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与力量:民族国家建构因素博弈研究
2018-02-26张善鑫
【摘 要】民族国家形成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更是现实的建构,涉及到诸多复杂的因素。很多学者的研究都深度介入这一主题。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就是其中一位,他对民族国家治理的文化根源、宗教共同体、王朝等因素引入大量民族国家治理的例证进行自圆其说。反观我国民族国家治理的历程,这些因素在其中发挥的作用不可替代,但套用安德森的理论不能完全对我国多民族国家形成与发展进行合理的解读。在多民族国家建构“想象”与“力量”的博弈中,我国政治一体格局长期巩固、文化多元理念一贯坚守和民族平等政策凝心聚力等经验都给其它多民族国家的治理以有益启示。
【关键词】《想象的共同体》;民族国家治理;经验;启示
【作 者】张善鑫,西北师范大学西北少数民族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甘肃兰州,730070。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18)06-0029-007
民族國家是近现代世界中最为重要的国际行为体,它原生于欧洲,其后逐渐推进至全球。[1 ]民族国家建构不仅是长期复杂的历史过程,而且也是现实的建构,涉及到诸多社会因素,很多学者都致力于这一领域的研究,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就是其中一位。他在著作《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中对民族主义的起源进行了探讨,进而对文化根源、宗教共同体、王朝等影响民族国家治理的因素引入大量民族国家治理的案例进行论证,构建了全新理论,为研究民族主义提供了新的视角。反观我国民族国家建构的进程,这个“共同体”不仅是“想象”的,而且充满了诸多“力量”的激烈博弈。毋庸置疑,安德森提及的因素在民族国家建构进程中不可或缺,其理论观点日益成为指导多民族国家治理的理论基础。实际上,国情不同,具体情况亦千差万别。本文拟从《想象的共同体》解读我国对民族国家治理的经验与启示。
一、民族国家建构力量与博弈
文化视野下的民族国家建构是世界上任何民族国家都面临的根本性问题,它是指现代民族国家在族群文化多元的背景下为实现民族一体化,在民主的政治理念指导下,通过一系列族群政策、措施和制度安排来促进国家的整合,最终实现国家政治、经济、文化上一体化的过程。[2 ]2在早期文献中,理论界曾聚焦民族和国家出现的次序,后来由于民族主义的兴起,较为一致的结论认为民族先于国家,民族主义理所当然地迎合了民族这个共同体追求合法主权的愿望,民族国家应运而生。从此进程看,民族是民族国家建构的原点,民族国家是民族共同体发展壮大的结果。当然,从民族到民族国家,这一历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并非一帆风顺,而是充满了“想象”与“力量”的激烈博弈。
(一)文化的凝聚与共识
实践证明,无论是民族的形成还是民族国家的建构,这种强烈的归属意识首先是从共同认可的文化开始的,借助文化这个载体,凝聚成为一种共识。正像安德森的研究一样,他的起点就是将民族、民族属性与民族主义视为一种“特殊的文化的人造物”。[3 ]7这至少说明两点,一是民族具有文化属性;二是具有共同文化的民族开始的确是被想象的,后来则是被模塑、改编和改造的过程,其中体现的就是文化的力量。事实上,文化开始以极其微弱的影响作用于民族国家治理进程,一旦在民族共同体成员当中形成惯习,或以某种方式固化时,文化传统则以强大的力量深刻地影响着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由于各个国家文化传统大相径庭,民族国家治理的特点也迥然有别。正如有研究指出:“马克思主义运动和尊奉马克思主义的国家,不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实质上都有变成民族运动和民族政权,也就是转化成民族主义的倾向。没有任何事实显示这个趋势不会持续下去”。[4 ]13在建构进程中,一些因素对民族国家的形成具有决定意义。安德森在研究中认为,语言、文字以及与此相联系的印刷术的确促成了民族国家的形成。因此,他指出,“资本主义、印刷科技与人类语言宿命的多样性这三者的重合,使一个新形式的想象共同体成为可能,而自其基本形态观之,这种新的共同体实已为现代民族的登场预先搭好了舞台”。[1 ]54最终成为民族共同体形成必不可少的三个要素。显然,文化对外能够以国家文化为后盾,自信地与其他国家开展跨文化交流,共同为人类文明做出贡献,对内可以协调、整合国内各族群的文化,在多元一体的文化格局下使国内各族群、各宗教群体及其他各亚文化群体的文化(语言、民俗、艺术、医学等),在交流合作中互相促进、健康发展并达到共同繁荣。[5 ]这一过程实质上是不同国家、地区及族群的个体之间不断凝聚与形成共识,也是共同体内聚力生成的文化机理所在。
(二)共同体的形成与强化
从民族到民族国家,建构进程中存在“同类项”,这就是“共同体”。但有了共同体,并不意味着都会是由小到大、由民间到官方、由具体到抽象的政治共同体。最早“共同体”的出现,迎合了人们归属的需要,后来民族国家这个政治共同体的形成,进一步强化了人们的归属感和认同意识。因此,安德森认为,“想象的共同体”不是虚构的共同体,不是政客操纵人民的幻影,而是一种与历史文化变迁相关,根植于人类深层意识的心理结构。[3 ]23作为民族共同体,其在成全成员归属需要方面的作用不可替代。从民族国家建构看,无论我国的民族,还是后来多民族国家认定的族群,都是以共同文化为基础的共同体,“族群—民族—民族国家”成为不同历史阶段演进的主体。需要强调的是,具有归属意识的前提是个体对特定组织的认同。认同不仅反映了归属,而且也是个体逐步“确认”归属、形成归属感的过程。如个体认识到自己归属于某个少数民族,同时也在体认自己所属的这个少数民族的本质和特征,自己作为一个国家的公民,也对所在的国家有所了解和认识。共同体的形成和强化、以至于民族国家的建立,离不开“共同体”这一基本形态的建构与发展。
首先,共同体的雏形不是官方组织,当然不可能完全用制度、规则等进行规制,而依赖于人们价值取向意义上的认同、即是一种心理结构的组织化表达,使认同本身成为某种价值标准下的“排外”;其次,共同体的确立需要有共同的利益诉求,民族国家是建立在民族认同基础上的,而维系这种认同的纽带便是确保个人利益实现的民族国家利益,[6 ]31因此,处于共同体之中的个体存在各自的利益诉求是前提,而一致的共同利益诉求是共同体能否持续发展的基础;再次,共同体的发展是政体建制的必然结果,共同体发展到“国家”层级时,严格意义上讲,已是名副其实的“政治共同体”,这是因为共同体不仅体现出明确的价值观念和体系,而且被赋予制度进行规约。在这些制度规范下,共同体中的个体趋附这个共同体是认同意识不断强化的必然结果。[6 ]195正是个体这种体认的需要,促使一定范围和层次上共同体的形成。
(三)政权的更迭与巩固
共同体一旦形成且能满足特定人群归属需要时,则需要相应的运作机制,此时不仅依靠原来的“个体—群体”的心理机制进行维系,而且需要相应的“规则—制度”架构进行有效治理。共同体建构的结果使民族国家能够为人们提供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条件,尤其能够使人们从民族国家那里获得一种心理上的安全感和归属感。[3 ]23“规则—制度”建构实际上是国家的政治建构,其中不同的政权衍生出不同的治理体系。如果说文化的凝聚是想象的话,政治进程则充满了权力的博弈。因为政治是利益的调整与重新分配,政治通过各种规章制度、政策、法律等有形载体完成民族国家建构。从演进的具体进程看,各个民族国家无不制定和出台了利于自身统治的规章、制度和法律,但最终再好的还是被更好的取代,即实现了政权的交替与更迭,这不仅促使共同体由心理维系向制度治理的深层过渡,而且促成了国家公民的归属感和政治认同。其实质与安德森强调的王朝国家的渐式衰微和民族国家治理过程一致,也与英国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所讲的“内部绥靖”过程异曲同工,即弱化了军事暴力而强化了行政控制并使行政资源集中和整合的过程。
二、我国民族国家治理的特殊性
历史上,多民族的存在是我国民族国家建构的先天基础,直至后来演进成为多民族国家的既定事实,其独特性不言而喻,很多研究聚焦这一主题。如张海洋教授认为,我国以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形式存在和西方各国以各自分立的民族国家存在于当今世界一样,都是植根于特定环境中的历史文化运作的结果。但我国与西方又有不同,具体表现在:有容乃大的文化传统;家国同构的政治模型;统一版图上的复杂区划以及多元一体的行政模式。[7 ]162-165除了诸多研究提及的共同因素之外,我国在多民族国家治理的过程中,经历了特殊的发展历程。
(一)历史上少数民族政权影响深远
我国民族国家存在与歷史进程中的少数民族政权长期形影不离,历史上“闪现”的是不同的少数民族,实则为王朝换代和政权更迭,演进的是少数族群存在和民族国家建构的历史。这一进程表明,中华民族在近百年和西方列强的对抗中成为自觉的民族实体,但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是经过上述的历史过程逐步形成的。[8 ]26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大规模的民族识别,表面上识别的是族群,实质上定性的则是个体的民族身份,延续的是共同体的政权。在本尼迪克特·安德森看来,民族是想象的共同体,但“想象”并不意味着虚构和不存在。就民族识别而言,我国的少数民族更是“识别”的共同体。正因如此,在实践中往往“被共同体化”,共同体成员的想象到底如何?可以明确的是,这种共同体若以特定的政权进行规制时,就绝不是想象的了,正所谓“虚构的想象,强大的力量”。换句话讲,它是现实存在的共同体,更是权益博弈的共同体。
在多民族国家,国家就是这种共同体的现实表征。安德森曾主张,“应该将民族主义和一些大的文化体系,而不是被有意识信奉的各种政治意识形态,联系起来加以理解。这些先于民族主义出现的文化体系,在日后既孕育了民族主义,同时也变成了民族主义形成的背景。只有将民族主义和这些文化体系联系在一起,才能真正理解民族主义。”[3 ]11客观地讲,民族主义的产生和发展,成为民族生成的雏形。但不可否认,民族主义发明了原本并不存在的民族。对此,阿克顿的研究一针见血,他指出“民族因素在国家中的巨大作用,存在于这样一个事实之中;它是政治能力的基础。一个民族的性格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国家的形式和生命力”。[9 ]54
回溯我国民族国家治理进程,历史上无不和少数民族政权密切联系,这也决定了我国民族国家治理的特殊性。我国自先秦时代形成的所谓“五方之民”的观念具有民族国家建构的早期雏形,北狄、东夷、西戎、南蛮、华夏这种格局在其他任何国家的历史中都是不存在的。[10 ]从秦统一西域各族到后来满清政权的建立与治理,无不留存少数民族政权的印痕,亦是安德森强调的“王朝”。从这个意义上讲,王朝存在是我国民族国家建构进程中不争的历史事实。秦王朝的统一,开创了多民族国家的历史;隋唐时期,多民族国家空前发展;宋元时期,多民族国家深入发展;明清时期,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逐步巩固。
就具体治理的策略而言,历代王朝在巩固自身的统治中,政策各有不同,各有特色。如中原王朝在处理与周边少数民族政权的关系时,受“王道”思想的影响,往往强调以怀柔为主,比较尊重少数民族的意愿,注重对周边民族群体的“教化”和道德感召,使他们自愿地接受中原王朝的道德观念和伦理秩序,只有在这些措施无法达到目的的情况下,才会以军事威慑的办法来解决问题。[11 ]不管是“王道”的感化,还是“霸道”的征讨,各个少数民族政权存在的历史是少数民族与汉族交融、文化博弈与融合的历史,也是王朝国家向民族国家演进的体现。多民族国家治理的政策,具有相似的特点,如羁縻性、怀柔性、二元性。从少数民族居住的现状看,“大杂居,小聚居”的状况没有改变,国内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有一定数量的汉族世居人口,内地(及沿海)各省也都存在世居少数民族。由此可见,我国这种有利于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并非中央王朝单方面意志的反映,而是数千年文化互动所造成的人文地理格局的综合体现,也是我国民族自古多元一体,相互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这一现实的真实反映。[7 ]165费孝通在其研究中提出了“凝聚核心”的表述,由此将“中华民族的凝聚核心”从“汉族”过渡到了“中华民族”的其他群体,也由此认可了包括汉族在内的其他少数民族对民族国家治理发挥的积极作用,但各个少数民族在其中的地位有一定程度的区分。“有的进入了这个核心,有的附着在这个核心之上,形成了不同的层次,在这个过程中也构成了不同层次的差序”,这正是他提及的“差序格局”。因此,中华民族这个多族群共同体的形成,是一个多层级的动态“凝聚”过程,不仅其主导地位(“凝聚核心”)在各族群之间存在动态转移,各族群自身也在凝聚和分解的过程中不断变化,这里既有因某个核心的崛起而出现的不断扩大范围的“凝聚”,也有因核心地位的丧失而出现的由外及内的“分解”。[12 ]68但实际上,文化的多元和差异从根本上决定了各个多民族国家治理的特殊性。由于不同民族国家文化传统的差异,必然决定着“凝聚”和“分化”的形式迥然有别,不可完全照搬和移植。
(二)多元一体格局长期巩固
五千年的风吹雨打与聚散历练了的民族性格,锻造了的身份认同,在“中华儿女”“炎黄子孙”“龙的传人”等标签下,原本多元复杂的人们一度融为一体。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13 ]3各民族共同开发了祖国的锦绣河山、广袤疆域,共同创造了悠久的中国历史、灿烂的中华文化。我国历史演进的这个特点,造就了我国各民族在分布上的交错杂居、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14 ]反观我国多民族国家治理的基本事实,“大一统”的观念和思想长期根深蒂固,为民族国家奠定了统一稳定的心理基础。尤其是我国的民族国家治理及多元一体格局长期巩固给了学术界一个精辟的反证。虽然多族群的客观存在,但文化多元始终是主旋律,政治一体则是集权化国家治理体系的必然表征。
我国文化多元多样的事实尽人皆知,但不同的人对这一事实的理解与表述却远非一致。目前常见的做法是把我国的文化多样表述为少数民族文化的多元与多样,而把汉族文化本身视为同质板块。这种把汉族和少数民族两元对立的方法割裂了中华各民族内部客观存在的文化连续性,强化了民族之间的文化壁垒。[7 ]11在我国传统儒家文化所催生的“王道”(文化感召) 和“霸道”(武力征服)的治理取向下,“王道”表现出了独特的优势。传统的“王道”思想在奠定政权的合法性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因而,也迫使该民族的统治者不得不进行一定的自我约束,塑造自身的道义形象,而不可能一味地对其他民族的人民诉诸暴力。[11 ]与西方的各族裔之间难以通约的特点相比,这种多元一体格局是我国与其它各个族群表现出的显著差异。我国漫长的大一统历史、传统和特定的文化模式,致使不同族裔结构和族裔活动方式的差异不断缩小,并制造了一个有意义、有效力的,能够将全国各个不同族裔联合起来的政治共同体的象征、认同和神话。[15 ]102
从政策实践看,我国的民族政策在实践中也巩固了这种“多元一体”的格局,增进了个体的民族和国家认同,维系着多民族国家的长期繁荣和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废除了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等倾向和做法。民族政策的基本取向是“平等”,且从《宪法》到各专门法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为推进这种实质性的平等,国家出台了针对少数民族的倾斜性优惠政策,这对改善少数民族的处境、促进少数民族的跨越式发展、巩固“多元一体”格局意义重大。
(三)民族问题处理凸显国家智慧
在多民族国家的发展进程中,对民族问题的处理反映了民族国家治理的智慧与策略。历史上,民族国家治理既有成功的经验和榜样,也有惨痛的教训与反证,甚至曾出现过极端的特例,导致亡族亡国的悲剧,影响深远,教训深刻。如美国的“熔炉”政策,前南斯拉夫等国家的种族隔离等,这种否认族群文化多样性的历史无疑受到了多族群、多民族国家民众的强烈抵制。当前这些问题亦在一定范围内客观存在,进而危及民族国家的社会稳定和长远发展。如悬而未决的加拿大魁北克问题,其实质是,一个欧洲民族妄想同化另一个欧洲民族,并因此忽略了两个民族之间存在的多方面的文化差异,从而认识到,“文化与文化的联姻从来就不是轻而易举的事”。[16 ]188尤其在当前,一些国家的族群存在冲突和矛盾进而演进成内乱、甚至内战,应该引起多族群、多文化国家的反思和警示。如叙利亚的内战、伊拉克的教派争斗、巴以冲突、棘手的克里米亚问题、乌克兰的动荡局势表面上是国家和地区的激烈冲突,实质上反映了当今世界族群、民族问题的复杂与民族国家治理的艰巨。
当前,国内各少数民族之间、少数民族和汉族之间的交流和联系也在增多,形成了“三个离不开”的和谐共存局面。一方面,这种联系的确加快了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与交融,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进步,增进了民族团结;另一方面,这种“联动”也衍生了一些新的社会问题。各种社会矛盾相互交织,渗透到社会各层面、各领域,影响当前民族关系的因素眾多,关系复杂。国际上,有分裂势力的活动及宗教的影响,从国内方面来说,有民族工作重心的转移,民族政策的调整,民族社会跨越发展的现实困难,价值观念的多元化,民族意识的增强,人口的流动以及民族文化与主流文化的摩擦和碰撞等,这些都是必需直面的现实问题。总体而言,这些矛盾和冲突都是局部的、个体性的、分散的,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稳定,民族关系和谐是主旋律,绝不能将个别事件进行以小见大、以点带面的推论,甚至否认多年来民族工作所取得的成就,进而对国家的民族政策产生质疑。因为这与我国的基本国情(两千多年历史的大一统国家、广泛的民族混居和族际融合、汉族占总人口90%以上、汉族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占有优势)及各项具体政策(中央政府对少数民族的扶助与优惠政策)的实施效果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17 ]226
当然,民族政策在某些方面需要不断改革、调整和完善,这些改革和调整还有赖于民族理论研究的进一步深化。尤其“对于一个具有古老文明但是在近代被动接受外来‘民族国家政治体制的多族群大国来说,在政治认同、行政体制、文化传统、经济发展这四个方面的整合实际上是不可或缺的补课”。[17 ]230惟其如此,才能进一步巩固民族团结的良好局面。
三、我国多民族国家治理的经验与启示
将我国与其它多民族国家的建构进行横向比较会发现,我国作为民族国家治理的特殊历程同样积累了有益的经验,给其它多民族国家治理以借鉴和启示。
(一)政治一体格局长期巩固
回顾历史,在我国传统的封建政制逐渐瓦解后,并未能建立起一个统一强大的民族国家来适应现代世界的发展要求。一个现代民族国家在“中华”的缺位,制约着中华民族种种问题的解决,这是近代我国的根本困境。[15 ]75因此,各个历史阶段的努力,都是挽救与构建“中华”、强化“民族”与共同体的自觉行动,也是对“政治一体”格局实践路径的本能探索。但从我国近代民族国家的历史来看,单凭民族国家目标的政治正确或目的的合理性、知识分子的理想主义的精神气质、抽象的民族建国理论形态,很难解决长期以来我国的民族国家治理问题。[15 ]137因此,在民族国家治理进程中的许多历史教训值得汲取。秦统一后,统一政权在历史上的存在,成为当前多民族国家形成、发展和壮大的基础,也是重要的载体。封建王朝长期统一和巩固的进程,为后来民族国家的建构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了政治一体格局长期巩固和发展的重要现实基础。在安德森看来,民族“是一种想象的政治共同体——并且,它是被想象为本质上是有限的,同时也是享有主权的共同体”,[3 ]8它根植于人类深层意识和心理建构。毋庸置疑,我国是多民族国家,政治一体的现实世人皆知并长期巩固。尤为重要的是,这种深层意识心理的建构与政治一体格局的巩固也密切相关。虽然安德森在《想象的共同体》中强调民族的意识形态建构,但却忽略了民族主义如何构建“民族”意识形态的具体政治过程。事实上,其理论强调民族国家治理有余,关注政治一体实践不足。而我国多民族国家的进程则兼顾民族国家治理与政治一体同步进行,也精辟地补充并回应了这一现实问题。
(二)文化多元理念一贯坚守
在民族国家治理的问题上,到底是什么因素把群体成员“团结”或“凝聚”起来?无疑是文化。有学者一针见血地指出,真正把人们维系在一起的是他们的文化,即他们所共有的观念和准则。[18 ]11总结我国民族国家治理的经验,不仅文化的作用功不可没,而且王朝国家实现了对文化多元理念的长期坚守。
反观我国多民族国家治理的历史与现实,56个民族能在一个民族国家内长期和谐共处,尤其各民族文化能够相互包容、和谐共处,取决于对多元文化理念的长期坚守。历史上历代王朝在民族关系的处理上,虽然政策各有不同,但又异曲同工。在实践中,要么征讨、要么怀柔;要么征战、要么求和,要么策略性的“因俗而治”。不管是那种取向的实践,都反映了当权者对多民族、多文化的态度与努力,总体上各个历史时期表现出了一体取向。虽然历史上个别时期的做法欠妥,如同化的政策等,但总体上文化多元的理念一直积极践行,这点不应该被忽视。有三个表现:一是长期执行包容的文教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在法律上明确了各少数民族平等的基本原则,在涉及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等方面,努力为各个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发展等创造基本条件,防止在实践中以强凌弱、以大欺小,甚至文化歧视和隔离;二是各民族文化共同繁荣的理想与追求,长期以来,国家始终以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为目标,探索和尝试多种途径保护与传承各民族文化,力促共同进步、发展与繁荣;三是多元文化理念的吸取与创新,多元文化理论发端于西方并在一些国家进行了成功的实践,而我国在对待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的问题上,向来积极借鉴、吸纳与创新,通过各种努力与本土化的改造,将文化多元的理念在民族政策改进、民族关系处理以及民族教育发展中真正落实,实践证明:多元文化教育理论为民族政策的完善和民族关系的处理提供了理论基础。
(三)民族平等政策凝心聚力
目前,我国是多民族国家既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也是多族群、多文化共存的基本表征。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长期以来奉行民族团结、民族平等及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基本政策,民族平等成了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准则。这不仅强化了各族群成员的平等意识,而且增强了民族国家的凝聚力,有效地增进了各民族成员的国家认同,有利于民族国家的有效治理。尤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出台系列的民族政策反映了一如既往的公平取向,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民族识别中由民众自愿申报民族成分最终确认其少数民族身份的做法、陆续出台的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等,“民族平等”的政策实践,使民众深切感受到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少数民族相互之间的平等关系。这种政策维系公平的背后,是各少数民族成员合法权益的保障和实现,是多民族国家政治与文化认同的必要前提,也是国家凝聚力形成的内在源泉。
我国特定的历史时期曾出现过“大汉族主义”的错误倾向,在这种政策取向下,我们容易理所当然地忽略“哪些有不同母语并且在一个多语环境中生存和发展的少数民族成员所面临的挑战和障碍,忽视他们在文化、教育发展方面的特殊需求”。[17 ]229也容易在对待少数民族的问题上形成偏见,过分强化了汉族和少数民族相互之间的差异,无形中增强了汉族成员的优越感。这些对于多民族国家凝聚力的形成无疑会产生消极的负面影响。其实,辩证地看,汉族也对少数民族发展做出过贡献,这点在费孝通先生的研究中提出过警示,认为“在看到汉族在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大量吸收其他民族的成分时,不应忽视汉族也不断给其他民族输出的新的血液。从生物基础、或所谓血统上来讲,可以说中华民族这个‘一体中经常发生着混合、交杂的作用,没有哪一个民族在血统上是‘纯种”。[19 ]结合当前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中的“三个离不开”的基本原则,需要继续强化各民族团结、和谐共处的意识,切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维护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长期稳定。
探讨多民族国家治理的共同特点并反思我国民族国家治理的独特做法,不仅能为改善国内民族关系、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理论指导,而且能为当下世界范围内的民族(族群)问题“求同存异”地解决积累经验,凝聚共识。毋庸置疑,在多民族国家建构与治理的进程中,存在着“想象”与“力量”的激烈博弈。也是基于这种比较,在探讨民族国家治理共同要素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我国民族国家治理的特殊性,目的是为民族(或族群)问题的解决提供经验和启示。
参考文献:
[1] 王军.民族国家的生成与内涵辨析[J].黑龙江民族丛刊,2012(6).
[2] 张寅.多元文化背景下的民族国家建构[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15.
[3] [美]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M].吴叡人,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
[4] Eric Hobsbawm. some reflection on“the break-up of Britain”[J].new left review,1977,105(September-October).
[5] 马戎.加紧创建中华民族共同文化,应对21世纪中国面临的严峻挑战[J].西北民族研究,2012(2).
[6] 贾英健.全球化背景下的民族国家治理[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
[7] 张海洋.中国的多元文化与中国人的认同[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6.
[8] 费孝通.中国文化的重建[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
[9] [英]阿克顿.自由与权力[M].候建,范亚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10] 郝时远.民族国家治理中的民族问题(上)[N].中国民族报,2007-01-12.
[11] 遇恒勇.儒家思想在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治理中的意义及价值[J].前沿,2012(5).
[12] 马戎.中国民族史和中華共同文化[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
[13] 熊伟.大国文化心态:美国卷[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4.
[14]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公报[R].2014.
[15] 暨爱民.民族国家的建构——20世纪上半期中国民族主义思潮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
[16] [法]费尔南·布罗代尔.法兰西的特性:人与物(上) [M].顾良,张良乾,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17] 马戎.族群、民族国家建构——当代我国民族问题[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
[18] [美]露丝·本尼迪克特.文化模式[M].王炜,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19] 费孝通.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1).
〔责任编辑:黄润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