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践的反思
2018-03-07郝春丽
郝春丽
摘 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于2012年10月颁布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是学前教育领域的指导性文件,对于缺乏国家课程的幼教系统来说,它起着引领和指导作用。《指南》通过制定五大领域中不同年龄阶段幼儿的教育目标,为幼儿园教师和家长提供了具体的、专业化的指导,提高了社会对学前教育的关注度,是学前教育课程改革中的一件大事。但在《指南》实施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值得反思。
关键词:课程理念;实践能力;问题
《指南》一经颁布,全国幼教领域就掀起了学习《指南》的高潮。作为一名幼儿教师,通过聆听专家解读、撰写学习笔记等多种方式,基本掌握了《指南》所强调的理念。《指南》突出强调了五种理念,即“尊重幼儿的学习方式和学习特点”“幼儿是积极主动的学习者”“珍惜童年生活的独特价值”“尊重幼儿发展的个体差异”“重视家园共育”。但在实践过程中,却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指南》所强调的课程理念与教师的实践能力
《指南》强调要“尊重幼儿的学习方式和学习特点”。3~6岁儿童的学习以直接经验为基础,需要通过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来获取经验,这就决定了游戏和生活是他们主要的学习方式,游戏应该成为幼儿园的基本活动。相应的,教师应该具备设计游戏活动的能力、对游戏中的幼儿进行观察的能力、以适宜的方式介入游戏活动的能力等等。然而在一些地区中,大部分幼儿园以集体教学活动为主,教师不重视游戏活动,甚至禁止幼儿开展自发的游戏,教师必然缺乏有关游戏活动的经验和能力。《指南》还强调要“尊重幼儿发展的个体差异”,这就要求教师在实践中善于观察不同幼儿的特点,并正确解读幼儿的行为,同时还要给予不同幼儿个性化的指导,以促进他们最大化的发展,这种能力对于教师来说也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超前的理念与滞后的能力,成为教师在实施《指南》中所面临的困惑之一。如果缺乏相应的实践能力,那么所掌握的理念也只能是一纸空谈,如何让教师的实践能力跟上理念的步伐,这需要我们的思考和实践。
二、《指南》所强调的课程理念与社会文化需要
《指南》強调“以幼儿的直接经验为基础”“重视游戏和生活对幼儿的价值”等理念,这与“成人本位”“知识本位”的传统观念截然相反,因此教师在实施《指南》的过程中,必然要面临很多质疑和反对的声音。
家庭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影响幼儿成长的重要因素,《指南》强调要“重视家园共育”。然而在实践当中,大部分家庭教育理念与幼儿园的教育理念不符,家长对子女过高的期望、家庭教育方法的不得当都是阻碍家园有效合作的因素。例如在幼小衔接阶段,有些家长十分重视幼儿的学习情况,而却较少关注他们的自理能力、学习习惯等方面,他们不惜通过“填鸭式”灌输的方式,让孩子能够尽早并尽可能多地学习拼音、汉字、算术题等,使孩子不至于“输在起跑线上”。这种揠苗助长和强化训练的现象,违背了幼儿的年龄特点和成长规律,是不符合《指南》的。当我们的教育理念与家庭教育理念冲突时,会削弱教育效果,降低教育质量。因此,家长的参与与支持,社会大众的理解与认同,是保证《指南》顺利实施的重要因素。
三、《指南》所强调的课程理念与地区差异
《指南》强调要“尊重幼儿的学习方式和学习特点”“尊重幼儿发展的个体差异”“珍惜童年生活的独特价值”,将游戏视为幼儿园的基本活动,反对一味地向幼儿传授知识和技能。
我国东西部地区发展差距大,教育资源不均衡,这就导致了幼儿所面临的教育环境不同。对于城市里的幼儿,也许不用刻意学习汉字,他们已经能够从电脑、广告、图书中拥有丰富的识字量,然而对于生活在贫困地区的幼儿,贫乏的教育资源和环境不能给他们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也许只有通过反复训练的方式才能学会汉字。“对经济发达地区的幼儿可行的课程,经常并不适合那些偏远地区的幼儿,经常并不适合那些家庭处境不利的幼儿。”(朱家雄,2007)任何教育政策或教育理念只能在相适应的社会环境中才能有效,如果忽视地区差异,也必然会损害儿童的利益。《指南》的实施要因地而异。
作为我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指南》是国家从幼儿学习与发展的角度对幼儿教育提出的要求。在实施过程中,要不断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以更好地贯彻《指南》所强调的课程理念。同时也应该更加关注社会文化对于课程的影响,增强《指南》的文化适宜性。
编辑 高 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