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2018-03-16本刊评论员
文/本刊评论员
经过四十年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近三十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改革探索,以及二十年循序渐进的住房制度改革,中国在住房发展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尤其是人口大量流入的特大城市,在资源约束趋紧的背景下,依靠以市场为主、以保障为辅的方式,较为成功地应对了城市常住人口的基本居住问题。相比其他许多后发展国家,在快速城镇化的过程中,虽然中国所有大城市的常住人口都出现了激增,但不仅没有出现成片的贫民窟,没有产生大规模的无家可归者,而且城镇居民的基本居住条件在不断改善。
当然,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住房发展领域还有不少短板。比如,群众在居住方面仍然面临不少难题,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问题尚未解决,居住品质还不高,一些改革部署和重大政策措施需要进一步落实。
解决当前住房发展面临的各种问题,应不忘初心。住房发展的初心何在?与许多重大经济社会问题一样,住房发展也是一面多棱镜,有人看到经济增长,有人看到城市蔓延,有人看到资产增值,也有人看到财税收入。但这些都是“一时繁花”,因为居住才是住房最基本的功能。因此,住房事业发展的初心应在于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如果离开了全体人民的共同奋斗,如果不能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发展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以此为准则去审视住房发展,才能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聚力量。
回归住房发展的初心,当前应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和基础性制度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对包括住房发展在内的各项事业都提出了许多新要求。住房制度的改革与变迁应适应住房发展实践,成为推动实践发展的重要动力。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要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梳理当前住房制度中的短板和薄弱环节,注重“立、改、废”相结合,注重与相关领域的改革相衔接,注重有关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回归住房发展的初心,目标是要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发展是为了人民,发展要依靠人民,发展成果应由人民共享。当前住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种重要表现就是住房资源供应与分配不平衡,各种群体在租赁与购买的选择上也不平衡,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不充分。“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住房发展要面向全体人民,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这要求促进住房资源供应与分配的再平衡,从区域发展、空间布局、资源配置、供应方式以及供应内容等方面推进相关改革。另外,在供给侧和需求侧都推动租购平衡,培育和发展一个规范健康的住房租赁市场,使住有所居的目标得以实现。
住房发展实践没有止境,住房制度改革也没有止境。“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实践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必须通过扎实务实的调研,深化对住房发展规律的认识,推动理论创新,再用科学理论不断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进而进一步推动住房发展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