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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促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探析

2018-02-28刘宏明

求知导刊 2018年31期
关键词:全面从严治党习近平

刘宏明

摘 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工作,并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成效,这是基于习近平关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对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促进作用的思想带来的结果。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对全面从严治党的促进作用包括:以制度治权、以制度反腐、以制度来净化政治生态。

关键词:习近平;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全面从严治党

一、引言

自2012年11月8日中国共产党的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以来,党中央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并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如何实现全面从严治党?从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一系列论述来看,习近平是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促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在他看来,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对全面从严治党至少可以在以下三个方面产生重大的促进作用。

二、通过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

早在2010年习近平把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概括为“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明确指出了权力的来源和目的。基于这种认识,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要正确行使权力,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1]

然而,现实之中总有一些党员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后,手握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是本着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反而视权为一己私物,擅权弄权、以权谋私,不是严以用权,而是视手中权力如儿戏。这些行为已经激起了人民群众的不满,严重损害了我党的形象和公权的威信。因此,要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先扎紧权力的“笼子”,让我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始终坚持按人民的意愿、按照党的要求、按既定的规范和程序严以用权。而在习近平总书记看来,这个“笼子”就是制度,即通过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立起一套包括党章在内的严密的权力制度体系把我们党的領导干部的权力管起来,消除当前有权任性的消极现象。

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反复强调了要扎紧制度的笼子,用制度来治权。

2014年1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首先要建好笼子。笼子太松了,或者笼子很好但门没关住,进出自由,那是起不了什么作用的。我们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包括发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监督作用,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建立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畅通人民群众举报和监督渠道,发挥舆论监督包括互联网监督作用,一个重要导向就在于建好笼子、强化监督。”[2]2015年2月2日,他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再次强调:“我们说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如果法治的堤坝被冲破了,权力的滥用就会像洪水一样成灾。各级党政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上下左右有界受控的,不是可以为所欲为、随心所欲的。要把厉行法治作为治本之策,把权力运行的规矩立起来、讲起来、守起来,真正做到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惩罚。”[3]同年3月他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提出:“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突出重点,重在管用有效,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4]6月26日,他还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的讲话中指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关键是制约和监督权力。”他认为,“腐败的本质是权力出轨、越轨,许多腐败问题都与权力配置不科学、使用不规范、监督不到位有关。”因此“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要围绕授权、用权等环节,合理确定权力归属,划清权力边界,厘清权力清单,杜绝各种暗箱操作,把权力运行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之下,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5]

由此可见,通过党的法规制度建设来扎紧权力的笼子,用制度来约束权力、规范权力,用权力制度来管人管钱管事,形成全党上下严以用权的气候,从而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是习近平认识到并期待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对全面从严治党能起到的第一个方面的促进作用。

三、通过党的法规制度建设来根本解决党内腐败问题

腐败问题是任何一个国家在治理过程中的一个痼疾。腐败问题已经造成党在人民心中形象的恶化和权威的损害,威胁着党和人民的事业。严峻的腐败形势使我党意识到要根本解决腐败问题,就必须解决制度问题。早在改革开放之初的1980年8月,邓小平同志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中指出:“克服特权现象,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6]1992年,他再次强调:“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对干部和共产党员来说,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7]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党对腐败问题重拳出击,实行高压反腐。在此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继承了邓小平同志制度反腐的思想,提出用包括党内法规在内的制度建设来根本解决腐败问题的反腐新思路。

2013年1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就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8]2015年1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再次指出:“产生腐败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体制机制存在漏洞,必须坚持以改革思路推进工作,加强制度创新。”他还针对反腐中大批腐败分子落马及如何防止腐败的问题指出:“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忏悔录看了不能白看,要警醒起来,引以为戒,敬畏誓言、敬畏组织、敬畏党纪,珍惜自己、珍惜家庭、珍惜名节。同时,要从制度上查找原因。亡羊补牢,犹未为晚。”他要求“各级党委要紧密结合这些年发生的腐败案例,寻找漏洞,吸取教训,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加强制度建设。”这里,习近平总书记清晰地阐明了法规制度建设对于反腐败的重要意义。[9]同年6月26日,他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对二者的关系又作了充分的论述。在讲话中,习近平指出:“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好制度、立好规矩,把法规制度建设贯穿到反腐倡廉各个领域、落实到制约和监督权力各个方面,发挥法规制度的激励约束作用,才能筑起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堤坝,才能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他还认为:“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我们一直强调标本兼治。治标,对腐败分子能够起到惩治、震慑、遏制作用,突出‘惩的功能。治本,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对腐败现象能够起到预防、阻拦作用,重在‘防的功能。在腐败存量比较大的情况下,只有以治标为先,才能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而要治标,就要求我们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他在讲话中总结道:“中外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坚持依法严厉惩治、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和威慑力,坚持完善法规制度、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和预防作用,坚持加强思想教育、形成不想腐的自律意识和思想道德防线,才能有效铲除腐败现象的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10]2016年1月12日,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更是明确指出:“健全法规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11]

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论述,表明了他期待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与严厉惩治和思想教育相结合来解决党内腐败问题,这是他关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对促进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的又一个重要方面。

四、破除党内潜规则,净化党内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体制的建立,在我党内部慢慢地形成了一些不良的风气,如思想上理想信念丧失、金钱至上;工作中慵懒散漫、弄虚作假、形式主义盛行;在生活中奢靡享乐、丧失底线;对人民搞官僚主义、唯我独尊、自我膨胀;对组织搞小团体、当老好人、跑官要官、对抗组织等。这些不良风气恶化了当前的政治生态,损害着我党光辉的形象、健康的肌体和在人民心中的威信,严重地侵蚀了我党事业的思想基础、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因此必须加以整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非常重视政治生态。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政治生态问题进行过阐述。2014年6月30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就指出:“加强党的建设,必须营造一个良好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12]2015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西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自然生态要山青水秀,政治生态也要山青水秀。在吉林代表团参加审议时,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政治生态污浊,从政环境就恶劣;政治生态清明,从政环境就优良。政治生态和自然生态一样,稍不注意,就很容易受到污染,一旦出现问题,再想恢复就要付出很大代价。”[13]2016年10月,在十八届六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再次强调:“要解决党内存在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必须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并重复了2015年全国两会上他在吉林代表团审议时关于政治生态重要性的论述[14]。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政治生态好,人心就顺、正气就足;政治生态不好,就会人心涣散、弊病丛生。”[15]

要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就必须消除当前党内的不良风气。而这些不良风气的形成,既受客观的社会环境的影响,也有一些党的领导干部思想松懈的主观原因,但其根源应该还是在于党内的明规则——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不完善,以致让某些潜规则在党内具有一定生存空间甚至在特殊的条件下还能大行其道。这是由两种规则各自所带来的风气此消彼长的态势所决定的。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大气候不形成,小气候自然就会成气候。”[16]因此,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必须消灭党内不良风气的生存土壤——党内潜规则。在习近平总书记看来,破除党内潜规则就必须完善和强化党内明规则,即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对此,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5月9日在参加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明确地提出要破除潜规则,强化明规则。他在讲话中指出:“破除潜规则,根本之策是强化明规则,以正压邪,让潜规则在党内以及社会上失去土壤、失去通道、失去市场。全党上下,任何一级组织、任何一名党员和干部都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制度和党的法规纪律,对党忠诚,光明磊落,公道正派。”他明确要求:“立明规则,破潜规则,必须在党内形成弘扬正气的大气候。”[17]

2016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再次强调:“要抓住建章立制,立‘明规矩、破‘潜规则,围绕发生的腐败案例,查找漏洞,吸取教训,着重完善党内政治生活等各方面制度,压缩消极腐败现象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促进政治生态不断改善。”[18]

由此可见,习近平总书记重视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又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要在全党破除潜规则,净化党内风气,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从而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

五、结语

在习近平总书记看来,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仅仅对治国理政具有战略意义,还对全面从严治党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这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并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方面取得重大进展的逻辑起点,也是今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思想指引。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325.

[2][3][4][5]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6:53,59,60,63.

[6]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32.

[7]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379.

[8]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八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136.

[9][10]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6:57,61-62.

[11][15][18]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6-05-03(2).

[1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M].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2016:157.

[13]孙 竞,朱 虹,申亚欣,等.政治生态同自然生态一样,稍不注意就容易受到污染.人民网,http://lianghui.people.com.cn/2018npc/n1/2018/0313/c417507-29864061.html,2018-03-13(08).

[14]習近平.关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说明[N].人民日报,2016-11-03(2).

[16][17]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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