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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村互助养老模式探索性研究

2018-03-20李雯娟

河南教育·高教 2018年1期
关键词:互助养老人口老龄化河南

李雯娟

摘 要:积极探索符合河南省农村特点和社会文化风俗的养老方式,解决越来越复杂的农村养老问题,是河南省政府非常关注的社会民生问题,互助养老模式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当前,河南省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存在资金短缺、法律保障体系不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度低、服务功能不完善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扩展筹资渠道、健全法律保障体系、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完善服务功能等建议,有助于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深入发展。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河南;农村;互助养老

人口老龄化是当今世界各国都面临的问题,而我国的老龄化程度远远高于世界各国的平均标准。2017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顺利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中强调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

当前,我国老龄化问题日趋严峻,按照联合国统计标准,中国在2002年就已经属于老龄化国家。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78亿人,占总人口的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有1.19亿人,占总人口的8.9%。而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的程度已经达到15.4%,比全国13.26%的平均水平高出2.14个百分点,高于城市老龄化程度。中国农村老年人口占全国老年人口的75%左右,数量庞大的农村老年人口面临着医疗、养老、健康等诸多影响社会稳定与发展的问题。

一、河南省农村互助養老模式现状

河南省在1998年就进入了老龄化社会,现在更是处于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时期。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河南省60岁及以上老人达到1195万,占常住人口的12.72%,至“十二五”末,这一比例达到了15.71%。有专家预测,到2020年,这一比例将提高到16.98%。总体上看,河南省人口老龄化呈现出规模大、增长速度快、高龄化趋势明显、失能老人多等特点,这一特点在农村更明显。

河南省是农业大省,截至2016年年末,农村人口在我国所有省份中排名第一,为5171万人。河南省也是我国唯一农村人口突破5000万人的省份,而农村人口中的老龄化程度高于全国15.4%的平均水平。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多意味着养老需求的不断增大。现在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给河南省农村带来了诸多影响,主要有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流、家庭结构缩小、农村养老制度不健全、老人收入单一且普遍较低、传统养老观念遭受巨大冲击等,这些影响均增加了满足农村老人养老需求的难度。在上述背景下,河南省同时面临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和社会养老不足等诸多问题的挑战,积极探索符合河南省农村特点和社会文化风俗的养老方式,以解决越来越复杂的农村养老问题迫在眉睫,互助养老模式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互助养老模式最早出现在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县的前屯村。2007年8月,前屯村委为解决农村老人的养老难题,结合农村老人经济基础薄弱和传统养老观念牢固的现实,利用村里废旧小学创办了互助养老中心—幸福院,规定凡年满70岁、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的单身老人,经儿女申请和本人同意,与村里签订协议后即可入住,其他老人可由本人申请,经村两委研究批准后入住。互助幸福院具有政府扶持资金少、村庄运营成本低、农民接受度高等优点,因此,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已经成为改变农村老年人养老方式、提升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这一模式大获成功之后,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湖北省、四川省等已经开始了对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探索与实践,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河南省也在不断探索互助养老模式在广大农村的适应性和可行性。有学者提到,河南省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符合农村留守老人经济基础薄弱的现实,适合农村留守老人的劳动和生活习惯,可以满足农村留守老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需求,可以弥补政府在农村养老方面的不足。这种方式能分担政府在社会养老方面的重任,是政府农村养老服务的有益补充,因此,互助养老模式在河南农村推行具备很强的可行性。也有学者认为,河南农村急需发展互助养老模式,在农村社区以集中居住和老人互助为基本方式,由家庭提供经济供养资源,入住老人互相提供照护和精神慰藉,这种养老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农村家庭养老的无力与社会养老的不足。学界对河南省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可行性探索也加快了河南省农村发展互助养老模式的步伐。

二、河南省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存在的问题

农村互助养老模式是村民从自己的实际生活出发探索出来的养老模式,可以缓解农村的养老压力,但是河南省农村的互助养老模式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许多不足。

(一)资金短缺

河南省农村大多以发展农业为主,收入较低,主要资金来源依靠政府划拨、社会捐赠、社会组织及慈善机构的支持。农村的互助养老模式缺乏政府专项资金的保障,社会捐赠及社会组织的支持并不稳定,再加上村委财政能力的限制,互助养老院的资金非常匮乏。因为资金短缺,互助养老院大多是在老年人活动中心、废旧学校、厂房的基础上改造的,设施比较简陋,只有最基本的生活设施,缺乏娱乐、疗养、护理设施,与正规的养老场所相差甚远。资金的匮乏直接导致互助养老院的设施不完善、医疗保障能力差,农村老人多样化的需求无法满足等问题得不到解决。

(二)法律保障体系不健全

农村经济发展较城市缓慢,河南省又是农业大省,现在农村地区基本上都面临着扶贫和养老的双重压力。部分农村出现青壮年劳动力流失、老年人被虐待甚至被遗弃、老年人无人照料、老年人精神世界空虚等问题,这些问题都表明我国在养老方面的法律体系不够健全,相关的保障政策不完备,这些不确定性在互助养老模式运行的过程中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比如,老人在互助院发生了意外,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怎样承担?如何解决后续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解决。

(三)社会力量参与度低

社会力量参与度低是目前中国农村养老事业面临的共性问题,互助养老模式的运作很大程度上依赖政府的支持,互助院的场所选择、修缮、人员配备以及基本运转都要依靠国家的财政支持。然后,国家难以提供互助养老院建成后的全部管理和运营经费,这就需要各村自筹经费和社会的捐助以及家庭的投入。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各村集体经济状况也有差别,社会和家庭的投入出现了较大的不平衡。从长远来看,仅靠政府、村集体以及个人对互助养老模式的投入支持,难以保证该项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互助养老模式的长久发展急需鼓励、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这项伟大的事业。

(四)服务功能不足

河南省的农村互助养老院在服务功能方面存在比较大的局限性。首先,互助院主要针对有一定经济能力、生活能自理的老年人,这就将失能、半失能以及比较贫困的老人拒之门外。其次,多数农村互助院的服务内容主要是生活照顾和少量精神慰藉,缺乏专业的医疗保健服务。再次,在照顾老人的日常生活过程中,需要工作人员有照顾、护理老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但在河南省农村的互助院中,工作人员多为当地低龄、身体健康的老年人群体,缺乏专业的知识和技术指导,服务质量较低。

三、完善河南省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建议

河南省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尚在探索阶段的现状,决定了这项事业将同样面临我国其他农村地区在发展互助养老模式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针对互助养老模式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河南省可以借鉴其他先进省份的发展经验,笔者主要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扩展筹资渠道

河南省各级地方政府应明确财力保障,保证互助养老院能够顺利运转。首先,各村委会要牵头做好互助养老院的保障工作,在年度预算中设立专项资金,形成财政、民政和乡镇等多部门、多层次、多渠道的资金投入机制。其次,要扩展互助养老院的资金渠道,积极争取社会捐赠和慈善机构的资金扶持,完善互助院的基礎、娱乐、疗养、护理设施,多方位提高对老人的保障能力,满足老年人养老的多样化需求。

(二)健全法律保障体系

通过法律的形式来确立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在国家和社会经济生活当中所处的地位,不仅是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得以顺利推行的必要前提,也是广大农村老人基本权益的重要保障。河南省各级地方政府也要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的号召,出台相应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以保障互助养老事业的顺利发展。这样一旦互助院发生一些意外事件就可以清晰界定责任主体,避免出现纠纷,以此保障老年人的权益,推动互助养老模式在河南省农村的开展。同时,还要加强对法律的监督以及效果的评估。

(三)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

河南省各地基层政府除了在资金、物资方面要大力支持农村养老事业的发展,还要积极探索农村社会养老发展的长效机制。通过制定相关政策,积极调动社会力量支持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发展,鼓励各种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公益组织积极为农村互助养老提供支持。可以通过在互助院举办一些募款、捐赠活动和一些志愿者服务活动,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关注农村互助养老,让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到互助养老事业中。

(四)完善服务功能

完善河南省农村互助养老院的服务功能,首先,必须对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要邀请专家讲解照顾、护理老人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还可以招募医疗、护理相关专业的志愿者到农村互助院服务,提升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其次,要拓展服务内容,多开展下棋、歌舞、养生讲座、义务问诊、保健康复等。再次,互助院还可以安排专门人员定期调查老年人不同时期的需求,从需求入手做好服务内容的优化。最后,针对不同情况的老人要尽量做好服务照顾工作,比如,适当减免贫困老人的入院费用,对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结对帮扶和上门服务,扩大互助院的服务对象,让互助院的专业服务惠及更多的老人。

四、思考

河南省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发展总体进程比较缓慢且十分不均衡,在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有所发展,在经济发展比较慢、村民相对比较贫穷的地区发展缓慢甚至毫无发展。如何使真正贫穷落后的农村在现有的条件下实行互助养老模式,解决“老无所养、老无所依”的问题是值得各级地方政府、社会组织以及个人思考的。面对河南省农村越加严重的人口老龄化现象,如何转变村民“安土重迁”的传统思想,将行之有效的互助养老在广大农村地区实行并推广?针对只是面子工程、政绩工程的互助养老“空壳”建筑层出不穷的现象,应该如何治理,才能保证让老人真正享受到国家发展的红利?除了入住互助养老院,如何发展私人住宅养老以及轮流照看养老等互助形式?针对目前河南省农村互助养老发展的现状,如何评估其有效性以及建立长效发展机制?这些问题都需要持之以恒的研究和解决。互助养老模式对改善河南省农村老龄人口的生活状况大有裨益,对整个社会的稳定发展也有重要作用,值得深入思考和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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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清 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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