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合作社合作行为演化博弈及其稳定性分析
——以“振兴乡村经济”战略背景为视角
2018-03-15,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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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理工大学 a.管理学院;b.超网络研究中心(中国),上海 200093)
1 引言
当前,随着我国农业供给侧改革、新供给经济学以及国际政治经济学的纵深推进,对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再度回到了人们的视野,成为学者们讨论与研究的主流话题。此外,随着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向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转变,不平衡、不充分显然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影响人民幸福生活的主要瓶颈,农村逐渐成为了我国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平衡、保障广大农民脱贫致富的主战场。
在这一主战场中,供销合作社作为扎根于农村、联结城乡经济的枢纽,在促进城乡资源要素合理配置、解决城乡供需结构性矛盾、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升级、振兴乡村经济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凸显了一定的优势。在新形势下,如何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如何对其合作行为及其稳定性进行系统研究,对促进为农服务、振兴乡村经济、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合作社的早期思想雏形来源于空想社会主义家罗伯特·欧文的合作思想,他把合作社看作是全新的人类社会的组织细胞[1];后来马克思和恩格斯对此定义进行了借鉴性的吸收,并加以发扬光大。由此合作社在无产阶级革命史和人类革命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进入新时代以来,供销合作社的角色逐渐由传统的保障物资供应、物资收购,分配、熨平物价等职能逐渐向集原材料生产、收购、加工、销售、融资等多功能的现代生产体系转变,并且在为农服务的过程中扮演着更重要的角色,承担着更大的责任。新时代下,党和国家对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给予了高度的重视。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提出供销合作社要把为农服务放在首位,面向农业现代化、面向农民生产生活,推动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加快形成可持续、规模化、综合性的为农服务体系,在各个重点领域和环节为农民提供便利实惠、安全优质的服务[2]。2016年1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农村第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优势。2016年1月27日,中央发布一号文件《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升为农服务能力。2016年我国提出要将供销合作社的综合改革作为深化农村改革六项重点任务之一,要求按照为农服务宗旨和政事分开、社企分开方向,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同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运作更有效的合作经营组织体系[3]。2016年5月,我国整合供销合作社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了供销合作社的历史遗留问题,并印发了会议纪要。2017年10月,我国提出“振兴乡村经济”战略,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同时,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4]。从上述一系列政策可见,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作为党和国家解决“三农问题”的着力抓手,正在如火如荼的展开。供销合作社能否带动地区经济发展,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将直接影响到我国能否全面决胜小康,实现共同富裕。
新时代下,在振兴乡村经济的过程中实现供销合作社之间的精诚合作,对促进农民增收、拓宽农民的就业渠道、搭建城乡物资流通体系、促进多种供需流的交互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5]。目前,大多数学者从政策层面对深化我国供销合作社改革提出了一定的建设性意见。汤益诚[6]从我国供销合作社改革的顶层设计与政策匹配视角对供销合作社能否始终如一地履行好服务“三农”的使命和责任,供销合作社如何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怎样探索中国特色的供销合作社治理体系三个方面对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提出了一定的建议;苑鹏[7]从深化我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进展与挑战进行了探讨,指出当前我国供销合作社面临体制机制改革的创新手段不足,基层组织建设薄弱、人才队伍建设严重滞后、历史包袱重等多个挑战;许建明[8]对我国供销合作社的集体资产产权性质问题进行了研究,指出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出路是将这些集体资产的价值相应量化分配给1984年之前的“身份农民”;李涛、张富春[9]对供销合作社的体制机制改革方向和实现路径进行了探讨,指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方向是要围绕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型合作制进行展开。上述学者从政策层面对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进行了一定的研究,但鲜有学者基于利益视角,从合作主体的合作行为对供销合作社之间的合作进行研究。
基于此,本文在有限理性视角下,以“振兴乡村经济”为战略背景,利用演化博弈的相关理论,对新时代供销合作社的合作行为及合作行为的稳定性进行了研究,对影响供销合作社合作行为的相关因素进行了分析,并对相关政府部门提出了一定的政策建议。
2 模型和假设
2.1 符号参数
在振兴乡村经济、搭建城乡生产体系、加快农村商品流通的过程中,假如两合作社可能会采取有效的合作机制来扩大两合作主体的合作关系,以实现“1+1>2”的系统集成功效;也可能由于有限理性、自私主义、败德行为等问题的存在[10,11],导致两合作主体出现背离合作的行为。基于上述分析,结合两供销合作社的合作要素,对合作过程中所涉及的参数符号进行了定义和描述,见表1。
表1 参数符号和参数描述
2.2 模型假设
基于上述符号定义和描述,对两合作主体进行如下假设:①假设供销合作社合作博弈中只有两合作主体,分别为供销合作社S和供销合作社F,两合作主体在合作过程中允许在合作博弈策略选择上具有一定的试错性和差异性。②假设在开展合作的过程中,存在两种策略选择行为,即{合作,不合作}。供销合作社S在博弈初期采取“合作”策略的概率为g,则它会以概率1-g采取“不合作”策略;供销合作社F以概率k采取“合作”策略,则它将以概率1-k采取“不合作”策略,k,g∈[0,1]。③假设供销合作社S和供销合作社F选择“不合作”策略可获得的正常收益分别为PS、PF;双方选择“合作”策略的超额收益为△W、△W>0;θ为超额收益中供销合作社的比例,即供销合作社S的超额收益为θ△W,供销合作社F社的超额收益为(1-θ)△W。θ∈[0,1]。④假设供销合作社S和供销合作社F在合作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且风险损失为T,T>0。⑤假设供销合作社S和供销合作社F在合作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成本费用。△C为双方合作所产生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的总合作成本;i为供销合作社成本分摊的比例;供销合作社S分摊成本为i△C,供销合作社F的分摊成本为(1-i)△C,i∈[0,1]。⑥假设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对退出合作的一方根据协议需要补偿另一方的资金M,并且假设政府设立项目资金G以支持新农村供销合作社的运行和发展。
3 合作演化博弈模型构建
3.1 复制动态方程
从达尔文的进化论到亚当斯密的劳动分工理论的提出,合作与竞争一直是人类研究的永恒主题。在合作与竞争的过程中,群体行为会通过不断调整和动态演化最终达到一种稳定的状态。在博弈过程中,复制者动态方程作为描述某一特定策略在一个种群中被采用的频数或频度的动态微分方程,是研究种群演化的一种数学工具,具体可表示为:
(1)
3.2 演化博弈模型构建
基于上述描述,可得到供销合作社S和F合作过程中双方博弈的支付矩阵,见表2。
表2 供销合作社合作博弈支付矩阵
(2)
(3)
(4)
(5)
(6)
(7)
(8)
(9)
根据表2中供销合作社F采取合作行为的期望收益U11:
U11=PF+g[(1-θ)(△W-T)+G]+(1-g)M-(1-i)△C
(10)
供销合作社F采取不合作行为的期望收益U12:
(11)
则供销合作社F的平均期望收益为:
(12)
供销合作社S采取合作行为的期望收益U21:
=PS+k[θ(△W-T)+G]+(1-k)M-i△C
(13)
供销合作社S采取不合作行为的期望收益U22:
(14)
则供销合作社S的平均期望收益为:
(15)
根据式(1)可得供销合作社F选择“合作”时的复制动态方程:
=k(1-k)[g(1-θ)(△W-T)
+Gg-(1-i)△C+M]
(16)
同理,可得出供销合作社S选择“合作”时的复制动态方程:
=g(1-g)[kθ(△W-T)+Gk-i△C+M]
(17)
由式(16)和式(17)可得复制动态方程组:
(18)
由非线性微分方程稳定性理论可知,微分方程能描述群体的动态变化,该系统的平衡点稳定性由其雅可矩阵分析得到。由式(18)的二维微分动力方程组,计算该微分动力系统的雅可比矩阵J为:
(19)
计算雅可比矩阵在各均衡点的行列式和迹的值见表3。
3.3 演化博弈模型分析
根据上述模型假设条件,在供销合作社S和供销合作社F的复制动态方程与合作演化模型构建基础上,双方的合作稳定性分以下两种情况:当违背协议的补偿金大于供销合作社S和供销合作社F所投入的成本时,即(1-i)△C-M<0、i△C-M<0。根据Friedman的方法,一个由微分方程系统描述的群体动态,其平衡点的稳定性可由该系统雅可比矩阵的局部稳定分析得到。当DetJ>0、trJ<0时,该均衡点为该系统的演化稳定策(ESS)。通过上述求解可知该系统有4个局部平衡点,分别为(0,0)、(0,1)、(1,0)、(1,1)。四个局部平衡点所对应的雅可比矩阵的稳定性见表4。为了促使双方进行合作,假设供销合作社S和供销合作社F社合作的超额收益大于风险损失,即△W>T。
表3 雅可比矩阵在各均衡点的行列式和迹
表4 补偿金大于投入成本时的均衡结果
由表4可见,当供销合作社S和供销合作社F投入的成本小于罚金时,Q1为不稳定点,Q2、Q3为鞍点,Q4为{合作,合作}策略的稳定点。这说明当政府补助金远远高于供销合作社S和供销合作社F所投入的成本时,双方演化的博弈策略必然是“合作”,博弈动态过程中的位相见图1。
图1 补偿金大于投入成本时两合作主体的演化相位
表5 补偿金小于投入成本时的均衡结果
由表5可知,当双方投入的成本大于补偿金时,Q1、Q4是两个稳定点,分别对应{合作,不合作}和{合作,合作}两种帕累托最优结果。Q2、Q3是博弈的不稳定点,Q5为鞍点。当初始状态由两个不稳定的均衡点和鞍点连成折线形成右上方Q2Q3Q4Q5区域时,系统将向Q4(1,1)收敛,这时供销合作社S和供销合作社F会选择“合作”策略。此时,供销合作社S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需要与供销合作社F合作,以增强经济实力。当初始状态处于左下方Q1Q2Q3Q5区域时,系统将向Q1(0,0)收敛,此时供销合作社S和供销合作社F都会选择“不合作”策略。这是由于在有限理性和自私主义视角下,当供销合作社F和供销合作社S发现其他部门有更好的项目并能达到最大化目标时,会选取其他合作伙伴展开合作活动。当补偿金小于投入成本时,博弈动态过程的相位见图2。
图2 补偿金小于投入成本的演化相位
4 合作演化的稳定性影响因素分析
4.1 超额收益
4.2 合作成本△C
4.3 收益分配系数θ
4.4 成本分摊系数
4.5 违背协议补偿金M
4.6 政府项目资金
5 结论与建议
5.1 结论
伴随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促进农民增收、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形成全方位的现代农村生产体系对我国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完成脱贫攻坚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在振兴乡村战略背景下,本文选取两供销合作社为博弈主体,在有限理性视角下,构建了供销社合作博弈演化模型,对双方的合作行为及其稳定性进行了相关研究。研究发现:在一定范围内,增加超额收益、减小合作成本、加大政府项目资金投资、增加违约补偿金、收益分配和成本分摊的合理设定有利于促进供销合作社之间的稳定合作。基于研究结果对政府部门提供了一定的政策建议,以期为深化供销社改革提供一定的决策依据和指导意见。
5.2 建议
建立信息共享库和信息共享,减小合作成本。供销合作社作为振兴乡村经济的桥头堡,在搭建配送网络,满足供需交互,促进产品流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由于乡村信息网络不畅、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等现实因素使供销社之间的信息不能及时交流和共享,造成了合作成本上升的现实窘境。建立信息共享库,有利于供销合作社之间进行信息共享,快速进行市场响应,准确进行供需匹配,使农产品能迅速进行生产、分配和销售,加速信息、产品、技术和资金的流动。
合理设定收益分配和成本分摊规则,构建公平的交易环境。在供销合作社合作过程中,合理的收益分配规则和成本分摊规则可使两供销合作社精诚合作,达成合作共识。在振兴乡村经济的过程中做到统筹兼顾,共同富裕;在既带动乡村农民致富的同时又要统筹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既要实现共同富裕,又要遵循市场规律,兼顾效益与质量的提升。
加大政府项目支持力度,实施“管放结合”策略,营造创新氛围。在供销社合作过程中,政府要简政放权,加大项目支持力度,引导合作社进行体制机制
创新,破除机制体制障碍,培育一大批“看得远,拿得准”,具有一定前景的项目,带领乡村农民脱贫致富。如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疏通电商物流渠道,洽谈合作伙伴等诸多项目的支持将会激发农民干劲,提升农民主人翁意识,最终营造一种“你追我赶”的创新氛围。
6 讨论
在“振兴乡村经济”过程中,本文选取两供销合作社为博弈主体,借鉴演化博弈的相关理论,对供销合作社之间的合作行为及其稳定性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但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即本研究仅考虑了两供销合作社的合作博弈演化过程,没有考虑政府这一博弈主体,未来应结合政府等第三方博弈主体,构建三方博弈模型,对供销合作社如何进行深度合作进行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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