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学中美的思维历练
2018-03-16马晓菲
【摘 要】美是一切艺术实践发生的根源,经由人的发现然后由人的改变而生成。对美的生理、心理及精神的需求是我们生命需求的第一表现。在音乐审美教学中,教师要不断引导学生借助对音乐的感受、想象、理解、判断、创造等,有目的地进行自觉体验、鉴别和再创造活动,而这一过程也是儿童在精神上把握世界的方式。
【关键词】审美感知;审美想象;审美判断;思维方式
【中图分类号】G623.7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6009(2018)09-0050-03
【作者简介】马晓菲,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实验小学(江苏苏州,215200)教师,一级教师。
美是艺术的源泉。从事艺术实践的过程让人产生了审美和创造美的需要,并让人的感官机能、思维潜能及审美能力从审美对象中获得发展。大多数人欣赏艺术、体验艺术往往只停留在对艺术美的感性认识上,即产生感官印象。作为音乐教师,进行艺术教育时我们究竟应关注什么呢?笔者认为,我们应以发展学生的音乐审美注意、审美想象力、审美感受力为主,同时培养学生的理解力和鉴赏力,让学生形成一定的审美能力和审美趣味,从而为今后的音乐学习打下审美基础。
一、美的感性认识——自然无为的本质
音乐教育的价值在于丰富人的情感世界,培养人的感性体验能力,塑造高尚的人格。会感受、会聆听是人与生俱来的能力,也是个体欣赏音乐的第一层次。当我们接触美的事物时,身心就会感到愉快,而音乐的美就是通过耳朵传递给我们的,使我们在审美活动中产生美的感受。然而遗憾的是,大部分人仅停留于这一层次上。对于这类欣赏音乐仅仅满足于感官愉悦的人来说,音乐只有“好听”与“不好听”两种。这些听者的趣味往往比较单一,多数只能感受到音乐的优美与抒情,对巴赫、舒伯特等作曲家的作品常常敬而远之。
音乐欣赏的第二层次是行为层次,即会表达。用身体去表现音乐,不仅要求个体对音乐有审美感知,更要求个体具备审美能力和感受音乐美的思维方式。所以判断个体对音乐的感觉是否敏锐,主要取决于其身体对音乐的感觉是否敏锐。
音乐欣赏的第三层次是思维层次,即会鉴赏。音乐除了悦耳动听,还有其特定的表现力,并存在于音符本身和作品的意蕴之中。音乐的语言包括节拍、节奏、音色、调性、和声、力度等。在思维层次上欣赏音乐,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音符本身,还有音乐作品背后的匠心、情感和思想。
二、美的超前显现——形而上学的思维
音乐教学的潜在价值在于为学生提供审美平台,陶冶艺术情操,启迪美的智慧;开发儿童美的潜能,提升审美创造力;满足儿童的精神文化需求。
(一)突破音乐审美的思维定式
音乐审美教育需遵循美的特殊规律,通过特殊的音乐语言对儿童进行有目的的、促成其自由发展的教育。在活动中,教育者不应要求儿童必须按照同一种方式感受音乐,也不应要求每个个体一定要在思想或认识上获得哪方面的教育,而应让儿童在感官获得音乐的基礎上,把握音乐作品的内在特点,遵循审美主体的体验感受,使儿童在自由审美中获得深刻、无限的力量。
1.解放。
音乐被称为人类最早的共同母语,但即便如此,不同地域的人对音乐的偏好仍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中国古典音乐含蓄而优雅,拉丁美洲音乐奔放且风趣,埃及与印度音乐缠绵而神秘。可见,地域的差异造就了多姿多彩的审美情趣,也决定了人类审美的自由性,这是审美活动中的正常现象。如果我们无视它,或一味地强求一致,都是违反审美规律的。
2.创造。
音乐审美常常被误认为是被动聆听的过程。事实上,儿童在审美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心理活动,表明他们并不是被动地接受;相反,音乐审美是一种积极的、富有创造性的活动。所以,音乐除了能带给儿童快乐的体验之外,亦能发展其创造力。儿童可以凭借想象力,利用自己的体验、联想和表达,彰显个性,使生命产生意义。
3.发展。
音乐审美是儿童把握世界的一种独特的方式。常常有人把审美教育与技能培养相对峙,认为获得技能即是放弃了审美,殊不知进行审美可以帮助儿童提高想象力,从而更好地养成技能。例如:要想弹奏好一首钢琴作品,首先要想象丰富,如此才能把作者所要表达的情感呈现于作品演奏中。作曲家用音乐语言创造了辉煌的音乐世界,而作为审美主体的我们,可以在有限的生存空间中获得无限的心灵自由,体验到生命本真的意义。
(二)把握音乐作品的特性
音乐作品不仅仅是音符的集合,它们必须在一定的审美背景下相互联系、相互依托、共同作用,并表现出美的基本要素。大致说来,其具有以下五种特性:
1.情感性。
审美主体在感受和聆听音乐的同时,必然伴随着相应的情感体验。例如:当欣赏萨克斯独奏《回家》时,一位来自外地的学生落下了伤感的眼泪,他的相关情感经验被调动了起来,他回忆起了美丽的家乡和快乐的伙伴,这是音乐在人的心中引起的一系列的情感反应。
2.可塑性。
人具有可塑性,尤其在孩童时期最易接受某些习俗,形成某种特定的审美偏好。如北京四合院长大的孩子可能从小就喜欢京剧,而在维也纳宫廷出生的人可能会对交响乐产生兴趣。
3.个体性。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这句话肯定了人们日常趣味丰富多样的合理性。有人喜欢轻音乐,有人爱好古典乐,有人迷恋嘻哈乐;有人喜欢水墨丹青,有人喜欢油画水彩……
4.一致性。
正如康德所指出的,“许多事物可能使某人觉得可爱和快适,这是没有别人管的事。但是如果他把某一事物称作美,这时他就假定别人也同样感到这种愉快:他不仅仅是为自己这样判断着,他也是为每个人这样判断着,并且谈及美时,好像这美是事物的一个属性。”可见,人们千差万别的审美意识中确实蕴含着一致性的因素。
5.创造性。
审美意识不只是对客观事物美的能动反映,同时还是对审美对象的创造性发现,随后生成新鲜活泼的审美意象。审美意识以感性认识和体验为基础,在审美过程中,会转变为一种特殊的思维方式。创造性便是融合了主体的审美表象和情感,并自主地将它们向诗意境界提升,其中审美想象力的介入尤为突出。
三、美的思维方式——感性认识的完善
虽然审美是人类的一种特殊属性,但审美思维并非是与生俱来的,它需经过后天的培养而形成。
(一)培养儿童的音乐审美感知力
教学苏少版《音乐》一下钢琴独奏曲《青蛙合唱》时,某教师设计了一个听“高人走,矮人走”的律动活动,引导学生感知高音和低音所表现出的不同的音乐形象。如高音可以表现小动物、小朋友等;低音可以表现大的动物或老人等。律动结束,学生对音高、音色在表现音乐形象时所起的作用有了初步了解。接着该教师播放《青蛙合唱》,让学生根据音高和音色的特点,听辨出哪一句是表现小青蛙的,哪一句是表现大青蛙的,并随着音乐用动作表现音乐形象(大青蛙深蹲、小青蛙蹦跳)。这一教学过程巧妙地运用了音区的变化,生动形象地表现了大青蛙和小青蛙一起愉快歌唱的情景。在此过程中,学生不仅获得了听觉上的快感和精神上的愉悦,同时也为其音乐想象力、音乐情感和理解力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培养儿童的音乐审美想象力
想象作为一种高级的音乐审美思维,其本质是创造性。而由创造性产生的审美自由,可以让审美主体对作品所提供的思维表象进行审美改造。如《青蛙合唱》中,钢琴在中音区奏出一段明亮清脆的旋律,儿童能想象到这是小青蛙在歌唱,紧接着又在低音区奏出一段响亮浑厚的旋律,这是大青蛙在唱歌,接着二声部的奏出使学生联想到小青蛙和大青蛙你一言我一句地对唱,最后乐曲在两只青蛙的合唱声中结束,多么形象的画面!正是这种审美想象产生的超越和突破,使主体审美经验得到了丰富和提升。
(三)培养儿童的音乐审美情感力
音乐能够表现人的情感。如苏少版《音乐》二上歌曲《大树妈妈》,用拟人的手法,表达了大树妈妈对小鸟的百般呵护。记得某教师在教学中以歌曲音乐为背景,让学生深情地朗读歌词,引导学生体会母爱的伟大,并学习用轻柔、抒情的声音来演唱歌曲。接着教师邀请学生进行分角色表演,其他学生用亲切的声音为他伴唱。这一过程很好地发挥了音乐以美育人,以情感人的特点,让学生在音乐活动中,静心地、深刻地体味音乐之美。再如:苏少版《音乐》一下管弦乐《龟兔赛跑》,将骄傲的兔子和谦逊的乌龟作对比。儿童在音乐审美体验中,边品读故事边欣赏音乐,学习管弦乐器知识的同时,又能在思想情感上获得教育,并激起了丰富的审美想象。
(四)培养儿童的音乐审美理解力
音乐教育不能只关注儿童对作品的情感体验,还须上升为感性的内涵审美,通过感性的体验和理性的理解,让学生更好地把握音乐的内涵,从而进入完整的音乐审美境界。苏少版《音乐》一下《大鹿》是一首法国儿歌,其旋律明亮、节奏轻快。第一乐段叙述了小白兔来到大鹿家的情景;第二乐段旋律在高音区发展,表现了小白兔害怕老狼的紧张心情和大鹿不怕危险的决心。本课学生能用富有感情的声音演唱歌曲是基础,教师还应通过审美活动,让学生懂得“助人为乐”“团结起来力量大”的道理。以上教学,个体凭借感性体验,主动地运用理性思维,对音乐作品的内涵进行思考,最终他们获得了精神上的愉悦。
总而言之,儿童对美的思维方式决定了其对音乐世界的把握深度。儿童是天生的艺术家,而教师的作用在于快速引导他们进入情景与角色,激活儿童的音乐感知,打开灵性的思维方式,让学生在一次次的教学演练中获得审美的享受和成长的历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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