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创新成为人大工作发展的强大引擎
2018-03-15
浙江人大 2018年12期
长期以来,不少地方人大普遍存在这样一种片面认识:人大是一种制度化了的人大,来不得丝毫的“变味”和“走样”,人大工作创新是全国人大顶层设计的课题,地方人大只需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依法履职行权就行了,没有创新必要和空间。
在人大做工作,一般都要先问一问有没有法律规定、是怎样规定的。这种依法依规办事的传统和观念是可贵的,但事物总有其两面性,在人大工作久了,容易形成思维定式,导致“创新不足保守有余”,影響人大履职成效和人大制度的发展完善。
人大工作创新必须立足于“用足用好”人大职权。人大工作的创新,就是要把人大应有的地位、作用从宪法法律条文转变为活生生的实践,推动制度功效正常发挥和优越性充分显现。
人大工作创新必须坚持问题导向。问题是时代的声音,是探索创新的起点和动力源。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创新不是为“创新”而“创新”,不是搞花架子,而是根据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研究寻找新途径和新方法。当前,影响和制约人大工作发展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还很多,需要我们运用勇气和智慧,克服“路径依赖”,寻求创新突破。来源:《人大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