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的发展困境与对策
2018-03-07黄海娜
黄海娜
(吉林师范大学,吉林 四平 136000)
一、时间银行互助养老的内涵
时间银行的概念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埃德加·卡恩提出,旨在通过时间交换为他人提供服务,即志愿者将自己参加社会服务的时间通过时间银行进行记录,待日后自己遇到困难时可以通过支取服务时间的方式获得帮助,是一种“以服务时间换取被服务时间”的有偿志愿服务。时间银行理论创立至今已被欧美、亚洲多个国家引用,在社会服务领域形成了多种互助模式,尤其在解决养老问题中更加凸显了它的优越性。
我国老龄人口比例的不断攀升使居家照料人员短缺的状况长期存在,对此,将时间银行引入居家养老服务中,通过“时间储蓄”的方式发展双向志愿服务,势必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家庭压力,节约社会资源。在福利多元理论下,养老责任逐渐向社会转移,社区作为平台和纽带在老年服务和老年保障方面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因此,本文探讨的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是以社区为依托发展有偿志愿服务,本着“服务内容分类,时间交换公平”的原则进行时间流通,重点集聚社区内低龄健康老人的力量,利用其闲暇时间长、存储周期短等特点开展助老服务。
二、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的发展困境
近年来,许多城市为缓解居家养老压力而不断探索时间银行互助模式,如南宁、南京、重庆、成都依托居民社区[1],结合当地情况组织志愿者参与老年人服务,但总体来看,我国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服务体系尚未形成,呈现零散化、随意性的特点,其发展困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社会认知度较低
20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零星城市社区在老年人服务领域开展了互助活动,力求采取“结对子”“互助会”的方式实现低龄健康老人对高龄失能老人的照顾,但由于宣传不力,加之没有成熟典型的模型可供借鉴,使得时间银行没有得到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整体认知度较低。一方面,社区居民对时间银行的概念缺乏全面了解,对服务时间换算和管理程序知之甚少,除个别大城市社区设有短暂的试点外,我国绝大多数地区民众甚至不知时间银行为何物。另一方面,部分老年居民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排斥社会化养老服务,认为养老应是家庭成员的责任,加之对上门服务的志愿者不熟悉和不信任,往往拒绝加入互助体系。此外,互助养老模式一般依托社区展开,时间储蓄的周期较长,不少居民对未来兑现服务是否顺利存在质疑,缺乏信任。总体来看,公众对时间银行互助模式或不知,或观望,或排斥,较低的社会认知度极大地限制了居民参与其中的热情和动力,导致志愿者人数不足,成为时间银行难以迅速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之一。
(二)制度保障不足
虽然时间银行经过多年的理论探讨和个别实践探索,但我国至今仍未形成有效统一的模式向各地区推广,从零星组织的发展历程来看,缺乏政府的政策引导和明确的制度规范是制约时间银行发展的重要因素。与普通志愿服务不同,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强调有偿性,是以时间交换为基础的新型服务方式,强调权利义务的对等性,但时间储蓄周期较长,如果志愿者未来请求帮助的权利没有法律制度的明确保障,那么志愿者往往会因为期待权利的不安全性而丧失服务的热情与动力,这将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志愿者数量,阻碍互助组织的可持续发展。另外,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服务的组织者和管理者主要是社区,而社区作为一个群众自治组织,既无制定政策的资格,也无资源调度的权力,这使得互助服务普遍呈现出组织规模小、运行效率低、管理稳定性差、社会信用度低等特点[2],同时缺乏统一规范又使各社区的服务内容及评价标准千差万别,各自为政。由此可见,离开政府部门的政策引导和制度支持必将导致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服务发展后劲不足,难以形成高效统一的多元主体参与模式。
(三)管理技术不完善
将时间银行引入居家养老领域的初衷是通过社会力量的参与来缓解未来的养老压力,而目前的互助服务往往因为组织管理过程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难以形成长效互助机制。首先,对志愿者的培训缺乏专业化和系统性,尤其在护理服务中,志愿者虽然付出了时间,但由于缺乏专业知识技能而事倍功半,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服务评价较差,有些甚至属于无效服务。其次,缺乏专门的服务时间管理信息平台,多数社区仍采取手动方式记载志愿者的存入时间、服务类型,但随着志愿者的增多和存储时间的积累,这种方式繁琐且易出错,更重要的是难以及时为需要者匹配合适的服务。再次,服务质量评价标准模糊导致部分时间交换有失公平。虽然埃德加·卡恩的时间银行理论强调“劳动不分贵贱,个人劳动时间平等”,但不能否认志愿者参与互助活动带有一定的功利目的,尤其是低龄健康老人更希望以此获取未来的助老服务资本,而功利目的可能诱发个别志愿者的投机行为,即通过自己的简单劳动时间换取他人的复杂劳动时间,或者通过自己的无效服务换取他人的专业服务。最后,服务时间兑现环节缺乏弹性,尚未建立区域合作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通存通兑。受管理成本和公益特征的制约,时间交换一般在社区进行,而相当比例的志愿者晚年同子女迁移而搬离社区,这种情况下,其存储时间难以支取。可见,缺乏通存通兑必将加大未来权利实现的不确定性,进而限制志愿者参与的积极性。
三、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的发展对策
(一)加强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
社会力量的参与是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而广泛持久的宣传则是吸引社会力量的重要手段。“知晓—了解—参与”是一个由浅入深的认知过程,而加强宣传的目的就是让社会公众知晓时间银行互助模式的涵义和理念,了解其运作方式和独特优势,进而引导公众参与其中。在宣传推广过程中,应尤其强化政府职能,引导主流媒体对时间银行进行正面报道,增加典型案例的曝光率,并通过官方网络平台实时发布最新动态信息。政府的参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宣传内容的权威性和可信度,在提高社会认知度方面的优势是其他社会组织无法比拟的。
(二)完善政策法律,规范互助活动
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是为缓解日益严重的养老压力而产生的,作为一种有偿的志愿服务,仅仅依靠社区自治与道德约束是不够的,而要形成稳定长效的运行机制,必然需要国家的引导和干预,通过完善相关的政策法律来规范志愿者的时间交换行为,使这种有偿的互助活动在公平有序的制度环境下发展。一方面,制定专门法规界定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的概念;对管理主体、监督主体及其相关责任加以明确;充分肯定互助服务的有偿性,将储蓄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细化,并根据养老服务内容的专业复杂程度制定统一的质量评价标准规范。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对时间银行的运作进行引导、支持和监督,通过资源分配、税收优惠及机构设置等方法参与新型的养老模式构建,在充分肯定社区职能的基础上为社区减负,使社区成为时间银行的实际管理者但又不是唯一的责任承担者。
(三)改善管理模式,提高服务效率
第一,增强培训环节的系统性和专业化。志愿者是养老组织发展的有力支撑,提高其服务水准有赖于多元化的培训。对此,社区应加强与养老机构、社工事务所及高等院校的沟通交流,通过聘请专家或者合作共建等方式成立培训部门,将志愿者按照年龄、体力、特长等分组,重点发挥低龄老人的作用,结合其闲暇时间、服务意愿及先前职业有针对性地安排培训内容。
第二,建立时间交易管理平台。一方面利用信息技术对个人账户进行管理,对应记载服务时间、服务类型、支取情况及时间余额,为储户设置专属账号和密码,使其随时通过网络查询自己的账户变化情况。另一方面通过交易平台收集服务需求并进行分类,有针对性地寻找服务资源,使供需双方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最优匹配。
第三,明确服务价值衡量标准。不同的服务类型所消耗的体力与脑力有所差别,相同时间内不同劳动强度所创造的价值也不尽一致,因此,在对志愿者服务进行评价的过程中除了考虑时间要素外,还应关注价值要素,综合考量专业复杂程度和难易程度,确定不同服务类型间的转换系数。
第四,保障转让与通兑。为消除参与者的后顾之忧,同时基于互助服务的有偿性特征,管理者应采取弹性管理办法保障志愿者在移居别处时,利益不会受到损失。一方面保障其处分权,即允许志愿者在履行备案手续后将账户存储时间转让他人,另一方面保障其使用权,即志愿者可以通过逐步完善的信息系统实现跨社区、跨地区的通存通兑。
[1]韦佳杏.浅析“时间银行”社区养老模式在运行中的困境和应对措施[J].法制与社会,2016,(5):178-179.
[2]张晨寒,李玲玉.时间银行: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新探索[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9):8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