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现况
2018-03-19
食品卫生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社会和谐稳定、我党的执政根基和“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近年来我国食品卫生安全事件频发,引起了各级政府、新闻媒体和广大消费者的高度关注。针对如何强化动物卫生监督管理,保证动物产品卫生安全,笔者近期对20余个饲养场、10余个屠宰场及部分动物产品储存场所进行了走访、调查,并结合丹东市近年来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安全现状和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近几年丹东市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件,但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逃避检疫,收购、运输未经检疫或未附有检疫证明运输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从2015年6月至2017年6月份止,全市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40起,罚款13.98万元,运输案件120起,未经检疫案件78起,违反畜禽标识管理规定案件9起,拒绝检疫案件23起,伪造证章标识案件1起,诊疗违法案件9起。虽然我们加大整治力度,但仍有不法分子存在,所以有必要深入排查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扎实整改,确保丹东市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全市畜牧业健康发展。
二、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1.产地检疫到位率低,检疫质量不高。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工作的重中之重,是确保进入商品流通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健康安全的关键工作。丹东市部分乡镇检疫人员没有完全按程序实施产地检疫,由于饲养规模不等,数量不一,分布过散,出栏时间不统一,报检率普遍不高,而且一般在动物装车后再报检,检疫难度加大。所以个别检疫员为了降低成本,隔山开证等违规现象仍然存在。
2.饲养场无害化处理工作落实不到位。丹东市部分饲养场(户)守法意识淡薄,对死亡的动物没有及时做无害化处理,随意扔掉、埋掉、自己食用或低价卖掉等现象屡见不止。
3.定点屠宰检疫相对规范,农村散宰检疫有待改善。自生猪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以来,定点屠宰场的屠宰检疫,因其数量集中,环境较好,方便管理等特点,所以检疫质量较高。而农村个别地区由于屠宰量少,导致在家私自屠宰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春节期间,农村地区杀年猪后将猪肉上市分散经营销售,使得难以很好地进行检疫监管。
4.检疫消毒工作行为不到位。对皮张、毛、羽、绒等不做任何检测或消毒处理,在核对数量后即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对运载工具没有经过消毒就出具消毒证明,卸货后的运载工具消毒工作基本没有开展。
三、原因分析
1.对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认识不足。不管是养殖户还是经营户,对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安全意识淡薄,是动物及动物产品问题存在的重要原因。有的群众在思想上没有引起高度的重视,认为以前多年来都有食用死亡畜禽现象,也没有见到发生什么严重后果。目前养殖户处理病死畜禽的方式是扔掉、埋掉、自己食用或低价卖掉,这是造成病害肉屡见不止的源头。
2.畜禽病死现象客观存在。近年来,丹东市的动物防疫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养殖技术水平有较大提高,动物疫病得到有效控制,畜禽死亡率明显下降,但是在饲养过程中,总有一定比例的畜禽发病死亡。一是不报告,二是处理不规范,甚至为了追求利益低价上市销售等,这些是形成病害肉经营的基础条件。
3.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淡薄。有些市民及宾馆、饭店购买动物产品时,不知道查看检疫合格证明,索要发票,又缺乏有关常识,这为经营者提供了可乘之机。
四、应采取的措施及方法
1.加强多部门通力协作。动物卫生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涉及到许多部门,需要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共同努力,重点是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加工等环节的联合监管,确保上市动物和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积极会同市场监管局、食药监局、公安局、环保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2.严格按照产地检疫程序实施产地检疫。动物检疫员在实施产地检疫时,必须实施临栏检疫,坚决遏制隔山开证等违规现象发生。
3.加强屠宰检疫。动物检疫员在实施屠宰检疫时,必须严格查证验物,认真做好宰前检疫、宰后检疫和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
4.加强执法队伍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增强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实行文明执法,树立行业新风,建立一支政策法规水平高、业务技术能力强、廉洁高效的执法队伍。对违规执法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
5.抓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动物防疫水平,抓好口蹄疫、禽流感、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确保存栏畜禽强制免疫率达100%。免疫抗体检测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真正构筑起坚固的免疫保护屏障,最大限度地减少畜禽的死亡率。
6.大力推进健康养殖方式的转变。结合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畜牧生态养殖小区,扶持农户建设标准化饲养场,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提高规模化饲养程度,提高畜禽饲养水平和动物防疫水平。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动物和动物产品生产各环节的监督管理。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打击收购、加工、运输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及其产品行为的活动,建立和完善集中打假与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治标要治本的原则,通过定期检查和抽检等有效措施,从根本上整顿和规范肉类生产经营秩序,保证最终肉类产品的质量和消费安全
7.切实加强对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是畜牧业发展新阶段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解决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既是当前的一项紧迫工作,又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方式,广泛宣传《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动物卫生质量安全知识,让广大群众要认识到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对保障人体健康的重要性,又要增强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意识,从自我做起,自觉做到不销售病死畜禽,不购买病害肉,更不从事收购、加工病害肉,敢于同从事病害肉经营的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形成全社会推动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氛围。
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一项全新的事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探索,扎实工作,稳步推进,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将丹东市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