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调整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
2018-03-01梁玮
西部皮革 2018年1期
文本刊特约记者/梁玮
本次进一步降低消费品进口关税,范围涵盖衣着鞋帽、食品、保健品等各类消费品。在本次调整中,涉及皮革产品进口关税调整的主要是11个税号的鞋包产品,进口关税由20%-24%降至10%-12%。
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7 年12 月1 日开始,我国对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进行调整。
根据国务院要求,自2015年以来,为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要,合理增加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一般消费品进口,我国已陆续降低了部分服装、箱包、鞋靴、特色食品和药品等消费品的进口关税。在此前降税的基础上,本次进一步降低消费品进口关税,范围涵盖衣着鞋帽、食品、保健品等各类消费品。在本次调整中,涉及皮革产品进口关税调整的主要是11个税号的鞋包产品,进口关税由20%~24%降至10%~12%,具体调整进口关税的产品税号见附表。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此次降低消费品进口关税,紧紧围绕消费需求旺盛、与人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国内一时供给不上的一些优质产品和特色优势产品,有利于丰富国内消费选择,引导国内供给体系转型升级。
11个税号的鞋包产品进口暂定税率调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