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广告传媒业的税负效应影响研究
2018-03-07申艳玲
申艳玲
摘要:本篇文章首先对当前广告传媒业税收征管的现状进行阐述,从服务内容多、广告传媒业征税主体不明确、营改增对广告文化业影响利大于弊三个方面,对“营改增”对广告传媒业的税负效应影响进行解析,并以此为依据,提出“营改增”对广告传媒业的税负效应影响。希望通过本文的阐述,可以给相关领域提供些许的参考。
关键词:“营改增”;广告传媒业;税负效应;影响
为了提升我国税务体系的完善性,促进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我国于2012年正式推行“营改增”政策,并且在交通运输以及服务领域中获取一定成果以后,开始扩充“营改增”政策试运营范畴,直到2016年,“营改增”政策正式在我国全国范畴中落实。随着“营改增”政策实施范畴逐渐广泛,这给我国诸多行业带来了一定影响,其不仅可以有效防止重复纳税的出现,同时还能保证我国税务征收的合理性。然而,因为广告传媒领域对“营改增”政策的了解不全面,没有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从而给其税负方面带来了影响。因此,这就要求我们结合“营改增”政策给广告传媒领域税负带来了影响,加以全面探究,在掌握“营改增”政策相关标准和实质的同时,采取相应的优化措施,从而促进我国广告传媒业的长远发展。下面,本文将进一步阐述和分析“营改增”对广告传媒业的税负效应影响。
一、当前广告传媒业税收征管的现状
(一)业务覆盖范围广且灵活多样
在推行“营改增”政策的过程中,广告传媒业纳税主体主要涉及了互联网传媒、大数据处理应用、运营服务、有形产品、以及通告等。由此可知,广告传媒业运营范畴较为广泛,从理论角度来说,涉及了诸多公众传媒企业,在形式方面可以采用网络、报刊、招聘、招贴等方式加以体现,具有多样化特性。随着移动网络以及新媒体的快速发展,广告传媒含义以及方式出现了一定的改变。然而,不同种类的广告传媒企业不管是在种类方面,还是税收政策方面都存在一定差异,进而给税务缴纳带来一定影响。
(二)经营主体多其规模小
在当前实施的《公司法》中已经明确表示,放宽企业注册标准和需求,对广告传媒企业注册资金、人员分配以及运营资质等方面给予了特殊标准,使得运营主体进入门槛相对较低,整个广告传媒企业展现出的状态为:业务发起往往含有规模性,有新产品推出想法的大规模企业,在终端发布过程中,将会掌握一定的数据资料,并且在“前后两端”方面具备较强的规范性;而在中间代理环节中,企业运营主体数量繁多,并且业务规模较为片面,运营资金不充足,引发诸多问题出现[1]。当前广告传媒企业运营主体方面没有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纳税遵从性比较低,给税务部门税务征收增添难度。
二、“营改增”对广告传媒业的税负效应影响
(一)服务内容多,增加了征税难度
针对大多数广告传媒企业而言,要想获取更好的效益,除了要确保企业运营工作顺利开展之外,还要扩充企业运营范畴,不仅仅包含了产品营销以及广告制作、大数据处理,及供需双方需求的精准快速匹配,同时还涉及了广告规划、制图以及其他工作等。只有保证业务内容富有多样性特性,才能给客户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但是由于业务内容的增多,使得纳税税率也会存在差异性,与之对应的,6%、17%等税率的业务数量的增多,这就使得企业无法获取专用发票。在落实“营改增”政策之后,各个业务应用的税率范畴逐渐明确,但是因为广告传媒企业自身运营主体比较多,业务方面较为繁琐,进而给税收管理增添了难度。
(二)廣告传媒业征税主体不明确
结合当前企业财务管理情况来说,“营改增”政策的落实,给广告传媒企业带来的影响主要展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税率,另一个是计税。例如,在没有落实“营改增”政策时,广告传媒企业主要把5%的税率当作核算营业税的基数,但是落实“营改增”政策之后,营业额中涉及了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其中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为3%,而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6%,因此,在“营改增”政策落实之后,广告传媒企业开始按照税率6%进行增值税的缴纳[2]。
(三)营改增对广告文化业影响利大于弊
在没有落实“营改增”政策以前,我国广告传媒企业的各项业务一般是结合我国相关部门制定的以5%的税率进行营业税的缴纳,而计税基数通常是以企业给客户提供的相关业务所获取的营业税额当作凭证,而提供相关服务的,应该以总服务费用和广告商缴纳的广告发布成本的差额为主。但是在落实“营改增”政策之后,增值税计税凭证中拆分出不包含税的销售额,针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即便税率为3%,但是真实缴纳的税额却为2.91%;针对一般纳税人来说,即便税率为6%,但是真实缴纳的税额却为5.66%。然而,一般纳税人在出现各项成本之后,需要结合相关标准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实现进项税额的抵消,也就是说,通过落实“营改增”政策,使得企业纳税税额得到降低,从而缓解企业整体税负。
三、“营改增后”背景下广告传媒业的优化对策
(一)明确企业目标客户群体
我国在没有落实“营改增”政策以前,广告传媒企业是缴纳营业税的主要机构,换句话说,即便企业规模的不同,业务量存在差异,依旧根据同一个税率来进行纳税,没有对客户群体加以规划和明确。但是在落实“营改增”政策之后,广告传媒企业纳税方式划分为两种,一个是小规模纳税人,另一个是一般纳税人。由于规模以及业务量的差异,导致纳税的税额也会大不相同。例如,针对一般纳税人来说,在不对进项税额抵扣加以思考的情况下,其纳税税率一般为7.12%,和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对比,相对较高,再加上广告传媒企业可以实现进项税额抵扣的业务比较少[3]。所以,我国在落实“营改增”政策之后,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广告传媒企业和一般纳税人身份的广告传媒企业进行比较,税负方面相对较小。所以,在这种环境下,企业要想减少成本投放,就要根据自身业务特性来实现对客户群体的划分和明确,在提升客户满意度的同时,给企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二)优化企业成本结构
在新型税务政策的作用下,这给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对此,要想保证企业税务筹划工作更好落实,相关工作人员在掌握当前税务政策的基础上,通过不断学习,提高自身专业素养。首先,财务工作人员应该把思考企业应税项目当作依据,对税务进行科学规划,同时对费用科目加以合理设定和修整,保证财务核算流程的合理性和规范性。其次,根据当前实施的财税政策,对企业成本框架加以优化,同时合理选择税务方案。例如,把人工费用从规划成本中罗列出来,对其实施外包运营管理,在提升企业整体抵扣份额的同时,减少运营成本的投放。
(三)注重增值税应税项目
企业在开展运营管理工作时,应该给予进项税额抵扣和合同管理高度注重,尽量借助合同相关内容来实现税务抵扣,缓解企业整体税负。并且,广告传媒企业应该扩充自身纳税业务范畴,添加抵扣项目。例如,通常情况下,新增固定资产、交通、办公、房租水电、委外开发等费用通常纳入到一般纳税人抵扣范畴中,其需要结合自身真实状况,适当的添加服务业务。通过开展多项运营业务,获取更多的抵扣政策,减少企业成本投放,从而给广告传媒企业创造更好的效益。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我国落实“营改增”政策以后,将会给广告传媒企业带来一定影响,这就要求广告传媒企业根据税务政策自身特性,加以适当修整和完善,并且借助优惠政策,掌握市场发展机会,在提升企业自身业务处理水平的同时,优化自身税务筹划方式,从而制定规范性的纳税方案,促进广告传媒企业健康发展[4]。
参考文献:
[1]陈作习.“营改增”税制改革对传媒业的影响[J].青年记者,2013(22):25-26.
[2]谭智.浅析“营改增”对传媒业的税负影响[J].科学咨询(科技·管理),2015(09):20-21.
[3]袁舒.营改增对传媒企业税负和利润的影响初探[J].中国市场,2015,40):125-126.
[4]罗春龄.“营改增”后我国传媒企业税收筹划要点浅析[J].财会学习,2016(04):131-132.
(作者单位:共和盛世国际传媒广告(北京)有限公司)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