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若干问题探讨

2018-03-22刘兴远封承九王虎彪刘洋

重庆建筑 2018年1期
关键词:危险性房屋可靠性

刘兴远,封承九,王虎彪,刘洋

(1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重庆 400016;2重庆市綦江区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 401420)

0 引言

随着国民经济建设高速、快速发展,我国在不同时期,按不同建设标准,修建了大量的民用及工业建筑,由于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业主单位(或个人)及自然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不论已建或正在建设的民用或工业建筑,均可能存在各种安全或使用问题,如何鉴定既有房屋的危险性,关系到全社会的经济发展、稳定问题,因此,也引起了全民高度关注,部分使用中的房屋倒塌事故引起了全社会的极大反响,其财产、生命损失引起了全民关注及热烈讨论。

对于既有房屋危险性鉴定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提高,各类既有房屋的危险性鉴定案件快速增长,司法鉴定案件明显增加,对社会稳定带来不利影响。我国主要出台了《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1]、《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等技术标准,各标准适用范围、特点及存在的潜在问题各不相同。

重庆市出台了“重庆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3],对重庆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进行了规定,因此,既有房屋危险性鉴定是正在使用中的房屋管理的重要工作。对房屋危险性界定,房屋主管部门主要采用《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对房屋危险性进行鉴定,故本文对新修订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后简称危标)的适用范围、鉴定方法等问题进行了讨论,阐述了危标使用中需注意的问题,可供房管部门、专业检测检验机构等工程技术人员参考、借鉴。

2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若干问题讨论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经修订后形成了新版《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新修订的危标其主要修订内容在危标前言中已进行了表述,危标保留了其简单、操作方便等优点,此处不一一累述,但危标在使用中仍存在许多问题需要探讨,为此,作者对其中的部分问题进行讨论,供有关工作人员参考、借鉴。

2.1 关于鉴定的概念问题

危标[1]术语中,危险性鉴定表述为:实施一组工作活动,其目的在于判定被鉴定房屋的危险性程度。

“重庆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3]第二十六条对本办法概念解释为:①房屋安全鉴定是指对房屋结构的安全状况和使用状况进行鉴别、评定。②房屋安全检测是指鉴定房屋结构的性能所需要实施的检测工作,为房屋结构性能的鉴定提供真实、可靠、有效的检测数据和检测结论。③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是指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房屋建筑主体结构的不安全状态、对房屋建筑结构使用中的不安全行为和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中的缺陷。④危险房屋是指在使用过程中房屋建筑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房屋建筑结构稳定和结构承载能力,不能保证使用安全的房屋。

仔细对比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的具体规定与“重庆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可知,使用《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对房屋危险性鉴定不能完全满足“重庆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为完全满足“重庆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还宜采用相应的其他技术标准配套使用,如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等。

危标术语中,既有房屋表述为:建成两年以上且已投入使用的房屋;危险点描述为:房屋结构体系中评定为危险构件的结构构件。既有房屋对民用建筑的表述问题作者在文献4中有所论述,此处不再多述,但危标条文说明(第1.0.2条)中对既有房屋的说明是包括公共建筑、高层建筑、文物保护建筑等工业与民用建筑,请注意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参考,故条文说明扩大(或夸大)了其应用范围,当然不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即条文说明不是正文,不能解释既有房屋的具体适用范围。注意构筑物不是其管辖范围,如水池、水塔、储物仓、道路、化粪池、围墙等构筑物的危险性鉴定,不属于危标管辖范围。危标中的危险点指危险构件,仅在危标第6.1.3条有所表述,而对危险构件并无术语解释,为此,建议危标宜取消危险点的术语,增加“危险构件”的术语。

2.2 适用范围及作用

危标对其适用范围表述为:本标准适用于高度不超过100m的既有房屋的危险性鉴定。该表述的中心词为既有房屋,约束词为高度不超过100m;由此可见危标对既有房屋的约束条件偏少,且约定显然过于宽泛,如地震设防区无约定,从其全文分析,该标准不适用抗震设防区的既有房屋危险鉴定。危标的用途是既有房屋的危险性鉴定,请注意不是安全性鉴定,即危标不能鉴定既有房屋的安全程度。将危标与《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对比可知:危标中的危险构件是指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中的du级构件,危标中的危险构件不含《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中的cu级构件。因此,危标不适用范围至少为:①不适用既有房屋的安全性鉴定;②不适用构筑物的危险性鉴定;③不适用含抗震设防条件下的既有房屋的危险性鉴定;④不适用高度超过100m的既有房屋的危险性鉴定;⑤不适用部分工业建筑的危险性鉴定(如储料库、水塔等)。⑥不适用违法的既有房屋的危险性鉴定。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使用危标只能鉴定高度在100m以内的既有房屋的危险程度,而不能鉴定其安全程度,即危标表达的Au、Bu、Cu和Du级及A、B、C和D级,与《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中表达的Au、Bu、Cu和Du级 及Asu、Bsu、Csu和Dsu级不是同一概念,不可混淆;危标评定的A、B级既有房屋,不是办理房产证的要件之一。

2.3 危标部分用语问题的讨论

危标(不限于危标)在第3.1.3条、第4.1.3条、第5.2.2条中均使用了“必要时”,此用语属非标准用语,应删除。当确实存在所谓的“必要时”时,应明确相应的技术条件和约定条件,否则,就不存在“必要时”的概念,因为任何原因在特定的条件下均可构成“必要时”,可能导致“必要时”乱用,导致危标判定的“标准”混乱或歧义,致使鉴定结论不具有唯一性。

危标第5.1.5条的表述也存在歧义,第2款表述为构件无明显的开裂、变形等损伤,其另一层含义表述的是构件存在不明显的开裂、变形等损伤,此时判为非危险构件是否合适;第3款,构件工作正常,无安全性问题。如何判定“构件工作正常,无安全性问题”本身就是问题;人为因素差异太大,无具体评判标准作支撑。

危标在第6.1.2条中约定 “房屋危险性鉴定应以幢为鉴定单位”,“幢”在术语中无表述,且“幢”在大底盘多塔楼的既有房屋中无法使用,如共用车库(无变形缝)的2栋塔楼建筑(各塔楼建筑高度不同),对其鉴定是1“幢”还是2“幢”,其分“幢”不同,危险性鉴定结果可能完全不同。检测检验机构在实际使用中应明确指出划分“幢”的规则,否则,可能导致错误的鉴定结论。

危标在第5.1.2条第2款中指出:构件承载力验算可不计入地震作用。此条规定可能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5]等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6]的有关表述,是否可以理解为“无效的技术条文”。引起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危标在标准的第1.0.2条中对其适用范围界定不清引起的,需在适用范围中对抗震设防区的既有房屋进行界定,否则,就表明危标适用于“抗震设防区”,对抗震设防区7度(含7度)以上地区,结构构件承载力基本上是由地震作用起控制作用的,故在抗震设防区7度(含7度)以上地区“可不计入地震作用”是否合适,不值得考虑吗?换言之,在抗震设防区的既有房屋危险性鉴定危标不适用。

2.4 关于现场检测等问题的讨论

危标在第3.1.3条、第3.1.4条中对现场检测有所规定,在第3.1.3条中特别指出:必要时应采用仪器测试、结构分析和验算。但对什么是“必要时”未作出具体规定,即无检测方法及检测要求的具体规定。在第5章中对构件危险性鉴定有承载力验算要求,特别是结构构件未出现“危险状态”时,均需要计算构件的承载力,由此可见,不是“必要时”,而是多数情况下或普遍情况下均需要对结构进行分析和验算,多数情况下不存在“必要时”的概念。

危标第6章房屋危险性鉴定中是所有构件均参与评定,故此,隐含的条件是房屋危险性鉴定要求构件检测为全数检测,而非抽样检测,这在实际操作中多数情况下是现实的,从而致使危标的使用便捷性受到了严重限制,特别是对多、高层建筑,危标使用并不方便,方便的是2层以下房屋而已,但使用第6.2.4条时,操作时仍存在人为因素大的困惑,特别是市场经济的调剂作用,大量非专业人才进入,致使既有房屋危险性鉴定工作的随意性偏大。

2.5 承载力计算及极限状态判断问题

危标第5章第5.1.2条2款规定的 “计算时可不计入地震作用”的问题在本文第2.3节中做了说明,此处不再讨论;该款根据既有房屋不同建造时期,提出了结构构件与效应之比的调整系数,这是其重大调整之一;当缺少完整的技术资料时,如何验算结构构件承载力危标并未给出具体解决办法,危标在第5.1.4条中指出几何参数采用实测值,对取样方法、检测方法并无实质性规定,且对混凝土构件中钢筋的检测无具体规定。

危险性标准判定有两种方法(极限状态判定),其一是计算指标法,重要构件抗力(乘修正系数后的抗力)与作用效应之比小于0.9,一般构件抗力(乘修正系数后的抗力)与作用效应之比小于0.85,判断为危险构件,该方法与《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相比较可知:在《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中,此类构件为du级构件,故在危标中无《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中的cu级构件的判定,此点应引起使用者的高度重视,因为,在《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中出现cu级构件时,需要对所有cu级构件采取措施,而危标无此概念和规定。

极限状态判定的第二种方法是直观判断法。危标分别给出了基础、砌体结构构件、混凝土结构构件、木结构构件和钢结构构件的一些承载力极限状态直观判断法,这些直观判断方法是常见的构件承载力不足的情况,但未包括所有可能的极限状态,这可能会误导非专业人员的判断,诱发潜在事故的发生;同时构件部分极限状态的判断条件已达到可能直接导致构件(或结构)随时垮塌(或破坏)的状态,而部分极限状态其仍有一定的安全余量,即分款描述的极限状态,其构件剩余安全储备不在同一个水平上,此点也应引起使用者高度重视。对某些应急险情处理,危标说明的力度欠充分。

2.6 房屋危险性鉴定问题

危标在房屋危险性鉴定中,使用了Au、Bu、Cu和Du级及A、B、C和D级的表述方式,此方式与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中相应符号表达的意义完全不同,极易引起误解,且有混淆视听之嫌;为此,建议危标采用其他表述方式或其他符号表达,如用Ⅰu、Ⅱu、Ⅲu和Ⅳu级及Ⅰ、Ⅱ、Ⅲ和Ⅳ级的方式进行表达,避免因符号相似引起的概念混淆。

危标第6.2.2条强调的是概念控制,虽为强条,但无法操作,对该条的使用,人为因素很大,实际操作时无法认定使用者是否违反了强条,或应用强条尺度是否恰当;致使该强条成为一句空话(如使用了第6.3.3条的规定,即可认为符合第6.2.2条规定)。

关于综合评定方法的优缺点问题的讨论,限于篇幅作者将另文讨论。结合第6.2.3条及第6.3.2条可见:对危险点数量的认定,有很大的人为因素,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对既有房屋危险性的鉴定结论影响极大,作者也将另文用实例论述;此处,仅举一种情况作实例简单描述,如底框砖混结构转换层梁为5跨连续梁,某一跨判定为危险构件,若5跨为1个构件,则其上所有竖向构件、水平构件均可计入危险构件(第6.3.3条规定),若定义为5个构件,那么该转换层梁(危险构件)上方的竖向、水平构件计入危险构件,其他4个构件不计入危险构件,其上方的构件也不属于危险构件,后续计算公式中,分子项变化极大,计算结果将产生较大变化,可能将产生2种不同的鉴定结论。对危标评定标准而言,均可判定为鉴定结果正确;即2个不相同的鉴定结论,使用同一标准判定,均可认定为正确;当该事件因鉴定机构鉴定结论不准确产生事故后果时,人民法院将如何判定事故责任。

3 结语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对结构形式简单的单层、多层的既有房屋的危险性鉴定提供了简单、快捷的判定方法,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然而,由于既有房屋的复杂性和结构形式的多样性,使用《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判断100m以内的各类既有房屋的危险性,危标存在明显不足,其简单、快捷的优势难以发挥,对抗震设防区的既有房屋的危险性鉴定风险较大。《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与《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相比可知:《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在第二阶段(第一阶段仍有待探讨)中是以《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判定的du级构件为出发点(第一层次),分析du级构件在楼层中的数量判定楼层危险性(第二层次),再判定整体结构危险构件的综合比例(第三层次)判定房屋危险性等级,因此,危标不能鉴定既有房屋的安全程度,用危标鉴定的房屋A、B、C和D级与用《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鉴定出的房屋安全性等级Asu、Bsu、Csu和Dsu级概念完全不同,绝不可混淆;且两本标准在适用范围、作用及用途上也差异极大,此点应引起房管部门及检测检验机构的高度重视,以免混淆视听。

[1]JGJ125-2016危险房屋鉴定标准[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6.

[2]GB50292-2015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5.

[3]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EB/OL].[2014-10-24].http://www.cq.gov.cn/publicinfo/web/views/Show detail.action sid=3936247.

[4]刘兴远,封承九,刘洋.《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的应用探讨[J].重庆建筑,2017(5):54-57.

[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EB/OL]. [2016-06-02].http://www.cea.gov.cn/publish/dizhenj/465/527/528/20120216093821109166053/index.html.

[6]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EB/OL].[2017-11-4].http://www.npc.gov.cn/npc/xinwen/2017-11/04/content_2031446.htm.

猜你喜欢

危险性房屋可靠性
O-3-氯-2-丙烯基羟胺热危险性及其淬灭研究
危险性感
输气站场危险性分析
UMAMMA历史房屋改造
房屋
基于AHP对电站锅炉进行危险性分析
可靠性管理体系创建与实践
合理使用及正确测试以提升DC/DC变换器可靠性
转租房屋,出现问题由谁负责?
GO-FLOW法在飞机EHA可靠性分析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