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优质护理对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患者缩短康复时间的应用价值分析
2018-03-01王丽
王 丽
(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呼吸科,江苏 盐城 224001)
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是临床常见的一种呼吸系统疾病,不仅给患者的日常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同时也给患者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1]。多年来的临床实践表明,在对患者进行治疗的过程中,配合综合、全面、优质的护理干预,有利于促进患者的早日康复。基于此,我院对34例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患者实施了综合优质护理,并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效果。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随机选取2014年1月~2017年1月到我院接受诊治的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患者68例作为研究对象。结合患者的体征、临床症状,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相关诊断标准,并参考相应辅助检查如X线胸片、CT、MRI等的检查结果,均被确诊为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采取随机数字表法将其分为实验组与对照组,各34例。其中,实验组男20例,女14例;年龄43~64岁,平均(46.35±5.27)岁;对照组男19例,女15例;年龄43~65岁,平均(46.44±5.35)岁。比较两组的性别、年龄等一般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方法
对照组接受常规护理干预,参考科室护理常规,为患者实施相应的护理干预措施,包括健康宣教、心理护理、饮食指导等。实验组接受综合优质护理干预,具体如下:①分床包干,落实责任到人制度。按照护士的能级,运用分床包干的方法,每个护士可以负责5~6个床位,确定责任到人,同时,还可以在病房内设置特定护士的吊牌;②采用骨干护士负责制[2]。确定病区巡查时间,一般来说是白天(通常是早上8点半~9点半之间)、夜间(通常是晚上18点~19点之间)各一次,对整个病区存在的安全隐患,由骨干护士负责进行排查,并应对突发事件,同时,骨干护士也要负责指导低年资的护士,注意要有耐心;③健康教育的改进与完善。护士应将慢性阻塞性肺气肿的相关疾病知识、检查项目、治疗方案、相关注意事项等知识及时告知给患者,可以制作PPT,定期组织患者集体进行学习,从而加强患者对疾病及治疗的认知,提高患者的治疗依从性。
1.3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21.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处理,计量资以“±s”表示,采用t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 果
实验组的咳嗽症状消失时间(6.25±1.25)天、喘息症状消失时间(4.42±0.92)天、胸闷症状消失时间(3.52±0.87)天、住院时间(8.54±1.22)天,明显短于对照组的咳嗽症状消失时间(9.58±2.37)天、喘息症状消失时间(7.65±1.78)天、胸闷症状消失时间(6.28±1.37)天、住院时间(12.52±1.69)天,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表1 两组的各症状消失时间与住院时间比较(±s,d)
表1 两组的各症状消失时间与住院时间比较(±s,d)
组别 n 咳嗽症状消失 喘息症状消失 胸闷症状消失 住院时间实验组 34 6.25±1.25 4.42±0.92 3.52±0.87 8.54±1.22对照组 34 9.58±2.37 7.65±1.78 6.28±1.37 12.52±1.69
3 讨 论
慢性阻碍性肺气肿是中老年人较为常见、多发的一种慢性阻塞性肺病,若治疗不及时或治疗不当,患者则有可能继发支气管扩张、急慢性支气管炎以及支气管哮喘等疾病,严重影响患者的身心健康与生活质量。综合优质护理服务在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患者的临床治疗过程中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可以帮助患者尽早缓解喘息、胸闷、咳嗽等症状[3]。通过加强健康教育,可以提高患者对疾病的认知,有利于使患者树立正确的疾病观,还可以减少患者对疾病的恐惧,有利于增强患者的治愈信心与治疗依从性,从而有利于促进患者早日康复。
本研究对68例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患者进行分组实验,对照组接受常规护理干预,实验组接受综合优质护理干预。根据本研究结果:实验组的咳嗽症状消失时间(6.25±1.25)天、喘息症状消失时间(4.42±0.92)天、胸闷症状消失时间(3.52±0.87)天、住院时间(8.54±1.22)天,明显短于对照组的咳嗽症状消失时间[(9.58±2.37)天]、喘息症状消失时间(7.65±1.78)天、胸闷症状消失时间(6.28±1.37)天、住院时间(12.52±1.69)天。笔者得出如下结论:为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患者实施综合优质护理,有利于缩短患者的康复时间,值得推广应用。
[1] 李善华.探讨舒适护理干预的实施对老年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患者的影响[J].中国妇幼健康研究,2016,(S2):112.
[2] 卢志英.72例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患者的护理效果分析[J].中国现代药物应用,2014,(22):146-147.
[3] 莫佳琳.综合优质护理服务在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患者中的应用[J].心血管病防治知识(学术版),2014,(01):124-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