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科学传播比较研究
2018-03-02邹光盛
邹光盛
[摘 要]习近平总书记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思想要求我们以全球和比较的视野观察各国各地区的科学普及实践,取长补短,对做好新时代科普工作具有根本指导意义。两岸科学传播工作系出同源,历经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在各自取得丰硕成果的同时,主导观念、基本体制、主要机制、方法方式等渐趋定型,通过比较,显现出彼此的优长不足,为新时代科学传播工作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视角。
[关键词]科学普及 两岸科普论坛 科普供给侧改革
在2016年的“科技三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大陆的科普工作做了全面和深刻的阐述,他指出:“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没有全民科学素质普遍提高,就难以建立起宏大的高素质创新大军,难以实现科技成果快速转化。”总书记的这一段话,站在国家创新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刻揭示了全民科学素质与科普工作之于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基础而关键的意义,是我们党对科普事业认识的重要深化,是科普理论的重要成果,构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总书记科普重要思想,是大陆新时代科普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1]。
科学普及是各国各地区面临的共同任务,在全球竞争日趋激烈的时代背景下,科学普及关乎国家发展创新,关乎国家竞争力,关乎国家治理水平,迫使我们必须以全球和比较的视野观察各国各地区的科学普及实践,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海峡两岸科普论坛”作为两岸之间以“两岸科普比较”为主题的论坛,自2008年创办以来,已历十届,成果丰富,成效显著,成为两岸科普交流的重要平台。本文拟以十年两岸科普论坛的文献为依托,对海峡两岸科学普及体制机制进行概括性阐述,重点对两岸科普工作展开多维度的比较,作新时代科普工作参考。
一、中国大陆科学普及工作现状概览
新中国成立以来,科普活动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大陆科普事业从新中国成立之初的一穷二白,到今天可谓成就斐然、举世瞩目,并逐渐形成当前的主导观念、基本体制和主要机制。毫无疑问,这一观念、体制和机制,是奠定我国科普工作巨大成就的基础,但在新的历史时期里,也面临着一系列新的问题,特别是国家创新战略下的科普工作的要求存在一定距离。
(一)“普及科学”是科学普及工作的主导性观念
大陆科普活动从1950年开始纳入政府体制,鉴于当时公民科学素质普遍落后的情况,“普及科学”成为科普工作的主导性观念。直到今天,科普工作的中心任务主要停留在“提升公民科学素质”上。“提升科学素质”意味着科普活动主要是一项科普机构和人士向科学素质相对较低的人群普及科学的过程。半个多世纪以来,大陆科技突飞猛进,民众素质大幅提升。我们认为,基于当前大陆国民科学素质整体仍然较低的现实国情和科技发展的日新月异,大陆科普工作适度保持“普及科学”,仍有其必要性。但是,另一方面,也必须指出的是,在单纯“普及科学”观念下,科普工作主要呈现为一种科技的教育与学习的过程,科普的方法方式仍然以场馆参观、科普讲座为主,体现为一个非课堂内的科学教育过程,公众被动接受居多,而作为主体的参与机会不多,与人们的实际生活缺乏直接且实质的关联性,这在某种程度上就限制了科普工作发挥出更大的功能。
(二)行政主导、上下全面参与型的科普工作的基本体制
“集中力量办大事”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优势,尤其是对牵涉面极为广泛的科普工作而言,更需要通过行政力量进行上下贯穿结合的动员工作。大陆科普活动从1950年开始纳入政府体制,2002年《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称《科普法》)出台后,以政府领导、部门主导、科协作为主要社会力量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科学普及体制得到进一步巩固。
在这一体制中,科学普及工作成为政府一项重要的职能活动,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协调科学普及工作,并规定应将科学普及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开展科学普及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制定全国科学传播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进行督促检查,推动科学传播展。
科学技术协会是科学普及工作的主要社会力量。科协组织在法律上属于社会团体,但组织体制上归属党政系统,接受党的直接领导。科学技术协会能够汇聚各领域的科技人才,同时与党政体系保持“沟通交流”制度化机制,保证了科协能够广泛组织和支持社会各界开展各类科学普及活动,并协助政府制定科普工作规划,提供决策建议。
科普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但由于科普资源分布廣泛,《科普法》规定“社会各界都应当组织参加各类科普活动”。在《科普法》中,社会各界包括学校等教育机构,科技馆等科教基地,科研和科技开发机构,新闻出版、医疗卫生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等社会团体、企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园等经营管理单位,几乎涵括了所有的社会组织。
(三)公共财政为主的科普资源投入机制
从经济学讲上,科普与基础教育类似,属于公共产品,虽然包含了私人产品的成分。《科普法》将“科普”规定为“公益事业”,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提高科普投入水平。随着大陆经济社会的发展,加上国家依法对科普事业实行税收优惠,越来越多的社会人士自愿投入到科普事业当中,成为科普事业极具成长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科技部统计,2014年,全社会科普经费筹集额150.03亿元,其中,政府拨款114.04亿元,占比76.01%。2015年全社会科普经费筹集额141.2亿元,其中,政府拨款占全部经费筹集额106.67亿元,占比75.54%。近些年,大陆科普投入增长明显,目前维持在150亿元左右的规模,其中各级政府财政拨款在75%左右,各省市科普事业皆获得巨大发展。不过,总体而言大陆科普投入不足,其中2015、2016两年较前年减少。科普投入的不足,首先是相对于当前全国日益增长的科普需求而言;其次,科普投入与科研投入相比,差距惊人。以2014年为例,2014年全社会科普经费筹集额150.03亿元,全国共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13015.6亿元,与国外相比,仅以人均占有科技馆为例,目前大陆是223万人拥有一个科技馆;美国是41万人拥有一个科技馆;日本是22万人拥有一个科技馆,差距甚远。endprint
科普主要由地方财政支持,而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平衡,科普资源配置存在包括地区、城乡、性别、年龄、职业等差别,有些较为突出。例如,在科普经费筹集额和使用额上地区差异显著,人均科普专项经费不同地区间相差数倍,甚至高达上百倍。从各地区科普场馆建设基建支出的数额看,排在前四位的仍然是北京、上海、江苏、广东等地区。2008年的调查表明,上海市的人均科普经费投入达到11.82元,北京在就已达到11.59元,杭州市也超过7元,部分省份仍然不足人均1元。如果这种情况继续下去,科普事业中的“马太效应”将会显现。根据中国科协于2015年发布第九次中国公民科学素质报告显示,上海、北京和天津的公民科学素质水平分别为18.71%、17.56%和12.00%,位居全国前三位,分别达到美国和欧洲世纪之交的水平。此外,大陆科普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市,农村科学传播渠道严重匮乏。根据中国科协于2015年发布第九次中国公民科学素质报告显示:城镇居民的科学素质水平提升幅度较大,从2010年的4.86%提升到9.72%,而农村居民仅从2010年的1.83%提高到2.43%。
(四)行政动员为主的科普运作机制
对于《科普法》规定的多数社会力量,科普并非其“主业”。随着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体制改革的完成,这些单位多为独立核算主体,其科普活动也不能直接编列到科普经费预算当中,这使得科普主管部门必须借助行政力量和机制,包括科普工作联席会议、科普项目、指标考核等,比较充分地动员起相关机构和人员从事相应的科普活动。在当前我国科普资源总体科普资源尚不丰沛且分散的情况下,党政力量的动员是科普工作顺利运作的基础机制。
不可回避的是,公益趋向的行政动员机制与这些单位的主业考核评价体制存在某种紧张关系,使得部分机构和人员存在着科普仅是副业,甚至排斥科普的心理,使得从事科普活动缺乏创新动力,科普活动存在诸如科普内容常识化且经年不变,科普形式较为机械僵化;科普场馆千篇一律,科普未能充分结合民众现实生活,有时选择回避现实的公共议题等问题。
倚重行政动员机制带来的另外一个后果是,当前科普工作尚缺乏专业化的科学普及队伍。我国各类科普资源多分配科普场馆建设,动员机制的重心在“专业参与”,而非“传播培训”,科普机构、人士与大众媒体也还缺乏充分互动合作,部分业余选手、志愿服务者,以及在大众媒体从事科普的传播人员,多没有科技背景,导致懂科学不懂传播、懂传播不懂科学。
北京、上海等地试水科普与商业、科普与旅游的结合,这是科普市场化的有益探索。但是,公共科普资源市场化之后,令部分人士担忧科普之“普及性”如何保证,少数市场化科普活动还暴露出过分商业化、娱乐化的不良倾向,因此顺应国家创新需要、契合现代科普要求、符合市场和公益规律的有效动员机制还有待实践探索。
(五)突出“规划先行”,强化法制保障
大陆科普工作非常注重“规划先行”,特别是在国家层面出台了包括《全民科学素行动计划(2049计划)》《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0820l0—2015)》《关于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为科普工作设定了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保证科普工作循序渐进。
强调科普工作的法制化保障是大陆科普工作的突出特点。2002年6月29日,全球第一部科学普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出台,使得大陆科学普及政策逐步法制化和系统化。此外,《公益事业捐赠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科普大篷车管理规定》《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福建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地方性法规的出台,为科普事业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三、台湾地区的科普现状
台湾传统文教体制与大陆一体,现代科技是舶来品,科普亦是近现代在政府与民间各方合力支持下逐渐发展起来。当前,台湾地区科普事业已具相当规模,并展现出“台湾特色”,如海洋科技已为世人所瞩目,普通民众无论是在校学生还是成人,科学素质总体水平较高,对科技议题持续保持较高关注度。
(一)台湾地区科普工作的基本体制与主导观念
台湾的科学传播事业可謂民间先行。创刊于1951年的《大众科学》是台湾第一份科普刊物。其后,陆续成立“国立台湾科学教育馆”、“国立自然科学博物馆”,旨在“补学校科学教育之不足”,兼对社会大众推展科普活动。经过长期发展融合,台湾当前的科普体制,本文称之为官方-民间并行合力。政府和民间人士与组织相对独立地进行科普,又相互合作,协力并进。
在“政府”科普方面,较长时期内限于“科学教育”层面,主要由教育部门会同科技部门共同推进。值得指出的,教育部门科学教育对象涵括一般社会公众,重在对学校课堂科学教育及校园科学教育设施建设。科技部门虽亦负有“公民科学素养”与“政府基础科学建设”之责,但其重点也是在校园“科学教育”。2007年,两部门合作设立“计划统筹与协调中心”。
相较而言,民间机构从一开始就将科普定位对象为“社会大众”。由各大学所设的科学研究中心,以及如东元科技文教基金会、奈米科技K-12教育发展中心等,通过多元化传播地点与方式,提升大众科学素质。值得一提的是,当前台湾科学普及社团更进一步聚焦于专业性领域,如2014年成立的“中华科学传播协会”,是由世新大学关尚仁教授、王文竹教授等高校教师因当时的杜邦事件与拜耳事件,感触台湾过去对化工产业的错误认知而发起成立。
2006年,台湾科技部门与大学教授共同规划的“台湾科普传播事业催生计划”,面向社会大众的科学传播事业得以系统性、全面性、组织性的方式推动。四年后,该计划迈进“发展计划”,除持续进行科学节目、影片以及新闻的补助,还产生许多优质的科学影视内容创作,同时亦十分关注发展科学传播理论、累积研究深度、培育专业人才。endprint
在台湾,科普作为近现代之事业,发端之初,其主旨不可避免在“提升社会公众科学素养”。直至今日,仍是政府和社会的主导性观念。2003年教育部门与科技部门共同提出“科学教育白皮书”,明确提出“科学教育是一项全民教育,涵盖所有的人民;强调培养全民的科学素养,发展每个人的创新、创造能力与关心关怀度”。2008年订定的《科学技术基本法》第22条,更明确“为加强国民对科学技术知识之关心与认识,政府应持续推展学校与社会之科学技术教育,以提升国民科学技术之素养”。民间各类科普机构也大多遵循相同的理念。
(二)台湾地区科普运作机制较为成熟,科普活动切实可行
1.政府部门“项目”化的补助机制。在台湾,政府之于科普并不承担全部责任,政府与民间机构也不存在组织隶属关系,公办的学校、科技会馆多数具有相对独立的法律地位,政府通过行政机制运作科普工作的空间有限。为此,相关部门主要通过“项目化”补助机制推行科普活动,例如科技部门在每年面向全岛规划并补助各类科学活动、科学竞赛、科学特展、科普讲座(北台湾为“展望系列讲座”,中台湾有“分享大师视野讲座”,南台湾有“阅读科学大师讲座”),借以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固化政府——社会在科普领域的合作。
2.民间科普富“公益”和“科学”精神。台湾科普始于民间,在“政府”长期关注学校科学教育的情况下,民间致力更为艰苦的大众科普。民间科普人,克服资源等种种限制,运用社会捐赠、有偿服务等公益机制,戮力先行,逐渐获得政府、企业及热心人士的理解和支持,终于收获台湾科普事业全面开花的成果,值得敬佩和学习。
3.多样化的评估与调查机制。教育、科技等部门和民间机构都展开了规模不一的科普评估与调查活动,其目的大体包括:明确特别是各个年龄段应具科学素质之具体内涵;当前民众科学素养之状况;当前公民关注之科学重点和焦点,了解科普方式、渠道实效。较为典型的如世新大学叶美瑛副教授所主持科普研究电话访问调查活动,涉及台湾民众科学知识丰富程度的认知、受访者认知社会关注的议题和受访者本身最关注的科学主题、对科学信息来源媒体的认知、受访者接触科学信息时的态度认知等。这些调查与评估,几乎涵盖科普活动各环节,使得科普活动更为切实可行。
4.强化“科际整合”,融入科技教育。鉴于社会及产业发展多元化趋势,台湾教育主管部门积极鼓励开设跨系、院校等课程,促进各学科专业之间的科际整合,并采用协同教学的方式,培养学生多方面视野和能力,激发学生创意与批评性思维,成为台湾学生科技教育的重要特色[2]。
(三)台湾地区注重科普资源的均衡分配和科普的可接近性,科普实效更为明显
1.注重科普全民性与多样化,照顾弱势群体。尽管科普资源有限,台湾科普机构努力扩大科普之覆盖范围,以做到真正提升“全民”科学素养。如早期“政府”与民间分别致力“学校科学教育”与社会大众之科普,使得科普做到“各个击破”。在台湾最为人津津乐道的“台湾科普环岛列车”,沿途经过17个县市、19个火车站。此外,自上个世纪80年代始,台湾科学教育馆即开始从馆内走向馆外,以生动活泼且寓教于乐的方式推展到各地,以提升全民对科学的兴趣。
科普要覆盖全民,关键是能够照顾偏远地区和弱势群体。台湾常常以小型车辆载运科教器材到学校卸下布展。如海洋生物博物馆为了让离岛及偏僻的弱势学童也能公平地享有关于海洋生物的教育资源,开发了鲨鱼黑帮及海龟保育总动员两套课程,并提供了离岛学校申请到校教学服务课程。
2.科普内容丰富、方式多样、渠道多元,根据不同对象分类设计科普内容和展演方式。在学校科学教育课程内容渐次深入,并根据学生心智程度采取科学课程、科学实验课、科学性社团、科学性演讲、科学竞赛、科学性专题研究等课程方式,社会科普尽量满足公众多样化的需要,如前述海洋馆开设多项海洋教育课程,课程为一小时,提供多元化的教育选择。自然科学博物馆开展“到校服务活动”,由场馆教育人员携带相关教材与教具到申请学校进行交互式与实际操作式的教育活动。
3.注重民众参与,强调科学知识融入生活,增强科普趣味[3]。台湾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在自然与生活科技领域课程教学要以学生活动为主,教师以问题来引导学生思考、发表自己的意见。科技部门从2000年起,每年选定一项主题规划办理“科學季”的活动,并突出强调以科学知识融入生活化之内容,透过展示活动让民众从参与中认识科学、亲近科学。科普展演方法除演讲式外,大量采用表演式与操作式方法,尤其对低龄多采用科普魔术、趣味科学游戏、趣味科学实验等方式,寓教于乐。
4.注重发挥志愿者作用。2014年,依《志愿服务法》规定,为推动科学志愿服务,执行“科学志工火车头”补助项目,由项目主持人及团队扮演火车头角色,协助规划及办理“科学志工团队”,其中包括高中(职)、大专校院与社会团体之招募、教育训练、管理、运用及其他促进科学志愿服务之措施,鼓励志工团队进行社区服务,使学校、社会资源与社区有效结合,执行各种具有特色性、创新性、多元性的科学志愿服务工作,以促进推广大众科学教育[4]。
5.注重“科普”议题性,发挥科普公共决策之影响。台湾社会选举密集,科技性公共决策往往成为政策辩论的焦点。基于这种情形,台湾科普机构通常在途径外结合现实的政策议题,以政策辩论的形式,发挥科普之于公共决策之影响。不过,有时科普介入政策与政治,使得科普之科学性本身受到公众质疑,因此科普如何与政策妥善结合,还有待深入探索。
四、 两岸科普工作比较
(一)传播观念
无论大陆还是台湾,整体都尚停留在“普及科学”之阶段。科普机构和人士以“科学”启蒙或提升相对落后民众之科学素质,科普与科教尚无严格区分。相较而言,台湾之科普已经有较多机会参与到公共生活当中,并呈现出公共参与、科技辩论的面向,使得科技之多在面向性和科技与人文上受到审视,使得科普逐渐具有公众理解科学,科普参与公众生活的面向。endprint
受制这一观念局限,两岸普遍遇到的问题是,相较域外科普服务科技创新的观念都相对不足,在科普制度、科普环境和科普设施等方面都未能为激发公众的科技创新提供较为充分有利的条件[5]。
(二)传播体制
大陆目前形成的政府领导、部门主导、科协作为主要力量和社会参与的科普体制,整体上切合大陆当前党委领导和行政主导的党政体制,从而保证科普的权威性,并保障科普获得较为充分的公共资源,切合当前大陆科普公益尚未充分发展的现实。但嵌入式的行政动员机制,面对改制后的科技、教育、文化等机构和市场化运作的经济主体还存在体制性障碍,有限的财政资源,使得行政动员机制对本身就视科普为“外托性副业”的机构和人员动员乏力。此外,当前行政动员机制尚缺乏完备的程序和规范保障,使得这套体制未能通畅运行,从而整个传播过程行政主导严重呈现出“组织有体制、运行弱制度化”的情况。
台湾地区科学传播官方-民间并行合力的体制,能够多方面动员体制内外科普力量,但在“政府”方面,却缺乏相对完备的组织体制,项目方式推行科普并资助动员各研究所、高校等机构,较具弹性,项目制度化程度略低,且易受政治影响。在民间科普力量依凭难能可贵的公益精神,独立先行,并一定程度改变政府科普态度。但相对而言,资源相对匮乏,且缺乏整合机制,有沦为“散兵游勇”之危险。
两岸都注重行政与社会科普机构的合作,有区别的是,在台湾行政与民间科普力量多以合作形式展开,而大陆行政或准行政意味稍强;另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是,两岸都存在“副业”现象,即多数从事科普活动的组织和人士,其主业都非科普。不过相较而言,大陆较强的“副业”观念,而台湾由于社会公益文化和社团组织的存在,使得“副业”能够获得较多的公益支持。如何走出“副业”,消除“副业观念”,需要探索新的体制和机制。
(三)传播机制
大陆是强行政机制+弱公益机制,市场机制虽有实践,但尚在有益探索。相较而言,台湾地区呈现为弱行政机制+强公益机制,市场机制所见较少。通过公共资助来调动社会资源,要受到公共财政的制约,解题之策是以立法固化,但两岸科普预算不仅额度相当有限,且都未能通过立法明定标准[6]。当前,通过科技与旅游的结合,借力市场机制是大陆科学传播的一个新兴方式,但是商业方式运用范围有限,且问题也不少。
在具体机制方面,大陆“科普规划”值得肯定,使得科普阶段性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途径有序,科普法制化,以严格制度保障科普活动的权威性和规范性,下一步应该提升“法治化”,注重科普活动的法治品质。
在台湾,“科普调查与评估”机制和“项目补助机制”值得借鉴。“科普调查与评估” :一是涵括科普各环节的主要问题,保障科普活动具体而微,切实可行;二是以问卷等方式,使得科普真正切合公众实际状况和实际需要。“项目补助机制”,可灵活地根据“科普调查与评估”的结果,有针对性地支持相关科普活动。
(四)传播方式
两岸的科普传播方式都呈现为丰富多彩,灵活多样,并能照顾不同群体心智特点,但主体都是学校科学教育、科普讲座、科技场馆参观等,注重“寓教于乐”,以动手操演为主的参与性科普活动渐受追捧。这些方式使得科学传播活动主要体现为一项专门性活动,实际是科学教育活动,着重科学知识传播,注重科学自身的价值,而缺乏对科学之局限性、科学与人文之关系面向的关心。当然,随着公共科技事件层出不穷,无论大陆还是台湾,科普都开始介入到这些公共事件[7]。这种与公共治理相对疏离的传播活动,是科学传播之传播实效难以提升的内在原因之一,也限制了科学传播进一步发挥其社会功效。不过,当科普与政治相遇,如何避免科普政治化,保持科普之客观性、科学性,就成为非常重要的课题。
(五)传播主体
就目前而言,两岸都还缺乏科普工作的专业人士和专业机构,多数人士和机构的科普工作属于“兼职”,而非“專业”。同时,科普工作者,特别是大陆的科普人员,都还存在着传播者自身的问题,将科学传播视为科学研究的延伸或者课堂教学的延伸,缺乏比较全面的科学传播平等开放的观念,也缺乏较为丰富的科学传播的认知,尚不能熟练地运用现代科学传播的方法。
(六)传播可接近性和覆盖均衡性
两岸都突出科普应面向“全民”,但中国大陆地广人多,且目前主要由地方财政支持科普,使得中国大陆科普事业发展极不均衡,科普服务呈现地域、年龄、职业等差别,可接近性也有待改善。
台湾地域面积较小,交通便利,经济社会发展较为均衡,科普较具可接近性,且重视科普资源的均衡分配,并能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照顾偏远地区和弱势群体。
五、几点启示
(一)“科普事业”是人民实现美好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科普是公益事业,是政府重要职能,但科普之于民众本身还缺乏清晰定位。科技融入生活使得人民群众实际需要一定的科普,但如果我们的理解仅仅到此,科普工作一定是缺乏充分动力和远大愿景。本文认为,科学以及科学与人文、科学与价值之关系,构成了现代社会全部生活的基本内容,也构成了人民美好生活的主体内容。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是人民的权利,从而构成了政府的责任。新时代的科普工作,应当有这样的责任意识和权利观念。
(二)赋予“科学素养”新内涵
受制传统文教体制,在科普产生之初,其使命即为向民众普及现代科学。但在今天,科学教育已较为健全、科技与生活相互渗透,再恪守过去之简单的“普及”观念就显得不合时宜了。我们主张新时代“提升科学素养”,不仅仅是科学素养之由无到有、由低到高的培养过程,更关键的是应聚焦如何促使并提高公众运用科学解决现实问题、促发深度创新,并能够平衡科学与人文、科学与价值之关系。
(三)扎实建立 “科普主业”的理念
要在体制机制上进行适当的“放管服”,例如建立起专业化的科学普及机构和人员队伍,构建系统的科学传播理论,健全科学传播专业人才的培养机制,推动科学传播供给侧改革,形成政府-社会-市场体制结构,充分利用多元化的供给机制。在科普方式上,注重科普资源和科普方式的均衡性和可接近性,把科普作为每个公民的权利,保障不同科普的多元化需要。
参考文献
[1]王春法.习近平科技创新思想的科学内涵与时代特征[N].学习时报,2017-01-23.
[2]倪麦童.台湾的大学教育科技与科际整合[C].第二届海峡两岸科普论坛研讨会,2009.
[3]吴友平,等.FUN科学到东部[C].第八届海峡两岸科普论坛研讨会,2015.
[4]王仲淳,等.台湾科普事业的发展[C].首届海峡两岸科普论坛研讨会,2008.
[5]程树德.车库传奇,能否出现于中国[C].首届海峡两岸科普论坛研讨会,2008.
[6]居云峰.中国大陆科普的现状与对策建议[C].第三届海峡两岸科普论坛研讨会,2010.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