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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书写、文化差异与自叙传
———论作为文化现象的文学作者王蕤

2018-03-07

新文学评论 2018年4期

◆ 邓 媛

21世纪前后,中国大陆曾出现一批某种意义上可视为同龄人学习榜样的模范少年,如“哈佛女孩刘亦婷”,处女作《花季·雨季》开辟中国大陆青春文学先声的郁秀,以《十六岁到美国》《第四节是物理课》成名,又因与韩寒共同参加中央电视台《对话》节目引起讨论的黄思路等。他们或自己写作,或因自身经历的传奇而被他人写入书中(有时两种情况兼而有之),引发热潮,一时之间成为全国少男少女争相模仿的榜样、家长眼中教育成功的典型案例。他们的人生路径最终都指向了美国,不约而同踏上了移民的征程。

这其中,王蕤颇具代表性。她14岁开始发表作品,中学期间出版了两部个人专集、多部合集,16岁时小说《再见吧,夏天》发表于《人民文学》;20岁加入中国作协,读大学时她主动放弃了中国人民大学的新闻专业学位,只身前往美国伯克利大学求学,并迅速立足,乃至“闯入美国主流”,成为国务院翻译;同时出版了两部英文小说《莉莉》(

Lili

)和《欲望俱乐部》(

The

People

s

Republic

of

Desire

),被誉为中国出生的为数不多的进入西方主流出版界的“双语作家”。

一、 青春书写:成长创伤与自我探索

王蕤早期的写作带有较明显的青春色彩,收录于《寻找的欢歌》《玫瑰色与灰色和谐》的作品均创作于中学时代,大多从少年人的角度观察自我与社会,记录了她担任北京中学生通讯社记者期间的经典采访,成长过程中的伤痛与体悟,以及从对世界的观察中迸发出的对自我的探问。这其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王蕤对成长创伤的剖析。即便自少年时起便有领先于同龄人的经验与履历,王蕤的成长过程也并非一帆风顺,《夏天的记忆》《雪天的迷失》《记忆中的旋律》等半自传性质的作品都写到了灰暗的童年故事,展现了光鲜外表下作者内心的自卑与伤痛,这或许也是王蕤之所以少年成名的一个动力和心理动因:幼年时的欺凌内化为对自我的重新审视,使王蕤较早拥有了超出一般孩童的早熟想法与认知,敢于走出一条与众不同的人生路。

《夏天的记忆》中,从农村来的“我”遭受着同龄人的欺凌,经常被指使去偷柿子,在一次被迫的偷窃中,老师发现后不经仔细调查便将“我”关进了小黑屋。同伴的欺辱本已使“我”不堪重负,老师的不信任更是严重打击了一个孩子的弱小心灵,“我”的内心从此滋生出冷漠与疏离。《雪天的迷失》中,“我”因“作家”“诗人”身份受到同伴嘲讽、孤立,下雪天大家都去打雪仗,却没有人愿意让“我”参与,看着窗外的欢声笑语,“我”深刻地意识到“脱去荣誉——我是个没有朋友的人”。而在《记忆中的旋律》中,作为班长的“我”受到老师重用,尽管在同学中人缘不好,但自习课上坐于讲台上的高高在上感平衡了没有朋友的创伤。在此,我们看到,那个《夏天的记忆》中滋生出冷漠的“我”已经开始学会为自己的不合群寻找保护膜,优异的成绩、老师赋予的特权都成为“我”确立“自信”的一种方式,“我”在不知不觉中实际上认同了孩童间的欺凌,并以更强者的姿态站在了那些曾经给予“我”羞辱的同龄人之上。这样的心态无疑是偏激、有问题的。但小说没有至此为止,一次偶然的情况下“我”的日记被人翻出来,大家都知道了“我”心中对一个男生的懵懂情愫,于是“我”再次成为被孤立的对象。如果说在《夏天的记忆》中,“我”更多地是一个校园霸凌的受害者,那么在《记忆中的旋律》这里,作者表现的意味更加复杂、丰富,日记事件揭开了“我”“自信”的苍白实质,再次彰显了社会认知、评价的脆弱性,同时也引向了对儿童教育的深刻反思:孩子的隐私不应该受到尊重吗?对异性的懵懂敬仰是否应定性为“复杂”“不自尊自爱”?

日记事件部分来自王蕤的亲身经历,她在《闯入美国主流》《从加州到北京》等自叙作品中多次谈到少年时日记被偷看带来的伤痛,让她感到难过的,不仅是周围人的冷暴力,更是原本亲密、信任的师友对她态度的骤然转变,以及“早熟”“复杂”等评定造成的自我怀疑。事实上,王蕤在小说、散文中屡次写到过少年时目睹的人性百态,例如,《秋风的疑惑》中小毛赶走了想要霸占乒乓球台的男孩,却被同行的女孩说成“一个女孩,真不守本分”,《一个星期六的中午》中平时很厉害的男生在面对抢劫时任人摆布,面色麻木……这些人前人后的表演、多重面目的显露让少年王蕤产生了极大的困惑,进而发出了究竟什么才是真实的自我的追问。

《失走季节》开篇第一句话就是一个单独的、孤立的“我”字。这个“我”想要做一些内心真实渴望的事,但又受困于他人目光的限定不得不违心与人周旋,表现出一个中学生被世人所应认可的样子,虽然“我”受到了很多肯定——三好生、班长、学通社社长……这些头衔与名誉却依然无法压制“我”内心的追求:“每一个午夜梦回,总有那么个原始大海,引着我拼命去追求。虽然为它碰壁,但我仍是感到纯洁与甜蜜,我知道——要寻找的是生命之源。”这个有着象征意味的“原始大海”揭开了自我意识的欲求,最后无论遭受怎样的冷眼与非议,“我”选择的仍然是“走自己的路,做一个真人”。至此,王蕤触及了其青春写作中最核心的命题——对自我的追寻。什么是真实的自我?我想要走什么样的路?如何看待别人的眼光?这些其少年时代思考的问题不断在之后的作品中复现,凝合为王蕤对自我、社会乃至中国文化进行反思的焦点。

对自我的追问其实指向的是对个人主体性的体认,对个体与社会之间矛盾性的感知。少年成名的王蕤一面享受着名誉、身份带给她的肯定与快感,一面也对这种虚浮的社会评价进行质疑。《雨粒》中,一个写诗的少年与“我”有这样一段对话:

报纸上看见你了。

报纸上什么都有。

你好么?

什么是好?

快乐么?充实么?开心么?

我不爱想这些。

你为什么……

再见。

这样冷淡、挑衅的回答暴露了“我”内心对各种赞誉的不认同,它们勾勒了“我”的社会身份,却没有触及个人的心灵深处,甚至在某种意义上对真实自我构成了一种遮蔽。因此王蕤仿佛戴着一副“面具”,“很多人都看不懂它。这是两张连在一起的面具,一张笑脸和一张哭泣的脸”;即便置身人群中也会感到孤独,这是一个坚守内心自我的少年在面对社会、人性的复杂多变时生发出的真切感受。

然而,尽管有这么多的伤痛与复杂感受,少年时的王蕤仍洋溢着青春的活泼气息,其写作在总体上也呈现明艳、鲜亮的特征。其早期作品中经常出现“夏天”意象,夏天意味着清凉的风、色彩缤纷的花草树木、沐浴在阳光下的少年,还有友谊的红帆船、梦中的白纱裙等,这些美好事物构成了一个温柔、欢乐的理想世界,沉淀于王蕤笔下。但少年的早熟、早悟也让她对这个世界怀着一份清醒的认知,其夏天系列的代表作是1989年发表于《人民文学》的《再见吧,夏天》。这篇小说在青少年读者中流传甚广,直到近些年,天涯论坛上仍有关于该小说的回忆与讨论,某种意义上王蕤和她的《再见吧,夏天》也构成了一代青少年的青春记忆。小说写的是“我”与一位小学同学的重逢,熟悉王蕤的读者能看出,这个小学同学陈正是日记事件中她曾仰慕,后来又遭到背叛的男孩。两人一起拉小提琴、读诗的日子映照在夏天的色彩中,构成了“我”的美好回忆,但此次重逢却打破了“我”对陈的以往印象,如同回到故乡的迅哥儿发现少年伙伴闰土已不复当年模样,小说中的“我”也对如今的陈深感失望。当“我”仍沉浸在理想主义的怀抱中时,陈却表现得像个世故的成年人,“没劲”是这个男孩常挂在嘴边的话——“都赶潮呗,其实都没劲”,“办杂志真没劲!干那玩意儿干嘛?没劲!不如打台球……”与陈的重逢正是向夏天的告别,王蕤意识到成长的代价是理想世界的隐退,在逐渐长大的过程中,我们会遇到越来越不同的人事和选择,这些选择将同行的伙伴带上了不同的支路,陈选择的是更为世俗、舒适的人生,即便没有绝对的对错,王蕤也知道这不是她想要的生活。因此小说中的“我”在告别陈后,既带着友谊逝去的失落与惆怅,同时又逐渐涌起一股豁朗开阔的勇气与信心。在夏天消逝后,王蕤踏上了一条执着追寻的路。

二、文化差异:在东西方之间寻找更高的存在

这样的追寻指向了美国。王蕤高中毕业后被保送上了中国人民大学,大三时她毅然放弃了舒适的环境和唾手可得的学位,只身前往美国伯克利大学求学。如同每一个初到异域的作家,她对美国充满欣喜与好奇,西方文明提供了一个反思自身文化的参照系,东西方文化的分歧、交融也成为其笔下关注的焦点。

事实上,王蕤对东西方的感情都十分复杂。一方面,她是个“固执的爱国者”,愈是身处异域,她愈感到东方文化是她的根,成为她在面对他者时保持心理平和的重要支撑;一方面,在国内时王蕤便见识了国人的劣根性,来到美国后见到的华人也面目各异,高素质的华人固然存在,但否定自身种族、以说中文为耻者亦有之。西方文化如何呢?王蕤的态度仍然十分暧昧,她既感到美国的自由、多元解放了她的天性,原本被老师、同学批评为“复杂”“早熟”的她在这里因具有批判性思维而多受肯定,自信心大增;但与此同时,美国在物质文明达到一定程度后开始出现精神空虚的现象,尤其在青少年中,她观察到身边的同学即便是所谓的全A生也很多吸食大麻。她将这样的现象称为“apathy”:“你曾说怕我来到西方后,被西方的价值观腐蚀,你特别提到了apathy(我对什么都无所谓)。而今,我好像真的染上了这个东西。我觉得‘I just don’t care’。可能得到的东西太容易了,便不再珍惜。”“apathy”是一种盛行于西方的心理病态,无信仰、无追求的精神状态,王蕤在拥抱西方的自由大度时,也对“apathy”心怀警惕。

《哈佛情人》中的小叶某种程度上正代表了西方文明的病态。表面看,他是“一个英俊、正派、充满活力的年轻单身教授”,“从世俗的眼光来看,他几乎是完美的”,但正是这样一个男子,对人类身体和心理的疯狂、非理性十分痴迷,热衷于研究自残、吞金,在一次被女友抛弃后开始游戏花丛。他与来自东方的“我”相遇,“我”们的关系如同一种隐喻,两人不断讨论关于东西方文化属性的话题,连做爱也像是一场文明的交锋。但这样的关系并不正常,在与小叶的交往中陷得越深,“我”便越变得执迷、歇斯底里。王蕤将小叶称作一种“细菌”,在故事的表层,它侵蚀的是健康的两性情感,在隐喻层面,“细菌”正是西方式的“apathy”。如此看来,她以男女两性分别代表西方和东方,似乎也颇具深意。东方的阴柔和其在历史上被动的处境更符合现实中女性的地位,西方的强势、侵略则更与男性的霸权相当,小叶对“我”的影响如同现代化进程中西方对东方的绝对力量,东方要保住自己的文明根基,在吸收西方优势的同时,还得对其文化弊病加以警惕。

显然,王蕤看到了一种“文明等级秩序”的隐约存在,白种人高于黄种人,黄种人又高于黑人。在这条种族鄙视链中,身处海外的中国人十分尴尬,为寻求认同,他们有的拒绝美国化,如《女大学生宿舍》中少年来美的朱丽,因为早年受了太多歧视,转而进行文化寻根;有的则全盘西化,以黄皮肤为耻,甚至宣称“我们不是中国人,我们不会说中国话”。在《纽约旧事》中,作者同样以一段情感关系隐射了文明秩序。在美华人丽丽白天如职业女性一般行走于华尔街,光鲜亮丽,晚上则穿上妖艳性感的服装和西非恋人伊玛尔约会,恣肆奔放。她与伊玛尔十分相爱,却始终不敢将这位夜晚的情人暴露在白天的光亮下。中国人的保守、注重他人看法的心理与内心对伊玛尔的渴望、解放天性的诉求,在撕扯着丽丽。她将非洲情人藏于黑夜中,并始终将两人关系定性为露水情缘,正由于对“文明等级秩序”的清醒认识:她的家族、社会不可能接受伊玛尔。丽丽坦言:“我是个中国人。做个中国人,有时是很累的,我们的责任和负担太多了。我们不是为自己的快乐而活着的,我们是为别人在活着的,为着别人的期望、别人的看法。我首先是中国人,其次是刘氏家族的一员,然后我才是丽丽,这个并不重要的个体的名字。”在此,王蕤又谈到了中国文化中个体与社会的矛盾,中国文化注重群体而忽视个体,这使每个身处群体中的人首先不是以自我的身份存在,而是依托于集体的名义。对个体的忽视某种程度上加剧了华人在海外的尴尬处境,正因为不愿成为他人以集体之名攻击的对象,他们更倾向于接受现有价值和秩序,哪怕是不合理的秩序。这让国人难以对这种“文明等级秩存”进行反思,反而在依从中加剧了自身的恶劣处境,造成恶性循环。

三、代际差异:80年代的理想主义与90年代的俗不可耐

《莉莉》某种程度上代表了对80年代的感怀与反思,在其较早版本《情奔》中,题记写道:“此文是一个90年代成长的青年写给她的80年代的理想主义。”王蕤很快意识到90年代的来临造成了文化气息的变换,她在国内读大学时已谈道:

80年代的大学生走过崔健沉重的摇滚,用顾城的黑眼睛寻找黄土地的终极,在海子的“弥赛亚”中对人性进行思考,面对裸体艺术进行膜拜。那是一个探索的时代。

四、 自叙传:模范少年的“成功学”

王蕤从少年时进入公众视野开始,其身上的光环就不仅来自作家的身份。她早年成名,部分归功于加入北京中学生通讯社,采访了费翔、琼瑶等名人。高中时她以近乎满分的分数考上了著名的北京二中,最后保送上大学。大三时她感到国内的学业已不能激发她更多的灵感,于是不顾家人反对,主动退学,申请攻读伯克利大学的大众传播专业。在美国,克服最初的不适应后,王蕤再次成为全A生,除了学习,她的生活也十分丰富,在硅谷科技公司实习,在美联社做采访员,在国际贸易公司担任秘书。毕业后她又尝试过在美国最大的中国出版事务公司中国书刊社任职,担任过《华盛顿邮报》驻中国记者,其中最常为人提起的是,王蕤曾被聘为美国国务院翻译专家。并且,王蕤第一次尝试写英文小说,作品就交给了出版过《情人》《日瓦戈医生》的万神殿出版社,《纽约时报》《芝加哥论坛》《洛杉矶时报》等都发表了相关书评,该书同时被几所大学选为英文系教材,并被翻译为多国文字。回国后,王蕤到了香港,又辗转深圳、上海等几座城市,做过时尚杂志的主编、报纸的专栏作家。

王蕤从少年至今的履历漂亮得令人咋舌,也因此,她一度成为青少年心中膜拜的榜样,她担任特约记者的《中外少年》至今仍是不少70后、80后记忆中的畅销杂志。其父母也有意识地推动宣传了王蕤三姊妹的事迹,母亲楼旨君写过专书《中国的“勃朗特三姐妹”》,介绍自己培养三个女儿的经验与体会,除王蕤外,她的两个姐姐王葳和王菲也是当年有名的才女,该书可谓早期儿童教育的范本。王蕤本人也在不断复述自身的传奇经历,在其公开出版的著作中,有好几部都带有自传性质,如《从北京到加州:一个中国女孩的东西方历程》(1999年)、《巧打英语牌 闯入美国主流》(2004年)、《从加州到北京:我的留学美国与海归经历》(2015年)。这些畅销书一次次叠加式地叙述王蕤从学通社记者到美国国务院翻译等的人生经历,在编辑方式上也显然满足了读者的猎奇心理,大多放置了王蕤的相关图片。尤其是《巧打英语牌 闯入美国主流》,几乎是一本教人学英语的教材,不仅将王蕤的生平串联成一系列与英语相关的故事,而且每章最后都设置了“学习心得总结”,让读者更快把握核心纲要。近些年,或许是工作的流动与驳杂,王蕤几乎没有再进行文学创作,进入公众视野的是一本本她主编或撰写的生活指南,如《上海最佳餐厅》(2009年)、《上海社交圈》(2009年)、《美式生孩子、中式坐月子:中美育儿体验记》(2017年)等等。或许在对王蕤的文学创作关注之上的,是对王蕤本人生活经历、经验的关注,“王蕤”更多地成了一个文化标识,乃至被打造为“成功学”的典型案例。但对熟悉她的读者来说,自叙传的反复贩卖不免令人心生厌烦,这又何尝不是创作枯竭的一种表现呢?

注释

①王蕤:《雪天的迷失》,《寻找的欢歌》,接力出版社1990年版,第123页。

②王蕤:《秋风的疑惑》,《从北京到加州》,中国社会出版社1999年版,第478页。

③王蕤:《失走的季节》,《寻找的欢歌》,接力出版社1990年版,第121页。

④王蕤:《雨粒》,《寻找的欢歌》,接力出版社1990年版,第148~149页。

⑤王蕤:《面具》,《寻找的欢歌》,接力出版社1990年版,第137页。

⑥王蕤:《再见吧,夏天》,《寻找的欢歌》,接力出版社1990年版,第105、109页。

⑦王蕤:《女大学生宿舍》,《从北京到加州》,中国社会出版社1999年版,第12页。

⑧王蕤:《初踏异乡》,《从北京到加州》,中国社会出版社1999年版,第111页。

⑨王蕤:《哈佛情人》,《哈佛情人》,文化艺术出版社2000年版,第10页。

⑩王蕤:《纽约旧事》,《哈佛情人》,文化艺术出版社2000年版,第42~4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