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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现状与建议

2018-03-16曹雪梅夏林中谭晓玲陈艳

教育教学论坛 2018年9期
关键词:校企合作可持续发展高职院校

曹雪梅 夏林中 谭晓玲 陈艳

摘要:高职院校作为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子系统,积极响应《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所提出的职业教育要实施“校企合作”培养模式,积极实践“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然而,经历了约三十年的历史,我国高职校企合作仍处于起步阶段,进一步研究和探索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在浅析目前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所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几点让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G64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8)09-0044-03

一、目前校企合作的主要模式

校企合作在我国经历了约三十年的探索和实践,调研显示[1]目前我国行业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整体情况仍不够理想。比较典型的且取得一定成效的校企合作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教学工厂”模式

“教学工厂”是由学校和企业合作运营、符合现代企业要求和职业技术教育共同要求的校企合作模式,它集教学、生产、培训等功能于一体。该模式通过将企业的生产环境引入学校,采用生产环境与教学环境合二为一的现场教学模式,为了使学校的教学内容更加符合企业的实际需求,通过聘请企业顾问、专家或有经验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到学校的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教学计划的实施以及课程的设置等,或直接聘请企业专家担任学校的兼职教师,学校的教学人员和企业的工作人员实行交叉任职、双岗双责。在“教学工厂”模式下,学生有了更有效的学习方式,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团队意识都会得到较好的培养。

(二)“订单”模式

“订单式”校企合作培养模式是根据企业的人才需求量向学校“下订单”,校企双方签订人才培养协议。学校根据企业要求,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共同组织教学,学生毕业后由企业根据协议安排学生就业。“订单式”校企合作培养模式既解决了学生的就业问题,又帮助企业解决了急需人才的供应问题。这种模式下培养出来的学生,岗位适应能力强,能为企业节省培养成本和时间。

(三)“学工交替”模式

注重实践教学是高职院校区别于其他高等院校的鲜明特色,高职院校是以培养实用型、技术型和技能型专门人才为任务。“学工交替”校企合作模式是一种将理论学习过程与实习、实训过程交替进行的模式。理论学习主要在学校进行,实习任务主要在企业完成,实训在校内实训室和校外实训基地进行。这种模式强化了学生的职业技能,学生在实践中进行理论知识的巩固,可在工作实践中快速成长。

(四)“技术服务”模式

前三种校企合作模式都是针对高职院校的学生培养展开的。“技术服务”模式主要用于企业员工培训。在社会快速发展与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企业越来越重视对员工的培训。而高职院校的教师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且授课能力较强,因此可通过校企合作实现对员工的培训。对于高职院校来说,能服务于地方行业企业,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服务,也实现了它作为大学的“第三职能”——服务社会。

(五)“科技服務”模式

高职院校教师自身成长的一个重要途径是不断开展科技服务,这也是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科技服务”模式是一种较深层次的校企合作模式,学校针对企业发展的需要设定科研方向,企业为学校提供资金,校企双方建立一种双赢关系,双方共同进行项目研究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产品、技能或决策。在此模式下,高职院校教师和企业专家合理分工、各自发挥所长,共同创造研究成果。

二、校企合作主要存在的问题

虽然目前我国已有较多形式和名称多样的校企合作模式,但从实际效果来看,大多校企合作只是停留在较浅层面,高职校企合作中依然有许多不完善之处,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现结合学校、企业、政府三者来分析。

(一)校企双方合作动力不足

1.我国优质高职院校少,企业与高职院校合作动力不足。我国高职院校数量众多,然而优质高职院校少。大部分高职院校培养的学生与企业所需要的人才脱节,企业对高职院校培养的学生不认可。校“热”企“冷”的现象在高职校企合作中普遍存在。作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企业,如果在校企合作中寻求不到实实在在的利益,企业主动参与人才培养的积极性就会大打折扣。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动力不强,参与的范围也不广泛,合作内容、合作层次都受到很大限制。

2.当前企业与高职院校的青年员工工作压力大,投入到与绩效考核无关校企合作事项中精力不足、动力不足。真正有能力、有精力参与企业技术研发的高职院校教师非常有限,导致很少有企业向高职院校招标应用技术研发项目。当前高职专业教师很难有较长的周期深入企业现场并担任实职,企业也不愿意将关键技术岗位交给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培养教师的作用无法有效发挥;企业也未能选送员工到高职院校接受相应的理论培训,或邀请高职专业教师深入企业现场指导员工的理论学习。

(二)合作层次不够深入,太过形式化

1.合作协议多,实质合作少。为了满足教育局对高职校企合作的要求,或为了应付一些评估检查,又或为了招生宣传需要,高职院校一般都会与企业签订多份校企合作协议,然而这些协议很少能落实到实处。形式上的校企合作随处可见[2],但真正能够有效服务于高职人才培养与企业生产的合作不多,大部分高职教学活动无企业参与,即使有企业参与培养,也只涉及个别教学环节。

2.合作形式过于简单。除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多数校企合作层次低,高职院校与企业开展合作的形式仅限于学生的顶岗实习。且在实习期间,企业并不会对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进行完整的培训。校企合作的基本状态如校企共建实训基地、校企共建教师队伍、校企共建培养方案等均未达到。

(三)校企合作各方面体系不完善

1.校企双方特别是企业缺乏高职人才培训、教学管理、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合作管理制度。企业以追求最大利益产出为目的,意识不到校企合作人才培养与自身长远发展的密切关系,甚至会认为校企合作是企业的负担,这都是因为企业对校企合作没有高度的重视,没有成立正式的合作部门、没有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一般都是临时抽调企业员工参与校企合作中。

2.政府各项保障制度不力。多数省市难以把校企合作培养项目的实施达到地区人力资源建设的高度。相应的校企合作奖励、配套经费等难以达到需求。高职院校办学经费中用于校企合作的比例又过低。因此,校企合作经费得不到保障。此外,政府对校企合作相关管理制度不完善。各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未建立高职校企合作相关制度,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和高职院校生产性实训也未能纳入日常管理。最后政府对校企合作效果保障不力。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未能针对高职校企合作开展专项评估,相关监督工作也未能做到位。

三、改进措施

(一)提升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树立标杆高职院校

为了提升企业对高职院校培养学生的认可度,首先需要从高职院校本身着手提升学生培养质量,满足企业对所需人才在技能等各方面要求。其次,政府应该加大对高职院校重视程度,提升高职院校社会影响力,让大众对高职院校产生信任,愿意报考,从而让高职院校能够招到优质生源。基于此条件,并在广大师生的共同努力下,高职院校才有可能培养出受企业欢迎的高技能人才。我国高职院校数量众多,想在短时间内整体提高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不现实,可以在各省市树立几所标杆高职院校,让这些高职院校走在校企合作的前面,然后带动其他高职校企合作的发展。

(二)有选择性的借鉴国外职业教育发达地区的宝贵经验

在一些职业教育发展较好的国家,都有非常典型、成功的校企合作模式[3,4],主要包括德国的“双元制”校企合作模式、美国的职业教育“合作教育”模式及澳大利亚TAFF模式——澳大利亚技术与继续教育学院模式。鉴于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起步晚、发展慢等特点,可有选择性地借鉴这些职业教育发达地区的宝贵经验。

德国的“双元制”校企合作模式是指尽可能地利用学校和企业的优势,采用职业院校和企业联合办学的方式来共同培养学生。这种合作办学模式很好地贯彻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在这种培养模式下,学生具有双重身份——学生与学徒,从而能真正培养出既具有专业理论又能够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高素质技术人才。德国的“双元制”校企合作模式使教育形式形成了互通性。此外,坚持依法治教,以市场和社会需求为导向,既满足了青年就业问题,又满足了社会的需求。美国的“合作教育”模式是把课堂学习与生产性的工作经验进行有效结合,使学生的学业与职业选择息息相关。学生的工作是那些有工作任务或项目需要完成的雇主们的真正工作,学生得以参与真实的工作环境,提高实际工作的能力。美国成立了专门的机构——美国国家合作教育委员会,用以保证“合作教育”模式的顺利进行。而实施合作教育的學校均设有自己的合作教育部。合作教育把职业教育、社会和企业紧密地结合起来,成为一种社会责任,三方参与并达成共识为学生就业创造了条件。第三类较为成功的校企合作模式是澳大利亚TAFF模式即澳大利亚技术与继续教育学院。TAFF模式坚持以能力为本位、以就业为导向、实践终身学习的理念。这种模式下的专业课程设置由行业制定的职业能力标准和国家统一的证书制度决定。具体教学内容和安排由企业、行业团体、教育部门和学院联合制定。教材注重实用性,对学生的考核也分为理论与实践两部分,理论考核相对轻松,而实践考核要求很严格。TAFF教育方式,对促进澳大利亚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功不可没。

(三)在高校和企业、政府成立校企合作部门,并加大监督

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没有成立校企合作专职机构,没有建立基于校企合作优化教学管理、人事管理、学生管理并进一步激活组织功能的制度。企业作为校企合作的另一主体单位,也没有成立专门部门、分配专职人员来管理、监督校企合作事项。为了让高职校企合作落到实处,必须从制度上进行完善,要在高职院校、企业内部成立校企合作部门,指派专人负责校企合作事宜。

地方政府要推动高职校企合作,关键是要完善保障体系,要构建激励机制、协调机制、约束机制。在经济增长方式加快转变、人力资源限制产业转型升级的今天,地方政府要从服务经济、服务教育的高度确保企业和高职院校愿意合作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要出台强硬的措施,以法律形式规范、明确学校和企业的权利与义务,并采取减免税收或资金支持等方式鼓励企业为学生提供实训与就业岗位,并对高职校企合作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与评估。

四、结束语

高职教育的基本属性——“职业性”决定了校企合作是高职院校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了使校企合作达到质的突破,必须破解校企合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提升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借鉴国外职业教育发达地区的宝贵经验、建立各级校企合作管理机构,加强校企合作中涉及到的要素管理和过程管理,推动高职校企合作全面深入和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高宏梅.基于双赢文化视角的校企合作模式研究[D].河北师范大学,2012.

[2]王运宏,徐丽玲.从形式到实质:高职校企合作优化策略[J].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1):60-63.

[3]董凡.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现状分析与改革探究[D].延边大学,2014.

[4]王鹏.高职校企合作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J].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05(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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