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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生活

2018-03-16阿袁

长江文艺 2018年3期
关键词:学姐

阿袁

其实季尧第一次和周黍约会时就应该看出来,他们俩不是一类人,就像分属不同科目的植物,一个属于单子叶植物兰科,另一个属于被子植物茴香科,彼此有着完全不同的属性。

那天他们本来约了去电影资料馆。是他提议的。之前余孟春告诉他,说周黍是个内向的人,不怎么善言辞的。他就动了点心思,为那次约会的地点选择。因为他也不善言辞,如果去公园之类无依无靠的地方,势必就需要更多的对话。两个男女初次见面,不好老夫老妻似的只干坐着。于是他就想着该去博物馆或书店,那种地方有掩体——书和藏品相当于中国古代屏风了,两人可以躲在后面,各自看各自的东西,然后再在吃饭时就各自看的东西稍微聊几句,发表一点看法,就可以了。这是比较稳妥安全的。但巴黎的博物馆多如牛毛,去哪一个呢?他又吃不准了。他对周黍还不怎么了解,余孟春的介绍不过三言两语:性格内向,不怎么善言辞。长得还可以,不好看也不难看。二十九岁,学产品设计——听上去,还真是和他挺合适的。

这也是他对见周黍这事比较认真的原因——他开始还以为她叫“周淑”,余孟春是江浙人,发“黍”这个去声时发的却是平声;而且,“淑”作为女性名字,也是更普遍的。他母亲就叫“李淑”。这要在古代,为了避讳,周淑是不是就要改名呢?像宋朝为了避孔子的讳,凡读到“丘”字都要用“某”字代替。那样的话,他和周淑结婚后,是不是他从此就应该叫周淑为“周某”呢。他当时还在心里这么自娱了一下。他这个人,一向善于自娱自乐的。

电影资料馆是他突然想到的。有谁会不喜欢看电影呢?他导师Bastien,一个搞湍流研究的物理学家,说电影是他们夫妇唯一的共同点。他们之所以结婚三十年了还没有分开,就是因为他们习惯了一起看电影。这当然是法国人的幽默。但他们确实每个月至少要一起去一次电影资料馆的。他们都喜欢看老电影,《贝壳与僧侣》、《一夜风流》,甚至卢米埃尔兄弟的《水浇园丁》,他们看过无数遍,可每次重看时,他们还是会被逗得哈哈大笑。就因为这一起的哈哈大笑,他容忍了她抽烟喝酒高谈阔论等波伏娃式恶习。婚姻生活就这样,只要有一个共同点,就可以坚持下去了,Bastien说。好像婚姻是一件多么艰难的事情。法国人就这样,哪怕是科学家,也一样带着文艺家的巴洛克式浮夸风格。他不怎么信Bastien这话的,婚姻能有多难?那么多人都在过着呢。但他觉得导师夫妇结婚三十几年还经常一起去电影资料馆是件很有意思的事情。怎么说呢?有一种仪式般的美。因为这个,他打算把电影馆当作巴黎第一个要去的地方,算是对婚姻和电影的双重致敬,却一直拖着没去。学业忙是一个方面,主要还是因为他这个人有蛰居的习性。他是那种“房间里的男人”。这是在清华读硕士时师母对他的归类,师母是搞社会学研究的,在书里把男人分成两种,一种是“房间里的男人”,另一种是“房间外的男人”。作为结婚对象,还是找“房间里的男人”比较理想,师母说。师母这话是对学姐说的。他当时正和学姐恋爱。是学姐追的他,不知为什么;谈了半年,又是学姐要分手,也不知为什么。可那时他已经完全陷进去了,痛苦得要死要活。师母看不下去,便以社会学学者兼过来人的双重身份劝学姐回心转意。师母有点偏袒他的,觉得他老实。但学姐最后还是和某个“房间外的男人”结了婚——想起来,几乎恍若隔世了。

“去电影资料馆怎么样?”他在电话里征求周黍意见的时候,感觉电话那头的周黍停顿了好几秒,然后才说,“也行呀。”声音里有一种拖泥带水的黏滞。

他还以为周黍不喜欢这个建议呢。后来才知道这只是周黍的说话习惯,即使是她再喜欢的事情,她也是停上好几秒之后才来上一句“也行呀”——好像不情不愿似的。

但那天他们并没有看成电影,这怪他,他之前没有做好功课,竟然不知道电影资料馆因为维修那几天闭馆。他没有准备第二方案的,一时间站在门口茫然失措。怎么办呢?周黍用眼光问,他也不知道怎么办。他虽然已经在巴黎住了小一年了,但因为平时不怎么出门,所以对巴黎的地理并不熟悉。“要不随便逛逛?”最后他尴尬地问。“也行呀!”周黍说。

她那天穿的是高跟鞋。他始终不明白女人为什么要穿高跟鞋,那样不舒服的东西,和三寸金莲所受的罪也差不多吧?但女人却爱不释脚,真是不可理喻的生物。好在没走多远就看见了一家书店,他建议进去看看。是家旧书店,里面的书却不少,文史哲什么都有。还有一张单人布沙发,靠窗放着。巴黎的书店差不多都这样,看上去像中产阶级家庭里舒服的起居室。店员是个老妇人,笑着和他们“Bonjour”(你好)一句之后就埋首看自己的书去了,是莎士比亚的《仲夏夜之梦》。这怕是老妇人看了一辈子的书吧?像他母亲一样,喜欢看黄梅戏《女附马》,看了无数遍,每回还看得如痴如醉。“你不是看过吗?怎么还看?”“就因为看过,才看呀!”他真是不理解这逻辑。但还是喜欢这样的光景。女人叽叽喳喳的时候是让人厌烦的,比较而言,他还是愿意看女人安静地沉浸于书的样子。巴黎到处都是读书的女人,地铁上,公园里,咖啡馆,随时随地,她们从包包里掏出书来就读。这是巴黎最美的部分,比塞纳河美,比凯旋门和艾菲尔铁塔美,他认为。像周黍这样坐在沙发上翻书,就很好。这样相安无事地过上半天——即或半辈子,也不错吧?他那时想。

如果没有后面的比较,他是没看出来周黍其实不喜欢书的。

那天他们从书店出来时已经快一点了,他被一本叫《电影是什么》的书吸引了,看着看着忘了时间。等到胃开始叽哩咕噜的时候,才反应过来,他总这样。“原来这么晚了。”他讪讪地对周黍说,是道歉的意思。第一次约会就这样,有点怠慢人家了。但周黍的表情还好,看不出有不悦之意。应该是个脾气很好的女人,他想。书店对面有一家意大利餐馆,“要不,就在这家吃?”他问。“也行呀”,这一回语气词“呀”字更加柔弱,想必是饿了。他点了个一人份的玛格丽特披萨,一个洋葱汤,都是能快速烹饪的食物。而周黍却拿着菜单看来看去,那谨慎的态度好像在考试一样。他略微有些不耐烦,当然没有表现出來。之前她在书店不也很耐心地等了他吗?他不能输给她。男人在约会时应该更有风度的。来之前,余孟春对他说。想必有点担心他照顾不好周黍。他确实不是个会照顾女人的男人。余孟春知道的。最后她终于选了柠檬腌鸡块、蔬菜沙拉和一小块提拉米苏。“你要不要来一个焦糖布丁?”她问他。后来他才懂了她为什么会有这么一问,其实是她自己在两个东西之间难以抉择,所以建议他也来一份,这样才可以鱼与熊掌兼得。她的胃口总是好得惊人。“不要。”他当时说。他从来不在饭后吃甜食的。

吃完那些东西她花了一个多小时。好在他带了书,他把书店那本没看完的《电影是什么》买了。“你要不要买?”她在书店看的书好像叫《终极美味》。他本来想把它买了送给她,也算是见面的礼物吧。“不要——吧”,她迤逦着说。不知是客气,还是不想买书。他也就没有勉强了。

他试着读了几句《电影是什么》,在她一小口一小口吃提拉米苏的时候。“电影的发生,是因为人类要用它来对抗时间。人类想在电影里不朽。和埃及人在身上涂防腐香料道理是一样的。”

这是他谈恋爱的方式。二十九岁的他以前也就和学姐谈过一次几个月的短暂恋爱。那几个月,他和学姐一起的时候,虽然也做恋人间通常会做的那些事情。但之前和之后,一般是读书,他给她读,或者她给他读,然后两人就书里的问题争论一番。学姐是个喜欢争论的人,总会对书里的某个观点,或者他的某个观点,展开十分激烈的批评。那些批评,多数是强词夺理胡搅蛮缠。不过,后来——尤其在和周黍结婚多年后,他偶尔会想起她争辩时面红耳赤的样子。

但周黍显然是另一种女人,在他读书的时候,她一言不发,只微笑着看他。那笑有点儿心不在焉。她整个人的注意力,似乎还在那块提拉米苏上。她抿嘴细嚼慢咽的样子,她若有所思不言不语的样子,当时他还觉得挺好的。“食不语”嘛,小时候他那读过四书五经的祖父这么教育过他,这说明了周黍的教养很好。和一个教养好的女人结婚,应该是不错的。

他们后来又逛了一家叫“法国生活”的家居店。是在回去的路上,周黍被橱窗里的一个围裙吸引了。“进去看看?”她问。他颔首答应,以为也就几分钟的事儿,一个卖碗碟匙子和围裙的小店,能看多久?没想到,这一看,竟然是一个多小时!她差不多是像逛博物馆一样逛这家居店的,她看每个器皿的神态,都有琢磨的意味,好像那是古代的文物一样。他觉得好笑。这回她的脚不痛了么?穿了细高跟站那么长的时间。连他都站酸了。他不是个体力很好的人,因为平时缺乏锻炼。那些男人喜爱的运动,他是一样也不行的,所以之前学姐批评他“四体不勤”。这倒是真的,他确实有不勤的特点,别说吃饱了没事去公园跑步之类的事,就是在这样的一个小店,他也不会像其他男人那样亦步亦趋地跟在女人身后走过来走过去,而是很省力气地站在店门口,继续看那本《电影是什么》。

最后她买了两把咖啡小匙,和一个有着墨绿色橄榄枝叶图案的长条形花布。“这是什么?”他皱着眉问,语气已经有点儿兴师问罪的意思了。“桌旗呀,”她说。他不明白她为什么在比较和斟酌半天后还会花几十欧买这个华而不实的桌旗。中国人的餐桌也不作兴用这种东西。“我好喜欢这图案。”她似乎看出来了他的不耐烦和迷惑,解释似的这么说了一句。

是因为那个时候巴黎的光线作用吗?从店里出来后的周黍,他觉得漂亮了许多。之前她真如余孟春所介绍的那样,不好看也不难看。所以一天下来,他对她一直没什么感觉。无论是心理上,还是生理上。可当她对他说“我好喜欢这图案”的那个时候,她两颊泛红,细长的眼睛亮亮的,几乎有一种“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的意思。也就在那一刹那,他对她,生出男人对女人的喜欢之意了。

所以,在地铁口分手的时候,他抱了她。在男女之事上,他从来不在行起承转合的,总是会有些生硬鲁莽。她稍微愣了一下,没想到的样子,随后就温顺地由他抱了。她的身子软软的,抱在怀里很舒服。和学姐完全不一样,学姐瘦且硬,像树。两人抱紧的时候,那硌在中间的什物,犹如两个硬硬的锥栗。但周黍柔若春花——是牡丹花,他感觉到了。

婚后的生活,在最初的几年,他还是觉得挺好的。

是那种《女曰鸡鸣》里的好。“将翱将翔,弋凫与雁。弋言加之,与子宜之。宜言饮酒,与子偕老”,隔壁中文系的老鄢动不动就半闭不闭了眼摇头晃脑背《诗经》。老鄢是研究古代文学的,最喜欢用之乎者也的语言,酸腐得很。哪里有凫?哪里有雁?他故意和老鄢抬杠。有段时间,那是儿子季周生出生后的几年,他性情小变,变得比以前饶舌了些。好像繁衍这事,是有后遗症的,会在各个方面蔓延开来。腹腩、下颌,日常话语,甚至耳垂,有一天他无意间摸到耳朵,蓦然发现自己耳垂都比以前厚了许多。“比兴懂不懂?”老鄢不屑地说。老鄢不爱和他说话,嫌他是理工男,乏味。他说话时一般都是面向周黍的,“周黍,你这个东坡肉烧得好,烧得好。”“周黍,你这个剁椒鱼头烧得好,烧得好。”——每回都是这些话,也不见得他这个文科教授多有趣。“我这是返璞归真,懂不懂?”老鄢又不屑了。他倒不介意老鄢的作对,老头不过以此表达对他婚姻生活的艳羡。老鄢说孙教授——也就是他夫人,这辈子也没有“与子宜之”过一回,总是面条:西红柿鸡蛋面条,青菜鸡蛋面条,丝瓜鸡蛋面条,再在桌上放一包涪陵榨菜丝,或半罐蓬盛橄榄菜,就算一餐了。有时面条都不煮,直接从学校食堂打点冷饭菜回来敷衍他了事。他发几句牢骚,她还不接受,翻了八大山人画里鸭一样的眼白问他,“你不可以‘与子宜之吗?”这是什么话?难不成别家是《女曰鸡鸣》,而他家要《子曰鸡鸣》不成?老鄢气得不行,有时就脖子一梗,绝食以示抗议。可没用,人家孙教授压根不吃他这一套,哗啦啦把买回来的饭菜往垃圾桶里一倒,自己该干嘛就干嘛去了,任老鄢在一边饥肠辘辘。你看我这么弱不经风,都是饿的,饿的,老鄢向周黍撒娇般地说。自从他们做上邻居以来,老鄢就成了他家的座上宾。他不邀自来,拎着酒。老鄢有各种好酒,茅台、西凤、绍兴黄酒,他有一个学生老家是绍兴的,每年都给他寄上两坛黄酒——“这可是陆游《钗头凤》里的黄滕酒哇,‘红酥手,黄滕酒,满城春色宮墙柳,知不知道?”老鄢一边夸菜,一边夸酒,还一边夸周黍。“宜其室家呀”,“宜其室家呀”他咏叹似的对着季尧说。每回都这样。可以说,季尧之所以觉得自己婚姻挺好,相当一部分是因为老鄢的赞美和垂涎。

当然,不仅老鄢,还有其他人:男同事,男同学,他少有的几个男性朋友,这些人,只要到过他家,在他家那张铺了墨绿色橄榄树图案桌旗的橡木饭桌上小酌过几杯,就会众口一词地对他的婚姻生活,表现出由衷的赞美。

甚至他父亲,在他家小住过一段时间之后,也说,“周黍可以了,你要知足的。”——好像知道日后他对周黍会不满似的。

到底是自己的父亲,对儿子有一种深入骨髓的了解,他那时自己都还不知道自己对周黍,或者说对自己的婚姻后来会生出那么大的怨恨呢。

他们住桂苑,桂苑是教授楼,季尧不是教授,他刚回国时连副教授都不是呢,只是个小讲师,但学校为了表示对他这个海龟博士的重视,破格让他住进了桂苑。

房子是旧房子,之前住这儿的是生物系的杨景行,杨景行的夫人也是生物系的,两个生物系教授住过十年的房子,自然留有生物学科的痕迹。墙上有史前微生物图解,有各式分子图,有单细胞动物草履虫介绍,还有蝴蝶及其它叫不上名字的昆虫标本,想必只是些一般意义的标本,没有什么学术研究价值的,不然他们在搬家时就应该把这些带上了。但除此之外,他们家和桂苑其他教授家也并没什么不同,都是卧室作卧室用,书房作书房用,也只能这样吧,就那么捉襟见肘的地方,还能搞出什么花样?

依季尧的意见,就那么搬进去住得了,又省事,又省钱。墙上挂的那些生物图解和标本,还可以作为以后孩子生物学的启蒙。

可周黍这一回没说“也行呀”。她要大兴土木。她是学设计的,虽然学的不是室内设计,而是产品设计,小产品,什么纽扣吹风机台灯之类的。她毕业作品做的就是一颗类似于花朵的纽扣,当时季尧着实惊诧了的,做一颗纽扣就能拿巴黎大学的硕士学位?虽然周黍把那颗纽扣吹得天花乱坠,说它既有法国文化的元素,因为设计灵感来自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里奥黛特胸前的那朵卡特来兰花,纽扣底端的贝壳纹路及粉紫色彩又是盛行于十八世纪的洛可可風;又有中国文化的元素,因为纽扣上端的花瓣造型完全是中国画的写意风格,和底端的精雕细琢不同,它追求神似而非形似,所以,这颗纽扣是中西文化的合璧。可季尧左看右看,也没看出中西文化合璧的意思来。不过就是一颗有些花哨的纽扣而已。当然他没有把这意见说出口,但也没有像余孟春那样热烈地附议,当时周黍是当着他和余孟春的面一起说这些的(是她答辩时的观点,想必之前练习过无数遍的),又说得两颊泛红,搽了胭脂一样。把季尧看得心痒痒的,恨不得余孟春马上离开他的房间。那时他和周黍的关系已经定了,所以一到周末,不是季尧到周黍那边去,就是周黍到季尧这边来——多数时候都是周黍过来,因为这边方便些,季尧自己住一间公寓房,而周黍是和别人合租的,客厅卫生间厨房都要共用,所以当最初的矜持阶段一过,周黍就情愿自己坐地铁过来了。而余孟春差不多每回都会过来蹭饭,这后来成了他们家庭生活的常态,饭厅里总会有某个男性食客。

那颗纽扣,不,按周黍的说法,是作品,现在就用铜边相框框了挂在他们的饭厅,那本来是杨景行家书房,也不单是杨景行家这样,桂苑所有教授家都把那间南面的房间当作书房用的,房间虽不算大,但光线好,是看书的好地方。但周黍说,也是吃饭的好地方。季尧当时没意识到这句话的可怕性,还被她说得扑哧笑了,吃饭也需要光线好么?难道你会吃进鼻子里?周黍却认真地反驳他,虽然不会吃进鼻子里,但吃东西也是要看颜色的,所谓“色香味”,色字在最前呢。《红楼梦》写食物,哪种不写颜色?听起来似乎也有几分道理。但季尧还是想把那间房作书房用,他书多,没有书房那些书怎么办?周黍有解决的办法,她在北面的客房床边放个书架,在过道里也放个书架,可书还是放不下,怎么办?只能一摞一摞靠墙堆着,堆到后来,下面的都长霉斑了。这也是后来季尧时不时会置气的原因,每次蹲在地上翻找某本书翻得头晕眼花时他都气不打一处来,凭什么他的书沦落到贱民一样的待遇?被发配到阴暗潮湿的角落;而那些杯盘碗盏,却可以待在通明透亮的地方?他质问。可周黍理直气壮,“民以食为天”,你听过“民以书为天”么?倒是把季尧呛个哑口无言。他发现周黍这个女人,虽然多数时候是“讷于言”的,可只要事关食馔,她也可以伶牙俐齿,可以语带机锋,像学姐一样。而季尧,还偏吃这一套。每回只要周黍面色泛红据理力争,他就欣然让步。

整个桂苑,也就他家是没有书房的,也就他家是有一个大厨房的。季尧家的厨房,后来在桂苑很有名气了。周黍在装修时对它进行了大破大立,她把原来厨房和饭厅之间的墙打了,这样六平米的厨房就变成了十四平米,甚至还不止十四平米,周黍不断开疆拓土:阳台上的花盆里种了百里香和迷迭草,那是做腌鸭和凉拌菜用的香料,周黍从法国带回的种子;书架顶上放了平时不用的电火锅;客厅的五斗橱里放了餐具——季尧搞不懂,一个家怎么会需要那么多餐具呢?和周黍结婚前,季尧过的是“一箪食,一瓢饮”的简单生活,结婚后两个人,难道不是“两箪食,两瓢饮”吗?生了儿子后不是“三箪食,三瓢饮”吗?却不是,他们家现在有无数箪,无数瓢。季尧结婚后才算明白了老子的“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道理。季尧甚至觉得,婚姻的繁衍原来不是从儿子开始的,而是从厨房开始的,他们家有各种等级不同的餐具,一套景德镇青花玲珑餐具是家用的;一套蓝白条纹相间的日本“濑户烧”是待普通客人用的;一套镶金边有牡丹图案的釉下彩骨瓷是待贵客用的。可季尧家鲜有贵客,所以那套牡丹花餐具就常常被关在客厅的五斗橱里了。

为什么不同的人要用不同的餐具招待?难道余孟春就不能用青花碗吃饭?

余孟春现在是季尧的同事,也住在桂苑。

当初季尧来这个学校,还是余孟春游说的——“同济那样的地方,好是好,可压力也大。”

一开始,季尧是想过回同济的。导师和师母希望他回去,尤其是师母,几次来邮件过问。他一直踌躇。学姐也在上海呢,在上海某研究院。因为这个,他不知道自己是更想回上海呢,还是更不想回上海。

最后这事还是听了周黍的。虽然说到同济时,周黍仍然还是嗫嚅一句“也行呀”,但和周黍相处时间一长,季尧还是能听出其中的微妙区别——有时候,“也行呀”是“行”的意思,而有时候,所谓“也行呀”其实是“不行”的意思。

周黍为什么不想他回同济呢?她应该是不知道学姐这个人的,他从没对她提到过。虽然有一回,周黍试探着问过他,“以前谈过几个呢?”他马上沉了脸,她后来就再没说过这事。他也没问过她,有什么好问的呢?以前的事。

但他琢磨过她的那句问话,“以前谈过几个呢?”她这么问他,是因为他在性事上的直接老练?还是她觉得,以他那个年纪,应该“谈过几个”了?

他对她生出了些怀疑。是不是在他之前,她是“谈过几个”的?

她那么蛾眉宛转。他一抱,她就让他抱了,好像很习惯被男人抱似的。他们那次不过第一次见面,还是两个陌生男女呢。当他的胸,抵着她牡丹花般的胸时,她竟一丁点儿挪开的意思也没有。他当时很受用。但多年后反刍这事,就觉得有点儿不是滋味了。

尤其在知道了她和余孟春的事情后。他一直以为余孟春和周黍只是老乡,都是昆山人,都特别喜欢吃枇杷。“庭有枇杷树”——归有光,也是他们昆山人,不是在《项脊轩志》里这么写过吗?其实不止归有光家,昆山许多人家院落里都种枇杷树的,余孟春以前这么对他炫耀过。他从来没多想过。直到后来有一回到北京开会,正好和余孟春师弟共一个房间,那个师弟是个话多的人,也不知是怎么说起的,就说到了余孟春和周黍的关系,说他们以前如何如何好,“我们这些人原来以为周黍会做我们嫂子的”,季尧这才知道周黍是很喜欢过余孟春的,余孟春也喜欢过周黍——当然不是那种喜欢,不然,也不会把她介绍给季尧。

可这事,余孟春之前对他只字未提过。

“周黍原来喜欢过我”——真这么说的话,似乎也不对。

但季尧还是像吞了一只绿苍蝇般恶心。

他余孟春没看上的女人,难道季尧就看得上?

要命的是,季尧还真看上了!

当余孟春的师弟在清华照澜院吐着烟圈儿说起这事时,季尧的儿子季周生已经上小学一年级了。

“为什么余孟春不能用青花碗吃饭?”除了说几句诸如此类的话来表达他的郁闷,他季尧这个时候也不能做更多的了!

他们现在的学校,是没有工业设计这个专业设置的——就算有,以周黍的硕士学位,也不能从事教学岗,只能做做教辅工作。“委屈您夫人先做辅导员,或者教务如何?”主管人事的校长颇为难地问季尧。季尧还怕周黍——当时她就坐在他身边——不悦,“您夫人”,这是把周黍只当家属来处理了,周黍可是在巴黎——写过《第二性》的波伏娃的城市待过好几年呢,耳朵受得了这个?而且,她学产品设计这个专业,也学了好几年了,不说“为伊消得人憔悴”——这是学姐的口头禅,学姐脸色一不好,就要怪到“伊” ——也就是物理学头上,但周黍不能这么说,打季尧认识她以来,就一直珠圆玉润着。这珠圆玉润的身体,也是她不怎么热爱专业的铁证,可就算不怎么热爱,毕竟也学了几年,不能轻易就放弃吧?但周黍还真没什么意见——“也行呀”,还是那句话。

她倒是举重若轻!季尧觉得不可思议。女人这种生物——在对周黍生出嫌隙前,季尧动不动就以“女人”这种复数人称形式来指代个别女性的,因为这个,学姐曾经抨击这是一个“逻各斯中心主义”者的言语方式——对学了好几年的专业,怎么可以还不如对待一口汤锅忠贞不贰?周黍对汤锅尚有“不离不弃”的美德呢,他们现在用的那个德国Fissler不锈钢汤锅,是多年前周黍在慕尼黑买的。当时回国在戴高乐机场因为行李超重,季尧一再要周黍把那个重得要命的汤锅送给前来送行的小白,但周黍就是不肯,“你的书不也很重?”汤锅能和书比?难怪孔老夫子会有“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的喟叹。没办法,只得又花几十欧买了一个行李额度。因为这个,季尧不高兴,以至于在后来飞行的十几个小时,他梗着脖子,陌生人一样地坐在周黍身边。周黍倒是若无其事,好几次都杨柳般斜靠了过来——这也是季尧父亲觉得“周黍可以了”的原因之一吧?父亲喜欢周黍的会服软。婚姻中如果两个人都像泡桐一样笔直,是没有好下场的,父亲说。这是他的经验之谈,姆妈不是个会服软的女人,和父亲颉之颃之了一辈子,父亲也因此愤愤不平了一辈子。

后来季尧就不再是“女人这种生物”,而是“周黍这个女人”。

周黍这个女人,在汤锅这样的小事上可以表现出“不移”的品性,而在大是大非上,反表现出无可无不可的随便,辅导员也罢,教务员也罢,都可以;余孟春也罢,季尧也罢,都可以。

这不能不让季尧小看她了。

其实那个时候周黍有机会从事专业工作的。他们所在的城市,有一家叫《设计》的杂志社——之前叫《产品设计》,其时正好要改版,老主编下马,新主编上任。少壮的新主编雄心勃勃,要把《设计》打造成具有国际风范的品牌杂志,于是广向社会招聘人才:要求设计专业出身,要求至少精通一门外语,要求有自己的设计作品。季尧觉得这位置简直是为周黍量身订做的——那个带有洛可可风的卡特兰花朵纽扣,不就是主编要的“国际风范”?

可周黍不去,周黍讪讪地对季尧说,“我不喜欢有压力的生活。”

做教务员不也有压力?系里课程和考试安排,老師调课或请假,学生选修重修,所有杂七杂八,都是教务员的事情。说白了,教务员也就是杂役。其劳动的性质,和看门的大爷,打扫楼道的大妈,没什么区别,都属于体力劳动。

可周黍不介意。

季尧后来发现,周黍身上,有一种反知识分子的品质。自古以来,知识分子都有四体不勤的毛病,所以知识分子家庭的矛盾,主要集中在家务方面。谁买菜,谁做饭,谁洗碗,这些“不是事情的事情”,在知识分子家庭,都可能会“风起于青萍之末”。这种事情在桂苑举不胜举。数学系的樊教授夫妇,就是因为一根鱼骨头而导致感情破裂而分居的——樊师母抹桌子时,把一根鲶鱼脊椎骨抹到了地板上,地板是樊教授的管辖地,他们家的家务,是量化后严格分工的。所以樊教授认为樊师母是故意的,“那么大的鱼骨头,怎么可能看不见?”拖地时就任那根鱼骨头留在那里。樊师母后来也看见了,看见了也不管,“地板是他负责的,我为什么要管?”“可鱼骨头本来是桌上的。”两人都振振有词,那根鱼骨头于是就日复一日地躺在了客厅的地板上。“它就是成了标本我也不会捡。”樊师母发誓说。“它就是成了化石我也不会捡。”樊教授也发誓说。樊师母一气之下,把樊教授的被褥扔到了书房。书房就书房,樊教授从此在那儿安之若素,“士可杀,不可辱。”樊教授说。鱼骨头后来不止鱼骨头了,知识分子都善于见微知著以管窥豹。豹是什么呢?对樊师母而言,豹就是樊教授不爱她了。为此她还伤心地写了一首题为《鱼尸》的诗,“当年的江风明月呢?当年的打渔少年郎呢?怎么转眼间,只剩了地板上那冰冷的鱼尸。”这首诗在学校风行一时,被中文系的师生誉为诗歌版的《初夏荷花时期的爱情》。许多人都借故去樊教授家参观过“鱼尸”——也就是那根始作俑者的鲶鱼脊椎骨。樊教授与樊师母的分居于是成了众目睽睽之下的公共事件。只能一直分居下去了。而哲学系杜教授家的情况更糟糕,因为一只灯泡导致了离婚。杜教授家卫生间的灯泡坏了,灯泡的位置很低,低到即使以杜师母的身高,换一下也是举手之劳,但她认为这机电类的事情是“男人的事情”,非要杜教授换;而杜教授不干,“哦,这时候你分‘男人的事情‘女人的事情了,那洗碗应该是‘女人的事情吧?为什么是我洗?”所以杜教授也不换,灯泡坏了一年,两人就几乎摸着黑——只借了走廊的微弱灯光洗漱和如厕了一年。“老杜,你就不怕黑灯瞎火的沾屎到手上?”对门的李教授揶揄杜教授。“不怕,庄子说,道在屎溺。”杜教授一本正经。两人的婚姻就这样因为一只灯泡走到了尽头。“没意思,”杜师母说。“没意思,”杜教授也说。诸如此类的事,在桂苑,时不时的就会发生一起。大家也没有太觉匪夷所思。知识分子嘛,对体力劳动锱铢必较还是可以理解的,就如弄堂里的老太太,去菜市场一定也会计较葱蒜的得失,只是阶级习惯而已,谈不上多过分。

但季尧家永远不会因为家务闹矛盾。周黍买菜,周黍做饭,周黍洗碗,周黍搞卫生。季尧呢,什么也不用做。按老鄢的说法,“只负责吃”。季尧一开始还有些不安。毕竟也是小户人家出身,打小没有养成剥削阶级意识。所以周黍做事的时候,他会因为不安而在边上做些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的“小工”,比如周黍做菜,他就剥颗蒜;周黍收拾碗碟,他就胡乱地抹抹桌子;周黍烹茶,他就拿本书站边上看——这也算参与了,甚至是更高级的参与,他觉得。但后来就懒得了。他发现周黍并不需要他这样。她似乎更愿意独自做事,就像他也愿意独自待书房一样。她仔细揩拭盏碟的神情,她一丝不苟料理食物的神情,都有一种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的专心致志,且有条不紊,自给自足。他在边上杵着,倒多余了。

他后来就习惯了过“只负责吃”的婚姻生活。

周末他们家经常有客人的,不是老鄢和余孟春那种客人,“三月一到是客,三日一到是仆”,以老鄢和余孟春到季尧家的频率,差不多就是仆了。余孟春还好些,他是系主任,忙。所以有时会隔上那么几天。而老鄢,也不知是中文系闲,还是他老人家闲,差不多是每日必到的。有时下了课,不回自己家,拎了脏兮兮的讲义包,先敲季尧家的门。“你怎么不让周黍给你把钥匙?”孙教授问他,这当然是讥讽。但老鄢没听出来似的,还反问孙教授,“这不太好吧?”——似乎他真考虑过让周黍给他把钥匙似的。

客人中,最先动用季尧家那套镶金边牡丹图案餐具的,是他们院长。余孟春有一天带来的。

“季老师,听余孟春说你家厨房,比‘莲记还好呢,所以过来见识见识,打扰了!”院长客气地说。

“莲记”是他们学校附近的私家菜馆,很有名的。学校的领导,喜欢在那儿请客,因那儿环境风雅。院子里种了好几竿绿竹,门前还有郑板桥的竹诗:“终日淡相对,俗车无至门。”室内养莲,莲后是屏风,屏风上是斗笠大的“予独爱莲”。那“莲”字写得飘飘欲举,据说寓两袖清风。本来“莲” “廉”同音,有“清廉”之意。于是在那儿吃喝,就不俗,就风雅,就“出淤泥而不染”。

季尧没想到余孟春会把院长带到他家。来之前,余孟春倒是打了个电话的,轻描淡写地说要带个人过来。他以为又是顾小娓。顾小娓是余孟春的老婆,有时也会跟了余孟春过来蹭饭的。在知道了周黍喜欢过余孟春之后,季尧就觉得余孟春带顾小娓过来不怎么厚道了。怎么说呢?有点儿欺负人。既欺负了季尧,也欺负了周黍。但周黍倒是不在乎,还对小娓亲切得很。季尧纳闷了,“她这是大度?还是爱屋及乌?”他自己倒是不讨厌小娓过来的,家里总是男性客人,多个花枝般的年轻女人夹杂其中,像书里的插图一样,至少更赏心悦目。小娓比余孟春小七八岁呢!还活泼。这是不是余孟春当初看不上周黍的原因?

季尧和院长素无交道。“这家伙疯了吗?干吗把院长带到我们家?”他在厨房压低了嗓子对周黍发火,好像这是周黍的过错。可不是么?如果不是她把厨房弄得那么名声在外,能把这些食客招来?招来老鄢之类也就罢了,反正他在与不在,都不会影响到季尧什么。季尧该打嗝打嗝,该虚恭虚恭——老鄢把放屁叫做虚恭。有一回,席间突然有暗臭袭来,大家面面相觑,顾小娓用两个手指摁了鼻子,左顾右盼,老鄢神态自若地说,是老夫虚恭了——但招来院长就不同了。人家是领导,还是初次登门。季尧再怎么不通人情世故,也知道要客套客套:寒暄、奉茶、让菜,这三因素是必须的,就像写论文一定要有论点论据论证一样。季尧不喜欢写论文,更不喜欢席间客套。好在这些有余孟春帮他完成,余孟春反客为主——院长这就是周黍——院长您喝茶——院长您尝尝这个胭脂鸭。季尧什么也不用做,和以前一样,“只负责吃”就可以了。

除了院长,余孟春后来还带过其他领导来。

“打扰了”——领导进门时都客气得很。

但他们并没有太打扰到季尧,都是余孟春和周黍在忙——连“蓬荜生辉”之类的话,都是余孟春替他说的。

周黍也乐在其中,季尧看得出来。她的镶金边牡丹图案的餐具终于派上用场了,那硕大粉红的牡丹,在明晃晃的枝形水晶燈下,简直流光溢彩金碧辉煌。而周黍精心烹饪的菜肴,一道道端上来时,犹如春天的花朵般次第绽放。到底是在法国学过设计的,她的专业素养,在餐桌上有了近乎完美的体现。连季尧自己都惊艳了。虽然之前他对她的毕业作品——那颗纽扣所体现的中西文化合璧有不以为然之意,但周黍的餐厅,确实可以说体现了中西文化的合璧:不但有中国的牡丹花,有法国的柠檬生蚝和用餐讲究,还有日本寿司——是改良了的日本寿司。周黍在糯米饭里掺了芝麻和红豆,中间再放糖渍五花肉,吃的感觉其实像中国棕子,又比中国棕子丰富,所以老鄢对此食物的点评是:既有松尾芭蕉的自然朴素,又有屈原的落英缤纷;既有《源式物语》的暗香浮动,又有《红楼梦》的鲜花着锦。

老鄢对周黍和周黍的食物,从来不吝溢美之辞的,这是所谓的“吃人嘴软”了。

周黍,怪不得我家老余总往你这儿跑。就是我,在你家厨房一坐下,也不想动了,顾小娓说。

竟是“我见犹怜,何况老奴”的语气!

而余孟春,这时候倒是不夸周黍的,只是那表情,让季尧有点不舒服,仿佛有“周黍是他‘拙荆的矜然自得和自谦”。

这算什么?季尧无名火大。

季尧不知道自己的学问“没有长进”和周黍的厨房有没有关系。

“没有长进”是导师的话。

有一年到上海开物理学年会时,导师在电梯里,当了学姐的面说他,“季尧,怎么搞的,这几年没有长进呀。”

季尧被说得面红耳赤。当年他是导师看重的学生,理论基础好,身上又有导师欣赏的学者性格:安静,不浮躁,爱读书。所以导师极力举荐他到Bastien那儿做博士——Bastien本来不收中国学生的,是导师再三游说他才破例的。不过,季尧在做博士期间表现还不错:参与了Bastien主持的一个法国教育部项目,还以和Bastien共同通讯作者的身份,在《Physical Review Letters》发表过论文——PRL的地位,也就只在Science和Nature之下了,所以导师那时是狠狠地替他兴奋过的,认为他有成为一流学者的可能性——这也是季尧现在的学校不惜“重金”引进他且让他住进桂苑的原因,学校疯魔了般想要在全国高校评估排名中有所突破,所以就像赌马一样在年轻老师身上押赌资。

然而,季尧却是学校一匹赌输了的马。自来这学校后,他表现平平,既没有拿过国家重点项目,也没能再在PRL那种级别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或者连马都不是,只是一头黔之驴。他初来时,学校上上下下,对他客气有加。以为他是“庞然大物”,可几年下来,大家对他就有“技止此耳”之慰和之失望。

人是很复杂的生物,他的没有长进,一方面让人失望,一方面又让不少人松了口气。

只是先前的客气没有了,不说领导,就连学校那些后来的“青椒”们,时不时也会“荡倚冲冒”他。

学校的人势利起来,比社会上更有过之而无不及。

有时余孟春会为他鸣不平。做学问,也不是农民种地,这个月种,下个月收,这个季种,下个季收。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学问可是要做半辈子一辈子的。人家日本物理学家田中耕一,诺奖得主呢,一生不也才发表一篇论文?

这话,余孟春也当了季尧的面说过。有把季尧当“他的人”护着的意思。季尧应该领情的——却没有。

他不想领余孟春的情。也觉得余孟春多此一举了——比起让别人尊敬,他情愿别人不把他放眼里。

这是季尧做人的偏方。

你不把我放眼里,我也不把你放眼里,这样的关系不是更自由?

没有比活在别人的尊敬里更累的事了。

然而,当导师在电梯里说他“没有长进”时,他心情还是不好了。

国内的学术生态他不是不知道。身边的“青椒”“老椒”们经常在系里嘈嘈切切地发牢骚,他听得耳朵都出茧了。余孟春偶尔喝多了两盅酒,也会用陆游《示子遹》般的语气谆谆教导他:汝果欲学诗,功夫在诗外。可诗外之本事,他没有,有也不想用。做学问,也不是做妓做婢,犯不上连身子都搭进去的。所以就算这些年他没有什么所谓的科研成果,倒也反证了他某种操守,他是这么聊以自慰和自勉的。

关键是诗内之本事,他似乎也没有多少长进的。导师那句话,想必也是这个意思。老头可不是等闲之辈,在理学院是出了名的火眼金睛。他面试学生,从来不像别的导师那样还要事先准备好什么题目,总是在现场和学生三言两语聊几句,话家常似的,学生的几斤几两他就了然于胸了。所以,他瞒不过老头的——更瞒不过自己。

他怎么可能有长进呢?打结婚生子,不,打和周黍同居以来,他在厨房的时间,就比在书房的时间多,他坐在餐桌的时间,比坐在书桌的时间多。

他甚至都没有正经的书桌了。书桌是要放在书房的,可他家没有书房,书房被周黍变成了餐厅厨房的一部分。他的书桌就只能放进北面的客房了,客房不安静,总络绎有来客,不说别人,就是季尧的父亲,现在也动不动就来季尧家“小住”。本来他们父子关系是典型的中国式父子关系,李安电影里那种的,只要单独待在一起超过十分钟,父亲就开始咳嗽了。这是父亲的習惯,一不自在,就会假咳的。所以之前季尧从来没想过他家会成为父亲的避难所。可现在父亲只要和姆妈一闹别扭,就拎了包往季尧家跑。“和你姆妈这种女人,没法一起生活了”。父亲说。“老东西翅膀硬了,有了吃饭的地儿了”。姆妈说。确实,父亲以前对姆妈再有意见,也从不离家出走的。因为吃饭是个现实问题。父亲节俭,在外面馆子店吃碗牛肉汤粉,也要啧啧不断的。如果姆妈不顾他的“啧啧”,还加点了什么,父亲就要假咳了,“咳,咳,咳”,好像呛着了一般。这种时候季尧就有暴风雨即将到来的紧张,但姆妈总是镇定自若地吃着。这是姆妈身上最让父亲讨厌的部分,姆妈个子矮小清瘦,有着很秀气的外表,但骨子里却有着好斗的雄性气概。“你姆妈哪里是只牝鸡?分明是牡鸡。”季尧成年后,父亲不止一次在季尧面前抱怨过。因为季尧的爷爷没去世前老用“牝鸡司晨”批评父亲对姆妈的纵容。父亲其实不是纵容,他只是降不住姆妈而已。这也是父亲为什么喜欢周黍。周黍天生的牝性,让父亲差不多产生了“缺什么补什么”的依赖和喜欢,所以父亲每回到季尧这儿的“小住”,都要延宕成“大住”。“小周,明天我回去吧?”他试探似的问周黍,他总是喜欢问周黍的,从不问季尧,一问季尧,季尧马上就在网上给他订车票了。而周黍每回都会挽留,“爸,又没什么事,再多住几天呗。”父亲于是就多住几天了。几天后,他又问周黍,“小周,我明天回去吧?”周黍又说,“又没什么事,再多住几天呗”,父亲于是又多住几天了。多住到季尧的脸色终于不好看了,他才恋恋不舍地回去。然而没隔上两个月,他又拎着包来了。“和你姆妈这种女人,没法一起生活了。”周而复始的。季尧真是头痛,就算是自己的父亲,季尧也受不了。他一来,季尧就没法用客房的书桌了,只能把床头柜当书桌,床头柜只有端方半米,摞上几本书,就摇摇欲坠了。有时季尧因为肠胃突然痉挛,要上厕所,慌忙间把手上的电脑往床头柜上一挤,那摇摇欲坠的大厦立刻就倾了。他电脑因此出过几次问题,当时床头柜上还有水杯,水杯里的倾倒出的水把电脑的硬盘浸了,数据恢复不了。而季周生也特别喜欢捣乱,尤其在他蹒跚学步时,一不留意就踅摸到这儿,给他那一堆积木似的书来个釜底抽薪。人的破坏欲可能是天性吧?季周生每次看到有东西坍塌或破碎时都会张大了那只有几颗牙的粉红色的嘴咯咯咯笑个不停。

“我为什么结婚呢?”他不止一次萌生过这想法,如果没有结婚的话,他住的地方,就不可能这样上有老下有小的,也不可能有络绎来客。他这个人,不好客,又不善言辞,最喜欢的生活状态,是“我与我周旋”,或“我与书周旋”。但周黍,虽也不善言辞,但她的“厨房外交”使她成了男人缘很好的女人。“厨房外交”应该也算牡性吧?一种最原始的哺育牡性,是生物意义上的返祖。两性之争——至少高校里的两性之争,就是厨房和书房的斗争吧?而他在和周黍这场斗争中输了。季尧很怀念以前的公寓,虽然不大,但整个就是一书房,床上可以放书,饭桌可以放书,马桶边的架子上可以放书。而所有的凌乱和狼藉,不过是书的凌乱和狼藉,是乱中有序的,什么书大概在哪里,什么书大概看到哪页,季尧全部心中有数。可现在,因为和周黍的婚姻,倒是不凌乱了,他过上了井然有序的生活,但那序,是周黍的序,和季尧不相干的。季尧只知道,自己没有书房了,也没有书桌了。

连买书的自由也没有了。以前他虽然也不富裕,但因为没养成男人通常的烟酒女人之类的其他花钱爱好,所以买书从来可以随心所欲,想买什么书,买就是了,用不着优柔寡断的。书而已,又不是劳力士(原来他公寓里的一个意大利人,土木工程专业的博士,穿着总是像歌剧一样华丽,却因为一块二手劳力士表,to be or not to be 了整整一个月),他自鸣得意。可现在季尧没法随心所欲了。经济权基本在周黍手上——是他主动交出的,一种被动的主动——家里的吃穿用度大大小小的花销都是周黍在进行,他不交的话,难不成要“尸位素餐”?他后来发觉“被动的主动”是周黍的套路,在很多事情上,他都是这样不知不觉陷入了周黍的圈套,她看上去真是没有侵略性的,许多现代女人身上那种咄咄逼人和锋芒毕露她都没有,她永远都是软玉温香般的“也行呀”。这麻痹了他。

不过,这也是他家的传统。他父亲就是把工资交给他姆妈的,这是中国男人表忠心的方式。法国男人会一边说着“Je t'aime”(我爱你),一边坦然地和妻子AA制,哪怕只是去酒店吃个饭。但中国男人不说“我爱你” ——至少老派的中国男人不说,老派的中国男人用托物言志的手法——奉上工资来表达“与子偕老”的心意。

当然,他也以为把工资交给周黍会没有问题的。周黍身上没有奢侈之习。他们住在巴黎的时候,离香榭丽舍街不远,离欧洲谷也不远,那都是女人趋之若鹜之地,但周黍不喜欢逛那些地方,她只是喜欢逛家居店和农贸市场而已——虽然家居店农贸市场有点庸俗,和季尧喜欢的书店比起来。但应当承认,那还是相当朴素的好习惯。

但季尧后来懂了,女人骨子里其实都爱奢侈的,只不过奢侈的方面不同而已。

他们回国时学校是给了季尧三十万安家费的。三十万,在季尧的概念里就是“家财万贯”了,但周黍竟在装修桂苑的房子时能把这“万贯家财”花得一个子儿也没剩下!

季尧简直不敢相信。但周黍没有贪污,她有账目明细的:光是那个带转角的樱桃木橱柜,就花了二万;还有那个花岗岩洗碗槽;那个staub珐琅铸铁锅;那个有意大利血统的巴拉利尼不粘锅——一口锅,竟然说什么意大利血统!

周黍在食馔方面的一掷千金季尧早就领教过的。在日本买那套“濑户烧”时,季尧也在。就那么几样小东西,看上去实在普通不过,就要二万多日币。二万多日币,相当于人民币一千多了,周黍就那么淡定地买了,没有一丁点“to be or not to be”的纠结。

“不好带吧?”当了那个一脸严肃的店主日本老头,季尧当时是这么阻止的。

但周黍笑笑说,“我喜欢”——还是买了。

因为这事,从日本回来的一路,季尧从头至尾,没碰那包裹,都是周黍提着。她反正吃得多,力气大,季尧气咻咻地想。

不单厨房器皿,就是食材,周黍也總是挑最贵的。

“周黍,为什么孟春做的藕没有你做的好吃?”

“因为我买的藕好。”

“周黍,为什么你做的鱼这么鲜美?”

“因为我买的鱼是冷水鱼。”

“什么是冷水鱼?”这一下,不单顾小娓,就是吃货老鄢,都不知道了。

“冷水鱼是山间泉水中生长的鱼。”

大家恍然大悟。对周黍简直崇拜了。

“民以食为天”,这是周黍的人生哲学。

“那是,那是!”每回周黍这么说的时候,老鄢都会鸡啄米似的附和。

“以食为天的时代是什么时代?那是生产力极其落后食物严重缺乏的封建时代。如今水稻都亩产一千多公斤了,这句话,现在怕只有非洲人用得上了。”有时季尧实在听不下去了,也会和周黍理论几句。

“可人类再进化,也没有把胃进化成阑尾呀。”

“那是,那是!”老鄢又附和了。

老鄢自然可以说“那是,那是”,反正周黍买冷水鱼花的也不是他的钱。

但季尧不同,因为周黍的以食为天,他就没有办法以书为天了。

如果结婚的是另一个女人,比如学姐,会不会情况不一样?

那次去上海开会,他和学姐单独待了一下午。

是学姐主动的。“我们一起吃个饭。”

不去,他想这么说。凭什么呀?当年她就这么对他,招之即来,挥之即去。这么多年过去了,还这么对他。

但他还是去了,鬼使神差般。

就在同济校门口吃的斋肠粉。他大份,她小份,外加一碗菠菜猪肝汤。她在吃上面,向来极简。十几分钟她就吃完了,比他吃得快,然后一抹嘴,说,去赤峰路书店逛逛。

不去,他又想说。然而又去了。

男女关系就这样,一开始定了秩序,后来再难颠覆了。

和以前一样。她翻书至某页有趣处,就读给他听。开始是小声,他蹙眉不笑。渐渐声音就高促起来。他嘘她,左顾右盼,怕打扰到其他人。她忍俊不禁。仍然且读且笑。她最喜欢捉弄他了。他只好气呼呼往外走。她也笑着跟出来了。

坐在书店外的公园长椅上,她把身子往后一仰,两只鹤一样的长腿伸直, 整个人,就像一支斜放在笔撑上的铅笔。

她还是瘦,完全没有女人的曲线。衬衣下面的胸,还是小。

如果抱一下,那隔在中间的两个什物,是不是还像锥栗一样硬得硌人?

他咳了起来。像他父亲一样。他发现基因这东西真是没有办法。他只要脑子里一生出什么不好的念头,就会像他父亲一样咳嗽。警报器一样。

他觉得奇怪。她是哺育过的女人——之前她告诉过他,她的儿子已经八岁了,周末的时候,她喜欢带他到书店来放养。可为什么她的身体还像没发育过的男生?

她显得比他年轻。从书店门口进去时,他侧脸觑了一眼,玻璃门上映照出来的身影让他沮丧。他已经是那种饱食终日的中年男人样子,腹腩微腆,颈脖丰腴,而穿着牛仔裤白衬衣一头短发的学姐,竟还清瘦得如校园里的少年一样。那玻璃里一前一后的两个人,因此看上去不像男女,而像父女。

记得在哪本书里读到过——丈夫是妻子塑造的。那么,是周黍把他塑造成了这个样子?

婚后他和周黍一起出去过两回的。一回是去德国法兰克福,一回是去日本早稻田大学,他去开会,她顺便跟着去。这种学术会议一般可以带家属的。只不过家属费用要自理——说是自理,总还是有办法从课题经费里走一部分的。这些年科研经费管理得紧,但主要是对纵向项目抓得紧,而横向课题——反正季尧也只有横向课题,一个湖泊水资源综合治理和利用的子课题——多少还是有一些灵活度的。不过这个倒不用季尧操心,他们家报账之类的杂事,都是周黍去的。周黍在学校,关系比他多。

在法兰克福那回,是十月,正赶上著名的法兰克福书展。他觉得无论如何要去见识一下。会议的自由活动时间不多。他和周黍商量。周黍还是“也行呀”。他自然听出了她的不愿意,但他不管了。婚姻生活总会把男人变得没教养的。他没想到的是,在展馆门口买门票时,她竟然打退堂鼓了——“还要买门票呀?算了,你自己进去,我就在外面看看。”那意思,好像书展是个丑女人,不值得买门票进去看。他无语。婚姻生活就是这样吗?到头来就是各看各的。他独自在书展上走马观花转了一会儿,有点儿索然无味。这是出版商版权买卖的地方,不是读者翻书看书的地方。太热闹了。热闹和书总是相克的。世界上有两样东西和热闹不相容相生,一是读书,二是恋爱,都要在僻静处方好,只有在僻静处,才能祼裎相对,水乳交融,这是季尧读书和恋爱的心得体会。但学姐不以为然。学姐批评季尧狭隘。读书也罢,恋爱也罢,都要不拘一格,僻静有僻静的好,热闹也有热闹的好。所以就是在他们好得最如胶似漆好得季尧只想两个人无休无止待在房间里的时候,学姐也会把他拽到外面去。学姐是那种可以在闹哄哄的食堂谈恋爱和写论文的人——更可以在闹哄哄的法兰克福书展上旁若无人地翻书,季尧想。如果是学姐和他一起来这个书展,会如何呢?至少不会说什么“还要买门票”这种混账话?这念头一出现,季尧就惦记起展馆外面的周黍来了。他从来不会在罪恶的乐趣里耽溺太久,总是小小地盘桓一会儿,就自觉抽身出来。结果, 那一次会议的自由活动时间,他都用来陪周黍逛法兰克福的农贸市场了。周黍说,欧洲的文明,不是在博物馆里,而是在农贸市场。这是家庭妇女的文明观,季尧说——当然是腹说。婚姻里的男女,想必多数时候都要作腹语吧?不然,世上哪还有白头偕老的夫妇。

去日本那次也是这样。会议间隙他本来想去看看早稻田中央图书馆的,再看看东京街头的小书店。这是他的习惯,他到哪个城市都要看书店的;而周黍呢,她到哪个城市,都要看农贸市场的。“东京的农贸市场有什么好看的?难道日本的白菜萝卜长得比中国的白菜萝卜好看?”他实在忍不住揶揄了。他倒不是非要和周黍执子之手比翼双飞,像另一对来自上海的中国夫妇那样。但东京那么大,分头进行的话,就要约来约去——“在某某地铁口见”“在某某街口见”,可往往因为这因为那见不到,耽误时间不说,还让人着急。虽然不至于发生《东京物语》里那个老太太所喟叹的“要是不小心走散了,可能一辈子也见不到了”的事情,但在异国他乡言语不通之地,还是一起走好一些吧?可周黍不愿意看书店。“书店有什么好看的呢?你懂日语?”季尧一时哑口无言。季尧的日语,和周黍一样,都只停留在すみません(对不起)和ありがとう(谢谢)的水平。可到书店就一定要看懂书吗?看看书店,看看书店里的人,看看书的封面和插图,不也有意思得很?可这种“此间乐”,周黍不喜欢。后来还是季尧妥协了,虽然父亲说周黍是杨柳般的女人,但有时候,周黍的杨柳之躯里,也是嵌了根细若游丝的钢筋在里面的。

当然,和周黍逛农贸市场,季尧已经很有经验了。在巴黎的那一年,他们几乎逛遍了那儿大大小小的集市。那些摆放整齐颜色鲜艳的瓜果蔬菜,看上去简直不像菜而像花了,“你不觉得我们像在逛花园?”有时他的表情里,不由自主流露出一点儿不耐烦,周黍看出来了,就哄他。集市上的周黍,精力旺盛,打了鸡血一样,从东走到西,又从西走到东,来来回回走上好几遍。他不理解,不就是买几个洋葱吗?印度人摊子上的洋葱,和摩洛哥人摊子上的洋葱,有什么区别?看上去一模一样,没有必要比较来比较去。可周黍说,怎么可能?你觉得一个印度人,会和一个摩洛哥人长得一模一样吗?一个印度人,会和另一个印度人长得一模一样吗?不会呀。所以印度洋葱和摩洛哥洋葱当然有区别,这一个印度洋葱和那一个印度洋葱,当然也有区别。季尧无语。每到这种时候,他还真说不过周黍的。

多数时候,他都由了她一个人兴致勃勃地逛,她不是说“像在逛花园吗?”——她倒是能升华,把买菜一类的庸俗事情变成了游春。反正他不动,在集市角落找个地方坐下,掏出包里的书边看边等。看上一页半页,再抬头找一找周黍。她一个人,如鱼得水,自得其乐,一边像赏花一样看菜买菜,一边用手机拍个不停。这是周黍的爱好,喜欢给那些来自不同国家长相不同的蔬菜瓜果拍照。她的电脑云盘里,存满了她在各地集市上拍的奇形怪状色彩缤纷的蔬菜瓜果,以及各种肤色各种夸张表情的小贩。关于那些蔬菜和小贩,周黍还作小记:“洋蓟,又名朝鲜蓟,菊科菜蓟属植物,生长于地中海沿岸,多用于意大利料理。于某年某月某日某地”,“西班牙的列戈和他的樱桃,于某年某月某日某地”。她从不拍自己,也不拍季尧。这一点,季尧觉得好。他不喜欢那些走到哪自拍到哪的女人。有的女人手上还拿个自拍杆,食指和中指作V状,可笑得很。

每次逛完集市周黍还像外出覓食的老鸟一样衔食回来,各种各样的食物:布列塔尼省的荞麦可丽饼,里昂的玫瑰腊肠,西班牙的油条,滴了柠檬汁的波罗的海生蚝——生蚝季尧吃不来,有茹毛饮血之恶心,但周黍吃得津津有味,且吃相文雅之至,像《我的叔叔于勒》里的那两个阔太太一样,身子稍向前倾,嘴很快地微微一动,就把整个生蚝连汤带水吸入口中。这是周黍的本事了,她不仅有一个法国人般敏感和挑剔的味蕾,还有法国人吃东西的风度和胆量——法国人一点儿也不介意在外面吃东西的,广场、街边公园、地铁上,到处可以看到吃东西的法国人,他们不但在外面吃,还吃得自然而然,吃得雍容优雅,似乎屁股下的座椅不是地铁上或公园里硬邦邦的金属和木头椅,而是自家厨房和华丽的宴席上垫了金丝绒缎面的软椅一样。季尧对此十分佩服,在季尧的家教里,吃喝拉撒,应该都算私密的事情,不太好意思在外人眼皮底下进行的。所以季尧后来虽然入乡随俗,有时不得已也在地铁之类的地方吃东西,但那完全是“果腹”性质的,囫囵吞枣,食不知味。为了回避对面座位上人的目光,甚至动作和神情会带上几分做贼似的鬼祟。对此季尧也不满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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