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山西省核桃产业的发展
2018-03-21王玉龙
王玉龙
(山西省太岳山国有林管理局,山西 介休 032000)
核桃是山西省主要的干果经济林树种,栽培历史悠久。近年来,围绕“山上治本,身边增绿,产业富民,林业增效”的发展思路,山西省大力发展核桃种植产业。“十二五”期间,核桃种植面积的增长速度为4.67×104hm2/a~5.33×104hm2/a.随着核桃栽培面积迅速扩张,核桃栽培品种混乱、管理粗放、效益低下等问题逐渐显现,低产低效林面积不断增加,制约了核桃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影响了农民增收。
1 山西省核桃发展现状
山西省地处黄土高原东部,山地和丘陵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80%.核桃栽培区域为海拔1 000 m以下的丘陵区、浅山区和平川区。除朔州市外,在其它10个设区市的90多个县(市、区)均可种植,汾阳、古县、黎城、左权、灵石、垣曲等相继被国家林业局授予“中国核桃之乡”的称号。主栽地方品种有晋龙1号、晋龙2号、晋香、金薄香、汾州核桃、左权绵核桃等,引进品种有中林1号、中林3号、辽宁1号、辽宁3号、香玲、鲁光、礼品、薄壳香、清香和扎343等。2013年起实施的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工程已覆盖核桃约8.67×104hm2.其中,连续3 a实施完成的面积约达4×104hm2,增产630 kg/hm2,增产率75%,项目绩效显著。据统计,截止2016年底,全省核桃栽培面积已达59.33×104hm2.其中,结果面积30×104hm2,产量约2×108kg.按20元/kg估算,产值可达20×108元,已成为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主导产业。
2 核桃栽培存在的问题
2.1 苗木质量良莠不齐
核桃规范化育苗基地少,一些核桃种植大县没有或少有育苗基地,且育苗基地多以小型、分散的私有经营为主,苗木质量参差不齐。一些商家受利益驱动,以实生苗、假接苗、非良种嫁接苗充当良种嫁接苗,严重扰乱了核桃苗木市场秩序,给农民造成了很大损失。
2.2 栽培品种混杂
20世纪初,核桃芽接技术的突破,加快了核桃无性繁殖速度,推进了核桃栽培的良种化进程。“十五”末,山西省新栽植核桃基本实现了品种化,除自主创新的品种外,也引进了一些新品种。目前,山西省核桃主栽品种有20多个。栽培品种不断增加,但规范的采穗圃建设滞后,育苗规模小而散,育苗穗条来源不清,导致了同一个园、同一块地多品种混栽的现象。不同核桃品种结果早晚不同,果实大小不一致,成熟期不统一,果品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为生产经营带来了诸多困难。
2.3 后期管理缺失
山西省为核桃种植大省,但由于后期管理缺失,低产低效林面积大。目前,山西省核桃结果面积的平均产量仅有450 kg/hm2左右,为国标规定的20%~30%,为美国的1/10左右。管理缺失的具体表现为:有些地方林农对核桃集约化管理的认识不足,仍使用传统、粗放的经营方式;核桃种植经营以小型、分散的农户为主,农民长年外出打工,农村劳动力缺乏,对核桃园管理少;核桃种植面积扩张迅速,而技术服务滞后;农民追求眼前利益,核桃间种玉米等高杆作物严重影响树木生长,使核桃树推迟结果或不结果。
2.4 品种选择不当
适宜山西省栽培的核桃品种有20多个,每个品种都有适宜的栽培范围和最佳栽培条件,但实际生产中一些地方并没有做到适地适树。一些种植户对引进的优良核桃品种的特性和适应性认识不够,对我省南北跨度大、海拔相差悬殊而导致立地差异的考虑也不足;一些地方片面追求新、奇、特,没有进行核桃区域试验,盲目引进外省的一些品种,而忽视了品种的适应性。品种选择不当可能造成核桃树出现冻害、病害、不结果、早衰、甚至死亡等问题,严重挫伤了农民种植核桃的积极性。
2.5 育种创新研究进展缓慢
上世纪80年代开始,山西省的林业科技工作者就开始了核桃选优、区域试验等良种选育工作,选育出晋龙1号、晋龙2号、晋香、金薄香等优良品种,对我省核桃良种化栽培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但近年来,核桃育种创新研究进展缓慢,特别是对抗冻害核桃新品种的选育仍处于区域试验阶段,成为制约核桃产业发展的瓶颈。
3 核桃产业发展对策
3.1 强化技术服务
针对核桃栽培管理技术缺乏、管理粗放、低产低效林面积大等问题,要加大技术服务力度。一是科学区划。根据立地条件,确定不同栽培区域的主栽品种。二是成立县核桃管理技术服务队,在核桃栽植和管护期,对种植户进行技术指导。三是加强技术培训。建立和完善省、市、县核桃发展技术服务体系,成立三级专家服务组,开展上下联动、责任明确的分级联动培训机制,重点要加强乡土专家和农民技术人才的培养,以此带动核桃管理技术的普及推广。四是强化科技示范。在核桃发展基地县或重点县,实施核桃园标准化建园、低产低效核桃园综合管理科技示范工程,促进核桃土肥水及树体管理技术的应用。五是加大科学研究力度。加强优良核桃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加快抗逆、优质、丰产核桃新品种的选育,积极开展新品种的区域化试验。
3.2 创新经营机制
针对核桃种植地块小而散、管理差的问题,要创新经营机制,优化经营方式。一是政策扶持。各级政府应出台核桃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在保证土地利用方式不变的前提下,鼓励农民采用出租、出包、委托经营等方式,进行核桃林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小户型、分散型经营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解决核桃种植地块破碎化问题,逐步形成多种形式的规模化经营。二是建立健全干果经济林管理机构,加强对全县核桃等干果经济林管理的组织和领导。
3.3 加强种苗管理
针对山西省核桃育苗基地散乱、种源不清、品种不纯、多品种混栽等问题,要加大种苗执法力度,规范种苗市场。一是建立核桃育苗保障性苗圃。积极鼓励和扶持核桃基地县建立一定规模的核桃保障性苗圃,加强壮苗培育,保障优质苗供应,二级以下苗木不允许出圃。二是实行核桃采穗圃认证。鼓励核桃基地县国有、民营育苗单位建立核桃采穗圃,由省林业种苗管理部门认证后,核发核桃采穗圃认证书,核桃育苗的接穗材料,要来源于经认证的采穗圃。三是实行合同管理。签订种苗供货合同,供苗单位必须为有资质的育苗单位。四是加强种苗执法。省、市、县林业部门要加大对伪劣种苗的查处力度,一经发现伪、劣、假冒核桃苗木,要按规定对原种苗供应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3.4 加强资金投入
各级政府要增加核桃管理专项经费,弥补核桃结果前期管理经费不足的问题;落实国家支持林业发展的贴息贷款政策,允许核桃种植户以果树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林果收益权抵押申请银行贷款,增加核桃林管理经费;制定相关政策,引导和吸引民间资金投入,增加核桃林管理经费。
参考文献:
[1] 史敏华,郭晓东.山西省核桃低产林改造技术[J].山西林业科技,2014(3):31-32.
[2] 乔永胜,樊新萍,武彦霞,等.山西核桃产业发展的战略思考[J].山西农业科学,2015,43(3):337-340;348.
[3] 王子栋.关于山西核桃产业发展的几点建议[J].山西林业,2013(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