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组织陌生人拼车是否属于非法营运
2018-03-02项建挺
瞭望东方周刊 2018年7期
项建挺
不通过网约车平台,也非亲友之间爱心互助的顺风车,私下组织若干陌生人进行临时性长途拼车,是否属于非法营运?会不会一上路就被执法部门扣车扣证罚款?
有偿拼车和非法营运如何区分主要看是否以营利为目的。
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拼車是指拼车产生的各种费用,如油费、过路费、修理费等车辆使用成本由车内乘坐人员按人均平摊。以营利为目的的拼车,是指车主(组织者)收取的款项高于车辆使用成本,试图通过拼车获取利润。故以营利为目的的拼车涉嫌构成非法营运。根据我国《道路运输条例》第64条,道路运输经营需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营利性有偿拼车,车主没有从中获利,因此不是一种经营行为。故车主(组织者)为了不构成非法营运行为,通常在计算成本时,应明确油费、过路费、维修费等成本,然后根据成本按照车上人员均摊。车辆的折旧费、保险费也可以按照公里数折合计算。当然车辆折旧费和保险费到底该如何计算,可能存在较大争议,实践中也无具体操作规则。可参照以下方式:如果路途短,则可忽略不计。如果行程长达数百数千公里,则可以根据普通车辆通常一年行驶2万公里标准分摊。
至于车辆违章费用,由于该费用的产生系因为驾驶员不遵守交通规则而额外产生,该笔费用由驾驶员直接承担。当然,在拼车过程中,可能由几个搭乘人交替充当驾驶员,那么应该由发生违章时驾驶车辆的驾驶员本人来承担车辆违章费用。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