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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思想形成的源与流

2018-03-20

关键词:自然界文明人类

郭 华

(1.长沙理工大学 社会治理创新中心,湖南 长沙 410114;2.湘潭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的中国化表达,源自于马克思、恩格斯,历毛泽东至习近平五代领导人,不断补充、发展、完善而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生态文明理念。虽然马克思、恩格斯没有直接使用过“生态文明”一词,但他们拥有丰富的生态文明思想。以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论阐释为基础,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良好开局,随后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四代领导集体沿着毛泽东主席开辟的道路,进一步将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思想与中国社会实践紧密结合,以高瞻远瞩的战略目光顶层设计、不断探索,最终形成了立体而又丰富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思想[1]。

一、源起:马克思、恩格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思想

马克思、恩格斯生活的19世纪,生态环境的恶化并不像今天如此引人关注。然而,即便在他们的文字中没有出现“生态文明”这样的字眼,但散见于其中的生态思想仍熠熠生辉。马克思、恩格斯的生态文明思想极具前瞻性,他们不仅看到了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给当时的自然环境造成的重大危害,更是以理性的目光审视了当时的社会现实,扬弃了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自然观,吸收了世界各国传统生态文化之精华。其核心思想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即:“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2](P41),人源自于自然界,生长于自然界,最终归宿于自然界,因此,人应敬畏自然、保护自然、珍爱自然,与自然界和谐相处,共同生长[3]。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思想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第一,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类起源于自然界,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但反过来,人类产生以后,人的实践活动又创造了人类社会,它既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又具有自身特殊的发展规律。马克思认为,从实践出发,自然界是人的直接生活资料的来源,也是人的生命活动的对象,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也就是说,人首先是自然界的产物,同时也构成了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与自然相伴相生,自然界为人类提供了生存所需的物质生活资料,人类又以自然界为目标对象,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不断实现自己的实践目地,使人类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正因为如此,人类更加要明白,这种合人类目的性的改造一定是有限度的,如果只顾人类的发展而使大自然遭受严重的破坏,那么毁坏大自然的同时也是在毁灭自己。对此,恩格斯尖锐地指出:人类每往前走一步都应该要记住,我们不能像一个民族去征服另外一个民族一样去统治、支配自然界,因为我们没有站在自然界之外,而是深处其中,因为“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2](P998)的。自然界优先于人类而存在,人是自然界分化的产物,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因此,人类要尊重和善待自然,就像爱护自己的身体一般去爱护自然,与自然界和谐共生,同存同荣。

第二,破坏自然将遭致报复。在马克思、恩格斯生活的时代,资源开发和环境破坏尚未达到严重的程度,但危害也已开始显现。马克思、恩格斯敏锐地观察到了这一点,并发出了人类如果盲目地开发和掠夺自然,将会遭到自然严厉报复的警告。在阅读了1847年出版的弗腊斯的《各个时代的气候和植物界,二者的历史》一书后,马克思认为农民的“耕作……自发地进行……会导致土地荒芜”[4]。同样地,恩格斯在《劳动在从猿到人的转变中的作用》一文中也严厉指出,虽然动物只能以自身的存在引起自然界的变化,而人能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驾驭自然界,使之合自身的目的。短时间看我们似乎获得了当初需要的效果,但是最终“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2](P997-998)。为获得耕地毁灭森林的后果是变成了不毛之地;砍光用尽郁郁葱葱的枞树林的代价是山泉枯竭;欧洲大肆推广马铃薯的后果是使瘰疬症传播开来……因此,人类应合理开发利用自然,否则将招致报复。这是因为:一方面,人类需要从自然界中获取物质生活资料,实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另一方面,人类过度开发自然的后果又是人类自身无法承受的,破坏生态平衡,就是残害自己。

第三,改造自然应遵循客观规律。客观规律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们在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改造自然界的时候,必须遵循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否则就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五篇《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中,马克思就指出了自然条件是有其内在的客观规律的,它对劳动生产率产生影响。他将自然条件划分为人本身的自然和人周围的自然,人周围的自然从经济上又可以划分为生活资料的自然富源和劳动资料的自然富源,并认为发展初期,生活资料的自然富源具有决定意义,而到了较高阶段,劳动资料的自然富源较之生活资料的自然富源,决定意义更强。同样,恩格斯在《劳动在从猿到人的转变中的作用》一文中也指出,森林里的各个事物之间具有密切的内在联系,毁掉了森林,获得了耕地,但同时也失掉了水分的聚集中心,最终使森林变成了不毛之地。因此,人类必须深刻地“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2](P998),对自然规律的把握越准确、越精细、越完整,人类才越来越有可能消解或减少因人类的生产生活行为所造成的未能预估的稍远一些的自然后果,从而使自然界的发展更好地合乎人类的需要,实现人类和自然界发展的共生共荣。

综上所述,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破坏自然将遭到报复以及改造自然应遵循客观规律的人与自然应和谐发展思想的相关论述是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思想的源起。在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已经给人类敲响警钟,全球性环境问题的凸显使得人们不得不深刻反思人类自身与自然关系的今天,回望马克思恩格斯,他们摒弃人与自然绝对对立的自然观,谋求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自然观的前瞻眼光,让人油然而生敬佩之心。

二、开端:毛泽东绿化祖国保护环境的思想

毛泽东时期特指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76年9月9日毛泽东逝世这一段时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的第一个时期,也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萌芽时期。这一时期,毛泽东同志作为党和国家的领导人,很早就关注到植树造林等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制定和提出了一系列养护生态的重要方法和措施,在绿化祖国、林业建设、兴修水利等方面做了许多铺垫性工作,为后续生态文明思想的孕育、成形、丰富和成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毛泽东绿化祖国保护环境的思想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绿化祖国。青年时期的毛泽东就有绿化祖国的愿望并付诸于实践。20世纪20年代末在江西永新,1920及1930年代从中华苏维埃政府、陕甘宁边区到陕北张家畔以及延安等地,毛泽东都曾大力倡导、广泛号召当地老百姓大力植树造林,并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十年树木、百年树人”[5]口号就是毛泽东1944年在延安大学开学典礼上提出来的,他将陕北的山头比作和尚头,植树就是让和尚长出头发;他还给当地群众算了一笔帐,如果一家种100棵树,那35万家就是3 500万棵树,长此以往,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新中国成立以后,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向全党发出了“绿化祖国”“实行大地园林化”的倡议,要求在十二年的时间内,将所有的荒地荒山等一切可能种树的地方都绿化起来,要使“我们祖国的河山全部绿化起来”[6](P51),要使我们的祖国园林化,要使我们的祖国到处都很美丽。

第二,重视林业。森林不仅是“地球之肺”,具有无可替代的生态价值,也能为国家创造巨大财富,具有不菲的经济价值。对此,毛泽东十分明了,一方面他多次强调要保护森林,另一方面也多次强调要发展林业,认为林业是渔业、牧业、建筑工业、化学工业以及农业等的基础。1956年,在《论十大关系》中,毛泽东说地上的森林和天上的空气、地下的宝藏一样,都是我国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因素。1967年,在《关于加强山林保护管理,制止破坏山林、树木的通知》中,毛泽东明确批示“森林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资源”[6](P78),森林是农业生产的保障,有利于促进我国工业和农业的重大发展。因此,重视林业,就是重视工业、农业和第三产业,就是重视我国经济建设和生态建设,也就是重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第三,兴修水利。水是生命之源,人类的一切实践活动都离不开它。水利是人类根据生产生活的需要对自然界中的水或水域进行开发、利用、控制、调节等。农民出身的毛泽东深知搞好水利的重要性,早在1943年1月江西瑞金召开的第二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上,他就直接指出,“水利是农业的命脉”[7],而我们的经济政策是发展工农业生产,集中力量供给战争,极力改良民众的生活。因此,水利建设是我们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给予极大的注意。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又先后修建了治淮、官厅、三门峡等水库,实施了引黄济卫、荆江分洪、葛洲坝等水利枢纽工程,对新中国抵制洪涝灾害,促进工农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兴修水利、保持水土是水利兴邦、农业兴邦、生态兴邦的必由之路,为新中国的生态环境建设奠定了良好的根基。

作为新中国的缔造者,毛泽东从植树造林、兴修水利、保持水土等方面为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有益的基础性探索,虽然走过了复杂而又曲折的艰难历程,但其绿化祖国保护环境的思想为中国生态文明思想的发展和成熟积累了宝贵的理论与实践经验,奏响了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序曲,具有开拓性意义。

三、发展:邓小平等新一代领导人的生态思想

自20世纪70年代末到中共十八大以前,是我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突飞猛进的时期。这一时期,中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同时,中国生态环境也出现了断崖式下滑。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三代领导集体高度关注我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协调及可持续发展问题,走过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孵化、成型和生长三个阶段,通过这一个大时期的大发展,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思想体系逐渐成型,并在中共十八大以后开始走向成熟。

第一,邓小平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思想。1980年3月,中国与世界上三十多个国家一道,发表了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世界野生生物基金会和国家自然与自然资源保护同盟共同制定的《世界自然保护大纲》,提出保护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命支持系统;保证生物资源的永续利用;保存物种的遗传多样性。1983年,我国又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发布了《中国自然保护纲要》,强调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邓小平同志有较多论述。1973年加拿大总理皮埃尔夫妇访华,邓小平同志亲自陪同,游览桂林时他发现漓江的水污染严重,当时就对桂林的相关领导提出警告,并在1978年10月再次做出明确批示:“‘桂林山水甲天下’,水不干净怎么行?”[8](P397)同年,在听取黑龙江开荒汇报时,他特意提到美国国际友人韩丁给我国大面积开荒提出的建议,提醒负责黑龙江开荒的领导开荒不能带来风沙,带来环境问题,“开荒要非常慎重”[8](P375)。在强调西部地区绿化工作时,他又痛心地指出,西北广袤的黄土高原,土地贫瘠,水土严重流失,所以黄河才叫“黄”河。如果能在那儿种草种树,把“黄土高原变成草原和牧区”[9],当地人不仅能富裕起来,生态环境也能好起来。

第二,江泽民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思想。改革开放数十年以来,中国经济增长速度大大加快,但同时生态环境问题也日益恶化。面对我国经济增长与生态恶化之间的矛盾,江泽民总书记果断改变了我国长时间以来注重污染防治轻生态保护的局面,开始将生态保护推向环境保护的前沿。江泽民总书记注重“树立全民环保意识”[10],直指公民环保意识的强弱关乎生态文明建设的成败。在1996年召开的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 江泽民总书记提出,“保护环境的实质就是保护生产力”[11](P534)的观点,并在2001年考察海南省时再次强调资源环境与生产力之间的密切关联。江泽民总书记在多种场合多次强调可持续发展。他认为,可持续发展是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要保持人口增长、资源节约、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平衡,实现良性循环。在第四次全国环保座谈会上,他再次指出,可持续发展战略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事,经济、人口、资源、环境发展要相协调,坚决反对“走先污染后治理和浪费资源的路”[11](P532)。1997年9月,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他再次重申我国资源相对人口是不足的,“必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12]。

第三,胡锦涛构建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思想。2007年,中共十七大第一次明确将“生态文明”四个字写入党代会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要求——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定性为基本国策,将生态文明建设的地位提高到关乎民族生存发展的高度,要求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放在国家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13],强调要形成符合生态文明发展要求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且落实到每个单位和家庭。“生态文明”“两型社会”是以胡锦涛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在实践层面的跃进性提升,指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方向,强调了从思想上改变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及其路径的必要性,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2012年11月8日,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再一次将生态文明建设的地位提升到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高远地位,直接指出了当代生态文明建设的严峻形势以及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生态文明理念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特别是报告首次提出包括生态文明在内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14]的思想,得到全国人民的热烈拥护和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响。至此,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得以成型并逐步走向成熟。

四、飞跃:习近平生态治国文明理政思想

2012年11月15日,刚刚当选为中共中央总书记的习近平代表新一届政府在会见中外记者时坚定承诺其奋斗目标是“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15](P3),并对美好生活从人民需求的方方面面进行了诠释,更良好的教育、更满意的工作、更可靠的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更舒适的住房、更优美的环境都是其中之义。“更优美的环境”是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观为指导,以我党几代中央领导集体对中国生态文明建设进行摸索的实践基础上形成的明确治国理政指向。在十九大报告中,“绿色”被提及15次,“美丽”被提及8次,“生态文明”被提及12次,并且在建设目标中首次加入了“美丽”一词,即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说明,建设一个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强国已经成为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治国文明理政思想的核心内容。在过去的五年里,习总书记牢牢锁定“美丽中国”生态目标和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基础的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五大发展、坚持绿色发展[16],全面深入进行生态文明建设,形成了一系列生态治国的新思想和新方法,正不断丰富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使之日益走向成熟。

第一,良好生态环境是民生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习近平总书记认为,人与自然的发展历史表明,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惠及全体人民的最实实在在的福祉,联系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美丽中国是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最重要内容之一,关系到中华民族的美好未来。2013年5月24日,在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他就对上述内容做了清楚的表述。其一,生态环境保护非常重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关系人民福祉和民族未来;其二,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有利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民族永续发展。2013年7月18日,在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3年年会”的贺信中,习近平再次重申了生态文明建设是实现复兴中国梦重要内容的观点。在中国经济经历了四十年的飞速增长之后,一方面,中国人民的生活富裕了,物质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另一方面,大量的生态问题不段累积爆发,已成老百姓心头之患。“环境问题日益成为重要的民生问题”[17](P232-233),这是因为,人民生活水平越高,对生活环境质量的要求也会越高,安全的食品、干净的水、清新的空气、优美的环境在其幸福指数中所占的比重也会越高,中国老百姓已经由“盼温饱”过渡到“盼环保”,“求生存”转化为“求生态”。正是在对自然发展规律和经济发展规律深刻认识的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的重要论述回应了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与强烈需求,为我党在新的历史时期进行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那就是: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坚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融生态文明建设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之中,共建美丽中国。只有坚持生态优先,发展同行,才能既保障人民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又能生态良好,才能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从而释放出强大的号召力,激励全体中华儿女为之努力奋斗。

第二,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就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生产力是人类社会生活和全部历史的基础,是人们在社会生产中形成的改造自然的物质力量。生产力的系统结构复杂,既包括劳动者、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等三个基本的实体性要素,也包括科学技术、教育管理等浸透性要素。作为生产力基本要素的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直接来自于自然界,劳动者同样也来自于自然界,生产力的实体性要素和自然环境息息相关。正是基于这一点,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郑重指出,要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这一对矛盾,必须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15](P209)的意识,经济发展一定要绿色、低碳、可循环,决不能以破坏环境为代价。2013年9月7日,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的演讲中,习近平总书记再一次强调了这个观点,“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绝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18]。2014年3月7日,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贵州代表团审议时他又一次重申了这个观点,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决不对立,相反,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就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要让良好生态发挥经济效益。解决当前生态环境恶化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从根本上说,就是选择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还是走生态发展的新路的问题。欧美国家深刻的历史教训告诉我们,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治理污染所花费的成本很可能比当初创造的财富还要多,而且带来的后果完全是人类难以承担的,20世纪全球十大著名的污染事件清晰地证明了这一点。今天,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给我们选择了一条既合人类目的又合自然规律的生态发展新路。它既不会消融经济发展的空间与后劲,又能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还能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因良好生态环境带来的种种经济与社会效益。

第三,山水林湖田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环境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世界是普遍联系的,一事物与他事物,一事物内部的各个要素之间都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无论是无机界还是有机界,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所有的事物都处于相互联系和交互作用之中,世界上不存在完全孤立的事物,这是由一切事物的客观本性所决定的。因此,认识事物就必须坚持整体性和系统性的观点,要从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内在联系出发去认识联系中的各个事物。习近平总书记正是从唯物辩证法的视域出发,深刻指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15](P85),人、田、水、山、土、树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紧密联系,不可分离,构成了一个稳定的生命系统,破坏了其中之一,都会使生命共同体受到破坏。同样,治理生命共同体,也要全面兼顾,种树、治水、护田都不能顾此失彼,要对山水林田湖进行系统保护和修复。当然,这里的“生命共同体”主体包含的并不只有山水林湖田,还包含了与生态环境治理相关的所有要素,即自然环境中的各个生命体。它们以及各自内部各要素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构成了一个关系复杂的有机生命共同体。“生命共同体”论断揭示了人与自然生命过程的整体性、系统性、有序性和关联性特征,“生命共同体”中的各个要素相生相克,共生共荣,因而环境保护也就必须“共治共理”。在这一认识论的根基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给出了“环境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17](P236)的结论,并强调要按照系统工程的思路,将环境治理作为重大民生实事,从能源资源保障、环境污染治理、生态环境建设等各个系统要素出发为老百姓创造良好生态生活环境。

第四,最严密的法治和最严格的制度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可靠保障。制度一词内含了全局、稳定和长期的内容,具有根本性意义。因此,要从根本上彻底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治本之策就是要从制度建设入手。只有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到法治化和制度化的轨道,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可靠的保障。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有着清醒的认识。早在2013年5月,他就提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15](P96-97),“知之非艰,行之惟艰”,习近平总书记深知这一点,他不仅在口头上说,也将之落到了实处。2014年4月24日,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该部环保法对环境保护相关的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各级政府和个人的权力、责任与义务等都做出了明确的划分和规定,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2015年9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其出台目的就是从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上补充和完善现有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从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要制定和完善自然资源、国土开发、空间规划、耕地保护、水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保驾护航。2016年12月初,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做出重要批示,“尽快把生态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建立起来,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19]。相信随着最严密的法治和最严格的制度的逐步建立,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之路将走得更坚实、更稳健。

2016年5月,联合国发布了关于中国生态文明战略与行动的总结报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报告数据显示:截止到2014年12月,中国节能建筑建设面积达105亿平方米,新能源汽车产量5年间增长了45倍,拥有发展中国家中最大的空气质量检测网……预计到2020年,我国森林覆盖率将超23%,空气优良天数超80%、能源消耗减少15%、用水量减少23%等。这组详实的数据向全球展示了中国政府进行生态文明建设的壮志雄心和伟大成就。生态文明是“人对于世界的更高层次的认识”[20],在以习近平为核心的新一届党中央顶层设计和集体领导下,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五位一体”和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正不断地在认识上、理论上、实践上得以丰富和发展[21]。“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立了人类建设生态文明的里程碑,开启了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新征程,对于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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