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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旅游团,你被“圈”住没

2018-03-11◎文/卢

恋爱婚姻家庭 2018年27期
关键词:旅游团朋友圈组织者

◎文/卢 岳

邀请入团、群主号召、大家响应……每逢节假日之前,都有不少消费者在朋友圈中遇到类似的旅游团购邀请。绚丽的图片、真实的场景、生动的描述、心动的价格、灵活的行程,轻松一点击就参团,是不是也让“懒癌”缠身的你蠢蠢欲动?

空口无凭吞“黄连”

“原本以为是一次超值的旅游团购,没想到进了‘坑’。”消费者王争刚刚结束了“五一”小长假一次“两天一晚海景集装箱酒店趴”,却没有想象中的惊喜和满足。他坦言,没合同、没发票,打着朋友圈的“情谊”,出了问题却成了“自愿行为”。王争参加的是一个由某社群组织的组团游,“赶上下雨,说好的海景自助餐没有了,换成了盒饭水饺;承诺的集装箱酒店不仅潮冷,还漏雨;原本说好的自驾游竟然被带去购物。”当王争要求退款时,组织者却以“自由结伴”为由推脱责任,给消协和工商局打了投诉电话,但因为没有发票和协议,基本上维权无望了。

维权案例比比皆是

在搜索引擎上以“微信旅游、投诉”等关键词进行搜索,可以看到,各类维权信息不在少数,一位太原消费者从某微信旅游公众号报名参团,在经历失望后才发现该公众号注册信息仅为体育用品公司,并无旅行社运营资质;一位天津消费者在某保健品公众号上报名了团购旅游项目,旅途中却被要求强行购买该公司产品;一位北京“驴友”通过俱乐部参团,而遭遇意外受伤后,却因未购买保险需承担大笔医药费……

事实上这类以微信、论坛、社群为载体的旅游团购形式已经出现多年,而有关投诉和曝光也未曾停止过,除了微信群外,以微信公众号、社交论坛、俱乐部、车友会为组织主体的旅游团购项目比比皆是。而“五一”小长假前夕,黑龙江、山东、山西等地的旅游质监所更纷纷发布旅游警示,提醒消费者警惕微信群、朋友圈低价旅游团。

多数属“无证”经营

北京市工商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节假日期间,有关微信报名旅游团投诉的数量出现明显上升,其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没有签订旅游合同、未提供旅游发票、旅途中遭到强迫消费、甩团等情况。

业内人士坦言:“这类旅游团具有传播速度快、覆盖人群精准等特点,借助社交群体的功能和平台对消费者进行宣传、交易,看似方便,却缺少签订线下合同及第三方监管和保障的环节。”这种模式下的组织者大多不具备旅游运营资质,属于“无证”经营,但基于社群的传播途径,却容易让消费者放松警惕,忽略传统旅游服务不可或缺的保障流程。

那么消费者应如何在社交平台找到靠谱的旅游团项目?

首先应确认组织者或组织结构的经营范围,具体方法是查看《工商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这类以社交平台为载体的旅游组织者只有少数是旅行社经过认证的公众号,其他大部分为个人账号,并不具备旅行社经营主体的资格。

在确认资质后,还应要求签订正规旅游合同以作为处理旅游纠纷的法律依据,其中应明确费用、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违约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在缴纳费用时应查看是否汇入签约旅行社的账户,避免将费用汇入个人账户;最后,应完整保留好合同、旅游行程单、发票等相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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