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起汽车火灾事故现场勘验的体会
2018-03-14罗晓明
罗晓明
(烟台市公安消防支队,山东 烟台 264006)
2016年3月21日17时15分,烟台市芝罘区一辆白色小型汽车起火,消防人员接到报警后火速前往现场,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控制火势。起火汽车为某幼儿园接送幼童的客车,共有12位乘车人员,其中包括1名驾驶员,1名幼师。该起火灾事故导致1人(驾驶员)受伤,伤势较轻,汽车车头前半部分被烧毁。
1 火灾经过
消防人员火速赶到现场展开救援工作,第一时间扑灭火势,并保护第一现场。调查组随后对该起事件相关人员(幼师、驾驶员、目击者等)进行细节信息询问,从而确认了火灾事件的经过。3月21日16时30分,驾驶员刘某把幼儿园小朋友全都接上车,16时45分准时出发,行驶到一交叉口的拐弯处突然熄火。驾驶员刘某下车打开机盖进行检查,并多次以对折且捏住汽油泵回油管的形式进行启动;在驾驶员尝试启动汽车期间,小朋友哭闹不停,幼师就组织他们下车,在车后玩耍。由于驾驶员多次重复进行启动工作,在车辆启动后其一侧快速蹿出火焰,并迅速蔓延,致使该汽车发生火灾,驾驶员刘某双手当场被烧伤,另11人与火灾发生地有一段距离,故安然无恙。
2 火灾调查过程
为对该起火灾事故的原因进行鉴定,组成了事故调查组。在3月21日17时45分至3月25日10时期间,事故调查组展开了一系列工作,最终确定了起火部位以及火灾原因。
2.1 初步勘验情况
事故调查组成立后,迅速赶往现场,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组根据当事人陈述,初步排除了该起火灾的交通因素和人为因素(刑事案件),并立刻前往该车辆报废停放点,技术人员对该车辆的起火部位及区域周围进行了由内至外的勘查与验收。
2.2 细项勘验情况
车辆车头部分燃烧较严重,驾驶室两侧的车窗玻璃全部破碎且其窗外上部有烟熏,其他车体部分及车厢内部的座位上散落着孩子们的小玩具等随身用品,但该部分零件保存较好,未见烟熏及火势蔓延痕迹。车头部分内部比外部烧损严重,所有可燃物都已被烧损,车内部零件烧损非常严重(如图1),尤其是汽油泵处的烧损程度最为严重,且其中部分金属零件的过火痕迹以白色为主,其他区域金属零件的过火痕迹以红色为主。车头内部的部分电气线路虽有过火痕迹但不见有熔融痕迹,油箱依然处于完好的状态,且汽油剩余35 L。车外部的漆色清晰可见,车头两轮胎并未损坏,该车轮廓保存完好,并未散架且车辆还能向前推行。
图1 事故车辆与同型车车头内部图
经过调查组的初步及细项勘验,可以了解该汽车在火灾事故中的损伤情况:从着火区域来看,主要是车头内部;从着火痕迹来看,主要是在电器、汽油泵以及发动机与气泵之间的区域;从火灾烧损程度来看,汽车头部的内部烧损最重,由内而外逐渐减轻。
调查组经过对当事人进行具体事项询问、对事故车辆进行初步及细项勘验等大量工作,首先排除了该事故由车头内部的化油器或电气系统短路等引发的可能,但还不能确切地排除汽车燃油系统因漏油而点燃及爆燃的可能。
2.3 专项勘验情况
因车头内部的汽油泵处损伤最重,调查组将其作为调查重点,围绕着形成该次汽车火灾的相关条件、确认相关燃烧物以及点火源展开了一系列的勘验工作。技术调查组结合现场勘验、汽车发生火灾的条件以及消防部门的多年经验等,找出此次汽车火灾存在两个条件:一是车头内部燃油系统泄漏并发生气化现象;二是高压电火花。
2.3.1 燃油系统泄漏并产生气化
车头内部的燃油供给系统产生了泄漏现象,即燃油泄漏。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导致汽油泄漏有四种可能。
2.3.1.1 不正确的供油方式为燃油泄漏创造了条件。调查组在现场勘验后,询问驾驶员车辆的基本信息(销售配件商店及维修单位等),得知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前(汽车熄火后)采用对折且捏住汽油泵回油管的形式来重新启动汽车,增加了回油管中流向化油器的油量。当汽车发动机被启动时,汽油泵及燃油系统开始工作,而此时车头内部的回油管被驾驶员堵住,导致燃油系统中的回油量逐渐减少,从而促使进油量不断增加。在这种情况下,易导致燃油系统连接处的压力不断上升,当燃油系统中的油压不断上升且等于或大于交接处金属卡箍的紧固压力时,连接的油管就会因油压过高而产生破裂或脱落现象,由此进一步导致燃油冲出或者泄漏等情况。若车头内部的燃油供给系统存在管路老化且破损的情况,燃油泄漏的程度就会加深。
2.3.1.2 不恰当的维修方法为燃油泄漏提供了可能。调查组从驾驶员等证人处得知,该事故车辆维修次数相当频繁,基本是一个月一次(因该车是幼儿园用来固定接送孩子的车辆)。该车辆在一次更换化油器时,维修人员曾经拆下过车头内部汽油泵上的卡箍,可能会存在维修人员在维修后拧得不牢甚至未拧上金属卡箍等情况,同时,驾驶员又疏忽检查,就会导致油管脱出、金属卡箍掉落及汽油泄漏等现象。调查组在现场勘验时发现,事故车辆车头内部烧损严重,不能看出汽油泵处的回油管上是否有金属卡箍,在现场并未找到金属卡箍的残片或燃烧痕迹,又因驾驶员和维修人员对金属卡箍未有印象,所以无法排除事故车辆因金属卡箍引起火灾的可能。
2.3.1.3 车头内部的燃油供给系统本身就存在管路老化或使用不当的现象,为火灾事故留下了隐患[1-3]。由于驾驶员长时间地对折及使用燃油管,极有可能造成燃油供给系统处的橡胶管松动、移位以及破裂,进一步促使燃油泄漏。
2.3.1.4 气化现象为汽车火灾提供了直接条件。驾驶员多次以对折且捏住汽油泵回油管的形式来启动车辆,当车辆发动起来时,燃油供给系统就开始处于工作状态,燃油又因油压的关系会一直向外喷射,遇到因工作发热的发动机缸体就会快速气化。调查组现场勘验时发现燃油供给系统的所有线路已经全部被烧毁,又遭受扑灭火灾时的人为因素破坏,因此,从这一方面,调查组提取不到有意义的证据。
综合以上四种可能,虽然后三项并没有提供具有价值的证据,但是调查组从相关技术方面来分析,事故车辆燃油供给系统存在油气泄漏并气化的条件,且提供了可燃材料。
2.3.2 高压电火花
调查组根据现场勘验情况,推测该次火灾事故中存在高压电火花的现象,在三种情况(火花塞帽脱落、分电器密封盖破损及脱落点低)下会出现高压电火花。
2.3.2.1 调查组在发动机中的2缸高压线的火花塞上并没有发现相关燃烧物。据调查组拍摄的事故车辆发动机残骸图可知,该车的发动机位于主驾驶座的右侧,发动机中2缸高压线的末端有脱落痕迹,且未找到与之相连的火花塞帽。其他高压线都或多或少能找到相应的残留物且无脱落痕迹。根据同车型现场模拟2个实验:(1)在实验一中,测试人员多次以对折且捏住汽油泵回油管的形式来启动汽车,观察测试人员的右手及臂肘处于哪个高压线之间以及是否会碰落火花塞帽;(2)在实验二中,测试人员多次拔下2缸高压线并让其自由脱落,观察其下落位置是否与事故车辆中一致。经过收集、分析实验数据并进行相关处理,得出结论:在进行实验一时,测试人员的右手及臂肘刚好处于两条高压线之间,即2缸与3缸高压线,且有可能触碰火花塞帽;在进行实验二时,发现2缸高压线在自由脱落的情况下有可能滑落的位置与事故中的一致。据事故驾驶员回忆,在仅有1、3、4缸高压线时发动车辆,能明显感觉到发动机在抖动。该模拟实验证明,火灾发生之前2缸火花塞帽已经脱离火花塞。
2.3.2.2 分电器密封盖的长期使用。车辆中长时间使用的电器部分是分电器密封盖,经过调查组的检查及分析,该电器部分的连接处皆有破损,程度不一。若该部分电器破裂,就会进一步造成邻近的高电压接触刷松动并促使其跳火,如此时车辆被人为启动,也就是发动机工作,就可能产生高压电火花。
2.3.2.3 火花塞帽脱落点的位置较低。从模拟实验中可看出火花塞帽脱落点的位置较低,而且火花塞帽脱落点靠近燃油供给系统泄漏点或气化处,这些位置易积聚油气(如图2)。一旦汽车发动机开始进入工作状态,其高压急剧上升,可升高至万伏,与汽车内部的金属导体会产生强烈的电火花,一遇漏油便发生了爆燃。
2.4 火灾原因认定
调查组在进行询问、勘验、提取、鉴定及比对等工作后,经过多层次的分析,多方面的物证,总结出造成该辆汽车发生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驾驶员刘某在车辆熄火后,试图通过汽油泵上的回油管重新启动汽车,不料对折后捏住回油管的形式导致化油器中的汽油量增加,油压过高致使其产生了汽油泵回油管的脱落现象,由此造成汽油泄漏。又因驾驶员刘某不停地启动汽车,在此期间碰掉了发动机中的2缸高压线,产生高压跳火现象,火苗引燃漏油,从而引发汽车火灾。
图2 事故车辆与同型车对比图
3 火灾事故的调查体会
3.1 保护现场
消防人员要高度重视现场保护工作。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消防人员不仅要在保护生命财产的前提下快速灭火,而且在进行抢救工作时要重视现场的保护[4-5]。消防人员务必要保证火灾现场在调查人员未到之前不遭到人为破坏,保证现场勘验的相关程序能够顺利进行,从而降低取证人员现场勘验的难度。此次调查事故中,调查组之所以能够顺利地调查汽车泵,就是得益于消防人员做好了在扑灭火灾及拖拉事故车辆到报废地点过程中的现场保护工作。
3.2 协调及利用资源
在调查汽车火灾的发生原因时,调查组需要调动各方面的人力物力资源(消防、交通、刑侦、当事人及维修人员等)。调查组在调查时并不是盲目地寻找证据,而是建立在一套行之有效的调查程序之上的。调查一起汽车火灾,搜集资源可先调查机动车保险、维修及其配件市场等,再通过比对、专业鉴定等形式,形成一份可行性报告。一般调查组为了慎重起见,在提取了有力物证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情况下,还要对实际情况进行比对、研究及论证,最终才能进行原因确认。
3.3 运用科学有效的方法
在调查现场痕迹,进行专项勘验及撰写鉴定结论等工作阶段,调查组要运用科学有效的方法。各个部门(交警、消防及调查组)在调查每一环节(询问、勘验、提取、鉴定、认定)时沟通要及时,信息要共享,以保证证据和检测结果可信度高、真实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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