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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中国民俗学学科建设

2018-03-19穆昭阳

关键词:民俗学民俗文化遗产

穆昭阳

(赣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江西 赣州 341000)

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已经深入人心。中华民族世代传承的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中华民族身份的象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的开展,对民俗学学科建设产生了很大影响。两者相辅相成,共同见证了一个学科更加成熟,更多地响应国家文化建设的需求,参与到社会活动等实践领域的过程。从某些方面而言,非遗保护为中国民俗学学科发展和学术研究提供了助力,同时也适时地推广并提高了学科的知晓度和影响力。作为一种研究对象,非遗充实了学科研究基础,并在强化学科意识、增强学术研究和学科发展、体现学科价值等方面有着重要影响。

一、学科基础:非遗保护的研究视角

安德明在一篇研究非遗保护与民俗学关系的文章中,提出民俗学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学科基础。[1]实际情况也是如此,民俗学确实在非遗保护与研究中从理念、方法、思路等方面做出了贡献。中国民俗学在学科重建后的20年间,取得了显著成就。进入21世纪,现代传媒技术日益发达,信息网络社会逐步完善成熟,国内国际交流更加便捷和频繁,现代化的迅速发展为中国民俗学的发展提供了更宽广的视野和更广阔的舞台。“非物质文化遗产”话语体系在此时被引入中国,自此,民俗学人开始关注、解读非遗,并结合中国学术经验不断消化,使之逐步完成了中国化的过程,以此建立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可以说,21世纪初期的民俗学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2]

21世纪带来全球经济一体化和经济高速发展,强势文化对于弱势文化的冲击加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01年公布了《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同年认定首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003年10月17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通过。2004年,中国加入该公约。2005年3月26日,国务院签发国发办[2005]18号文件,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2006年5月,国务院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这标志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入一个新阶段。2007年5月24日,在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期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成都宣言》通过。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通过,这成为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事件。2012年,中国民俗学会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为咨询机构,获得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提供咨询意见的地位。在新世纪的十多年里,伴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进程,中国民俗学又一次迎来了发展的时机。

在新世纪非遗热潮的影响之下,一些院校也增设了专业研究方向,增加培养人才的数量。众多保护中心及相关机构的成立,都为民俗文化在新世纪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一些学者也呼吁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并建立了相应的教材与课程体系,做了一定的学术研究与开拓。①参见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年版;苑利、顾军:《非物质文化遗产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版;谭宏:《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化建设问题与对策》,《民族艺术》,2009年第4期;宋俊华:《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学科化思考》,《重庆文理学院学报》,2009年第4期;向云驹:《论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学术独立与学科新创》,《民间文化论坛》,2012年第3期。谭宏提出要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化建设的步伐,促进研究与保护事业发展。而“民俗学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有相近的学术目标,有相似的历史保护形式和社会认同基础。将两者共同讨论和交叉研究,有助于实现三种提升:一是有助于将部分本国文化杰作塑造为人类共享文化产品,二是有助于促进开展大众遗产学教育,三是有助于在人类多元文化差异中保持自身文化权力”。[3]众多学人对于民俗学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系讨论甚多。董晓萍提出了“民俗非遗”的系统概念,并做了理论阐释、梳理和个案研究。[4](P26)高艳芳对非遗保护运动的历史性影响,尤其是对于民俗学学科发展的影响做了梳理。[5]而施爱东认为民俗学者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中的主要学术力量,非遗保护运动虽然为中国民俗学发展提供了一次历史机遇,但作为一门常规科学,民俗学的处境却显得尴尬。一旦非遗保护运动落幕,民俗学者们该何去何从?[6]

这样的担心是有道理的。从现实情况来看,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一开始就打上了行政工作的烙印。非遗保护工作由政府主导推动,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配合努力,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可以说,是一种文化行政,而民俗学者们的专业知识恰恰是被迫切需要的,民俗学学科也在这一背景下获得迅速成长,民俗学学科研究生学位点也快速增长。但是,非遗保护并不仅仅是民俗学一个学科参与和包办的,而是综合了多学科的研究力量共同进入,参与到对这项宝贵文化资源的调查、积累、评定等工作中。非遗工作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名录保护体系,到目前,经国务院批准,公布了4批共1372项国家级代表性项目,文化部命名4批共1986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目前,评审工作明显放缓,视角开始转向非遗保护的机制运行、有效保护等方面。笔者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项民俗学参与国家文化建设的学术实践,作为一个专门学科,仍显得积淀不够,而且,一个文化热词势必有降温的一天。非遗保护更多地仍然体现在文化政策层面,由此寻求诸多学科的帮助和介入。而民俗学在非遗保护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有着一定的话语权,并为非遗保护与研究提供智力支撑。非遗应回归自身的角色定位,民俗学为非遗研究提供了诸多视角,在坚实学科基础的同时,也增强了民俗学学科意识。

二、学科意识:非遗保护的外部推动

非遗作为一个文化语汇,由外入内,并且自上而下地成为一场实在的文化保护实践,并以此促进学术发展。非遗正成为一种突出的学术话语,吸引众多学人加入。民俗学人表现出极高的文化自觉,紧扣时代脉动,介入非遗保护工作。高丙中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作为中国当下的社会文化实践,成为直接的外部推动力,助推了中国民俗学基本意识的健全化。[7]这一方面来源于学科自身内在积累的演化,另一方面非遗热潮引燃了更大的学科激情,主要体现在对学科认同、学科参与社会服务、学术实践理念与学术理论应用等方面。

林继富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例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最直接、最明显的自我认同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认同研究不仅局限于国家层次、民族层次和地域层次,而且涉及文化如何在地方性社会、国家场域和国际舞台上具有认同的身份意义。”[8]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际上是民俗学在新世纪里一次积极的学术尝试,它增强了学科内部对于学科的认同,促进了学科发展走向深化。“民俗学者要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成果,认真进行理论的总结和学术体系的建设,建立起知识论目的的民俗学学术体系,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深化,以学科的独立性进入人类的知识和学术体系中,为人类的知识传承和进步发展贡献力量。”[9]进入21世纪,中国民俗学发展面临着选择,应用研究与纳入国家文化建设体系成为重点。民俗学学术理念也发生了转变,从学术走入理论与应用的结合,并且更多地为地方社会文化建设发展提供智力服务和学理支持。

以民间故事为例,它可以看作是对过去的一种文化表征,或是对某种事象的叙事,在传承民族文化传统的同时,构图了知识谱系;又能够成为文化资源的取材,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适度创新和利用。从国家层面提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在研究如何将文化建设纳入自己的研究对象之中。在新的形势和背景下,民间故事研究在配合国家主体文化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与社会应用相结合。民间故事应能更真确地采集,并通过现代手段赋予其新的生机活力,最终转化为构建现代社会精神文明的因子,成为构筑国家文化建设的基础力量。通过不同族群文化记忆的传承和述说,丰富的内容充实了原有的文学传统,成为共享利用的文学资源,促成集体记忆的重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文化资源,可以转化为物质财富和文化资本,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这应是学术理论的最终实践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外部力量,加强了民俗学学科意识,也为民俗学提供了实践机会和应用平台。

处于非遗保护热潮中的中国民俗学,学科地位受到更多重视。民俗学在为非遗保护提供研究视角和学科基础的同时,也获得了学科振兴的好机会。学科意识的增强,有利于学科建设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但也容易受到热潮的干扰。民俗学人参与非遗保护工作,是学术走出书斋,服务国家的需要,创造了许多学科发展的良机。当然,“任何形式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研究,都不是民俗学自身的学科研究或学术研究,更不应该,也不可能用它取代民俗学的研究。”[10]乌丙安先生指出了民俗学应有的学术本格研究,非遗保护并不能取代民俗学。终归到底,民俗学仍然要靠不断完善自身的学术研究和理论积淀来增进学科发展,非遗恰好成为了借力对象。我们仍要保持这种学科本位的研究意识,展示出民俗学应有的学科魅力和学术愿景,积极探寻民俗学学科发展新的生长点。

三、学科发展:非遗保护的专业实践

毫无疑问,中国非遗保护运动提升了民俗学的学科影响力,推动了民俗学的壮大和发展。对外为中国民俗学者参与国际交流与对话提供了更大的平台,对内则促使民俗学者参与非遗保护的具体工作。而对学科自身建设来说,在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学术发展、学术梯队、知识普及等层面都获得了长足的进步。民俗文化作为一种民众知识,向文化资源转变,并在非遗热潮所带动的知识再生产和学术理念更新中,进入公共文化的视野。[11]非遗保护推进了民俗学科的发展,并提升了民俗学的地位。民俗学学科理论的存在,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奠基石。[12]在学术研究和文化实践两个层面,中国民俗学都有迅速的发展。中国民俗学人肩负“知识人的双重角色”,即社会大众的启蒙者和专业知识的研究者,还是文化传播应用的践行者。

非遗保护背景下的民俗学学科,其发展蕴藏着无限可能。非遗申报、评审、名录公布、保护等环节,都有民俗学人的身影。通过政策、学术支持、项目委托、人才培养、培训、媒体宣传等方式和路径,民俗学高度参与非遗保护运动。[13]原有的地方性的、族群性的民俗文化,被精心提炼出来,转换了身份角色,作为文化财富,让更多人知晓。“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语汇还被赋予了行政色彩,成为中国政府文化政策推行的重要内容。在新的文化语境下,民俗学学科获得了新的力量支持,通过非遗保护,介入地方文化建构、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民俗教育等领域,真正体现了民俗学的责任与担当,也为学科发展提供了良机。

一个学科的发展,其内部的学术水平增长和学术理论提升才是核心竞争力,这也是任何一个学科应该修炼的“内功”。在学科基础资料的累积、研究财力的支撑、外部政策的支持、学校学科学位点的教育教学等方面,都是需要获得发展的。高校中民俗学学科教育是学科发展的内生力,近年来也与非遗保护相融合,开展“非遗进校园”等文化普及传播活动。在当前强调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背景下,民俗文化作为国家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得到了高度重视,民俗学人也进入到这些社会公共领域,积极建言献策,提供咨询建议。一直以来,民俗学学科的发展,都与国家文化建设紧密相连,被纳入国家文化发展战略。

当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成为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中的重要内容。对此,民俗学做出了积极回应。“民俗学学科建设初期,将民俗文化置于国家建设的平台上,为民俗学在国家文化体系中确立了重要地位。如今,在全球化、城镇化的新形势下,在社会生活日新月异的迅速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当前国家认同和民族认同迫切需要借助传统文化根基之时,我们需要重新认识民俗文化的价值,在国家文化战略的部署和实施中定位民俗学的学科发展。”[14]这也意味着,民俗学者应积极为国家文化建设服务,为其提炼具有标志性的文化符号和要素,更加突出民俗学在非遗保护领域乃至整个国家文化建设领域中的学科地位和学科价值。

四、学科价值:非遗保护的理念追求

民俗学与非遗保护在集体记忆的传承与重建、文化自信的生成等方面,有着共通的理念追求。“30多年来,中国民俗学界在许多重大的社会和文化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其中意义最为重大、影响最为深远的要数两件事:民间文学三套集成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这两项工作具有一个共同特点:均由学术界和文化管理部门联合发起并施行,政府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组织和协调作用。它们既使民俗学引起了全社会的更广泛关注,也对整个国家的社会文化形势、相关政策和民众日常生活以及民俗学本身产生了显著的影响。”[15](P152~167)这项在现代语境下以“国家”为主线的文化工程,成为我们记忆中值得书写的文化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的宝贵文化资源,进入21世纪以来,被视作民族文化身份、地方文化传统以及民众文化生活的代表和重要标志,成为构建文化生态多样性的关键要素。积极推动非遗保护和传承,不断增强非遗的生命力和影响力,也是当下非遗保护的理念追求。

作为地方性知识,民间故事的记录资料成为学科建设的材料支撑,也成为构筑新世纪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基础。同样,也可作为一种“过去的文化”得以保存和传承,为研究现代文化作参考。非遗名录的认定和前期调研,也正是依托于这些重要的调研资料和历史留存。当下,非遗保护工作不再是仅仅围绕着名录公布、抢救保护记录等基础性工作,而是加强了对现有非遗资源的保护和传承,更加强调非遗保护机制的运行和保障。非遗的生命在于生活,这也是对非遗“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生态保护理念的回应。反观民俗学学科,由物到人,再到民俗生活,体现出研究视野的整体性,注重对于生活世界的理解和阐释。民俗学者更多地加入到非遗保护工作领域,在文化多样性建设方面起到了促进作用,发挥了积极影响,维护了文化生态。

对于民俗学者为什么能有更多的机会参与非遗的调查、研究与保护,周星的解答颇为精准:“基于文化观而展开的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民俗文化的各种社会实践与学术应用,将构成国家和国内各民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还将增进国民个人的文化权利与选择机会,并可激发国民依托文化传统进一步发挥创造力的能动性。中国现代民俗学显然可以在上述社会文化机制的转型过程以及很多具体的社会—文化政策的制定、推行与调整过程中发挥自己的学术专业特长。由于民俗学者对于民俗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机制和社区基础等有着比其他学科更多的调查与研究,因此,他们往往就能有更多的参与机会去影响政府的文化遗产行政。”[16](P6)的确,民俗学丰富的学科积累和文化内涵,凸显出其在非遗保护中的学科价值,主要体现在基础资料提供、文化生态维护、社会实践应用与保护机制创新等层面,民俗学与非遗保护有着共同的理念诉求。

五、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民俗学学科建设,成为当下学界的讨论热点。不可否认的是,非遗保护作为一种文化话语和政策实践,客观上增强了民俗学学科的影响力,同时带引民俗学更多地贴近现实生活,介入到生活领域,充分地参与社会活动,贡献智慧。民俗学在非遗保护中加强了与其他学科的协作,开拓了自身的研究视野,成功地联结了地方文化建设需求与国家文化政策推行,并提供了专业视角的解读和对策。可以说,带有国家文化建设色彩的非遗运动,接纳并认可民俗学学科的主体参与。从民俗学学科自身的发展、建设和学科价值体现、学科影响力提升等方面来说,非遗保护值得重视。

[1]安德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民俗学的两难选择[J].河南社会科学,2008(1).

[2]乌丙安,吴效群.机遇还是挑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中国民俗学发展[J].河南社会科学,2009(3).

[3]董晓萍.民俗学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J].文化遗产,2009(1).

[4]董晓萍.民俗非遗保护研究[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15.

[5]高艳芳.近十年来中国民俗学转型的思考[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3).

[6]施爱东.学术运动对于常规科学的负面影响——兼谈民俗学家在非遗保护中的学术担当[J].河南社会科学,2009(3).

[7]高丙中.日常生活的未来民俗学论纲[J].民俗研究,2017(1).

[8]林继富.民间叙事与非物质文化遗产[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2.

[9]吴效群.回到原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背景下的中国民俗学研究[J].山东社会科学,2011(5).

[10]乌丙安.21世纪的民俗学开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结缘[J].河南社会科学,2009(3).

[11]高丙中.作为公共文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J].文艺研究,2008(2).

[12]邢莉.民俗学的研究发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J].民族艺术,2017(2).

[13]周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和中国民俗学——“公共民俗学”在中国的可能性与危险性[J].思想战线,2012(6).

[14]李亚妮.实施国家文化战略 发展民俗学学科[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02-14(3).

[15]刘晓路.盛世之典:民间文学三套集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首次举国行动[A].观念与方式——中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论坛论文集[C].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10.

[16]周星.国家与民俗[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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