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稅徵 企業如何應對?
2018-03-11史瑩
史瑩
2016年起,金稅三期已在全大陸全面推行,企業各項成本支出置於稅務部門的精準、全面監控之下;五證合一落地推行,各主管部門監管走向統一;國稅地稅合併,自2019年1月1日起,將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將工薪所得、勞務報酬、稿酬所得等綜合徵稅,提高起徵點,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等專項附加扣除。
企業用工政策已經發生重大變化,政府全方位的監管體系已經建立。 在此背景下,企業用工社保、個稅、成本、組織變革將何去何從?
合規壓力
《中國企業社保白皮書2017》顯示,社保繳費基數完全合規的企業僅占24.1%,且基數合規企業比例持續下滑,從2015年38.34%到2016年的25.11%,降低了13個百分點。2017年基數合規企業比例為24.1%。
企業不合規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繳保人數不足;二是繳費基數不足;三是繳納險種不足。
此次改革,一是為了繼續夯實社保資金,二是為了提高對勞動者的社會保障。
從規範性和長遠性看,兩大改革是必然趨勢。一是因為逃、漏、少繳畢竟不符合法律要求,同時也意味著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不能得到充分保障。但在中國,社保費用是企業人力成本的重要部分,徵管力度加大後,將不同程度上提高企業的經營成本、衝擊利潤空間,也對部分勞動者的收入產生影響。
目前,按照全大陸平均約數,企業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養老保險企業20%,個人8%;醫療保險企業10%,個人2%;失業保險1%,個人0.2%;生育保險0.8%,全由企業承擔;工傷保險0.5%~1.6%,全由企業承擔;個人和企業五險合計承擔成本相當於員工工資的40%+左右。
中國企業社保總費率水準持續保持高位,在全球範圍看也是遙遙領先。在此背景下,社保徵管力度的加強,對企業的用工成本勢必造成影響。
人力成本
社保入稅,不僅是國家的一項財稅制度,更是國家組織結構的優化。社保本身具有準稅收的性質,歐美等部分發達國家早已將社保費改稅,直接由稅務部門來徵繳,同時併入到稅法當中來進行管理。這種方式提高了徵管效率,促進社保徵收體系的透明化和規範化。
在中國,社保費用是企業人力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社保費率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影響著企業的盈利能力,尤其對於體弱的企業,抵抗力則更低。對於社保和個稅新政的出臺,企業最關心的就是用工成本問題。用工成本分為顯性成本和隱性成本。除了工資外,政策成本與風險成本,也應重點納入人力成本優化的考量範疇。畢竟,合規是一切成本優化的紅線和底限。法律意識和對政策的敏感性,在變革的過渡期要尤其得到重視。
對於成本,企業不能用砍刀,一刀切絕對不可取,要用刻刀精細雕琢。對於成本,不能只節流不開源,降本的同時要切實提質,不能向成本要成本,而要向效率要效益,這樣才走得長、走得穩。降本增效是所有企業發展的關鍵目標,但不要尋找所謂的「捷徑」,制定成本優化策略時要系統看待、進階執行。
首先,法律風險是底限和起點,要專業地嚴防死守、不容觸碰,在任何一個國家,合規成本都應是人力成本的重點。不注重合規,巨大的風險和額外的開支必將帶來當頭一棒。
其次,進行員工滿意度和員工關係管理,進行去中心化、利他共創的改制。
最後,通過多元化的用工模式設計打造利益共同體,充分激發員工潛能,提升持續創新能力和組織活力,通過系統的組織重啟,形成啟動組織的運營機制。這三大條線進階性謀劃,才是降本增效的根本要義。
面對新政和改革,目前企業常見的態度一般有6種:
第一,企業操作完全合規,依據規定按步就班執行。此種做法除了考慮增加的成本預算外,還需關注不同類型員工的不同訴求。
第二,企業對此置若罔聞,仍舊不合規。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大體有三:企業在態度上沒有足夠重視,能力上不知如何面對,以及企業利潤不夠解決或員工自己不想繳納。
第三,內部小微創業,實施合夥人計畫,把大做小型。這個方案的最大優勢是不僅降低成本,同時能激發員工,啟動組織,降本的同時切實增效。
第四,有的企業在研究用勞務報酬代替全部或部分工資,這種情況比較複雜,涉及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的區分界定問題。
第五,有的企業在考慮非全日制、平台眾包等相關概念,這種情況也比較複雜。
第六,企業在考慮通過外包的方式,把合規風險轉嫁給第三方供應商去扛。
新的改革如同系統升級更新,更新後企業需要做一次組織重啟。企業和人一樣,有變革惰性,要突破窠臼的創新並沒有說起來那麼容易。這次出台的新政一方面給了企業合規的壓力,但同時也給企業帶來了組織變革的動力。
穩定預期
企業面臨的痛點往往來自於三個方面,人、資金、風險。稅改革和社保稅徵,給企業提出了新的要求,大力推動了企業在薪酬重構、財稅籌劃、用工模式和用工成本的優化等方面進行更加積極主動的思考。
在實操層面,企業可以從以下幾方面進行有效高效的組織重啟。
1.各地稅務部門正在細化實施方案,企業需要保持對政策的敏感性,即時了解改革動態,以便及時並充分地掌握力度帶來的變化和影響。
2.充分理解並掌握地方性的政策和執行口徑,從而得以適時適度合規的調整。
3.積極籌劃企業用工模式的創新設計。過去20年間,企業的用工模式正在經歷從標準化勞動關係到勞務派遣,從外包,到平台用工、靈活用工的轉型。
這輪政策調整背景下,很可能異軍突起用工模式的新物種——「內包」模式,即企業「大做小」,鼓勵員工內部創業,成立小微來承攬企業的工作專案。從傳統模式B2C到新模式B 2 B,再到B 2 B 2 B 或B 2 B 2 C的逐步蛻變。目的很簡單,利他共創、形成利益共同體,讓組織和個人具有更強的自主性、靈活性、可持續創新性,從而徹底激發潛能與活力,合規地實現降本增效。
4.人力成本的合規優化。野蠻生長的時代已成為歷史,精細化運營時代來臨,對於人力成本的精確核算是企業目前面臨的一項基礎性工作。重新審視工資結構,對薪酬激勵模式進行重組,財稅籌劃時需引入新的思路和方式。同時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不同地區、不同行業、不同企業文化、不同組織形態在實操過程中存在顯著的差異性,所以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切忌拿來主義。
5.進行去中心化的新組織變革,即組織重啟。鼓勵雙創的大環境下,未來會產生越來越多的自由職業者或小微合夥人,隨著雇員身份的轉變成合夥人/承攬方/服務供應商,隨之工資發放的形式將全面實現多元化,調和工資在薪酬中的占比,勞務報酬、服務費、經營所得、分紅等多種組合形式登上歷史舞台。這些變化能保障企業和員工雙方(合夥雙方)實現共贏,實現降本增效的合力。
組織重啟作為企業新組織變革的強大引擎和重要抓手,通過把大做小的業務分拆,啟動組織和個人,全面助力企業實現合規體系下的新增長。在法律政策規定的剛性、員工個性化需求以及企業實際經營情況三者之間找到平衡點,專業並合法合規積極面對,抓住變革機遇,穩定預期的基礎上進入發展的新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