2 社区方面
(1)社区基础设施不足,信息流通程度和社区文化及娱乐设施完善程度是影响居民参加文化活动的重要原因。通过对空港花园社区的居民采访调查发现,现有的社区文化活动并不能满足他们的精神需求,可以看出该拆迁安置社区居民的文化建设工作还不够到位。拆迁安置社区居民大部分受教育水平和文化水平较低,受封建思想和传统观念影响比较大,社区并没有根据此种状况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增强居民对新环境的归属感,帮助他们适应集中居住的社区生活。
(2)社区治理模式和结构不够成熟。调查发现,安置社区在居民生活服务、医疗服务、文化教育等方面上采取了一部分措施,但是大部分只是政策制度规定的、政府督促执行的结果,因此效果十分有限。很多措施上调查沟通工作不到位,不符合居民目前的生活需求,部分社区治理人员也认为社区建设治理的规划预期和现状有较大出入。
2.3 被拆迁居民方面
(1)经济状况变化,被拆迁后收支结构不平衡。大多数居民土地被回收后失去种地的收入,年轻人能找到打工为主的工作,但很多年龄偏大的人只能从事强度较低的工作,甚至没有工作。再就是集中居住后生活成本增加,使原本家庭条件不好的农民生活更加困难,最明显的就是体现在食品支出增加上。
(2)归属感缺失。搬迁至安置社区后居民对交通、教育、休闲与业余生活等方面比较满意,政府对安置区周围的道路建设、学校、公园和休闲场所等基本配套设施加大了投入,让居民实实在在感受到了生活的便利和改善。但是安置区为几个村子融合而成,乡邻间的熟悉程度不太高,面对新的环境和生活圈,居民在心理上会有一种陌生感和不安全感,导致居民的归属感缺失。
3 渭城區拆迁安置工作的反思与对策
3.1 以形式多样的安置方法解决失地农民的再就业问题
就业问题是拆迁安置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确保拆迁农民失地但不失业、失业后有保障。地方政府对失地民众既要做到“千金在手”,增加对农民的拆迁补贴;又要做到“一技在身”,通过适当的技能培训为失地农民提供广阔的再就业机会,妥善解决失地失业人员搬迁后的生活问题。地方政府要充分考虑到当地工农业的发展现状,对失地民众进行系统、长期、有效的知识技能培训,使拆迁民众拓宽视野,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念,适应新的生活方式。
3.2 建立完善的土地征收制度
首先,自土地征用开始到补偿分配结束期间,负责征收工作的部分部门的某些工作行为难以受到透明公正的监督,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暗箱操作乃至违法的现象就会出现,因此需要建立健全征收制度体系。其次,在征收工作开展过程中,要构建具体、严格的土地征用公示制度,让政府工作的每个环节都处于民众的监督之下。要防止各种违法现象的发生,就要建立科学细致的公示制度来制约相关政府部门的权力。此外,还可以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完善现有的土地承包经营制度,适当使农民获得土地经营权,以此来增加被征农民的收益。
3.3 健全社区基础设施
首先,要了解并重视社区居民的需求。拆迁安置社区居民多是附近的农村居民,居民日常生活中基本沿袭了传统生活方式生活习惯,地方政府和社区管理组织在进行社区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时,应该充分了解居民群众的不同需求,根据不同的群体需要建设多样且具有针对性的社区基础设施。此外,还应建立和健全公益性或经营性的基础设施。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能够满足居民的日常休闲、娱乐需要;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可以为社区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也可以为社区居民提供就业机会,扩展收入渠道。
3.4 完善社区治理结构
城市社区治理经过长时间的实践探索发展,现在已经基本形成成熟有效的治理组织结构(图1),以社区居委会及下属单位为自治主体对社区进行垂直管理。社区管理者也可以根据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管理要求的制度规定,使制度合理化、人性化。
3.5 提高农民土地收益分配
失地农民应该成为土地收益分配补偿的主体,要大幅提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让农民的自身合法利益得到保障。土地补偿费的主体部分应该直接分配给农民,严禁基层组织占用农民的土地补偿费。同时要提高拆迁过程中农民因为失去住宅用地的收益补偿,可以尝试在拆迁时,村集体留出一定数量土地,成立集体经济的合作社形式,由集体合作社负责开发、运营,采用企业化管理,参照股份制公司的做法,将所得收益按股份配给失地农民。这一办法已经在广东的一些地区和江苏省昆山市得到成功实践。
3.6 继续加大被拆迁农民的社会保障
要构筑一张社保“安全网”,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要推进农村城镇化和集中居住,就必须切实保证被拆迁农民公平享受到城镇居民的待遇,使广大农民普遍受惠。虽然,目前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但是部分农民实在是买不起,有的农民虽然可以买得起,但是面临子女的教育、结婚、买房等实际问题,只能将自己的养老保障排到最后,不敢动用这些资金买城保。因此,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増加低保户生活补助是政府工作的当务之急。
3.7 提高农民的归属感和幸福感
因地制宜对社区公共空间进行设计建造,在社区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居民原先的生活习惯。尤其对老年人来说,多年的农村生活使他们对邻里交流、情感交流需求强烈,这种需求应该被充分考虑到。还应该考虑建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标志性景观,让居民记得住“乡愁”,同时要注意培养居民对标志性景觀的理解,赋予景观独特的文化意义,让居民在日常生活中产生一种心理的情感和认知,培养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
4 结语
拆迁难已成为社会的普遍共识。拆迁工作既受到城市建设进程的影响,同时又受到被拆迁人利益诉求的影响,因此拆迁工作是多方利益交织混杂的结果。由于社交媒体的发达,社会舆论对拆迁问题的过度解读,往往使老百姓对拆迁政策产生误解,习惯性把自己摆在一个受害者的位置,对补偿方面要求苛刻,从而给拆迁稳定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伴随着我国城镇现代化的展开,不管是城市规划还是新农村建设,拆迁安置引发的各种矛盾贯穿于社会发展的始终。妥善处理拆迁安置问题绝不是一个一蹴而就的事情,只有政府、开发商和拆迁户等社会各方面的协同努力才能促进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展开,相信我们的拆迁安置问题未来一定能妥善解决。
参考文献
[1]胡琳.拆迁安置区居民搬迁前后幸福感状况及影响因素分析[J].经营管理者,2017,(9).
[2]黄玉婷.拆迁安置中亟待解决的问题研究与探讨[Z].广西钦州市国土资源局钦南分局土地征收征用中心.
[3]徐伟,刘家彬.城市棚户区拆迁安置补偿问题浅析[J].内蒙古工业大学学报,2017,(36).
[4]卫冰.城乡一体化背景下的拆迁安置型社区治理研究[D].苏州:苏州大学,2013,(3).
[5]毛端谦.城镇化过程中拆迁安置社区居民地方感研究[D].南昌:江西师范大学,2015,(6).
[6]冯彬.桂林市雁山区城市化进程中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问题研究[D].南宁:广西师范大学,2013,(4).
[7]史志娟.集中居住对彼拆迂农民家庭经济状况的影响[D].南京:南京农业大学,2014,(5).
[8]黄旭生.近年来拆迁安置社区居民生活状况的研究综述[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5,26,(06).
[9]盖静.土地征用拆迁安置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及建议[J].资源产业经济,2005,(3).
[10]翁雯曦.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拆迁安置问题研究[D].苏州:苏州大学,2011,(10).
[11]杜亚辉.西安市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补偿问题研究[D].西安:长安大学,2008,(5).
[12]刘淑春.征地补偿和拆迁安置的影响因素分析[J].江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9).
[13]赵婕.拆迁安置型社区居民的杜区患识研究[D].南京:南京农业大学,2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