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
2018-03-02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对外发布。这是新世纪以来,党中央连续发出的第十五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时代“三农”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讲意义、定思路、定任务、定政策、提要求,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怎么走进行全面布局。《意见》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
“立政之本存乎于农”。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为开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提供了有力支撑。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认识到,“三农”问题始终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块“短板”。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乡村尤为突出,农产品阶段性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农村基础设施和民生领域欠账较多,农村环境和生态问题比较突出,农村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可以说,农业的现代化、农村的全面小康和农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决定着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首先必须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本是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要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切实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持乡村全面振兴,统筹谋划农村各项建设,注重协同性、关联性,整体部署,协调推进。要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要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搞层层加码,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做到久久为功、扎实推进。
实施振兴乡村戰略,关键是要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和政策体系,夯实确保乡村振兴的体制机制保障。必须抓住“钱、地、人”等关键环节,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促进公共资源城乡均衡配置。要把制度建设贯穿所有战略之中,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要破解人才瓶颈制约,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造就更多乡土人才,聚天下人才而用之,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要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