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答卷人”
2018-03-08高春贵
曾 言,高春贵
(湖南文理学院,湖南 常德 415000)
2018年1月5日,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的开班仪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1]总书记的这一句铿锵有力且意味深长的话,为各级领导干部担当历史使命,创造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业绩指明了方向。在新时代背景下,高校的反腐倡廉斗争必须紧跟时代的步伐,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当好高校反腐倡廉的“答卷人”,是高校纪检监察干部的历史使命。
一、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时代”背景
(一)我国反腐倡廉业已进入“新时代”
党的“十八大”后的五年,我国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从十八届中央委员会执政之初的“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到十八届中纪委第六次全会的“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再到2016年12月28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时的“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进而到党的“十九大”时的“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我国的反腐败斗争已循序渐进地进入到了一个新时代。党的“十八大”伊始,中央的反腐部署更多考虑的是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之后向标本兼治过渡。到党的“十九大”时,许多部署已指向治本之策、迈向治本的征程。改革开放40年,法治反腐应运而生,它是顺应新的历史条件对制度反腐的超越[2]。
在党的“十九大”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贵州省代表团讨论时说:“在全面从严治党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有差不多了,该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不能有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不能有初见成效就见好就收的想法。”[3]这“三个不能有”,充分阐明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坚如磐石的决心和意志,彻底打掉了一些人的侥幸和幻想。在32 000字的“十九大”报告中,全面阐述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文字就有4 100字,占了报告的八分之一,可见分量之重。报告的这一部分释放了八大重磅反腐信号:一是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为明确目标,二是将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力度,三是三种情况同时具备的腐败高官将重点严查,四是“四风”问题、特权思想将继续整治,五是监督执纪问责将进一步强化,六是为官不为要么改造要么撵走,七是依法反腐将进一步推进,八是监督体系将进一步健全,这8项要求,条条都是新部署,都是党对人民的承诺。
反腐败如何推进,反腐工作重点在哪里?党的“十九大”闭幕后,中央对反腐的最新部署全是大动作。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的第一次会议就审议了一项重要文件——《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向全党全社会释放强烈信号: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驰而不息改进作风。紧接着,中办印发了《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这意味着在全国推开监察体制改革、建立专门的国家反腐败机构正式启动,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指日可待。中央巡视办还表示,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要求,他们将把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作为深化巡视工作的重要抓手,深入开展调研,在完善上下联动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制度保障等方面下功夫,不断与时俱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国一盘棋”的巡视巡察监督体系。
(二)高校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壮士断腕、抓铁有痕的决心“打虎”“拍蝇”“猎狐”,成效卓著,赢得了全国人民高度赞扬。全国一盘棋,反腐无禁区。在中央整体部署推进下,高校反腐工作成效也十分明显,曾经一度被污染的“水源”开始澄清。针对高校违纪违法案件的频发,为有效遏制高校领导干部腐败问题,中央高度重视高校反腐倡廉的制度安排,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定,比如《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意见》《高等学校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自主招生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等。这些规定的出台,为推动高校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奠定了制度基础,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高校腐败的滋生、蔓延。然而,即使如此,高校反腐倡廉工作仍面临严峻的挑战,这可以从下面的几组数据得到佐证。
据《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统计发现,2014年至2015年,全国有56所高校、83人被调查[4]。《法制日报》记者统计发现,2016年,自孙义良开始,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的高校领导干部总计27名,平均每月通报2名以上高校领导干部,其中被执纪审查15人次、被党纪处分17人次[5]。查阅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017年,全国高校有26名领导干部受到执纪审查和党纪处分。2018年伊始,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了全国高校年度首例厅官违纪案件,江苏警官学院原副院长倪兴余被立案审查①。由此可见,高校干部顶风作案、违规违纪问题仍然严重,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任务依然非常艰巨,完善高校反腐倡廉监督机制迫在眉睫,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因此,为更好地正本清源,在新时代背景下,高校仍需开展旷日持久的反腐倡廉工作,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减的情况下,强化高校领导干部和师生的廉洁意识,方能久久为功。
(三)“新时代”高校腐败根源仍然存在
大量的事实证明,在社会转型、经济转轨过程中,高等学校绝非净土,也是腐败重灾区之一。纵观近几年被查处的案件,可以发现,高校腐败案件往往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涉案数量多,涉案金额大,腐败的形式、手段不断变化;二是犯罪主体具有高智商、高学历、高行政级别;三是犯罪手段相对隐蔽,多种犯罪相互交织;四是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高校参与市场活动的机会越来越多,除了学术腐败,招生、科研经费、后勤基建、人事聘用、财务管理、物资采购、校企合作等方面已经成为腐败高发领域,负面影响极为严重。这表明,在新时代,高校的反腐败工作仍面临巨大的挑战,丝毫不能松懈。
从腐败产生的根源上来看,高校腐败产生的具体原因主要有:一是心理原因。高校中个别领导干部价值观扭曲,私欲极度膨胀,从而进行权力寻租、以权谋私,乃至铤而走险。二是环境影响。高校扩招以来,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市场经济活动也随之更加频繁,个别领导干部受社会上的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等不良风气影响,以身试法。三是体制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等规章制度在少数高校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个别高校领导依法治校意识不强,嘴上“讲法”行动“无法”,官本位思想严重,为腐败的滋生提供了土壤。四是监管不力。高校纪检监察普遍存在监督难的问题。虽然纪检、监察、审计、督导(察)等部门一应俱全,这些部门也有监督职能,但是必须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倘若领导不发话,没有“尚方宝剑”,不仅立案难而且查办也难。
二、当前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反腐倡廉的理念有待加强
近几年,中央加强了对高校的巡视力度,促进了高校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视,但总体而言,高校与时俱进的反腐倡廉理念依然有待加强。有些高校对反腐倡廉重视不够,认为教学科研才是学校的生产力和核心竞争力,侧重于学术和教学研究,忽视反腐倡廉建设;有些高校的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党纪法规观念淡薄,带头搞权力寻租,以权谋私,导致腐败分子乘虚而入,酿成腐败窝案;还有一些高校的干部甚至是纪检监察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采取漠视态度,认为自己只要做到拒腐防变,洁身自好就行,对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缺乏充分认识;个别地方高校思想上对反腐倡廉重视不够,对抓住“关键少数”、强化常态监督、层层传导压力不够。
(二)反腐倡廉的氛围有待浓厚
动机不纯、机会不缺、成本不高是腐败滋生蔓延的内因;教育不实、制度不全、措施不力是腐败滋生蔓延的外因。构建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要通过涤除外因这一客观因素达到扼杀内因这一主观因素的目的。在外因中,校园廉洁文化氛围的营造至关重要。高校廉政文化体现自身清正廉洁所倡导的崇廉鄙贪的价值取向、制度规范、校园风尚和精神追求。加强高校廉政文化建设,具有正本清源的作用,可以促进高校干部自觉砥砺品行,抵制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对于深入推进高校反腐倡廉斗争,提升廉政建设水平,营造清正廉洁、健康向上的育人环境具有深远意义。当下,一些高校反腐倡廉的氛围还不够浓厚,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就是没有持之以恒地开展警示教育和有针对性的法纪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环节中缺少廉政文化的因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道德价值观念还没有建立起来,学校难以形成整体的拒腐、防腐、反腐、惧腐的氛围。
(三)反腐倡廉的力度有待加大
高校反腐倡廉力度有待加大,主要原因有三:一是监督意识比较弱。部分高校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弱化,监督意识不强,缺乏责任担当,对纪检监察在依法治校中所起的作用认识不到位,造成的后果就是,纪检监察干部存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能监督的现象。二是监督措施不得力。在腐败滋生的高校,往往是教育、制度、措施付之阙如,整个监督工作遇到了体制性、功能性障碍,不能形成严管党员干部、辐射教师群体的高压态势。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缺乏行之有效的制约方法手段,给了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三是监督效果不明显。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是一种权力监督权力、权力制约权力的机制。但实践中,很多腐败分子千方百计地规避纪检监察,对受到的监督予以抗拒、刁难,个别的甚至利用强势地位进行打击报复,从而形成了一种对抗监督的反作用力,导致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不敢监督、不敢追责,难以作为。
三、“新时代”高校反腐倡廉的几点对策
第一,牢固树立守土有责的意识。抓好新时代高校反腐倡廉工作,首当其冲的是解决好责任意识问题。总体而言,就是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具体就是,要从国法党纪规定的高度,明确自身的职责所在,把握自身角色定位,从纪检监察保驾护航的角度,理解和认识监督工作,树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责任意识,增强使命感和担当感,自觉做到守土负责、守土担责。
第二,探索适应新时代的工作体制。目前,在内部监督方面,高校纪检组织工作人员多从高校内部产生,受高校党委领导,内部监督的效果很难保障;在外部监督方面,对于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及省属高校,主管部门都是鞭长莫及,因此,要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高校纪监部门在校内要服从于党委的政治领导,在校外要接受上级纪监部门的业务领导,在这种双重领导之下,可以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垂直管理工作体制。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将高校内设纪委和监察部门改为派驻纪监组,高校纪检监察干部按隶属关系由上级纪委和监察委任命调配。从工作职能、团队配置、任务分工等方面出发,在派驻纪监组下设纪检室、监察室、审计室、督导室,工作人员除由上级纪委和监察委任命调配之外,将高校内原有纪委、监察、审计、督导(察)等部门人员消化吸收。对高校内部这些被整合的人员,实行垂直管理,在编制上收归上级纪委和监察委。对派驻纪监组全体成员,应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实行轮岗和交流委派制,并实行效能考核。
第三,提升科学监督的工作能力。打铁要靠自身硬。强化高校纪监干部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在监督依据上,制度建设仍是治本的着力点,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国家监察法》的规定,按照法定的权限、程序、方式、方法开展监督,确保执纪问责行为合法有效。在监督理念上,要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任何一项监督行为,都必须有法律依据;在监督对象上,要明确校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各二级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于校级领导违纪违法案件的线索,要在发现后及时上报、协助处理,校内监督的重点领域是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后勤管理、人事管理、干部任用、科研经费、职称评审、招生考试、校办产业等;在监督方式上,要注重全程参与监督和备案审查监督相结合,事先审查监督和事中检查监督相结合,常规型检查和突击型检查相结合,特别要重视巡视检查的重要作用。
第四,确立履职不能的责任追究。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敢于动真碰硬、较真叫板,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从而真正发挥震慑作用,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一方面要强化高校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监组的监督责任,实行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述责述廉和公开质询工作,倒逼其强化问题导向意识,在对照检查、红脸出汗的同时,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对不能正确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领导干部要予以问责。另一方面要强化对纪监干部履职的监督。打铁必须自身硬,纪监工作是高校反腐的最后一道战线,要提高其权威性、合法性,就必须做到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对不作为的渎职纪监干部和乱作为的滥权纪监干部,要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修订后的《国家监察法》予以问责。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6]53领会好、贯彻好习近平同志的殷切希望,高校必须驰而不息地从严治党、铁腕反腐。高校党委和纪委“只有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标本兼治,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才能跳出历史周期率,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6]54,才能坚守正确的办学方向,确保学校始终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可靠接班人和合格建设者的摇篮。
注释:
①数据、案例均来源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审查调查》栏目,参见http://www.ccdi.gov.cn/scdc/。
参考文献:
[1]习近平.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N].人民日报,2018-01-5.
[2]高鑫.解读中国反腐“新时代”:全覆盖监督体系将形成[EB/OL].[2017-11-05].http://news.youth.cn/wztt/201711/t20171105_10963990.htm.
[3]吕慎.牢记谆谆教导,加倍努力拼搏[N].光明日报,2017-10-22.
[4]张燕.象牙塔里的反腐风暴[N].光明日报,2015-12-21.
[5]陈磊.高校腐败窝案串案多发[N].法制日报,2017-01-12.
[6]习近平.十九大报告[G]//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