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新兴社会组织发展步入快车道
2018-03-08舒洁
舒洁
【摘要】我国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当务之急就是要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从培育政府与社会组织“伙伴关系”、完善评估体系、在公民社会中自我完善、以公益创投补短板、实现精准化培育等方面提升自我发展能力,为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关键词】社会治理 社会组织 培育发展
【中图分类号】D632 【文献标识码】A
随着城市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居民对社会治理多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的需求越来越高,向以政府为核心主体、以发展经济为主要目标的社会治理模式提出了新要求。如何培育和发挥社会组织的社会治理作用,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治理转型的趋势和重点。
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的三个方式
成立社会组织发展培育中心,孵化培育社会组织。培育中心的办公空间应相对完整独立,应为入驻社会组织提供免费使用的办公桌椅、空调、投影仪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水电、物业管理等后勤服务,有效降低其参与社会活动的成本。同时,邀请社科院、部分高校专家等智囊团开展专项指导。建立孵化平台和共享平台,实现社会组织活动常态化、人员社会化、运行项目化,达到预期目标。
以项目管理的方式带动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从项目的发掘、策划、申请、执行到评估等各环节,引入专业机构进社区,加强项目管理。通过实施项目和系统性、体系化培训,逐步完善人事、行政、财物、培训等组织架构,实现专人负责。在项目实施中链接社会资源发挥社会组织专长,增强其独立性、社会服务能力和执行力,使包括老年人、残障儿童及其家长在内的普通社区居民多受益,拓展其公益影响到更广阔的领域,既帮助其自身建设走向规范化,又为社会治理创新探索新路径。
因地制宜进行专业化组织建设。培育中心要因地制宜地制定不同類型的内训计划,如志愿者演练培训、社区安全员培育等。培训内容既要全面,涵盖逃生技术、医疗技术等,也要突出重点,如演练学习的难点是逃生技术。按照社会组织需求和“重点、分类、务实”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培训专业化和针对性,指导社会组织进行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提升社会组织的建设水平和内部人员素质,满足团队组建和开展工作需要。
制约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主要问题
政府扶持力度有限。分析大量的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实例发现,在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政策的制定、实施和效用等方面,政府的扶持工作获得广泛认可,但在税收、金融等配套政策,项目申请、管理、资金的扶持以及规范化专业化培训等方面还未兼顾到非重点培育孵化的社会组织,扶持力度有待提高。
民政局注册较难。难注册是阻碍社会组织成为独立法人并发展成熟的一道屏障。例如,“陕西曙光救援队”是一支由志愿者自发组织的民间辅助应急队伍,成立之初发展缓慢,直到入驻社会组织发展培育中心,并于2014年4月在民政局登记成为独立法人后,才开始申请项目并不断发展壮大。目前非政府公益组织的登记体制、登记备案制等在不断完善,但相应的立法、执法体系等法律法规或办法并不完善,阻碍其发育成熟。
社会组织自身经费不足。据调查,大多数非政府公益组织在初创期都因注册难而无法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导致几乎得不到政府公益项目、基金会和企业等方面的资助。活动管理经费或采取自愿AA制,或由发起人自筹,缺少外部资金投入,无法满足长期发展需要。随着时间推移,组织成员的活动积极性将下降,社会组织本身也将面临夭折。
社会组织自身能力欠缺。以“陕西曙光救援队”为例,专职仅9人,其余均为兼职。没有公益性岗位设置,专职人员严重短缺,工作、家庭、生活和公共组织之间的矛盾突出,加之资金缺乏难以保障员工工资,致使这些社会组织走专业化、正规化的管理道路举步维艰。社会组织中类似“曙光救援队”这种类型,应以专业化发展为生存之道来提升社会公共服务水平。但现状是掌握基本技术标准并能开展专业国际救援的专业机构为数不多,多达上万元的培训费,以及购买和更新救援所依托专业设备的费用,成为目前这些组织的发展瓶颈。
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推动社会治理创新
加强顶层设计,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建立科学的行政管理监督体系。降低准入、登记简化、主管变指导等行政监管手段,满足社会组织良性发展需要,引导社会组织诚信做事、照章办事。开拓更大社会治理空间,促其发挥作用。综合运用授权、委托、政府购买等方式,在以政府引导、社会共同参与、相互合作互补的社会治理环境下,向着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能力的方向培育孵化社会组织,努力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政策支持力度。制定高效简约的注册程序、完善的立法和税收优惠,鼓励扶持社会组织发挥效能;协调银行等金融机构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帮助社会组织申请贷款,奠定社会组织良好的配套发展环境。除此之外,政府应提高社会组织在人才引进、组织培训、人才队伍建设中的职称评审、资格认定等问题上的重视程度和扶持力度。
畅通社会组织与政府之间交流的渠道。政府应通过建立公益平台、借助网站、论坛、QQ群、微信群以及开设论坛等方式,畅通交流渠道,及时交换信息、反馈问题,发挥社会组织“缓冲”和“润滑”的作用,推动建立政社协同合作治理的伙伴关系。
在大数据思维下完善社会组织评估体系。通过搭建社会组织综合信息系统平台、社会组织工作信用评级管理系统、社会组织人才培育管理共享平台,建设完备的数字化、智能化数字评价体系,运用大数据“相关性”思维预测信用等级趋势,研判人才需求趋势、人员的动态信息,构建满足社会组织功能建设需要与实现社会治理价值相契合的治理机制。
让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的过程中提高自身能力
在“治理”理念下,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应是良性互动的,它们互相监督,共同治理好社会。因此在社会治理中,社会组织只有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完成好政府转移职能的各项功能对接,提高社会公信力,才能更好发挥自身优势,进而反哺公民社会建设。
公民个人志愿意识的觉醒为社会组织发展奠定文化基础。政府在社会控制领域的身影渐渐缩小带来的是社会多元化的蓬勃发展,激发了自主、自治和志愿服务的公民个人志愿意识,在这个过程中人们的自由权力得到认同,自主精神得到倡扬,自治机制得到培育,志愿服务的社会风尚逐渐形成,推动着整个社会资本的建设,从而为社会组织的发展奠定重要的文化基础。
以公益创投弥补资金短板,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将公益创投与引导培育社会组织联系起来,建立长期合作的伙伴关系,通过良性互动,共同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拓宽社会组织的资金来源渠道,弥补资金短板,使其在创新互动中不断完善,以提高自身信誉获得更多的创投资金,推动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
以“需求导向”原则,实现社会组织的精准培育
政府及培育中心要以“需求导向”为原则,做好项目申请前的预估。政府及培育中心需要深入服务对象了解情况,掌握精准服务需求,将需求作为审核项目及开展服务的依据,才能有的放矢,使社会组织向着职业化、专业化的目标迈进。社会组织应充分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以服务需求导向和精准化的专项服务为目标,明晰自身发展思路,不断自我完善、自我发展。
设立督导制,督促社会组织全面提升。通过设立督导制,引进督导这一“专业导师”进一步引导社会组织制定既满足服务需求又符合自身实际的发展战略、业务模式,指导负责项目实施的社工在情感、专业能力及个人成长方面稳步提升,培育社会组织的资源整合能力,努力使其在专业能力、组织能力和发展潜能上有所突破。
(作者单位:中共西安市委党校管理学教研部)
【参考文献】
①高江涛:《“治理”理念下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问题及其对策的研究》,《传承》,2014年第7期。
责编/孙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