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城市第三产业发展考察
——以《夷坚志》为中心
2018-03-07刘树友
刘 树 友
(渭南师范学院 人文学院,陕西 渭南 714099)
第三产业是构成现代产业及国民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产业的发展繁荣,对于完善产业结构、吸纳富余劳动力以及国民经济的良性、协调和健康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成为国家鼓励、倡导和重点扶持的产业。现代第三产业的内涵非常广泛,包含的行业种类也极为博杂。就古代社会的第三产业而言,主要是指以饮食、住宿、洗浴为主体的服务业。中国古代以至近代的城市,都是以消费为主调的消费型城市,以服务业为主体的第三产业,无疑是城市经济的主导和支柱产业。降及宋代,随着城市经济的高度繁荣、城市作为一定区域的“经济、政治和人民的精神生活”以及“人口、生产工具、资本、享乐和需求”中心的主体功能的凸显,以及随之带来的城市流动人口激增,催生了宋代城市以饮食、住宿、洗浴服务业为中心的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研究宋代城市第三产业,对于了解宋代城市功能、属性变化以及宋代城市经济发展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南宋文坛巨擘洪迈独自编纂的《夷坚志》,是一部搜罗广博、卷帙浩繁、内容宏富、气象万千的志怪小说集,蕴含着大量关涉宋代经济社会、民众生活的珍贵资料,具有记事鲜活生动、周详曲折、客观真实,民间气息浓郁,史料价值极高等诸多优势。该书也记载了不少有关宋代城市市井买卖、居民生产、生活以及城市以饮食、住宿、洗浴服务业为中心的城市第三产业的发展情况,为我们研究宋代城市第三产业提供了弥足珍贵而又鲜活生动的资料。立足《夷坚志》考察宋代城市第三产业发展状况,不失为一个新鲜而独特的视角。
一、宋代城市第三产业勃兴原因
纵观中国城市发展历史可知,宋代正处在中国城市史上由中古向近代转型的重要节点上,举凡城市功能、城市管理、城市布局、城市居民属性等,较诸前代都发生了迥然不同的变化,但总体上仍然呈现出以消费为主调的特点,亦即说宋代城市依然属于消费型城市。[1]946此其一;其二,作为一定区域的“经济、政治和人民的精神生活”[2]264以及“人口、生产工具、资本、享乐和需求”[3]56为中心的城市主体功能属性,宋代城市也展现得淋漓尽致。宋代城市以其前所未有的繁华富庶绽放出的巨大魅力,已成为各地人们心仪神往的洞天福地而趋之若鹜,所谓“国家承平之时,四方之人,以趋京邑为喜”[4]934。各阶层人士均能在城市找到其打拼发展的空间,实现其短期或长期的发展目标,“盖士大夫则用功名进取系心,商贾则贪舟车南北之利,后生嬉戏则以纷华盛丽而悦”[4]934。尽得其所。往来于城市经商、求学、应试、观光、求职、务工、卖身、卖艺、探亲、访友、上访、打官司、办理公干等,以及以不同方式寄生、混迹城市的各种流动人员,数量绝对不在少数,仅每次莅京参加科考的士子及随行祇候、承应杂役的婢仆便是一个不小的数目,据《西湖老人繁胜录》记载:“每士到京,须带一仆,十万人试,则有十万人仆,计二十万人。”[5]9再加上固有的常住居民,从而使宋代城市规模膨胀,人口剧增。如汴京(今河南省开封市)“人烟浩穰,添数十万众不加多,减之不觉少”[6]451,“车马阗拥,不可驻足”[6]268。临安(今浙江省杭州市)“人烟稠密,户口浩繁”[7]149,“户口蕃息,近百万余家,杭城之外城,南西东北,各数十里,人烟生聚,民物阜蕃,市井坊陌,铺席骈盛,数日经行不尽,各可比外路一州郡”[7]167。“人烟稠密,城内外不下数十万户,百十万口”[7]137,“城内外数十万户口,莫知其数”[7]107,“户口蕃盛,商贾买卖者十倍于昔”[7]104。伴随人口的激增及居民生活节奏的加快,催生了以饮食、住宿、洗浴服务业为中心的宋代城市第三产业的勃兴,汴京(今河南省开封市)新封丘门大街“茶坊酒店,勾肆饮食。市井经纪之家,往往只于市店旋买饮食,不置家蔬”[6]312。临安(今浙江省杭州市)一“大街一两处面食店及市西坊西食面店,通宵买卖,交晓不绝。缘金吾不禁,公私营干,夜食于此故也。御街铺店,闻钟而起,卖早市点心……”[7]107-108“经纪市井之家,往往多于店舍,旋买见成饮食,此为快便耳。”[7]107可见,无论是任职官府从事“公干”的公职人员,还是忙碌于手工生产、商品买卖的“经纪市井”之人而尤其是后者,出于业务繁忙,为节省时间“不置家蔬”,一般不自己烧饭用餐,而是随机、随时去饭馆简单凑合、填饱肚子了事,所谓“于市店旋买饮食”[6]312,“旋买见成饮食”[7]107,已是普遍化和常态化的现象。于是,专门从事给城内常住居民及来城市办理公干、私干业务的流动人员提供不同层次的商业性饮食、住宿、洗浴服务的人员数目大量增加,到底有多少呢,当时临安城内一流动出售熬鸭者的自我道白很有参考价值,他说:“今临安城中人,以十分言之,三分皆我辈也。”[8]571城市经济高度繁荣、城市固定及流动人口猛增、城市居民生活节奏加快与生活质量提高等多种因素叠加并交互作用,最终促成了宋代城市第三产业的勃兴。
二、《夷坚志》所见宋代城市第三产业
(一)饮食服务业
对以消费为主要特征的中古城市来说,饮食服务业无疑是其支柱产业之一。在专门记述宋代开封、杭州风物世情、市井百态、山水人文的《东京梦华录》《梦粱录》《武林旧事》《都城纪胜》《西湖老人繁胜录》等史志著作中,就有记述北宋及南宋京城汴京、临安两地饮食服务业繁荣盛况的大量篇幅。洪迈《夷坚志》则更多聚焦宋代中小城市饮食服务业的发展情况。
大致来说,城市饮食服务业主要分饭食与茶水买卖两种情形。
先说饭食买卖。买卖饭食的情况较为复杂,形式多样,不一而足,兹就《夷坚志》所涉情况予以扼要叙述。
一是规模较大、生意较好、固定经营饭食买卖的“酒店”。对此,《夷坚志》中尚有“酒垆”“酒庐”“酒楼”“饭店”等诸多称谓。如宣州南陵县(今安徽省南陵县)“民某生者,就邑治大门之内开酒店”[9]856,饶州(今江西省鄱阳县)“近街杨家酒垆”[10]1546,等等。通常情况下,此类饭店所处地段优越,内饰及陈设考究,环境卫生,饭菜上乘,食客络绎不绝,买卖兴隆,门庭若市。汴京某“酒肆,花竹扶疏,器用罗陈,极萧丽可爱……当垆女年甚艾”[11]29。有的酒店装饰十分讲究用心,刻意营造和人为烘托聚餐饮酒氛围,在食客就餐的雅间墙面上绘有关于喝酒意境及逸闻趣事如仙人醉酒之类的壁画,“酒家壁所画仙人醉后奋袖坐舞”[12]1010。鄱阳(今江西省鄱阳县)“县治之南旧有酒店,重楼颇洁”[13]734,气势恢宏,环境卫生整洁。个别酒店因规模较大,生意兴旺,不得不雇佣一定数量的员工从事诸如迎送顾客、烹制菜肴、端盘上菜、清洗餐具、卫生保洁一类的杂役劳动,“临安市民沈一,酒拍户也。居官巷,自开酒庐,又扑买钱塘门外丰乐楼库,日往监沽,逼暮则还家”。经营着地段不在一处的两家“酒楼”的沈一,业务繁忙可想而知,因此需要雇佣“酒仆”来承担上述杂务劳动。[14]1613不言而喻,此类“酒店”接待服务的对象,主要是王公贵胄、官绅富商一类的上流社会人士。
二是临街经营的普通“酒肆”“酒家”“食店”。如婺州(治今浙江省金华市)“梅花门边一民家,启饭店……有刘韩二酒家,刘氏颇平直,韩氏狥利”[15]1347-1348,鄱阳“县前居民舒七者,开酒肆,其家与城隍祠相近”[16]1268,宿豫(今江苏省宿豫区)角城人张充,“徙居山阳北神堰,大启酒肆,家亦赡足”[15]1327,“楚民张生,居于淮阴磨盘之弯,家启酒肆,颇为赡足”[12]1039。此类“酒家”“酒肆”“食店”,无论是经营者的财力,还是自身资质、饭食档次以及知名度都较为平常,但往往因占有地段之利,服务定位于普通消费群体,店主谙熟经营之道,所以,生意及收益还都差强人意,“颇为赡足”[12]1039。
三是固定烹制并买卖某一种食品的专业化食铺、“食店”。此类食铺、“食店”因加工销售的食品对象不同而显得形形色色,林林总总,譬如:临安(今浙江省杭州市)南郊班家经营“一食店”,专门加工出售“四色包子”[12]991,信州(治今江西省上饶市)王氏于五通楼前,“专售荷包煿肉,调芼胜于它铺……家业小康”[17]1427,鄂渚(今湖北省武昌区)王氏“三世以卖饭为业”[13]775,九江(今江西省九江市)城内有专“鬻米粽者”[18]1079,鄱阳黄二于“巷口卖浆(制品)”[15]1376,福州(今福建省福州市)北门有人专门制作买卖“豆乳”[19]474。不少居民加工出售各种烙饼,如舒州(治今安徽省怀宁县)民燕五“在市煎货糍饵”[15]1333,湖州(今浙江省湖州市)城南市民许六,“以锅饼饵蓼糤为生”[20]916,鄱阳“有鬻胡饼者”[18]1082。还有人专门将海鲜加工烹制成各种食品出售,临安荐桥门外太平桥北细民张四,“世以鬻海蛳为业,每浙东舟到,必买而置于家,计逐日所售,入盐烹炒。杭人嗜食之,积戕物命百千万亿”,后来因故“改货煎豆腐以赡给”。[12]991-992平江(治今江苏省苏州市)细民张氏,“以煮蟹出售自给,所杀不可亿计”[18]1080。昆山(今江苏省昆山市)人沈十九,头脑灵活,既给人装裱书画,同时“其家又以煮蟹自给”[21]332。临安浙江人舒懋,“以卖鱼饭为业,多育鳅鳝罋器中,旋杀旋烹”[8]611,等等。该类食铺、“食店”,往往因店主长期专注于加工烹制一种食品,配方独特,味道鲜美,誉满遐迩,食客中既有官绅富商,又有普通居民,隔三岔五光顾,百食不厌,成为当地饮食方面驰名的字号和品牌,如汴京“东华门外魏氏所造豝鲊……谁人不识!”[14]1633
四是加工制作并走街串巷流动出售熟食。《夷坚志》对此记载相对较多一些,如“临安城内北门外西边小巷,民孙三者居之。一夫一妻,无男女。每旦携熟肉出售”[15]1372。“饶州市贩细民鲁四公,煮猪羊血为羹售人,以养妻子。日所得不能过二百钱,然安贫首分,未尝与邻里有一语致争。庆元元年二月,正负担于德化桥上,买者颇集。”[16]1283临安“(大)早启户未几,有卖豆乳者来,数女妇从宅出就买,谓之曰;‘汝少须于此,当持钱以还’”[13]761。石头镇“市民龚三者,日持蒸芋来鬻”[16]1259。著名诗人范寅宾由长沙调至杭州履新,“与客买酒升阳楼上。有卖熬鸡者,向范再拜,尽以所携为献。视其人,盖旧仆李吉也……指楼上坐者某人及道间往来者曰:‘此皆我辈也,与人杂处,商贩佣作,而未尝为害’”[19]443。包括李吉在内的出入酒楼兜售“熬鸡”的一伙人,显然都属于加工制作并走街串巷流动出售熟食一类的情况。这类熟食出售者一般本小利薄,所售熟食品质量、卫生尚可且小有特色,能满足普通民众临时充饥之需。
从规模及经营现状看,除固定的地段优越、装饰考究、环境卫生、规模较大、饭菜质量上乘、生意兴盛的“酒店”“酒楼”外,多数从事饮食加工买卖者都是把加工出售饭食视为维持生计的基本营生或辅助手段,容州普宁(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容县)某“细民,以卖酒为活”[14]1644。间或雇人襄助,也不能说明其规模一定就有多大、买卖一定就有多兴隆,如“舒州民燕五,在市煎货糍饵。淳熙十六年四月,一男子自通为曹一,求备舂粉使令之役,衣饭外不请工钱,燕留之为仆。小心祗恪,颐指如意。虽令干置它事,悉皆尽力。凡四年,晓夕如一。郡人皆以为未尝见店铺众仆厮若是其谨者”[15]1333。“三世以卖饭为业”的鄂渚(今湖北省武昌区)人王氏,“王翁死,媪独居不改其故”,雇有“爨仆”[13]775。偶尔也不乏以烙饼起底,做大做强,转而投资放贷收息业务,成为高利贷主的现象。湖州人许六的发家史便是如此。许六以烙饼致富,人称“许糖饼”,后来买卖日好,风生水起,积累起相当资本,转而投放高利贷,变成食利的高利贷主,遂有了象征地位、体面和尊严的“六郎”尊称。《夷坚志》乙志卷第17“许六郎”条载:
湖州城南市民许六者,本以锅饼饵蓼糤为生,人呼曰“许糖饼”。获利日给,稍有宽余,因出子本钱于里闾之急缺者,取息比他处稍多,家业渐进,遂有“六郎”之称。[20]916
当然,许六的传奇发家经历,只是个别现象,不具有普遍性,却也说明了商品交换较为发达的经济环境下,人们拥有的财富多寡及经济地位的变动不居和起伏不定。
再说茶水买卖。经营“茶肆”卖卖茶水作为营生或致富的城市居民也为数不少。生活方式和理念的改变,使不少人视“茶肆”为洽谈业务、歇息养生、交际联谊、小聚叙旧的理想去处,所谓“期朋约友会聚之处”[7]130。吴自牧《梦粱录》专设“茶肆”条,记述了宋代杭州茶肆的内部装饰、陈设、多元化功能及一些著名茶肆:
汴京熟食店,张挂名画,所以勾引观者,留连食客。今杭之茶肆亦如之,插四时花,挂名人画,装点店面……列花架,安顿奇松异桧等物于其上,装饰店面……大凡茶肆多有富室子弟、诸司下直等人会聚,习学乐器、上教曲赚之类……又有茶肆专是五奴打聚处,亦有诸行借工卖伎人会聚行老……大街车儿茶肆、蒋检阅茶肆,皆士大夫期朋约友会聚之处。[7]130
可见,宋代城市里的茶肆内部装饰、陈设之考究及功能之多元化。《夷坚志》中对棋布于宋代城市中茶肆的功能及经营情况也多有记载,“太史局令史吴师颜,在京师时,已世为日官。及渡江,掌其职者犹二十年,居于临安众安桥下。绍兴壬戌秋,以旬休不入局,或诣其家邀之出,就相近茶肆款话”[16]1285叙旧。“汪圣锡省试罢,与同辈十余人在茶肆”[18]1133聚会放松聊天,商议随后行程安排。于是专门经营茶水买卖并满足民众多元化需求的“茶肆”“茶店”大量出现,临安南郊“嘉会门外茶肆”[12]991,福州(今福建省福州市)“东街茶店”[12]1049,江州(治今江西省九江市)“市上茶店小五郎”[14]1557等等,不一而足。某些店主刻意装点内部环境,如上述杭州茶肆,“插四时花,挂名人画”[7]130,温馨典雅,十分可人。个别茶肆甚至还备有歌妓专司迎候、佐饮等职,“靓妆迎门,争妍卖笑,朝歌暮弦”[22]120。毫无疑问,此类茶肆接待服务的对象主要系官绅士商一类的上流社会人士。
有些富人出于家业的接续发展考虑,开办“茶肆”令子弟经营,金陵(今江苏省南京市)商客富小儿,“男既长大,父启茶肆于市,使之主持,赋性极驯……经纪称遂”[14]1743。“信州贵溪闻人氏有二子,长曰邦荣,次曰邦华。父在时预为区处生理,于县启茶肆以与邦华,于州启药肆以与邦荣。”[14]1592-1593
家底微薄的城市普通居民所开办的一般“茶肆”,多属于惨淡经营,聊以为生的情况,“京师民石氏开茶肆,令幼女行茶”[11]8-9。或因生意萧条,收入微薄,以至糊口而不可得,“福州城西居民游氏,家素贫,仅能启小茶肆,食常不足。夫妇每相与愁叹”[16]1278-1279。少数“茶肆”因各种有利因素、生意兴隆,不得不雇佣员工来襄助,“黄州市民李十六,开茶肆于观风桥下”,雇有茶“仆”崔三,按月付给其雇值“千钱”[9]805。鄂州(治今湖北省武昌区)南草市彭先,“虽廛市细民,而姿相白皙,若美男子”,为当地“茶店仆”[23]1136。
(二)住宿服务业
如上所述,宋代城市突出体现了经典作家所说的城市作为一定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信息及娱乐中心的特点,也就决定了城市必然成为大量流动人口的麇集之地,为流动人员提供商业性住宿的服务业也随之得以发展起来,“旅馆”“旅店”“旅舍”“旅社”“旅邸”“客邸”“客店”“逆旅”“僦舍”“邸舍”一类的字眼,高频次地见诸《夷坚志》的字里行间,如汴京“沈氏客邸”[16]1285,临安南郊“黄氏客邸”[12]991,襄阳(今湖北省襄樊市)南关“张氏客邸”等[16]1262-1263,就是宋代城市住宿服务业发展的生动证据。其中许多“旅邸”顾客盈门,生意红火,少有虚位现象,处州(治今浙江省丽水市)“城外有大店,方建造三年,极新洁,商客投宿甚众。淳熙十六年,民周二十者主之”[23]1178。“抚州赵富翁,家饶于财……行次江上,过一邸,绝类夜所睹,下车寓目,亦一媪在门,心异之。时虽未暮,即驰担入泊,媪以下室无虚位,邀上楼。”[14]1614邵武(今福建省邵武市)人黄若讷,寓居临川(今江西省临川区),“淳熙十三年冬,入都赴省试,中途贪程,暮到旅邸,行商走卒,充满其间,无可栖泊之地。黄谓主店者曰:‘昏暗如此,欲前进不得,苟不见容纳,将使我安之邪?’主者不得辞,旋空一室与之处”[9]807。阆州(治今四川省阆中市)有一“客邸”,“张魏公(俊)宣抚川陕时,开府于阆,士人估客往来无算,骈集此邸,至于散宿户外。计所获,视它邸盖数倍焉”[19]516。江州(治今江西省九江市)“一茶肆,肆之后皆作僦舍,商贾杂沓”[23]1151。宋代城市住宿服务业之发达繁荣可见一斑。投宿旅馆的贩夫走卒之众、旅馆顾客盈门的盛况,也从一个侧面折射出了宋代城市聚集的流动人口之多与人口流动量之大。
因而,从事经营旅馆有偿接待顾客下榻,为流动人口提供商业性住宿服务,越来越成为城市居民看好的职业和营生,不少人积极投资兴造“旅邸”,经营住宿服务业,“张外舅寓无锡,买隙地数亩营邸舍”[19]522,“建昌城内驿前,绍兴间富家创旅邸”[10]1473,余干(今江西省余干县)杨生,得一倡“赀货二百千”,遂“移饶州市门,娶妻开邸,生事绝如意”[8]666,“处州民叶青,世与大家掌邸店”[23]1178。甚至身患“恶疾”被狠心鸨母逐出青楼门外的“娼女”,也经营“客邸以自给”,宋神宗元祐末年,“安丰县娼女曹三香得恶疾,拯疗不痊,贫甚,为客邸以自给。尝有寒士来讬宿,欲得第一房,主事仆见其蓝缕甚,拒之,三香曰:‘贫富何择焉!’便延入”[14]1665。
这些“旅邸”经营者们,一方面深谙和气生财之道,待客周到热情,“费枢,字道枢,广都人。宣和庚子岁入京师,将至长安,舍于胭脂坡下旅馆,解担时日已衔山。主家妇嫣然倚户,顾客微笑,发劳苦之语”[19]384;另一方面,灵魂、精神经历商品经济深度浸染洗礼的店主,行事也愈发刻薄生分,绝少怜贫惜困的情怀,潭州(治今湖南省长沙市)某妇女,“寓城下客邸,无僦直,主人逐之去”[9]869,当涂县(今安徽省当涂县)青山市一贫士夜坐旅店门外,原因呢,据他自己说:“店舍嫌我是乞儿,不肯著我歇,故不免露坐。”[10]1523折射出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社会背景下的世态炎凉及人际关系的金钱化。
(三)洗浴服务业
随着宋代城市经济的空前繁荣,城市居民收入与生活质量的渐次提高及改善,城市流动人员的大量增加,于是,专门为城市居民及流动人员提供商业性洗浴服务的“浴堂”“浴肆”,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及业态便应运而生。从一个侧面也说明了宋代城市及城市居民文明程度的提高。有些城市居民以经营“浴肆”“浴堂”作为专职营生。普通“浴堂”主要由家庭成员经营,而规模较大、设施及环境较好的“浴肆”则需雇佣员工,从事注(放)水烧水、打扫卫生、清理拾掇一类的杂役劳动。北宋京城汴京某“浴肆”雇有“给使之隶”,顾客洗毕后,他“收拾器具,获一客所遗黑角筩,仅如指大”[15]1365。“给使之隶”,无疑即属该“浴肆”雇佣的员工。同时,在北宋京城汴京还出现了洗浴、饮茶、住宿及临时歇息一条龙、兼具“浴堂”、茶肆及旅店功能的三位一体的新式“浴堂”,进而滋生出一些无业游民、流氓“恶少”以此为平台谋财害命、抢掠顾客钱财甚至杀人卖肉的违法犯罪现象,据《夷坚志》补卷“京师浴堂”条记载:
宣和初,有官人参选,将诣吏部陈状,而起时太早,道上行人尚稀,省门未开,姑往茶邸少憩。邸之中则浴堂也,厮役两三人,见其来失期,度其必村野官员乍游京华者。时方冬月,此客着褐裘,容体肥腯,遂设计图之。密掷皮条套其项,曳之入帘里,顿于地,气息垂绝。群恶夸指曰:“休论衣服,只这身肉,直几文钱。”以去晓尚遥,未即杀。少定,客以皮缚稍缓顿苏,欲窜,恐致迷路,迟疑间,忽闻大尹传呼,乃急趋而出,连称杀人。群恶出不意,殊荒窘,然犹矫情自若,曰:“官人害心风耶!”俄而大尹至,诉于马前,立遣贼曹收执,且悉发浴室之板验视,得三尸,犹未冷,盖昨夕所戕者。于是尽捕一家置于法,其脍人之肉,皆恶少年买去云。[14]1625-1626
所谓的“厮役两三人”,实则假“厮役”之名、行杀人越货之实的一群“恶少”(即“群恶”)。“浴堂”也成为藏污纳垢、恶少行凶犯罪的渊薮。在此应予强调的是,这只是发生于宋代城市众多“浴堂”中的极端个案,无须夸大和做过多的解读。
尚需说明的是,较诸此前对宋代城市饮食及住宿服务行业论述的篇幅而言,文章关于宋代城市洗浴服务业论述的篇幅相对少了一些。造成这种关于本文主要探讨对象论述篇幅不匀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文章立足著名学者洪迈的志怪小说集《夷坚志》来探讨宋代城市第三产业的,由于《夷坚志》关涉本文诸具体探讨对象的资料多少不一,于是便导致文章所涉诸具体探讨对象论述的篇幅大小不等现象的发生。再说,如上所述,商业性洗浴服务业于宋代系一个新兴行业及业态,其发展深度和广度远不及饮食与住宿服务业,这也是造成《夷坚志》记述洗浴服务业相对偏少的客观原因。笔者觉得,如果刻意去追求文章各主要探讨对象的篇幅均匀而依据其他典籍资料,补充论述相对单薄的某一要探讨的对象,似与文章的内在要求相悖逆,不适与不妥也不言而喻,这是需要予以说明的,也恳祈读者能予以理解。
三、宋代城市第三产业发展的作用
以饮食、住宿、洗浴服务业为中心的城市第三产业的兴起,是宋代城市开始发生转型、城市经济高度繁荣、城市固定及流动人口猛增、城市居民生活节奏加快与生活质量提高等多种因素叠加并交互作用的必然产物,也是宋代城市经济繁荣的显著标志。以饮食、住宿、洗浴服务业为中心的宋代城市第三产业的勃兴,对宋代社会产生的影响和意义无疑是广泛而深刻的。第一,以饮食、住宿、洗浴服务业为中心的宋代城市第三产业的崛兴发展,直接作用就在于为宋代城市广大居民及城市大量外来人员提供了极大的生活便利,反过来又进一步提高了宋代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办事效率以及整个城市的运转效率。第二,以饮食、住宿、洗浴服务业为中心的宋代城市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不仅有力地推动了宋代城市经济的持续发展繁荣,而且最终成为支撑宋代城市经济发展繁荣的主要支柱产业之一。第三,以饮食、住宿、洗浴服务业为中心的宋代城市第三产业的发展,有利于宋代政府商业税收的增加,并成为宋代政府商税的重要来源产业。第四,以饮食、住宿、洗浴服务业为中心的宋代城市第三产业的发展,大量吸纳了宋代城市及大量社会闲散富余的劳动力,消减了危害社会安定的潜在的负面能量,有益于整个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第五,以饮食、住宿、洗浴服务业为中心的宋代城市第三产业的发展,也促使了宋代城市市井文化的活跃。因为,正是鳞次栉比的饭馆、茶舍与酒楼,星罗棋布的街坊、社区等,才是孕育市井文化的土壤,也是市井文化题材的主要渊薮和市井文化赖以发展的主要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