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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2018-03-07王国伟

中国集体经济 2018年8期
关键词:信用体系

摘要:完善的金融信用体系是推动金融业健康稳步发展的源动力,信用缺失的金融市场秩序必然一片混乱,因此规范金融市场信用秩序势在必行,信用体系的建设不仅能够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而且可以提高大众信用意识,降低金融市场风险。不断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增强对守信者的激励和失信者的约束,真正形成引导社会成员诚实守信的重要导向。文章就当前金融领域的信用现状和全面建立信用体系做出讨论和建议。

关键词:金融领域;信用体系;社会诚信

新常态下经济快速增长,金融行业更是迅猛发展,引起了多方面的关注。金融领域的未来趋势离不开与信用体系的结合,只有处理好两者发展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规避风险,才能实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但当下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完善严重破坏了金融市场的公平性、公正性和稳定性。建立完善的信用制度是推动我国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必要方法。

一、当前我国金融领域的信用秩序

(一)目前我国金融领域秩序相对混乱

缺乏完善的金融机构信用管理制度。金融机构可以称作我国社会信用的创造部门,在近几年快速发展,但其内部控制制度一直并未建立完善,很难控制失信所造成的风险。就贷款方面来讲,其过程审批相对来说不够严谨,如果一旦出现无法还款的现象很难确立内部责任人,导致不良贷款数额不断增加,是造成信用秩序混乱的原因之一。

我国现阶段对于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情况监督力度不够,银行之间沟通并不频繁甚至不会沟通,金融账户管理制度的不完善,会导致有些债务人出现逃避银行债务的情况。信用体系的建设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人们自身的道德问题,经常会发生一些信贷人员难以抵挡借款人的利益诱惑,相互串通降低贷款审批门槛,吞没信贷资金。

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早已建立相对完善的信用审核、评级以及奖惩制度,但对于我们国家来说还是一个未来需要探索学习的过程,所以会导致我国现阶段信用秩序较为混乱。

(二)社会信用体系群体道德过低

在我国早期经济发展阶段实行计划经济制度,发展主体由政府掌控,信用问题几乎没有涉及。随着经济的快速转型,与交易相依存的信用意识和契约精神没有得到充分的发育,很难与市场经济直接接轨,对于企业和个人的信用制度并不完善,导致了大量的借款不还现象,甚至于很大一部分人以借款不还为荣,这种恶劣观念究其原因是道德的缺失。

(三)法治制度的不完善

法律的不够精细也成为了一些企业打擦边球的主要原因,悬废转移银行贷款的情况时有发生,法律没有明确的处罚规定,没有严厉的惩处就难以形成威慑力。现行的法律对于债权人的保护程度有限,契约关系中的契约精神很难被大众当做行为规范。

在个别地区还会存在地方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干扰,对于为当地创造经济效益的企业给以偏袒,无法做出公正性判决,损害债权人利益。法院的审判结果执行率较低,许多判决结束以后,债务人虽然接受判决结果但不实施,缺乏法制的强制力,也是信用体系建设的缺失。

二、金融市场存在的信用建设问题

(一)金融征信系统信息征集不全面,不能与公共信用信息互通

发达国家金融征信系统的遍布非常广泛,社会的各个领域基本都有涉及,对于市场监管和交易信息都有相关记录,建立了完善的失信惩戒制度。对于企业和个人的失信记录会共享于其他相关部门,多方联合惩戒,失信对个人造成的危害极大,所以发达国家的金融市场很少发生失信事件。

我国的金融市场信息很难实现多个部门互相信息共享,对于市场监管和交易信息也是了解不多。征信管理系统内部信息不全面且用于内部管理,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失信成本并不大,客观的增加了金融市场信用体系的风险。

(二)商业银行对于信用状况的重视度不够

作为金融市场核心的商业银行,一般都使用自己的信用评级系统来作为加强信贷管理控制风险的方法,但商业银行的工作重心偏向于贷款业务,信用评价体系并非十分完善,往往银行着重于个人偿还能力的分析而忽略了其信用状况。一套完整的信用评估体系,应当在检查申请人现有的信用状况的同时与其在其他领域的信用状况相结合。如果单单着重于看偿还能力,大部分的贷款都存在于国企中,对于小微型企业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限制,长此以往,并不利于我国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议

(一)完善用于信用管理的法律法规

要想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离不开法律的约束,引用参考发达国家的信用制度法律结合我国的国情做出适当调整,增加法律立法条款,增强法律制裁威慑力。法律的制定完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此过程中相关的职能部门可先行制定相关行为规范,确立在金融市场中对于失信行为的评定以及惩罚方式,约束一些不能自觉遵守信用制度的企业和个人。

(二)完善企业制度,规范企业信用行为

企业的产权制度是财务部门对资产划分的依据,对于一些企业存在的债务纠纷,企业要制定更完善的制度,将责任明确到个人,过去的产权不够清晰,会出现企业人员逃避责任的情况。企业要着眼于大局,长远的眼光对待企业发展,随着信用体系的不断建立健全,信用也会融入企业的生命力之中,未来的金融市场竞争中失信过多的企业也将难以存活。

(三)完善信用评级和奖惩制度

应当多部门联合对于企业和个人制定完整的信用评级制度,按照信用等级划分资金资源,降低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同时也要完善对金融机构的信用等级评定,有利于企业和银行之间的双向选择以及银行信用形象的提升。

多数失信企业和个人失信的最根本原因还是觉得失信成本较低,并不会对自己产生实质性的危害。现阶段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多展开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公开通报逃废、悬空银行贷款的老赖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应对失信企业或个人不予通过年检,不审批其设立新企业或分公司,多部门聯合出击惩治失信行为。对于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和个人应当进行表扬鼓励,在各部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给以一定的绿色通道。

(四)加强对银行风险的监管和账户管理

商业银行在办理贷款等业务的过程中,不仅要对申请人递交的数据报表进行检验核对,更要对其信用状况做出真实有效的评估,预防风险。各大商业银行也应当联合出台风险预测体系,及时发现贷款风险作出预防措施。适当时候,可以引入第三方进行风险评估与监测。

银行应明确各类账户的使用制度,对账户做出实施监管,避免发生资金转移流失的情况,预防以银行账户做出的洗钱等犯罪行为,促进金融市场信用秩序的发展。

(五)加强信用文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法律是强制性的制约,那么我们生活中更要学会自我约束,讲道德讲信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的根本就是道德和诚信,在主流文化的宣传中应当将诚信教育融入其中,多方面的对大众进行教育,讲诚信树新风,全面提高公民的道德思想素质。对于金融领域的从业者来讲信用更是未来必不可少的基本素质,要不断的提升诚信意识,降低金融领域的信用风险,共同创造良好的金融市场环境。

完善的市场经济离不开信用体系的支撑,金融领域的发展一定程度上带动了我国其他行业的发展,但信用体系的缺失会很大程度上阻碍经济发展。现阶段和未来的金融领域发展中对于企业和个人信用情况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所以加强金融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改善现有的信用生态环境,是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需要和趋势。

参考文献:

[1]侯瑞.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有效途径——基于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视角[J].青海金融,2014(08).

[2]朱荣恩,丁豪樑,郭继丰.基于主体信用评级的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兼论中国信用评级业的发展战略[J].征信,2014(12).

[3]王国伟.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助力和谐市场经济建设[J].财经界,2010(12).

[4]王国伟.浅谈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J].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06).

(作者单位:山西广播电视大学)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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