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大赛应主要面向企业员工
2018-03-16徐国庆
徐国庆
中国在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上取得了优异成绩,参加47个项目比赛,获得了15枚金牌、7枚银牌、8枚铜牌和12个优胜奖,金牌数超过了排在第二的瑞士;紧接着,上海获得了第46届技能大赛主办权。这些都是职教界值得庆贺的事件。站上世界技能大赛的舞台,无论对于提升“中国制造”的国际声誉,还是进一步唤起我国社会对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关注,应当都是有积极意义的。然而技能大赛只是促进技能型人才培养的一种手段,既然是手段,它的效果就会有弊和利两个方面,运用得好会带来利,运用得不好则会带来弊。在参与世界技能大赛之前,我国已举行了多届全国技能大赛,其所带来的弊端是众所周知的,对其中的问题做些反思,有利于我们更好地运用好世界技能大赛来切实地提升我国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世界技能大赛的规则设计得比全国技能大赛要科学,更能反映选手的实际技能水平,但无论如何科学的规则,如果运用不当,也有可能带来弊端。
全国技能大赛的主要问题是以职业院校在校生为参赛对象,导致由于培养选手参赛而扭曲了学校的正常人才培养过程,体现在:(1)把有限的技能训练资源集中在极少数参赛选手身上。职业院校技能训练的教师资源和设备资源非常有限,为了训练参赛选手,在比賽中获得优异成绩,许多职业院校不得不把有限资源集中在极少数选手身上,有的甚至停止了对其他学生的技能训练,这种情况对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负面影响可想而知。尽管大赛组织者发现了这一问题,对比赛规则做了些调整,比如随机抽取参赛选手所在班级的部分学生作为团队成员参赛,但复杂的规则往往会带来操作上的困难,以致难以真正实施;(2)只对参赛选手进行部分技能的强化训练。个体从事实际工作时,他们所需要的技能必须是全面的,有些技能可能使用频率不高,但从业者也必须掌握,因为它对工作结果的影响可能会很大。在实际工作中,技能之间往往并没有主要与次要之分。然而全国技能大赛由于比赛时间的限制,以及对评价客观性的要求,并且有些技能无法在比赛中进行评价,比如社会交往,因此技能大赛往往只是抽取部分技能进行比赛。这样一种比赛规则,使得有些职业院校把技能大赛看成了另一种形式的应试教育,只针对要比赛的技能进行高强度训练,训练出来的选手尽管在某些技能上表现非常突出,却不是一位合格的从业者;(3)增加了职业院校的办学成本。限制比赛时间、追求评价的客观性等因素,使得参赛选手的成绩对比赛设备的依赖程度很高,参赛学校为了能在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不得不花巨资购买大赛主办者指定的设备,然而这些设备有的是学校正常教学并不需要的,有些设备甚至价格昂贵却质量低劣。
参加世界技能大赛,一定要避免为了拿奖牌而参加大赛的现象。奖牌只是一种虚幻的荣耀,只有借助世界技能大赛,真正促进了全社会对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关注,促进了产品质量的提升,才是具有实际意义的。尤其要避免因为训练选手参赛而扭曲了学校人才培养过程的现象。一个正在全力迈向现代化的大国,不能因为一些虚幻的荣耀而忘记了初心。那么诸如此类的现象如何从制度设计上进行避免?可能有必要做出一个规定:禁止全日制在校生参与技能大赛,技能大赛主要面向企业在职员工。
技能大赛不能面向在校生是因为:(1)全国技能大赛中出现的以上问题很难避免。技能大赛是一种高水平的竞技活动,在我国职业院校实践教学资源还非常匮乏的情况下,在学生中选拔竞赛选手,必然难以避免以上问题。而且学校要追求的是教育公平,教育公平对于公民公平理念的形成具有重要示范意义,因为技能大赛而使教学资源在学生中的分配失衡,会严重影响学生公平理念的形成,不利于我国社会的发展;(2)学校技能的特征不适合参与技能大赛。技能大赛比的是在某一方面表现得非常突出的技能,而学校技能强调的是全面性和基础性,其出发点是为未来个体发展更加成熟的技能奠定基础;(3)以在校生为主的技能大赛,不能真正体现职业技能的水平。职业技能与运动技能不同,它不仅要包括操作技能,还要包括经验知识,后者是要在长期工作实践中积累起来的。
如果把技能大赛的对象转向企业在职员工,则会产生完全不同的格局:(1)激发企业对技能型人才的关注,它不仅可以提高企业对技能型人才培养的积极性,而且会让企业领导层看到技能型人才的价值,努力改善技能型人才的待遇和工作环境;(2)企业对技能型人才的关注容易传导到全社会,在全社会中形成关注技能型人才的氛围,职业教育的发展环境有望得到大大改观;(3)技能大赛给广大企业员工提供了展示其技能水平,获得新的生涯发展空间的重要机会,有利于激发他们练习技能,修炼品格的积极性,促进大国工匠的形成。
责任编辑 殷新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