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中小学“互联网+
--”家校共育模式创建策略
2018-02-26刘纪龙肖晓锋
刘纪龙 肖晓锋
(甘肃省天水市武山县马力中学)
“互联网+”本质是一种顶层设计,即,顶层设计好发展方法和基础设施,底层沿着这一路径共同发展。长期以来,面对庞大的留守儿童群体和无人监护的寄宿生群体,广大农村中小学不得不肩负起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双重重担,尽管学校在不断地探索教育改革,但由于与家庭教育之间缺乏良好的合作机制,其成效受到了各种外在因素的抑制与损耗。在此种情况下,学校教育孤军奋战,不堪重负,且难以满足新生代家长对优质教育资源的狂热追求。如何走出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之间的分离、矛盾状态,让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和谐发展,是广大农村中小学需要解决的一个迫切问题。
一、“互联网+”模式下家校共育模式的影响因素
1.传播者与受传者
农村中小学家校沟通中,必须严格区分信息传播者和受传者之间的定义和区别。因为在有学生的互联网即时通讯工具中,有必要明确家长、学校、老师是受传者,因此,一言一行都具有示范和引导作用。信息传播者在公众互联网即时通讯工具中,他们的技能、态度、知识、社会背景、文化等,都在第一时间影响着信息传播质量和过程。
2.传播心理表现
教师作为主要的平台信息发布人员,其动机、兴趣、情感、意志、能力等都会通过共建平台进行展示。如果有家长反对教师言论、计划等,会降低教师威信,信息可接受度会相应降低。教师的权威性是家校共育公众平台和谐的关键性保障。
3.传播内容
家长在互联网平台中最希望了解孩子的学校表现、学习状态、课业成绩、身心健康等。因此,孩子问题主导着传播内容,也是教师权威性信息发布的关键性信息指导。广大农村中小学要抢抓“互联网+”带来的有利机遇,积极搭建便利、多元的家校沟通平台,引导家长将用于上网娱乐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孩子的家庭教育上,必将对农村中小学家校共育工作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4.传播效果
以当前被广泛应用的微信平台来看,由于智能手机的普及,家校共育信息只要发布在微信公众平台或微信群中,家长一般在第一时间就可以掌握孩子的动态。
二、以微信为例分析“互联网+”条件下家校共育存在的问题
1.学校微信公众平台、班级微信公众平台以及微信群存在的问题
学校微信公众平台当前一般作为免费的企业网站形式存在。一般学校公众平台成为广告宣传平台或广而告之平台,家长、教师、学生不能参与到平台共建的过程中,使得这一类平台名存实亡。每创建一个班级微信公众平台需要农村中小学班主任专门维护,导致很多班主任教师没有构建班级微信公众号。很多班主任建立的班级微信群取代了微信公众号或学校的微信公众平台。刷屏使教师即使有三头六臂也穷于应付。
2.微课存在的问题
微课是当前城市中广泛存在的一种授课家校共育模式。网络资源也较为丰富,但家长很难使孩子专注于微课学习,教师自己制作不但难度高,且没有那么多精力。网络中很多名师讲坛内容优秀,教师借助于名师经典案例,结合本校实际进行微课内容的创作。
3.翻转课堂存在的问题
教师可以通过录制课堂教学视频的形式,制作简单的翻转课堂。但仍旧存在课后学生是否使用以及使用监督问题。由于学生主观能动性较差,因此,即使教师花费很大精力,学生学习效果也难以监督。
三、“互联网+”条件下家校共育模式构建
1.微信使用的方法构建
学校微信公众平台、班级微信公众号以及班级微信群需要明确信息发布原则,倡导共建与支持。审核适合的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到微信内容的创建与维护当中,教师主要负责信息的审核,由此形成学生、家长以及教师共同制作内容的模式。
2.微课的优化模式
微课优化在于将课堂教学内容进行浓缩,透过微信号进行发布。教师剪辑课堂授课内容,形成完整的知识点供学生课后观看学习。微课形式需要短小精悍,不限于重点、难点的解答,但应该包含正常的授课目标内容。
3.翻转课堂共育模式构建
翻转课堂共育模式需要将各个任课老师课堂授课内容进行剪辑编辑。在内容中添加学生提问的难点、重点,并以此为主要内容。为了降低教师的工作量,微课需要在学校组织教师视频编辑集体培训后,各科任课老师主动制作。从形式上来看,通过一学年时间,可以形成农村中小学所有学科的微课内容,后期只需要不断改进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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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哗,邹霞.家长培训:家校合作新起点:信息技术环境下中小学学生家长培训的模型研究[J].中国电化教育,2007(2).
[3]朱哗.“形”微而“神”不微:用微信公众平台打造家校沟通新模式的实践案例[J].浙江教育技术,2010(4).