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农产品质量的思考
2018-03-21秦麒麟
秦麒麟
摘 要:党的十九大、2018年经济工作会议、2018年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增长。质量是新时代经济的主旋律。“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社会和谐稳定和现代农业发展的大事,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热议。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以及现代农业的不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又面临着新的任务和挑战,面对新任务和新挑战,提出了加强石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监管;石柱县
一、石柱县农产品质量现状
(一)石柱县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初步形成
按照“政府负总责,县乡强机构,监管到村社,检测全覆盖”的总体要求,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监管能力。一是健全监管体系。石柱县县农委于2012年9月增设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在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的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明确了县、乡镇监管机构的主要职责任务。二是建立监测体系。在县农委设立了石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核定编制4人,在乡镇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室,负责开展农药残留检测工作。三是强化执法体系。充实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保障执法经费,配齐执法装备,强化执法手段,规范执法程序,执法工作全面推进。
(二)石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大幅提升
一是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期刊杂志、信息网络、标语挂图等形式以及“3.15”、安全月、科技下乡等活动,深入乡镇、村社、企业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每年开展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资料3万余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普及。二是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培训,共举办培训班54期次,培训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人员、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种植养殖大户、新型职业农民等5000余人次。通过宣传培训,增强了经营者、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提高了安全监管人员和检测人员的能力与水平,形成了全社会关心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逐渐建立石柱县农产品质量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完善了监管、巡查、检测、执法、责任追究、质量安全追溯以及应急处置等相关制度。二是建立健全监管台账,厘清监管对象,明确风险管控节点,实行分区分片动态监管,全县农产品监管监测基本做到了底细清、情况明。三是建立农业投入品经销台账,积极推行抽查检测、索证索票、农资备案等管理,规范农业投入品(种子、农药、渔药、兽药、化肥以及饲料)经营销售秩序。四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和“二维码”技术应用,试点推进了金田农业集团、谭妹子公司、卧龙蔬菜专业合作社等10余家企业的追溯体系建设。五是推进企业“三品”信息公示,制度、规程、“三书”(内检员证书、责任书、承诺书)公开上墙,规范企业生产加工记录、标志使用和自检自管行为。六是开展监管队伍形象建设,规范监管人员检查程序,着标志装,带标志牌,亮证执法检查。
(四)石柱县农产品质量标准实施成效明显
一是按照“生产有规程,质量有标准,产品有标志,市场有监测”的农业标准化生产要求,以创建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县为抓手,围绕“4+X”特色产业体系,制(修)种养、加工、销售、物流等标准、技术规程以及管理规范268个,指导企业制(修)订标准等50个。同时,加大农业标准、规程规范的推广应用,建立辣椒、莼菜、黄连、兔子等4个农业综合标准化核心示范区,成功创建国家级出口莼菜质量安全示范区,市级出口黄连和出口辣椒质量安全示范区。以辣椒、黄连、莼菜等产业为主的农业标准化基地达到80余万亩,以兔子产业为主的畜禽标准化养殖场达到100余家,农业标准推广应用覆盖率达到80%。二是围绕“转型康养、绿色崛起”主题,大力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以及重庆名牌农产品等品牌创建,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培育“三品一标”等品牌农产品198个。另外,委托浙江大学开展了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源味石柱”打造,协助农业企业成功创建“谭妹子”辣椒、“海涟”莼菜、“陶大”马铃薯粉丝、“月泉”冷水鱼等农产品品牌,“石柱莼菜”“石柱黄连”“石柱辣椒”等一批绿色有机特色农产品成为石柱县农产品出口创汇的名片。通过标准化和品牌化建设,提升了农产品质量,促进了农业转型升级和农民增收。
(五)石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扎实推进
一是强化源头治理,开展农业环境污染和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推动化肥、农药使用零增长计划,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推行太阳能杀虫灯、诱虫板、生物农药等病虫害防绿色防控技术,全县农药、化肥使用量呈逐年下降趋势。二是强化协同配合,加大监管检测力度。县农委、县食药监局相互配合,以蔬菜、水果等食用农产品生产保供基地、城镇农贸市场和超市为重点,每年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例行抽检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30批次以上,抽检农产品1000余个样,食用农产品合格率达到98%。三是强化风险评估,实施动态跟踪监测。围绕农产品生产、加工、贮运等环节,开展安全风险危害评估,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强化专项整治,确保治理取得实效。扎实开展了农药(兽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时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三品一标”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等专项行动,以及岁末年初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节假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近年来,查处问题农产品10余起,农业投入品案件16起,整改安全隐患29起,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5起,基本实现执法检查面100%、隐患整改率100%、违法行为查处率100%。全县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石柱县农产品质量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
多数乡镇(街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认识不足,监管检测工作重视不够,普遍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致乡镇(街道)监管站的监管检测等职能职责基本没有正常履行,乡镇(街道)監测室基本处于闲置状态。同时,由于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农业投入品)的安全意识淡薄,法制观念不强,加之乡镇(街道)属地监管不到位,县、乡镇(街道)、村社三级监管未能实现无缝对接,辖区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二)编制人员不足
县农委虽然增设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但并没有增加人员编制,乡镇虽然也设立了监管站,但是与农服中心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也没有增加一编一人,乡镇(街道)监管检测工作基本没有开展,监管站和检测室成为虚设,虽然设立了石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核定编制4名,但由于人员不足,且未通过检验检测资格资质“双认证”,只能开展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工作。
(三)监管体系不全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25号)和石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15〕50号)提出的“政府负总责,县乡机构强,监管到村社,检测全覆盖”的总体要求,需要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目前,石柱县仅初步建立了县、乡两级体系,村社协管员队伍还未建立。
(四)运行经费不足
从2016年起县财政没有安排县、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工作、监督执法和检验检测经费,县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仅仅依靠市里每年划拨的5万元经费勉强维持,由于没有预算乡镇工作经费,极大地影响了乡镇(街道)工作的积极性。
(五)追溯体系难建
由于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和“二维码”技术应用操作较为复杂,经营主体需要安排专人开展此项工作,增加了经营主体的生产成本,再加上建立追溯系统后不能看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所以经营主体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的积极性并不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追溯难度较大。
三、石柱县农产品质量的建议
(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建议将县、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和检验检测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每年至少安排60万以上工作经费,增添监管检测执法设备,强化监管执法手段,保障监管检测和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解决编制人员问题
适当增加县、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人员编制,确保县、乡镇(街道)有人做事。每个村(社区)配备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人员可由食品药品协管员兼任,县食安办统一考核和管理,使监管的触角延伸到村社。
(三)提高监管人员待遇
将县、乡镇(街道)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一并纳入大安全范畴,与县、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一样有岗位津贴,享受同等待遇标准,提高监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严格安全责任考核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明确提出:“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明确考核评价、督查督办等措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社会和谐稳定和现代农业发展的大事,建议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EB/OL].(2017-10-27)[2018-01-07].http://www.xinhuanet.com/2017-10/27/c_1121867529.htm.
[2]习近平.2018年经济工作会议[N].人民日報,2017-12-25.
[3]习近平.2018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N].人民日报,2018-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