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急诊高血压诊疗专家共识(2017修订版)》治疗要点
2018-03-17
基于近年来高血压急症领域在国内外开展的大量研究,近期中国医师协会急诊医师分会、中国高血压联盟联合撰写了《中国急诊高血压诊疗专家共识(2017修订版)》,现将该指南的治疗要点介绍如下。
1 高血压急症治疗原则 应遵循迅速平稳降压、控制性降压、合理选择降压药等原则。
1.1 降压目标 第一个目标:在30~60 min内将血压降至一个安全范围。第二个目标:达到第一个目标后,应放慢降压速度,加用口服降压药,建议降压治疗后2~6 h血压降至约160/100 mm Hg。第三个目标:若患者对第二个目标血压耐受且临床情况稳定,可在之后24~48 h内逐步将血压降至正常范围。
1.2 注意事项 (1)高血压急症治疗初期不宜使用强力利尿剂,除非有心力衰竭或明显体液容量负荷过度。(2)合理选用降压药。
2 高血压亚急症治疗原则 治疗初期应注意休息、观察,口服降压药后24~48 h将血压逐渐降至160/100 mm Hg,之后应用长效降压药控制血压。积极寻找并治疗诱因和病因,避免病情反复发作。
3 高血压急症相关疾病的治疗
3.1 急性主动脉夹层 共识推荐意见:(1)在保证脏器血流灌注前提下,迅速将主动脉夹层患者的血压降低并维持收缩压为100~120 mm Hg,心率≤60次/min。(2)推荐采用β-受体阻滞剂、非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如地尔硫 )控制心率,可联合使用乌拉地尔、拉贝洛尔、硝普钠等静脉降压药。
3.2 急性脑卒中
3.2.1 急性缺血性脑卒中 共识推荐意见:(1)急性缺血性脑卒中准备溶栓者或给予其他急性再灌注干预措施时,需使用静脉降压药将收缩压降至180 mm Hg,舒张压降至110 mm Hg以下。不准备溶栓的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24 h内降压治疗需谨慎。(2)大面积脑梗死患者需控制血压,部分行颅骨切除减压术患者术前降压目标应≤180/100 mm Hg,术后8 h内收缩压应降为140~160 mm Hg。(3)可选择静脉滴注拉贝洛尔、尼卡地平、乌拉地尔等降压药。
3.2.2 急性出血性脑卒中
3.2.2.1 急性脑出血 共识推荐意见:(1)对于收缩压为150~220 mm Hg且无急性降压治疗禁忌证的脑出血患者,急性期收缩压将至140 mm Hg是安全的;对于收缩压>220 mm Hg的脑出血患者,持续静脉滴注降压药并严密监测血压可能是比较合理的措施。(2)降压药可选择快速降压、平稳可控且不增加颅内压的药物,如乌拉地尔、拉贝洛尔等。
3.2.2.2 蛛网膜下腔出血(SAH) 共识推荐意见:(1)SAH尚无最佳降压目标时,可参考患者发病前基础血压修正目标血压,以高于基础血压20%左右为宜,以避免发生低血压。动脉瘤处理前将收缩压控制为140~160 mm Hg是合理的。(2)尼卡地平、乌拉地尔等可用于控制SAH患者血压。
3.3 高血压脑病 高血压脑病临床处理关键是降低血压的同时保证脑灌注,尽量减少对颅内压的影响,在治疗的同时兼顾减轻脑水肿、降低颅内压等。高血压脑病降压治疗以静脉给药为主,1 h内将收缩压降低20%~25%,血压下降幅度不可超过50%。降压药物选择拉贝洛尔、乌拉地尔或尼卡地平,硝普钠因可能导致颅内压升高而需谨慎使用。
3.4 急性心力衰竭 共识推荐意见:(1)高血压所致急性左心衰竭的主要临床表现是急性肺水肿,为了缓解肺水肿症状及减少充血,应静脉给予血管扩张剂作为初始治疗方案。早期数小时应迅速降压,降压幅度<25%,推荐血管扩张剂联合利尿剂使用。(2)药物推荐硝酸酯类、硝普钠、乌拉地尔。
3.5 急性冠脉综合征(ACS) 共识推荐意 见:(1)对于一般ACS患者,建议降压目标<130/80 mm Hg、舒张压>60 mm g、平均动脉压降至60~100 mm Hg。(2)药物推荐首选硝酸酯类药物(如硝酸甘油),可联合使用β-受体阻滞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