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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乡村振兴,商业银行还存在哪些短板

2018-03-20刘建鸿

银行家 2018年3期
关键词:农村金融金融服务贷款

刘建鸿

新时代下,随着农村金融改革的深入推进,农村金融体系得到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更趋合理化,农村金融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本文以湖北省大冶市为例,探讨研究商业银行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责任与担当。

发展概况

农业兴则百业兴。大冶地区农村金融市场近年来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初步形成了多层次、较完善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覆盖面不断扩大,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三方协同,推进“两权”试点破冰, 金融改革日趋深入。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改革创新,激活农村市场,以国务院批复大冶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和全省农村合作金融创新试点县市为契机,大冶市政府牵头成立了“三农金融服务中心”,负责协同合作银行与农民合作社联合会展开深度合作,为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用担保和抵押贷款等金融服务,为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等各类农村综合产权提供交易平台。在政府部门的牵头下,金融机构积极投入此次改革之中,目前已有农商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泰隆村镇银行、国开村镇银行等5家涉农银行与三农服务中心签订了合作协议,截至2017年12月末,已累计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88笔,实现融资额10436万元。

多方联动,新型金融主体迅速崛起, 金融体系日益健全。近年来,农业产业价值链的拓宽与供应链的延伸,促进了农村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一是农商行完成股份制改制。2011年11月,大冶农商行改制成功,激发了社会各方面参与改革的积极性,撬动社会资本积极扶持三农发展。截至2017年12月末,大冶农商行涉农贷款达44亿元,承担了全市333余个行政村的金融服务任务,支农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发挥。二是农发行开展自营性业务。在强化政策性功能定位的同时,审慎支持一部分经营正常、信用良好的农业产业化企业发展。例如,累计投放4000万元支持鑫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等涉农企业发展。三是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主体不断涌现。包括大冶国开村镇银行、大冶泰隆村镇银行在内,已累计发放农户贷款7.2亿元。四是政府出台农业保险费补贴政策。大冶市政府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政策,以财政补贴形式支持涉农行业发展, 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截至2017年 12月末,大冶市财政累计拨付中央、省“三农”保险财政补贴资金1000万元,该市财政配套投入资金2000万元。

多措并举,特色化金融产品全面上线,金融服务日渐丰富。随着农业产业链纵向整合日渐活跃,结算、代理、资金管理、风险对冲等多层次、综合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开始出现。一是搭建服务平台。大冶市积极搭建“村委会+村民”“合作社+农户”等服务平台,已建立信贷服务站77个。二是搭建网格平臺。以村居、社区为载体,已搭建金融服务网格站127个, 实现网格贷款8632万元。三是推出特色高效金融产品。全市银行机构发挥各自优势,先后推出了近20款涉农金融产品。大冶农商行推出“精准扶贫贷”,截至12月末,投放精准扶贫贷款470笔,金额2350万元;大冶泰隆村镇银行开展“千家万贷”信贷工程,通过“劣户排汰法”为有劳动能力、有还款意愿、无不良嗜好的“两有一无”农户进行信用评级与授信, 同时该行还采取了整村授信,实现批量获客,截至2017年12月末,已评定信用村331个,信用户63478户,授信额度1.13亿元;县域农商行、农行等银行共同参与开发了“政银保贷款”,开创了政府风险补偿、保险公司增信、银行发放贷款的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截至12月末,大冶农商行发放银政保贷款300万元;建设银行针对县域农村户口居民推出了“裕龙卡”,提供免小额账户管理费、年费、转账汇款手续费的惠农金融服务;农业银行推出“E 农管家”业务,为村级超市和县域批发商打造一体化电商服务平台。

面临的障碍

近年来,虽然大冶地区农村金融服务环境得到了较大改善,但依然面临着经济基础薄弱、金融发展不平衡、金融创新不足、政策法规适应性差等诸多困境。

农村经济基础薄弱,融资难矛盾进一步加剧。农村经济基础的先天薄弱性, 导致了农村资金先天匮乏,农金市场“缺血”状态一直存在。一是农业增收乏力。由于宏观环境正处于经济增长换挡期、结构调整的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的消化期,三期叠加,农业市场不可避免地出现周期性波动,产生农产品滞销等现象,农民收入普遍下滑。与此同时,打工经济也受到巨大冲击,打工存款回流难度加大。二是农村空巢化。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涌向城市。同时,由于生育率下降等原因,农村空巢现象加剧,劳动力的缺失必然导致农村经济增长乏力。三是自然灾害侵袭。农业对自然环境依赖性较大,如果遭受自然灾害, 农民和农业企业将面临严重损失,无力归还贷款,进而影响银行机构开展农业贷款的积极性。同时,受诸多因素影响,有的农户错误地将农业贷款看成扶贫救济款, 盲目申贷,直接影响到农业贷款的发放、使用与回收。信贷资金的周转速度逐年减慢,交易成本偏高,严重降低了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益,也制约了信贷支农资金的投放力度。

农村金融发展失衡,融资贵问题进一步凸显。一是农村资金供给主体不足。国有商业银行及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一般集中在县城或者经济较发达的乡镇,大部分金融机构已经放弃甚至退出了农村金融市场。二是涉农贷款投放乏力。农村金融市场的融资成本偏高,导致商业银行存款组织成本也持续走高。据统计,金融机构在农村的资金组织成本普遍为5%~7%,参与政府扶持项目的涉农贷款均亏损1%~ 2%左右,影响了涉农贷款的投放热度。三是民间借贷盛行。正规金融机构资金的抽离导致民间借贷盛行,民间资本趁机“坐地起价”,抬高融资成本,从而导致融资贵问题进一步凸显。以大冶金牛镇为例, 2017年,该镇的银行存款总量为13亿元, 而银行贷款投放仅为2.7亿元,银行存贷比仅为20%。

农村金融创新不足,供求错位亟待解决。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带来了农村经济形势的深刻变化,主要表现在农业生产组织形式的多样化、农业产业种类的多样化及农业生产方式的科技化上。这些新的变化产生了新的金融需求,虽然部分银行机构积极探索创新金融产品,但还不足以真正形成持续的推动力。一是金融产品供需错位。农村金融产品,就其内容而言, 主要是向农村经济主体提供储蓄、贷款、结算、汇兑、金融咨询、租赁、信托、保险、信用卡、理财产品和贵金属等金融服务。以农商行为例,其主要为农户及涉农企业提供储蓄、抵押类贷款和小额信用贷款,信贷方式及额度等与多样化的农村金融需求存在一定的错位。一方面,一部分农户的金融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另一方面,大量的农村金融机构不得不寻找实力较好的县域工业企业,致使大量农村资金外流。二是信贷期限结构错位。随着支农范围的拓宽,对支农贷款的需求在期限上更加多样化,整体期限相对延长。而现有的信贷产品往往只针对传统的种植和养殖期限,贷款审批程序复杂、审批期限较长,不适合农户资金需求短、频、快的特点。

政策法规适用性差,制度措施有待细化。一是部分金融政策只是在宏观上对金融管理做出了规定,缺少对金融管理中各种金融项目的实施细则,缺乏具體落实措施。例如,金融补偿机制不明确,虽成立了“三农服务中心”并设立了风险补偿基金,但是基金的使用及权责的划分未作进一步明确,未起到激励作用,银行机构合作意愿不强。二是部分金融政策未对金融主体进行广泛调研,缺少对银行机构商业化运作的考量,政策接受性差,具有不可持续性,许多商业银行不得不退出市场。例如,政府出台的支农政策对农业贷款利率上浮幅度进行了限制,致使商业银行“亏本让利”,一些农业政策无法持续落实。

对策和建议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要深入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因此,必须充分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和政策的引导的作用,不断完善金融法律法规, 健全金融服务体系,优化农村金融市场, 为农村金融改革奠定坚实的基础。

加强政策支持,激活农村金融市场。财政扶持政策应着力解决农业金融“成本高、风险高”的核心问题,对成本费用相对较高的特殊领域、特殊业务或者特殊机构予以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或其他激励性政策,以弥补市场配置机制的不足。与此同时,金融机构也要加大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政策扶持力度,银政协作,双管齐下。一是整合各类支农补贴,在不改变资金所有权、保障农户农企利益的前提下, 按股份制方式成立现代农业对口扶持机构,将过去对千家万户进行“水溢漫灌” 的做法改为“精准滴浇”,真正改善目标客户的境遇,集中解决制约农业发展的主要矛盾。二是实行差异信贷政策。按照“宜社则社,宜户则户”的总体原则,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信用合作,积极推广“农合联+金融”服务模式。对于成熟型合作社中有实体经营项目、经营效益较好、有充足还款来源、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公司制农民合作社实行名单制管理,积极满足其资金需求;对成长型合作社,采取具有稳定购销关系的龙头企业担保、个人资产抵押等方式,向其成员或实际控制人发放贷款。

完善金融体系,培育多元化服务格局。农业产业化、农民职业化、农村社区化已成新趋势。农村金融要立足“三农”,围绕建立现代化农业来构建和完善农村金融体系。一是开展网点精品改造工程。当务之急是要加快重组盘活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机构向下延伸,重心下移,率先走好“服务”这步棋。金融机构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下沉网点,把触角延伸到农村每一个角落。除对现有农村金融网点进行全面改造升级、提升服务品质外, 对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山区和重点村设立简易服务网点,布设移动开卡机、存取款一体机、查询机等自设设备,每月实行定时定点服务,减少金融服务网络空白点,为农民打开金融服务的大门。创办“流动银行”,对偏远的农村,实行金融服务定期下乡,延伸服务触角,变“等客上门”为“上门服务”,为农村提供流动的金融服务。二是开展金融乡村“互联网+”工程。积极顺应农业农村移动互联网时代发展的新趋势,加大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卡乐付、扫码支付等各类电子银行产品的推广力度,将传统柜面业务向移动支付转移。持续推进手机充值、生活缴费等支付结算优化,打通结算“瓶颈”,为“三农”融资和支付提供高效快捷服务, 彻底解决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推进金融创新,满足农村经济发展需求。一是扩大农业保险补贴范围。要制定统一的种植养殖补贴管理办法,扩大农业保险补贴品种。同时,要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平衡各方利益,切实保护和提高农户投保积极性。二是创新支农贷款的抵押担保机制。创新农户和小企业多户联保、协会担保的方式, 推出林权质押、存货质押和收购资金贷款封闭运行等方式,试办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抵押贷款和养殖水面使用权质押贷款等,进一步创新支农贷款抵押担保机制。探索创新“水域滩涂+养殖户+合作社” 的链式担保模式,尝试创新“林权抵押+ 林权收储+森林保险”贷款模式,解决借款难、担保难等问题。三是加大金融贷款产品创新。要创新和推广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的“贸易贷”,以经营资金为基础的“流量贷”,以保险公司承保为基础的“保险贷”,现代农业产业链、供应链和物流链的“订单贷”“仓储贷”,以政府基金为担保的“基金贷”等产品,全力满足农村金融多元化的服务需求。

优化金融环境,促进农村金融市场健康发展。一是完善信用立法。出台保护农村金融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农村金融机构执法力度,为金融服务“三农”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二是构建农村信用体系。广泛开展创建信用企业、信用乡镇、信用村和信用农户活动,在贷款额度、利率等方面给予区别对待,弘扬“守信获益、失信受限”的诚信文化。三是强化金融机构风险提示。加强金融机构间的沟通交流, 及时加强风险防控。与此同时,加强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合作力度,借助村两委、驻村干部、村级联络员等力量和第三方数据平台,完善乡村客户信用信息档案,填补农村信用空白,进一步减少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风险事件。

(作者单位:湖北省农村信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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