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阜宁:连续四届蝉联“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2018-03-09叶仁青
叶仁青
近日,江苏省阜宁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在最高检组织的第五届派驻监管场所等级规范化检察室考核评定中,再次被评定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继2007年、2011年、2014年连续三届被高检院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后,以争创国家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四连冠为目标,一如既往,苦干争先,实现了驻所检察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近年来,该院十分重视监所检察工作,自最高检开展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等级考核评定活动以来,该院党组高度重视、精心准备,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政治处、办公室、刑执局负责人为成员的争创工作领导小组,检察长和分管检察长多次到驻所检察室就派驻检察机构规范化建设、执法监督水平、队伍整体素质等方面对照考评标准,逐一抓好落实,确保符合参评条件,实现既定的争创目标;刑执部门积极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贯彻评定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评審、申报工作。
该院党组还召开专题会,认真学习研究高检院新修订的等级标准和评定管理办法,分析驻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现状,针对规范化检察室等级创建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和困难,及时研究对策加以解决,为监所检察工作整体水平提升发挥了应有作用。在此基础上,规范设置驻所检察室办公标牌和检务公开标识设施,按要求制作了检察室标牌、检察信箱,“检务公开”宣传栏,并协调做好上述标牌标识的安装部位和设置区域;检察室还安装更换了新的办公电脑,维修改造了监控设备,使监控实现全天候检察,监区内主监控设备24小时开启,禁区外监控设备上班即开启,与看守所监控、信息联网,全面掌握看守所内监室情况和监管执法情况,确保了监控全覆盖。通过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工作制度,规范业务管理,保障了派驻检察室切实履行职责,增强监督能力,体现监督实效,共同推动和确保等级创建目标的实现,顺利通过了最高检的达标验收。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