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养老从业人员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2018-03-03王春玲
王春玲
(河南护理职业学院,河南 安阳 455000)
21世纪是人口老龄化的时代,我国第一部老龄事业发展蓝皮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指出,截至2012年底,我国老年人口数量达到1.94亿,比上年增加891万,占总人口的14.3%[1]。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表明,老龄问题已成为重大的社会问题。养老护理员作为养老服务机构最核心的组成部分,社会各方,特别是老人及家属都对其寄予了极大的期望。我国养老行业起步较晚,养老护理的相关政策法规也有待完善。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
为了对安阳市养老护理员队伍整体情况有个比较全面的了解和掌握,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对随机抽取的安阳市10家养老机构60名养老护理人员进行问卷调查。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了解安阳市养老服务机构老年护理人员现状及需求:(1)基本情况,包括个人信息、收入状况、是否参加过养老护理员培训,是否取得资格证等。(2)专业素质,包括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主要是针对老年人日常生活和护理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常见问题的处理措施。
1.2 方法
采用文献查阅、个案比较、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等多种方法和手段,了解入住老年人对其居住的养老机构的满意度、养老机构内医护人员的配备情况等,采用Excel软件对调查的数据进行统计处理。
2 安阳市养老机构现状
(1)根据2011年安阳市人口与城镇化抽样调查数据推算,2011年全市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66万人,占总人口的12.06%。60岁及以上人口与2000年相比,上升了2.86个百分点,年均提高0.36个百分点,安阳市人口老龄化速度逐步加快。具备养老专业护理及服务技能的人才缺口到底有多大呢?调查显示,安阳市养老机构职工总数472人,其中养老护理人员372人,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养老护理人员仅63人,大中专及以上学历职工共89人。一方面,养老教育机构少之又少;另一方面,养老服务机构受“用人难”困扰而无法扩展服务。很多养老服务机构里,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多是从家政服务“跳槽”过来的,由于缺乏专业护理技能,这些人员只能做些简单的日常照料。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安阳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安阳市将实行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要求凡从业人员如同护士资格证一样,要求持证上岗。各职业院校应结合现有政策要求,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养老护理人员现状,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一系列培训计划,培养优秀护理人才,建设专业服务队伍,增强安全风险控制,杜绝老人权益损害等一系列的措施。
3 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现状
3.1 养老服务人员年龄偏大、学历偏低,以下岗失业人员为主
安阳市养老护理人员45岁及以上占46.55%,这种现象与家属和老人对养老服务人员的年龄期望相比有很大差距,同时说明年龄较小的人员不愿从事养老护理工作。大部分养老护理人员学历偏低,初中及以下学历占56.89%,大部分是从农村直接招聘过来的。一般情况下学历低的人学习能力较差,不能自学新的知识,不能有效提高业务水平等,导致他们所提供的服务大部分为保姆式的照料,不能有效满足老人的多元化需求等方面的问题。他们基本上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或只是经过简单培训后就直接上岗,缺乏基本护理、康复、精神慰藉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验。
3.2 养老护理人员数量严重不足
调查发现,安阳市养老机构养老护理人员严重不足,入住老人与护理人员之比为10~20∶1,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入住老人与护理人员之比3∶1。按照张良礼先生计算出的养老服务人员的需求模型计算,我国共有各类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3.8万个,床位数112.9万张,平均每千名60岁以上的老年人拥有床位8.4张。按入住老人与护理人员之比3∶1测算,即可供150多万个就业岗位。由此可见,社会化养老服务对养老服务人员的需求非常大,随着老龄化发展趋势的发展,需求不断扩大。
3.3 养老护理员持证率低
根据 2000年国家颁布《职业教育法》规定,养老护理员也应持证上岗的。据不完全统计,加上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部门养老护理员的鉴定人数,全国养老护理员持证人数不超过6万人,相对于100多万的从业人员规模来看,目前养老护理员持证人员数量还不到10%[2]。但由于培训成本高、培训费用来源不稳定等原因,社会对于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缺乏积极性。养老机构一般又不把资格证和薪资待遇挂钩,导致养老护理员自身培训愿望也不强烈。这些都是造成养老护理员专业水平和持证上岗率较低的原因。另外,获养老护理资格证的护理员目前主要集中在高档养老机构和私人医院,造成社区养老护理员数量及质量均严重欠缺。因此,我国还需很长一段时间来实现养老护理员全面持证上岗。
4 对策
4.1 加强养老服务职业教育培训,提升服务人员专业化水平
政府有关部门制定职业培训扶持政策,可与高职院校联合协作,充分利用高校的师资力量、实训设施,完善养老服务分组培训考核机制,加强职业培训,实行职业资质和技术等级认证,形成一套完整的培训和管理体系。对现有养老服务人员和有志从事养老服务的社会待业人员进行家政、保健、营养、心理等方面的培训,使他们掌握基本的保健、护理、康复知识和技能,改善其知识结构,增强其专业技能,全面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
4.2 审验上岗资格,实行分级管理,增强养老服务队伍的稳定性
对各类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要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开展养老服务学历教育和资格认证。养老机构具有医疗资质,可纳入护理类专业实习基地范围。养老服务机构聘用从业人员时,要审验应聘对象职业资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促进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化、技术专业化、服务规范化[3]。
针对养老护理员招聘难、离职率高等问题,改善和提高专职服务人员的工资待遇,提高全社会对于养老服务人员的认可度。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应根据护理员的学历和能力,在工作内容、劳动强度、薪资待遇、聘任方式等方面体现差异性,从而调动不同层次护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减少人才流失,稳定养老护理员队伍[4]。对于高学历、高资历的老年护理专科护士,可聘任其兼职定期培训其他养老服务人员工作,增强他们对于这一职业的归属感和荣誉感。
4.3 启动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发挥护理专业优势和作用
我国当前几乎没有专门的老年护理人才,虽然许多高等医学院校已适当调整课程设置,增设了老年护理学以及相关的人文学科,但老年护理方向专业护士的培养仍少见报道。应鼓励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课程,建设养老服务培训基地,制订培训和考核计划,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的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逐步实现养老服务人员持证上岗。各培训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和当地养老护理员实际培训需求,制订培训计划,研究、编写培训课程和教材。
另外,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现有养老机构的管理和监督,贯彻落实行业规范,严格执行职业准入制度,对未取得资格证的在职养老护理员组织分期、分批职业培训,将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人员逐步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管理制度,以保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提升养老护理队伍专业化护理水平,提高养老机构的整体服务质量,缓解和逐步满足老年人日渐突出的照护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