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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管处的“运管模式”

2018-03-03骆灿

检察风云 2018年3期
关键词:何某南宁市出租车

骆灿

一个级别并不高的运管处出租车科科长,却能与单位党政一把手互相配合受贿80多笔,金额高达500多万元。这背后是怎样的一种权力运行模式?

创造条件为老板抢生意

2006年年初,按南宁市规定,每辆出租车都需要安装一个GPS监控设备。当时,全市共有9家出租车公司,由于费用高昂,没有一家公司有能力搭建全市的出租车GPS监控平台。最后,南宁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下称运管处)决定通过招标方式建设出租车GPS调度监控管理中心项目。同年9月,运管处、出租车协会及各出租车企业代表组成的评审组选定桂林综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桂林综讯公司)为项目投资商。在运管处的支持下,各项工作进展顺利,这让该公司总经理何某宽心不已。但何某断然没有想到,这种“蜜月”关系仅维持了3个多月。此后不久,时任运管处书记潘军、出租车科科长李飞文等人介绍他认识了宋杰、刘念(另案处理)。在之后的接触中,宋、刘二人提出,想和何某一起做出租汽车GPS监控调度中心项目。由于自己公司的技术在广西乃至全国均处于领先地位,何某自然一口拒绝宋、刘二人的提议。

很快,何某便发现李飞文、潘军等人的态度发生了转变,虽然没有公开提出让自己公司退出项目,但双方合作的基础已被破坏。何某心里清楚,这应是宋、刘二人插手项目的前奏。的确,桂林综讯公司中标后,宋杰、刘念便找到李飞文、潘军和运管处主任莫兰东,许诺若帮他们拿下这块“肥肉”,会给三人好处。在李、潘、莫三人的操纵下,2007年1月11日,运管处下文要求桂林综讯公司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注入600万元作为项目保证金。据李飞文供述,彼时运管处专门就此开了一个会。因为这是他们科室的业务,故会前潘军特地交代他在会上先表态支持。最后,莫兰东、潘军“顺势拍板”。

何某尽管有能力满足运管处的要求,但没有继续坚持。因为他明白,运管处的态度已发生明显的转变,再做下去肯定困难重重。最终,何某以250万元的价格将项目转让给宋杰、刘念二人。同年2月,刘、宋二人在运管处6楼成立广西综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广西综讯公司),以便切割夺来的这块“肉”。

与老板拉锯谈利润分成

“肉”虽然顺利抢到手,但刘、宋二人明白,能否吞下还得看运管处“帮不帮忙”。两人找到李飞文、潘军,再次请求“帮忙”。因为涉及“实质性的东西”,刘、宋二人没能很快如愿。据李飞文供述,“商量的过程漫长,有时候是宋杰、刘念和我谈,有时候是宋杰、刘念和我、潘军谈,有时候是宋杰、刘念和莫兰东谈。我、潘军和莫兰东三人之间也就这个事情商量过”。

最终,在运管处的办公室里达成“协议”:李、潘二人负责帮助广西综讯公司在南宁市出租车行业推广GPS监控平台,广西综讯公司每个月支付9万元给他们,每个月月底“结算”。

结果汇报至莫兰东处,莫、潘二人交代李:“每个月9万元,我们三人平分,虽然你只是科长,但也给你3万元。不过你要多承担点责任,每个月就由你负责和宋杰、刘念他们对接,你拿到这个钱不要存银行,也不要转账,直接把现金交给我们就行。如果出事,到你这里为止,不要扯到我们,我们在外面会想办法救你出来。如果你把我们供出来,我们是不会承认的,到时候你就自己扛吧!”

李飞文觉得,既然党政一把手都参与了,自己也就没有什么好怕的了。再说自己从运管处副主任被降为出租车科科长,与莫兰东和潘军有很大的关系,现在能和他们捆绑一起,日后他们应该也会照顾自己一点。 之后,在李飞文等人的操纵下,运管处通过组织出租车企业开会或下发文件的形式,要求各个出租车企业配合广西综讯公司搭建GPS监控平台。

“除异己”降低风险

2011年,潘军调往南宁市航运管理处任书记。据李飞文供述,由于潘还在交通系统当领导,加上他当时还只是运管处副主任,而且潘调离后还主动问他要过几次钱,所以他不敢不分钱给潘。后来,潘又调任南宁市防洪处调研员,他仍继续分钱给潘。这让李飞文异常“痛苦”:如果再这样下去,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2012年下半年,李飞文升任运管处主任。刘念到他的办公室“祝贺”,说公司的效益挺好,离不开他的帮助,而且他也是主任了,想多给他10%的好处费。李飞文觉得,以前自己是下属,每个月亲自接钱并分给潘军和莫兰东是理所当然,但现在自己是主任了,再这样做就有失身份了,因而默许了刘念的提議。此后不久,李飞文和已升任南宁市交通局副局长的莫兰东商量后认为,潘军这人胆太大、太贪,假若他以后在新单位出事会“拔出萝卜带出泥”,不能再分钱给他。同时决定,由刘念出面,找一个理由告诉潘军以后没有钱分了,和他撇清关系。

2013年年初,李飞文、刘念、潘军三人聚在一起吃饭。刘念对潘军说,以后那个钱大家都没有了,因为从去年年底开始,新安装的GPS终端设备均由广西综讯公司出资购买。同年2月,潘军享受的“待遇”正式结束,由李飞文“接手”。知道刘念靠GPS监控平台挣了很多钱的李飞文觉得,如果把应分潘军的3万元退回给刘念的话,太便宜刘了。刘念送给李飞文的好处,自此每月增至9.3万元。

由于李飞文级别已与自己平起平坐,莫兰东主动提出,“你当主任后可能开销比较大,每个月多拿一点”,今后其“收入”每月减为2.5万元。

畸形的政商关系

再说广西综讯公司成立后不久,刘念又盯上驾驶员培训业务。盯上驾驶员培训业务的,还有南宁大应软件有限公司老板吴培彬。吴的公司研发了一个“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系统”(下称继续教育系统)。在运管处货运监管科科长郭法秋(另案处理)等人的张罗下,2012年10月18日,继续教育系统通过南宁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吴培彬心里清楚,接下来能不能推广,就看运管处了。他多次邀请李飞文到公司“看看”,但终未如愿。2013年1月,李飞文“莅临”大应公司“调研”至中午。饭后离开时,吴将一包东西放入李的车箱:“主任,你喜欢抽烟,我就送你点烟,你自己抽。”李回到办公室打开一看,发现是8万元。李不敢把这钱存入银行,放了一段时间便转移到卧室的床底。2013年3月,继续教育系统推广应用成为当年南宁市道路运输管理重点。endprint

2014年年初,运管处副主任韦龙光,驾驶员培训监管科两任科长郭法秋、冯军义以及副科长陈朝远等5人先后被南宁市西乡塘区检察院立案侦查。李飞文、潘军、莫兰东三人隨即被扯出。紧接着,刘念、潘军相继被检察机关控制。此前,莫兰东退给广西综讯公司赃款150多万元。

2015年1月6日,李飞文、潘军、莫兰东被南宁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三人共同受贿662.5万元,李飞文单独受贿54万元。庭审中,对赃款的去向,李飞文改称用于单位的开支;潘军则称其对GPS监控项目不知情,没有参与商谋;莫兰东亦称其没有共谋受贿。最终,法庭认定李飞文单独受贿54万元;三人共同受贿545万元,其中李飞文为271万元、潘军为120万元、莫兰东为154万元。

2016年10月27日,李飞文、潘军、莫兰东分别被南宁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10年、8年,并各处罚金40万—50万元不等。

李飞文不服,提出上诉。2017年2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一结果,可谓让案发后意识到“为官为人都应有道德、有底线、有良知”的李飞文真切体会到“缺乏敬畏法律之心”的后果。

但是,这一结果能否终结运管处存在超过10年的畸形政商关系呢?

运管处的权力到底有多大?以出租车为例,出租车公司老总接受检察机关询问时,均表示出租车能否正常运营由运管处说了算,他们没有丁点话语权,因而平时对运管处提出的议题,各家出租车公司极少反对。

李飞文亦供述,“如果没有运管处从中协调,广西综讯公司的GPS监控平台不但搭不起来,很多利益也无法保障。比如,出租车公司不按规定安装GPS、不按时缴纳相关费用等现象都会出现。”

作为商人,对其中的利害关系无疑看得一清二楚。刘念的供述便极具代表性:“要把项目挣到手,不是单单看公司实力怎么样,还要看你会不会拉关系,会不会给领导好处。给回扣,可进一步拉近和他的距离,能使公司之后的发展更顺利。”

李飞文意欲撇清责任的供述,即可佐证刘念的观点:“广西综讯公司之所以能够拿到项目,一是公司领导与我们接触得比较早,从我们这里获取的资料等支持比较多,也熟悉我们的要求;二是我们也希望项目由本土企业来做,这样比较好沟通,他们也能够全心全意做项目。”

当权钱合一后,规则便成了被蹂躏的对象。李飞文供称,2008年下半年,他曾因担心出事提出反对意见,但莫兰东和潘军依然同意广西综讯公司加挂“南宁市道路运输信息中心”牌子;得知桂林综讯公司向检察机关控告莫兰东后,他很害怕,向莫表达退出的意思,被莫喝止:“我都不怕,你有什么好怕的!这个事情你既然已经参与了,那就继续做下去!”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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