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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型城市环境规制、创新补偿与科技竞争力研究

2018-03-16张娟张晓宁

人文杂志 2017年11期
关键词:资源型规制补偿

张娟 张晓宁

内容提要党的十九大提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要支持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发展。本文实证分析了环境规制、创新补偿对科技竞争力的影响。研究发现,资源型城市的环境规制与科技竞争力之间呈U型关系;一个地区的非农产业劳动生产率越高,或者地方财政能力越强,则环境规制越有可能体现出“创新补偿”属性,对科技竞争力的促进作用也就越明显。现阶段应优化完善针对资源富集地区的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加大污染物治理和生态保护投资,对工业项目施行更严苛的准入标准,同时着重打造技能型劳动者大军,支持创新创业,从而实现资源型城市在新时代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资源型城市环境规制科技竞争力创新补偿U型关系

〔中图分类号〕F29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47-662X(2017)11-0039-06

一、问题的提出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可见,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中国经济在取得了40年的快速增长中,以资源消耗的经济增长方式已不可为继,经济增长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我国经济增长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的大攻关期,资源型城市在长期发展过程中遗留下了许多问题,十九大报告中进一步指出:“支持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发展。”可见,资源型城市的转型对于促进经济增长质量的提升,对于新时代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中国资源型城市为例,实证研究工业污染治理对科技竞争力的影响,分析我国资源型城市环境规制促进技术进步的制约因素。我国资源型城市数量众多,是我国现代工业起步的重要载体,也是当前维护能源资源安全的保障地。《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指出,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环节,要求强化重点污染物防治、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全力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然而,资源型城市大多存在产业结构单一、生产技术落后等问题,面临着低水平产能重复建设、接续替代产业发展滞后等复杂矛盾,亟待加大创新资源投入,提升科技竞争力,推动构建多元化现代产业体系。如果资源型城市能够通过环境规制带动企业“创新补偿”和技术进步,实现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的双赢,则对于推动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维护国家能源资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也对资源型城市在新时代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环境规制是指政府通过设定技术标准、征收环境税等途径,对企业环境外部行为的强制约束或激励过程。尽管环境规制对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其对产业竞争力的影响存在一定争议。从理论上来说,关于环境规制的产业效应存在“遵循成本”和“创新补偿”两种相反观点。Freeman和Haveman,Dension认为在“谁污染、谁付费”的规制原则下,企业在治污控污和节能减排上的成本负担加重,从而形成“遵循成本”,不利于产业发展;Freeman A. and Haveman R., “Residuals Charges for Pollution-control Policy Evaluation,” Science, vol.177, no.4046, 1972, pp.322~329; Dension E. F., “Accounting for Slower Economic Growth: the United States in the 1970s,” Southern Economic Journal, vol.47, no.4, 1981, pp.1191~1193.Porter和Claas认为环境规制在挤出研发和生产要素投入的同时,还可刺激企业为提升全要素生产率而加大创新力度,不仅可以抵消“遵循成本”,还有助于企业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即“创新补偿”。Porter M. E. and Claas V. D. L., “Toward a New Conception of the Environment-Competitiveness Relationship,” The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 vol.9, no.4, 1995, pp.97~118.可見,一个地区能否取得环境与产业发展的双重红利,关键在于企业能否实现创新补偿,以及环境规制能否对科技竞争力产生正的效应。

Mohr认为环境规制的遵循成本效应具有短期性,当企业面临环境规制带来的成本压力时,为实现利润最大化则会更加注重对技术研发的投资,以寻求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途径;Mohr R. D., “Technical Change, External Economies, and the Porter Hypothesis,”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vol.43, no.1, 2002, pp.158~168.Lanjouw和Mody发现多数国家的环保专利数量均随治污投资的增长而攀升,进而带动技术进步;Lanjouw J. O. and Mody A., “Innovation and the International Diffusion of Environmentally Responsive Technology,” Research Policy, vol.25, no.4, 1996, pp.549~571.Lanoie等利用OECD国家制造业数据检验了环境政策对技术创新的影响,发现前者抬高了环境要素的相对价格,迫使企业开发减少环境要素投入的新型技术。Lanoie P., Laurent L. J., Johnstone N. and Ambec S., “Environmental Policy, Innovation and Performance: New Insights on the Porter,” Journal of Economics & Management Strategy, vol.20, no.3, 2011, pp.803~842.总之,多数观点认为虽然治污投资对要素投入存在挤出效应,但也将增进技术研发方面的投资,由科技水平和要素生产率的提高而获得创新补偿。

已有對中国数据的实证分析发现,环境规制的创新补偿效应为非线性特征,且具有较大的地区或行业差异。张成等基于我国工业部门数据,实证发现了环境规制强度与企业生产技术间的U型关系,且存在显著的地区异质性;张成、陆旸、郭路、于同申:《环境规制强度和生产技术进步》,《经济研究》2011年第2期。沈能和刘凤朝也发现了环境规制强度与技术创新间的U型关系,并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而体现出地区异质性;沈能、刘凤朝:《高强度的环境规制真能促进技术创新吗?——基于“波特假说”的再检验》,《中国软科学》2012年第4期。蒋伏心等利用江苏制造业数据,论证了环境规制强度与技术创新的U型关系,且FDI、企业规模及人力资本发挥了明显的调节作用。蒋伏心、王竹君、白俊红:《环境规制对技术创新影响的双重效应——基于江苏制造业动态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中国工业经济》2013年第7期。可见,国内文献主要认为要使环境规制发挥创新补偿作用,需将规制力度把握在合适区间,并以一定区域或行业基础为保障,对治污投资能力较弱、产业结构单一、经济发展及开放水平低、人力资本相对匮乏的后发地区来说,环境规制的创新补偿效应往往较难实现。

二、计量模型与变量

1. 计量模型设计

根据我国资源型城市的现实,并基于现有研究对环境规制与科技竞争力之间非线性关系的结论,本文首先要检验资源型城市的环境规制与科技竞争力之间是否存在非线性关系,构建如下含有环境规制强度一次项和二次项的计量模型。

Techit=αi+βt+γ1ERit+γ2ERit2+λCit+εit(1)

在(1)式中,Techit为地区i第t年的科技竞争力;ERit表示地区i第t年的环境规制强度;ERit2为环境规制强度的二次项;Cit为一系列控制变量,包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吸引外资力度、企业平均规模及城市类型。如果ERit2的系数显著且与ERit的系数符号相反,那么环境规制对科技竞争力的非线性影响可以得到验证。

进一步地,本文将分别引入地区劳动技能水平和地方财政能力作为调节变量,以观察二者在环境规制对科技竞争力的影响机制中所起的作用,构建如下两个含有交互项的计量模型。

Techit=αi+βt+γ1ERit+γ2lnLPit+λ3(ERit×lnLPit)+λCit+εit(2)

Techit=αi+βt+γ1ERit+γ2FAit+λ3(ERit×FAit)+λCit+εit(3)

在(2)(3)式中,LPit表示地区i第t年的劳动技能水平;FAit表示地区i第t年的财政能力;ERit×LPit和ERit×FAit分别为环境规制与地区劳动技能水平、地方财政能力的交互项,二者的估计系数反映了调节效应的大小。

2. 变量选取与处理

(1)被解释变量。已有文献对科技竞争力的衡量,通常采用测算生产技术进步率,以技术创新为产出构造相关生产函数,或直接利用R&D投入等方法。本文认为,以R&D投入作为科技竞争力的衡量指标,忽视了投入转化产出的过程,尤其是本文以资源型城市为背景,R&D投入的转化效率显得更为重要。前两种方法虽然较全面地反映了科技竞争力,但由于缺少资源型城市对技术创新投入的相关数据,因此本文采用各城市的科学研究及技术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数占从业人员期末总人数的比重衡量。

(2)核心解释变量。国内外文献目前在衡量环境规制强度时,主要利用对治污减排的投入在企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污染治理设备的运行费或污染物去除率三种方法。为了准确反映资源型城市工业污染治理力度的差异,并基于数据的可得性与齐整性,本文收集各城市工业废水和工业废气治理设备的当年运行费用,再以二者之和除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工业总产值,得到的比值即为核心解释变量ERit。

(3)调节变量。本文选取地区劳动技能水平lnLPit与地方财政能力FAit作为调节变量。一是劳动技能水平。蒋伏心等指出人力资本积累与技术创新能力间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蒋伏心、王竹君、白俊红:《环境规制对技术创新影响的双重效应——基于江苏制造业动态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中国工业经济》2013年第7期。技术的创新过程必须依靠科技从业人员的学习、消化、吸收能力,因此地区人力资本存量越大,越有利于科技竞争力的提升,地区劳动技能水平是影响环境规制创新补偿效应的重要因素。该变量以各城市第二、三产业总产值除以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数后取自然对数衡量。二是地方财政能力。李猛认为中国财政分权实质上是将平衡地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重担分摊给了地方政府,地方财政能力越强,则对环境保护投入越多,进而越有利于环境规制跨越拐点实现创新补偿效应。李猛:《财政分权与环境污染——对环境库兹涅茨假说的修正》,《经济评论》2009年第5期。本文以各城市公共财政支出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衡量该变量。

(4)控制变量。考虑到各资源型城市的科技竞争力还会受到自身条件的影响,本文设置如下控制变量。一是地区经济发展水平lngdpit。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对科技竞争力有显著的正向影响,随着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对R&D的投入会随之增加,形成对科技竞争力的有力促进。本文以各城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的自然对数衡量这一变量。二是利用外资力度FDIit。外商直接投资的技术溢出效应是地区科技竞争力提升的强劲动力,因此投资力度越大,地区具有的科技竞争力越强。该变量以各城市当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衡量。三是企业平均规模Sizeit。企业的规模优势表现为资金充裕且风险承受能力强,因此能够胜任技术创新这项需要大量投入且风险系数高的工作。本文以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除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并取自然对数作为衡量指标。四是城市类型Typeit。将资源型城市划分为成长型、成熟型、衰退型城市,分别设定三个虚拟变量D1、D2和D3,分别对应成长型、成熟型、衰退型和再生型城市,“是”为“1”,“否”为“0”。

3. 数据来源

资源型城市的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生产总值、工业企业数、从业人员数以及公共财政支出、外商直接投资实际利用额等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城市年鉴》(均为全市数据);各城市工业废水和工业废气治理设备运行费用来源于历年《中国环境年鉴》,包括全国35个资源型城市,时间跨度为2004-2014年。

三、实证结果与分析

1. 对U型关系的检验结果

首先观察资源型城市的工业污染规制对科技竞争力的影响是否存在U型关系。表1报告了资源型城市环境规制的一次项和二次项对科技竞争力影响的检验结果。各列Hausman检验的结果均支持采用面板数据随机效应模型。从第(1)(2)列可知,无论是否包含地区经济发展水平lngdpit等控制变量,ERit的系数均在10%水平上显著为负。而且,第(2)列相比第(1)列,加入控制变量后拟合优度及整体显著性有了明显改善,ERit系数绝对值及显著性水平也有轻微提高。即资源型城市环境规制投资占工业产值比重每提高1个百分点,将使科技行业从业人员占比显著下降0.03个百分点。从第(3)(4)列可看出,随着ERit二次项加入,ERit一次项系数绝对值有所提高,同时二次项在5%水平上显著为正。这说明资源型城市环境规制与科技竞争力之间为U型关系,工业废水废气治理投资越高、环境规制力度越大,则越容易使其对科技发展的抑制效应得到弱化,这一过程中存在一个U型拐点。结合第(1)(2)列中ERit一次项发现,对多数资源型城市来说环境规制的投资力度还未越过该拐点,遵循成本的效率损失尚难以得到足够创新补偿。进一步加强工业污染物排放限定标准,提高环保设备运行的投入力度,对大部分资源型城市来说是十分必要的。

观察表1中各控制变量可见,经济发展水平lngdpit对地区科技竞争力的影响显著为负,此结果与基于全国样本的研究不一致。这与资源富集地区的经济发展特点相关联,这类城市人均收入增长主要依赖自然资源开发和相关加工产业链,而这类产业的发展对科技服务行业的“挤出效应”大于“挤入效应”。利用外资力度FDIit、企业平均规模Sizeit的系数基本符合预期,均在5%或10%水平上显著为正,即外商投资企业和大型企业发展有助于带动科技创新。而资源型城市类型的虚拟变量显示,相比成长和再生型城市,成熟型和衰退型城市的科技服务业行业从业人员占比更低,地区科技竞争力相对更弱。

2. 对调节效应的检验结果

进一步检验资源型城市的工业污染规制与科技竞争力的关系,分析其是否受到劳动技能水平和地方财政能力的调节。如表2所示,从第(1)(3)列可知,分别加入变量lnLPit和FAit变量,不能明显地改变ERit系数的符号和显著性水平,环境规制对科技竞争力的影响仍显著为负;劳动技能水平lnLPit对科技竞争力的影响显著为正,这说明资源型城市的技术进步对二、三产业的劳动生产率有着明显的依赖;地方财政能力FAit的系数为负,但即便在10%的显著性水平仍无法拒绝原假设,即地方财政支出的扩张对科技竞争力有不显著的负向影响。

四、结论与建议

由前文实证分析结果可知:资源型城市的环境规制与科技竞争力之间呈U型关系,环境规制超过一定水平时,继续加大规制力度将显著地增进科技竞争力,但是一次项的系数显示多数样本仍处于拐点的左边,也就是说多数资源型城市须进一步加大环境规制力度,才能越过反推科技发展的U型拐点;一个地区的非农产业劳动生产率越高,或者财政能力越强,则环境规制越有可能体现出创新补偿属性,对科技竞争力的促进作用也就越明显,即提升劳动技能水平和加大绿色补贴,将使资源型城市更容易获得以环境规制推动技术创新的内生发展动力。资源型城市面临着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压力,亟待加强对工业污染的规制力度,借助创新补偿效应引领技术进步,以更强的科技竞争力实现新时代资源型城市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第一,继续加强工业污染物治理和生态保护投资,促使规制力度越过U型拐点。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修复”原则,监督企业承担与履行在资源补偿、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针对重点行业,执行严格的环境准入和排放标准,在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的审批过程中,将主要污染排放总量控制作为重要考核指标。注重绿色矿山的建设,对资源开发实行严格的准入审核及监管制度。

第二,注重激发要素活力,培育人力资本,支持创新创业,全面提升劳动生产率。通过弥补目前基础设施和软环境的短板,优化城市规划布局,完善城市功能,来增强资源型城市对高素质劳动力的吸引力,努力构建良好的“引进人才”“留住人才”“培育人才”的人力资本提升机制。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岗前和在岗培训,提高生产一线人员科学素质和劳动技能,依托重点企业、工程和科研项目、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等,引进和培养一批创新型人才。加大科学教育和创新投入,突出企业在创新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充分释放创新潜力、激发要素活力,结合资源型城市的特点推动万众创业,逐步实现创新驱动的绿色发展。

第三,优化完善针对资源富集地区的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强化环境规制中的政府职能。构建及完善资源开发利用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协调评价体系,驱动资源富集地区的污染治理与生态恢复进程。同时地方政府要充分发挥引导、协调与监督的职能,各资源型城市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安排和完成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落实责任主体。对于生态脆弱、污染严重或历史遗留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要加强政府间转移支付力度,促进资源开发收益向这类城市倾斜。为成长型和再生型城市培育发展接续替代产业提供更多的政策倾斜,鼓励设立产业发展基金,整合融合財政资金和社会资金,优先审批涉及当地民生的宜居工程、生态工程、绿色工程,以有效促进资源型城市的快速转型,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张娟,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延安市延安新区管委会;张晓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韩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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