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的综合防控
2018-02-26姜楠
姜楠
狂犬病是由狂犬病毒引起的一种人畜共患的中枢神经系统急性传染病。狂犬病是迄今为止人类惟一病死率高达100%的急性传染病,我国是受狂犬病危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近年的年报告狂犬病死亡人数均在2000人以上,一直位于我国各类传染病报告死亡数的前三位。我国人狂犬病95%以上由狗咬伤引起,民间俗称“疯狗病”。狂犬病患者表现为恐水、怕风、咽肌痉挛、进行性瘫痪等。因恐水症状比较突出,故本病又名恐水症。
一、狂犬病流行病学特点
狂犬病病毒属于弹状病毒科,狂犬病毒属。本病毒对环境抵抗力不强,脂溶剂(肥皂水、氯仿、丙酮等)、70%乙醇、碘制剂以及季胺类化合物敏感。也易被巴氏消毒、紫外光、酸(PH4以下),碱(PH10以上)灭活。但不易被酚或来苏尔溶液杀灭。
狂犬病病毒几乎感染所有温血动物,自然宿主为犬类及野生动物。最主要的传播途径就是感染了狂犬病的动物在咬伤人时,通过唾液使狂犬病病毒进入人体,狂犬病病毒还可以通过无损伤的正常粘膜进入人体,或带有狂犬病病毒的液体溅入眼睛,通过眼结膜进入人体,但以这种方式进入人体的例子要少得多,另外,通过吸入空气中带有狂犬病病毒飞沫而感染的例子也很少见,只有空气中狂犬病病毒的浓度达到极高程度时,才可能发生。人与人的一般接触不会传染狂犬病,理论上只有发了病的狂犬病人咬了健康人,才有使被他咬伤的人得狂犬病的可能。
二、狂犬病的分类
狂犬病根据病犬的发病表现一般分为狂暴型、麻痹型和顿挫型。
1.狂暴型 可分为前驱期、兴奋期和麻痹期。
病犬发病初期精神沉郁,常躲在暗处,不愿和人接近或不听呼唤,强迫牵引则咬畜主;有的表现不安,轻度刺激即易兴奋,有时望空捕咬;有的性欲亢奋,有的口闭不合,唾液分泌逐渐增多,此为前驱期的表现。随时间推移病犬由不安和兴奋,变的狂暴并常攻击人、动物,狂暴发作往往和沉郁交替出现。病犬疲劳时卧地不动,但不久又立起,表现一种特殊的斜视惶恐表情。有的病犬狂乱攻击,自咬四肢、尾等,此为兴奋期。随病势发展,病犬进入麻痹期,麻痹加剧,病犬出现下颌下垂,舌脱出口外,流涎显著,四肢麻痹,卧地不起,最后因呼吸中枢麻痹或衰竭而死。整个病程为6~8天,少数病例可延长到10天。
2.麻痹型 该型兴奋期很短或只有轻微兴奋表现即转入麻痹期。表现喉头、下颌、后躯麻痹、流涎、张口、吞咽困难和恐水等,经2~4天死亡。
3.顿挫型 病犬临床上不表现可见的症状,精神食欲正常,但在其唾液中有时带毒,有可能使被其咬伤的人畜感染发病。
三、狂犬病的检测方法
根据病犬的临床症状,结合被咬伤病史及其它可疑情况,可以初步诊断。但要注意与破伤风等病鉴别诊断。确诊需做实验室检查。常用的实验室诊断方法:内基氏小体检查、酶联免疫吸附实验、血凝抑制试验、补体结合试验、中和试验及琼脂扩散实验等特异性的检测。目前最常用的血清学诊断方法是酶联免疫吸附试验和血凝抑制试验。
四、犬狂犬病的预防与控制
由于本病一出现临床症状就无治疗意义,死亡率达100%,因此必须尽早捕杀,并做好焚烧、深埋等无害化处理。预防和控制本病传播要注意以下几点。
1.犬狂犬病的免疫
对所有犬实行强制性免疫。对幼犬在初生两个月后进行初免,第三个月加强免疫一次,以后同所有的犬一样每年用疫苗加强免疫一次。由于疫苗生产方式的不同,犬类养殖者也可以根据疫苗说明书进行免疫。其他动物的免疫可根据当地疫情情况,根据需要进行免疫。所有的免疫犬和其他免疫动物要在当地动物防疫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按规定佩带免疫标识,并发放统一的免疫证明,建立免疫档案。
2.犬狂犬病的疫情监测
县级以上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每年应组织对对老疫区和其他重点区域的犬进行1~2次疫情监测。对活犬可以采集犬的新鲜唾液,用RT-PCR方法或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进行检测。对于死亡的犬可以采集脑组织进行RT-PCR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时,再采样送指定实验室进行复核确诊。
3.犬的检疫
在运输或出售犬前,畜主应持免疫证明和狂犬病抗体水平检测报告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动物防疫监督机構对检疫合格的犬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活犬在运输或出售时,畜主必须持有检疫合格证明,犬应佩带狂犬病的免疫标识。犬类养殖者想购入犬时,应从非疫区引进。引进后,应至少隔离观察30天,隔离期间发现异常时,要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
4.狂犬病的日常防疫
养犬场要建立定期免疫、消毒制度,还要有健全的引入制度和隔离制度;养犬户要注意做好圈舍的清洁卫生、并定期进行消毒,按规定及时进行狂犬病免疫,这样才能阻断狂犬病的传播。
五、犬类养殖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犬类养殖存在着饲养方式落后,进入流通领域犬的数量多;养犬户数多,犬只基数大,流浪犬数量多;犬狂犬病疫苗免疫率低;犬只管理涉及部门多,存在管理真空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加大了狂犬病由犬类向人类传播的风险。对于宠物犬和观赏犬更要严格执行免疫程序,这样才能减少狂犬病的传播,保证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作者单位:121013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动物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