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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共享经济的法律法规问题

2018-03-03韩文景

市场观察 2018年11期
关键词:基本特点法律问题共享经济

韩文景

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一种以互联网为平台的新兴经济模式——共享经济,迅速地发展起来。它将传统闲置或剩余的资源重新利用起来,使它们实现了再价值化。共享经济的出现和发展也对传统的市场经济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和冲击。本文将从共享经济的基本定义出发,了解共享经济的基本特点,分析共享经济发展中所潜在的法律问题,以及如何规范其的发展和运行,对此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共享经济;基本特点;法律问题;法律建议

近几年来,我们的身边涌现出了“滴滴打车”、“共享单车”,有些地方甚至还出现了“共享篮球”和“共享雨伞”等共享经济项目。一时间,共享经济的项目涌入到了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给我们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但与此同时,作为一种新兴的经济发展模式,它的迅速发展也给当前的相关法律体系提出了不小的挑战,如何实现对共享经济的法律规范,使之能够更加积极健康的发展,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共享经济的基本定义

美国的心理学家迈克.托马塞罗曾说:我们很小就被影响,他们的协作行为开始有了选择性人本身就有共享的主体意识,天然存在着共享的心理机制。从目前共享经济的运行方式上来看,我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共享经济是将互联网强大的信息技术功能作为载体平台,以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为最终目的,以闲置物品的使用权作为商品的一种新型的经营模式。通过对共享经济概念的简单理解,我们清楚了,共享经济分享的不是物品的所有权,也就是说,它不是一种购买行为,而是暂时地将物品的使用权转移出去,或者说使出租给别人。与传统的出租业务相比,由于共享经济借助了网络的强大辐射能力,所以其扩散的空间更为广泛。互联网的发展,在空间上增加了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和缩短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即使很多人相距很远,但是都有可能成为共享经济中潜在的客户。而且共享经济相对于传统经济的另一个不同之处是,共享经济能够共享的物品种类非常的多,从目前我们所看到的和享受到的相关服务内容,就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但是,共享经济也存在着一些法律上的问题,需要我们尽快地加以预防和进行必要的调整。

二、共享经济的基本特征

(一)有用性

我们说,共享经济是将闲置的物品和资源重新地利用起来,这里有一个最大的前提就是,闲置的物品和资源必须是有用途的,是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现实需要的,也就是说,它必须要有被利用起来的价值。比如,我们之前举例的“共享雨伞”,雨伞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見的避雨工具,但是我们又没有必要总带着一把伞出行。因此,问题就来了,如果我们刚好遇到下雨天,却没有带伞怎么办?尤其是身处异地,这种情况就给“共享雨伞”的出现提供了现实的基础。

(二)出租性

共享经济调整的是物品的使用权,让物品的使用权在一定时间内发生转移,但它的最终归属权还是属于所有人的。这一点与传统的出租基本相同。但与传统的出租业不同的是,共享经济所分享物品的种类非常多,凡是具有一定用途的物品,在网络技术平台的支撑下,都有可能成为被分享对象。而且共享经济在调整人员的范围上,也是非常广泛的。夸张地说,在网络技术下,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彼此的潜在客户。

(三)低成本

与传统的出租业相比,以互联网为平台的共享经济的成本是很低的。这也是推动共享经济迅速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关于这一点,我们拿目前比较火爆的网络购物来作比较。应该说,网购对传统的购物方式产生了剧烈的冲击。网购不仅节省了购物的时间成本,而且网络购物中的商品种类特别丰富,同时在价格上又存在着一定的优势,更重要的是,网络平台低成本的运行相对于传统商场的高租金来说就显示出更加优越的特点。

(四)平等性

这主要是从共享经济双方的市场和法律地位上来说的,双方是在绝对对等的前提下所进行的经济活动。他们之间的共享过程完全是从自身的需要出发的,而且不会受到其它因素的影响。在这一过程中,双方都满足了自身的需要,而且也不存在着任何附加的因素。所谓附加的因素,就是说这种分享与被分享在需求上是一种“恰好”的关系。而传统意义上的经济行为,往往带有着一定的盲目性,直白地说,就是买也可以,不买也可以,甚至有的商家为了能够将商品卖出去从而获得利润,对顾客进行误导,比如会故意隐瞒一部分商品的真实信息。

三、共享经济潜在的法律问题

与很多事物一样,共享经济作为一种新兴的经济发展模式,固然有其自身的优势。但是我们在长期的实践、尤其是法律的实践过程中,也发现了它客观存在的一些法律缺陷。

(一)信用风险未知性

目前共享经济平台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目前的发展规模还是能够应对相对较小的市场的。但是我们也要看到,随着共享经济市场的不断扩大,一些法律问题就很有可能显露出来。比如说,共享经济的信用风险问题。目前很多平台的综合实力不一定达到了法定的程度,这里所涉及到的就是经营许可的问题。或者将这个问题再细化一下,就是一旦发生了意外,而这种意外的经济后果和法律后果可能是平台所无法承受的,那怎么办?是不是就需要当事的双方来承受和埋单呢?还有一点我们也不能忽视,共享平台在发挥作用的过程中,实际上却掌握了大量的个人信息,而在知识经济时代,个人信息实际上的经济价值甚至有可能超过了有形经济不知多少倍,一旦出现了个人信息的外漏现象,给当事人造成了经济损失,甚至是一定的法律后果,那又该如何解决?

(二)主体责任不明确

关于这一点,主要体现在发生争议问题时的责任划分上。我们说,共享经济涉及的范围广,人群也非常的宽泛。因此,发生争议的几率也是非常大的。通常情况下,都是当事双方进行解决的。但是我们不要忘了,作为共享经济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才是支撑共享经济发展下去的技术基础。共享经济的分享者和被分享者之所以能够产生联系,完全是因为分享平台发挥了关键的作用。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分享平台应该掌握着双方的客观情况,对整个共享过程的顺利完成存在着把关的义务和责任。所以,一旦发生了法律的纠纷,分享平台是不能够置身事外的。而在法律实践中,分享平台的法律责任问题还不是十分的明确,这也是一种潜在的法律隐患。

(三)法律机制不健全

法律总是基于相对稳定的社会现实。目前共享经济的發展虽然很快,市场占有量也越来越大。但是作为一种新兴的经济模式,目前针对它的相关法律机制还不够健全,很容易出现法律空白、监管不力的情况。很多事物的发展,如果没有受到必要的监管和规范,就很容易走向混乱无序的状况。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个新兴因素,如果法律机制不健全,就很容易导致共享经济市场的混乱无序发展,甚至造成整个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从而影响经济发展的大局,这一点值得我们的注意。

四、规范共享经济发展的法律建议

(一)完善法律体系建设

目前共享经济的发展势头十分强劲,但在飞速发展的背后,我们也要看到法律法规的滞后性。也就是说,相关的立法和体系建设还没有跟上共享经济发展的脚步。目前我国正致力于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经济当中,加快相关的立法工作,是顺应国家发展需要的重要举措。同时,也为进一步规范共享经济的发展,有效发挥共享经济的作用,为预防和依法处理相关法律纠纷和事宜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二)强化监督管理职能

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地完善相关的制度机制建设,结合共享经济发展的实际,充分地制定出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同时,还要加大网络监管工作的力度,随时监督管理网络平台,了解和掌握相关的情况,并做好预防工作。在培养相关人才的队伍建设上下功夫,着力于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最大程度地发挥监管的职能,维护好共享经济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制定市场准入标准

为了确保共享经济的规范发展,有必要明确符合共享经济发展要求的相关准入标准。要严把准入关,详细地了解相关平台的实际情况,衡量其是否具有进入市场运营的资格。当然,作为新兴的经济模式,在制定准入标准的过程中,也要把握好机动灵活的原则,既保证共享经济现有的活力,又能够顺应未来经济发展的要求。同时,加强对共享经济平台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宣传,引导平台严格地遵守相关行业的规定,有效地发挥平台的作用,发挥出共享经济的优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五、结语

共享经济作为新生的事物,它的快速发展充分地说明了其合理性的一面,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它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我们要从法律的层面,加强立法和执法监督,完善行业管理,制定统一的市场准入标准,最大程度地发挥出共享经济对市场经济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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