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诞叙事下的女性关怀
——以《我不是潘金莲》为例
2018-03-16杨彤
□杨彤
西蒙娜·德·波伏娃在《第二性》第二卷《亲身经验》开卷写道:“女人并非生来就是女人,女人是变为女人的。任何生物的、精神的、经济的命运都不能决定社会内部的女性所具有的形象;文明的总体制作了介于男性与被去势者之间的这个中间产品,人们称之为女性。”①小说《我不是潘金莲》是刘震云第一部以女性为主角的作品,讲述一个认死理的农村妇女李雪莲为自己讨公道而不断上诉,揭露男权社会的古板与丑恶,却最终因为自身局限造成的女性悲剧,在文字中透露着其无意识的男权书写和有意识的女性观念。冯小刚将这一故事搬到银幕,用一贯荒诞幽默的叙事风格,大胆创新的方圆构图讲述独特的东方故事,将荒诞戏谑背后隐藏的女性主义色彩表露出来。
一、女性的“他者”凝视
“拍下情境的摄影机的注视、剧情叙事中男性的注视以及男性观众的注视构成男性的三种凝视,这三重凝视使女人变成他们凝视下的客体。”②长久以来女性一直作为观赏性的认知价值而存在,《我不是潘金莲》中对于李雪莲的女性形象塑造一直围绕着“凝视”一词,这种凝视以直接或象征的形式贯穿整部影片,李雪莲一直是被“他者”凝视的对象。
劳拉·穆尔维提出,在电影镜像模式中男人已预先被确定为主体,每一方面都和“看”联系着。影片中,李雪莲在不同男性眼中呈现出不同的形象,这些男性构成“看”的主体,而李雪莲是这些人眼中“被看”的客体。她是秦玉河眼中的“潘金莲”,是杀猪匠贪恋的美貌者,是赵大头中学时期的暗恋者,是官员们眼中的当代“小白菜”和修炼十几年的“白娘子”,在电影中的男权主义社会下,所有的男性角色都在根据自己的想法评价李雪莲的人格,这些标签都是男性视角观照下的产物。影片结尾处的画外音:“虽然往事如烟,但熟悉这件事的人,还是把她过去告状的事当笑话来讲,一开始是背后讲,后来也当面讲,久而久之她也习惯了,别人说的时候她也跟着笑,好像说的不是她,是另外一个人。”李雪莲还成为被故事中的旁人凝视的女性角色。
同时影片中冯小刚对于圆形镜头的使用更让观众产生一种偷窥的快感,李雪莲还成为了供银幕前观众凝视欣赏的典型符号化女性。“快感之一源于观看癖,看本身构成快感的内涵,这里本能作为以他人为看的对象来取得快感的色情基础而存在。”③李雪莲因而也成为了劳拉?穆尔维笔下“视觉快感”的来源。
电影将女性结构在“被看”的位置上,李雪莲上访十几年就是为了撕下别人给她贴上的“潘金莲”的标签。波伏娃在其著作《第二性》中详尽阐述了女性的“他者”地位,即一种被动的、受支配的、屈辱的存在状态。但是李雪莲却并未屈服于这种状态,反而走上了与男权社会艰难对抗的道路。
二、女性话语缺失与反叛
“长期以来,电影作品中的女性形象都是作为男权话语的附属身份存在而被搁浅在历史话语的边缘。”④李雪莲十余年不停地上访就是因为她是一个没有“话语”的存在,她作为女性处于弱势地位,所有人都认为她是胡搅蛮缠,她的“话语”是无效的,因而她成为了一个主体性缺失、权力缺失的存在。话语权是说话者博得个人社会地位,并且获取社会利益的必要条件与前提。李雪莲坚持上访就是为了夺回自己的权益,为自己洗刷“潘金莲”的冤名,成为能够自我表达权利的完整人。
李雪莲上访过程中遇到的都是男性官员,围绕在她身边的寄予希望的弟弟、杀猪匠、赵大头也都为男性角色,女性视角的缺失使李雪莲成为缺少理解和支持的个体,一众官员只想站在道德制高点以一种不平等的身份地位平息李雪莲的告状纠纷。没有人了解她的苦衷,她的十余年告状路其实就是希望得到一个说法,得到众人的理解。然而,直到影片结束时,卸任的县长史为民偶然间与李雪莲相遇,问及当初的告状原因,李雪莲说出实情“为了多要一个孩子”,十余年都未能被关心的隐情在这一刻才被揭示。影片中对此也有很多直接性表现,告状时李雪莲跟牛对话的镜头,包括最后放弃告状也是因为牛说不告了,俗话说对牛弹琴,李雪莲正是因为被剥夺了话语权,无人理解,才会与牛对话进而做出决定。“我不是潘金莲”的呐喊与反抗,已经不仅是一个价值判定的话语,而是争取自我存在的证明式行动,其作为女性话语缺失的主体,唤醒女性自主意识的反叛。
卡罗尔·吉利根在《不同的声音——心理学理论与妇女发展》中,把妇女道德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即注重自我的生存、关心自我的阶段;关心他人、牺牲自我的阶段;通过对自己和他人关系的理解,消除了自私与责任之间的紧张关系,关怀成为自我选择的判断原则阶段。⑤李雪莲最初为生二胎商议与秦玉河“假离婚”就是女性为了对方牺牲自我的阶段,在男权社会中女性角色往往处于弱势群体地位,往往为了男性标准期待而否定自我和牺牲自我。但之后李雪莲十几年的上访,其实是在追求第三阶段的自我选择,反抗男性为中心的官方意志。电影中形成了男性与女性的二元对立,几乎所有的男性角色都是制度与规则的拥护者,而李雪莲是名副其实的反叛者,她站在一个与所有男性角色对立的位置,在众多男性权力压制下不断反抗。
克里斯蒂娃认为,在女性完全服从象征秩序要求的男权世界中,男性统治下的秩序接近于完美,但是这样的世界女性存在依旧对男权统治产生威胁。李雪莲告状十余年,院长、县长、市长等一众男性官员落马,这个突然闯入的“弱者”让整个“强者”系统陷入了迷惑和慌乱,女性反抗力量的集中爆发正表现着对男权统治的威胁。李雪莲的反叛冲击了男性主导的根深蒂固的象征秩序和话语权力,政府官员阻止李雪莲告状就是害怕自己丢官,而“官位”正是男性权威的寓意象征,官员的害怕和焦虑正是这一反抗冲击的有力体现。
三、女性自我局限与救赎
波伏娃曾提到,男人一旦把女人变成了他者,就会希望她表现出根深蒂固的共谋倾向。的确,长期以来的男性价值观念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女性认同,让其逐渐丧失主体地位和自我意识,成为男权社会的附庸。回过头来看整部影片,李雪莲固然有其反抗精神,但这个荒诞故事的起因就是李雪莲为了摆脱别人给她冠上的“潘金莲”的名号而坚持为自己讨一个公道,为了摆脱他人的看法而耗费了自己的青春时光。李雪莲的反叛充满着矛盾,是其认同了男性道德观念而进行的无意识反抗。
“克里斯蒂娃指出女性不能默认自己在父权社会中的不平等地位,要为了解放、为了争取自己的权益而努力奋斗。同时,女性也绝对不应该在争取社会权力的时候否定自己的独特存在和女性特质,而一味地去和符号象征态的秩序趋同,那样不但会失去自己的特质,而且会放弃自己的真实存在。”⑥潘金莲的行为其实是对旧社会父权夫权制度、三纲五常的反抗,是对传统贤妻良母式女性形象观念的一种反叛。然而在中国传统道德意识中,潘金莲就是一个道德败坏的女性,其行为更是为人所不齿。这种对潘金莲的污名定位,是男权价值凌驾于女性身上为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而对叛逆女性所采取的歼灭性手段,以无意识的形式对女性产生约束,这种判定是对女性主体的压抑和磨灭。成长于男权价值体系下的农村妇女李雪莲认同了这种传统价值观念,因而努力想要洗刷自己“潘金莲”的污名,通过告状借助官方力量证明自己的清白。她的反叛想要证明的仍是男权价值观念下对女性形象标准的确立,她在无形中维护了男权社会的价值认知,其反叛的本质带有荒谬和局限。
而且在洗刷冤名的路上她所求助的人物均为男性角色,她企图让男性去推翻男权社会统治,其行为本身就不会产生结果,官官包庇下李雪莲在男性等级秩序中始终无法突围。在反抗时,李雪莲企图用自己的肉体作为条件迎合男性生理欲望,进而来获得男性的帮助。通过性欲作为女性反抗的武器,本质上的女性自我意识和主体性苏醒并不彻底。当秦玉河意外身亡,李雪莲声嘶力竭地喊出“秦玉河,你这个畜牲,你害了我一辈子啊”,秦玉河的死让李雪莲失去了上诉理由,反抗之路戛然中止,如同男性对女性反叛的讽刺和调侃,在突如其来的现实面前,李雪莲缴械投降,甚至想到了死亡,她并没有找到自身的真实存在,而是无意识地维护着男性话语价值体系对女性束缚的种种观念,其反叛也因为不彻底的觉醒意识而显得暗淡。李雪莲的悲剧是男权社会压制和女性自身局限共同作用的结果。
李雪莲的反抗是向外的,是从一开始就直视自我存在价值而反叛男权价值体系中的众人和社会。这种外向反抗虽然能够见证女性反抗力量爆发的威力,却并非唯一方式。女性的救赎与反抗还可表现为内化的自我提升,女性主体意识的觉醒、观念转变与认识提高。当李雪莲实现内向的自我提升后,秦玉河霸道男性话语对她“潘金莲”的人生定义她完全可以忽视,也不会因为失去了个人认为的家庭作为女性存在价值的个体而耗费十余年的青春去讨回公道,完全可以重新开始自己的幸福生活,认同女性存在的自我价值。李银河在其所著《女性主义》开篇便对“女性主义”下了一个精辟的定义:“女性主义的理论千头万绪,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在全人类实现男女平等’。”⑦着力于女性主体意识的唤醒和女性内心世界的营造才能在思想层面对抗男性文化,避免成为男权社会的附庸,在社会实现男女平等,实现女性的解放和自我救赎。
四、结语
李雪莲是男权社会女性主义觉醒反抗的妇女形象代表和浓缩,《我不是潘金莲》的荒诞叙事充满了浓厚的女性主义色彩,李雪莲在“看”与“被看”的主客体关系和话语缺失的反叛中因女性的自我局限而最终妥协。女性实现最终的自我救赎应是摆脱他人期待,增强自我认同,实现内化的自我提升。
注释:
①柏棣.西方女性主义文学理论[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184.
②孙萌.“她者”镜像:好莱坞电影中的华人女性[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142.
③南野.影像的哲学——西方影视美学理论[M].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9:154.
④梁创颖.困境与突围——电影艺术中女性形象的解读[J].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01).
⑤卡罗尔·吉利根.不同的声音——心理学理论与妇女发展[M].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
⑥孙秀丽.克里斯蒂娃解析符号学视阈下的女性主义研究[J].黑龙江社会科学,2010(06).
⑦李银河.女性主义[M].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